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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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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职工之家3篇(优秀职工之家)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模范职工之家3篇(优秀职工之家),供大家参考。

模范职工之家3篇(优秀职工之家)

模范职工之家1

  模范职工之家审批表

  职工人数5 6 0人负责人苏 长 青

  单位全称中建七局泛海国际居住区·樱海园项目部联合工会委员会

  填报时间2009年12月07日

  主 要 事 迹

模范职工之家2

  职工的排头兵 工人的贴心家

  厂

  队工会委员会“模范职工之家”申报材料

  今年以来,*****队工会委员会在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职能作用,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努力构建和企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会议精神,围绕采油厂中心和主体工作,充分展示了基层工会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职工之家创建工作中,公会小组认真落实贯彻****工会工作部署,突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以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为突破口,以为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为落脚点,以创建高标准模范职工小家为目标,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生产建设主力军作用,不断激发广大职工生产工作激情和积极性。

  一、不断完善健全工会组织建设

*****队现有职工502人,会员502人,职工入会率达到100%,在日常工作中,大队领导班子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积极解决工会工作问题。

****工会委员会完善了工会小组建设,及时完善了“四薄一册”,对职工人数,会员人数随时统计,系统掌握,及时上报。按照厂工会要求,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随缺随补,保证了组织的完善性。一是进一步完善建设“职工之家”的设施基础,增加了图书室,健身房,象棋室,麻将室,KTV,理发室,小卖部,洗衣房,户外健身器材等活动用品。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会小组建设,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提高实践“三个代表”的自学性,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用邓小平理论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自觉的接受职工的监督。三是于今年7月份,开展宣传贯彻《工会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活动,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工会法的主要内容。活动期间,共张贴《工会法》宣传图30多张,印制《劳动法》和《工会章程》等宣传资料,做到了人手一册,同时厂工会举办的《工会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活动使职工了解和掌握了《工会法》的主要内容,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我队的安全生产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实施厂务公开,切实履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

******领导非常重视基层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监督工作,对于工资奖金分配、材料费使用、工会会费使用等职工比较关心的问题,都及时张贴到“队务公开栏”上,接受职工的监督。在不断完善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工会委员会按照一手抓工会小组建设工作,一手抓工会作用的发挥,在巩固提高方面下功夫,在加强固本强基方面下功夫,推动和完善各种维权机制和工作制度,积极发挥工会在我厂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另外,我们还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制订了《班组厂务公开实施细则》,设立固定厂务公开栏等形式,按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向职工和社会予以公开,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起到了良好的参政议政作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涧峪岔采油大队工会委员会所属各单位领导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践行“三个代表”,并征求了职工对干部队伍和各项生产经营,文明建设工作中得意见和建议,密切了干群关系,职工能畅所欲言,工会参政议政渠道通畅。

  三、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多方位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委员会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把解决好

  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大事来抓,坚持到职工中,倾听职工呼声,了解职工生活,把温暖送到每位职工的身边是我工会多年来始终坚持的“情感工程”,始终把“职工是第一牵挂”思想落实到工作的实处。

  工会全面掌握全体职工生活状况,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熟悉每个职工的生活状况、收入情况、家庭成员等。

  今年10月,工会牵头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捐助活动,全体职工积极响应,踊跃捐款捐物,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

  四、围绕中心工作,大力进行职工素质教育

*****工会委员会高度重视职工素质教育,结合系统内“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班组建设要求,组织职工外出学习,鼓励职工多学习、多看书,争做学习型员工。鼓励职工钻研技术业务、改革创新。在厂工会开展的技术比武活动中,一批优秀技术人才脱颖而出。

  五、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想方设法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工会委员会一直把职工之家建设同企业发展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了图书角、阅览室、职工活动室,基本满足了职工文化娱乐活动的需要。另外,我队每年召开一次职工运

  动会,每年“三八”、“元旦”“国庆”等重要节日,组织职工编排文艺节目比赛演出,不仅丰富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也有效调节了职工平时繁忙的工作生活,促进了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以人为本,建设和谐之家

****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工会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职工思想动态,对思想波动较大的职工,安排领导进行思想谈话,积极消除职工思想上的不利因素。职工个人的婚丧嫁娶等重大人身事件,涧峪岔采油大队工会委员会和领导班子都积极参与,为职工排忧解难,体现了和谐企业,以人为本的企业发展理念。

******工会委员会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积极开展“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全体齐心协力,按照“职工之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的条件和标准,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离不开全体职工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在上级工会和党支部的领导下,我工会工作一定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再创新辉煌。

***********会委员会

  2011年11月7日

模范职工之家3

  关于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评选程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8-15发布机构:

  新工基组[2009]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工会,各地、州、市教育工会,各直属工会:

  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我区教育科技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评选程序,根据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在教科文卫体系统进一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做好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标兵、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标兵、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以下统称“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评选程序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评选工作,以党的十七大、中国工会十五大和自治区工会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在教科文卫体系统进一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做好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标兵、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申报工作的通知》为依据,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在推动自治区教育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新疆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二、申报评选原则

  模范职工之家申报工作要坚持党政工齐抓共建、会员是建家主体的原则,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原则,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维护的原则,坚持严格标准、突出业绩、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努力把教育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活跃、维权到位、作用明显、党政依靠、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三、考核验收内容

(一)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含工会组织机构、各项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会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与支持情况。

(二)总体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工会重点工作任务、常规

  工作任务完成以及作用发挥情况等。

(三)特色工作方面:能够根据上级教育工会和本单位党政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体现教职工群众的要求和意愿、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突破,有经验可循。

(四)上级评价和教职工群众评议方面:包括上级教育工会的评价和推荐、本级党政领导的评价、教职工群众的测评意见。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评定工作以产业为主”的规定,自治区教育工会负责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工会申报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的考核验收与命名表彰工作;负责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标兵、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审核推荐工作。地州市、县市区级教育工会负责上级模范职工之家的审核、推荐、材料报送和本级模范职工之家的考核验收与命名表彰工作。

  我区教育科技系统工会申报各类模范职工之家,要遵循基层组织申报、上级教育工会会同同级总工会、教育工会考核验收,上级教育工会命名表彰或推荐上报的程序办理。

  模范职工之家申报,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建家计划,党政工共同组织实施,达到申报标准后,经本单位会员认可,向上一级教育工会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申报同级模范职工之家,经上级教育工会会同本级地方总工会考核验收通过后,由上级教育工会统一命名表彰;获得该级模范职工之家满两年,一直保持先进,建家活动有新发展的单位,可以经本单位会员认可,申报更上一级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

  五、申报比例与数量

(一)各地州市教育工会申报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标兵的数量,不超过各地州市现有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总数的10%;申报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数量,不超过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含原各地州市总工会验收表彰数)总数的10%。

(二)各地州市教育工会申报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按克拉玛依、博尔塔拉、哈密、吐鲁番、克孜勒苏5地州市每年选报4家,伊犁、塔城、阿勒泰、昌吉、乌鲁木齐、巴音郭楞、阿克苏、喀什、和田9地州市每年选报5家的数量推荐上报。自治区科研单位工会直接申报,由自治区教育工会考核验收并命名表彰。

  六、考核验收办法

(一)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由自治区教育工会受自治区总工会的委托进行考核验收,并按规定程序与要求报区总审核推荐。

(二)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标兵、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考核验收,由自治区教育工会受全委、区总的委托,会同当地总工会、教育工会,按照全委和区总相应考核验收标准,进行考核验收,形成考核验收报告,连同申报单位申报登记表(“主要事迹”要简明扼要,详细情况可在自查报告中反映)、自查报告、上级教育工会评价意见、本级党政评价意见和教职工测评意见,统一上报区总和全委,接受区总和全委的抽查,并由区总和全委分别审定、命名表彰。

(三)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的考核验收,由自治区教育工会会同当地总工会、教育工会,按照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标准,进行逐项考核验收,并根据全区考核验收情况进行综合审查评选,择优统一命名表彰,并颁授“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模范职工小家”奖牌。

(四)各地州市、县市区教育工会对上级模范职工之家的推荐上报及本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考核验收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评选工作,党政工要形成共建共识,共同参与申报评选。申报工作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要把建家活动真正作为推动学校和科研单位事业发展、推进工会工作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充分发挥教科职工群众主力军作用的重要载体。要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职工热情参与的合力共建格局。各级工会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广泛发动和组织教科职工热情参与,要把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职工之家的重要考核标准。

(二)基层工会建家活动要力求做到:

  1、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会工作和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指导,配齐配好工会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指导工会开展工作;行政大力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

  件,支持和帮助工会开展好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工会组织健全,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积极努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形成党政工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2、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自治区厂务公开条例》,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群众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认真实行校院务公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本单位重大改革措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二级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落实职工代表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代会内容,提高职代会质量和实效。建立和完善工会源头参与的工作机制,工会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3、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和帮助职工签定劳动人事聘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形成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实行聘任制的单位积极探索协调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建立相应的组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群众监督,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已转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并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的单位,要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4、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不断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会组织机构,工会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落实,吸收劳务工入会,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有序,工会工作档案齐全,依法按时收缴上解经费,自主管理工会经费,财务收支合理。职工有活动场所,职工小家建设规范,组织活跃,职工参与热情高。

  5、工会组织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在劳保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障、政治、经济、社会和精神文化权益等方面为职工说话办事,履行好帮扶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尽力为困难职工提供帮助;工会组织得到职工的拥护和信赖,职工、劳务工入会率在95%以上,职工之家得到职工群众的认可,满意率达到90%以上,综合考核分在95分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模范职工之家评选:一是工会组织机构和工会班子不健全,未按时换届,未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工会干部待遇不落实的;二是未建立职工代表

  大会及相应民主管理制度或职代会职权不落实,职工民主参与意识不强、参与渠道不畅的;三是应该建立而没有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四是实行公司化、企业化管理的单位,职工代表未按规定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五是未实行校院务公开的;六是拖欠职工工资的;七是当年发生重特大工伤或责任事故的。

(四)申报各类上一级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必须是本级模范职工之家获得单位,并一直保持荣誉,符合上级模范职工之家申报标准。

(五)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标兵、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每两年考核验收和表彰一次,申报时间为表彰年的元月底以前。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按各级教育工会本级考核验收通过并命名表彰两年后,仍然保持先进、符合申报条件者逐级上报,自治区教育工会每年进行考核验收,每年申报时间为4月底前。

(六)各单位申报材料一律按一式3份打印、加盖公章后上报。在上报书面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文稿传报自治区教育工会。

  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

模范职工之家3篇(优秀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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