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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作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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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作方案模板6篇 工作方案设计模板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工作方案模板6篇 工作方案设计模板,供大家品鉴。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6篇 工作方案设计模板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1

  为全面做好领导莅临参观的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大厦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大厦安保人员在上级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防范措施,履行职责,着力构建和营造和谐、平安的现场环境,通过共同努力,实现确保不发生安全保卫责任事件,保障参观领导一行的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总公司高级上层领导、政治高级领导、其他特殊贵宾到公司参加活动。

  三、组织机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四、物业安全参加执勤人员

  总人数:安保xx人,各小组负责人配对讲机一部,使用统一频道。

  五、活动区域及硬件准备:

  1、活动之前对大厦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全方位检查、灯具全面维护,确保活动当天供电正常。

  2、封场后,所有进出人员统一从大厦侧门出入。

  六、活动当天车辆进出路线及停放区域

  1、领导用车从西往东方向行驶,从西外围由外围安保车辆指引岗指引进入。

  2、大厦正大门广场停放领导车辆,现场派出便衣安保人员和安全负责人看护。

  3、其它停车场安排安全员进行车辆安排和监护。

  七、活动当天具体岗位分配:

  岗位一:外围车辆疏导岗

  负责人:

  岗位二:外围车辆指挥岗

  负责人:

  岗位三:外围值勤岗

  负责人:

  岗位四:外围值勤岗

  负责人:

  岗位五:正门礼宾岗

  负责人:

  岗位六:广场便衣岗

  负责人:

  岗位七:

  负责人:

  岗位八:

  负责人:

  岗位九:

  负责人:

  岗位十:

  负责人:

  岗位十一:

  负责人:

  岗位十二:

  负责人:

  岗位十三:应急分队

  负责人:

  八、大厦内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总负责人:

  分布岗位:

  设备总负责:

  九、安全措施细则:

  (一)外围负责范围:

  1、主要负责车辆停放秩序和外围环境的安全。

  2、做好外广场出入、出口车辆的疏导工作,防止广场上的车辆堵塞。

  3、做好封场时的生产用车清场工作,保证车辆的有序停放。

  4、负责外围警戒工作,制止或劝离制造噪音人员。

  5、禁止在现场管辖内修车,若出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交警部门将车拖离现场进行维修。

  6、密切关注可疑人员,并及时与其他岗位联动。

  (二)大堂内负责范围:

  1、主要负责大厦内人员流动秩序,封场后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大堂内或逗留,确保大堂内部安全。

  2、做好现场劝说工作,维持公共秩序。

  3、密切关注可疑人员,防止冲击事件发生。

  (三)正门礼宾岗负责范围:

  1、主要负责指引进入大厦人员,维持人员流动秩序。

  2、做好领导到场后的礼宾和警戒工作。

  (四)监控岗负责范围:

  1、负责观察大厦各主要进出口情况,发现可疑及时通报各岗进行处置。

  2、领导车辆进入监控范围时,在特别注意监控广场范围的行人情况,时刻与便衣岗保持信息畅通。

  3、视频监控要时刻提前对领导行走路线进行巡视,确保路线安全,无闲杂人员。

  (五)便衣、应急分队:

  1、负责及时处置非法围攻或恶意干扰现场正常运作的违法行为。

  2、负责快速处置一些过激人员蓄意干扰现场正常工作的违法行为。

  3、负责加大突发事件现场的管控力度,形成一种高压氛围,震慑违法分子。

  4、配合公安保护现场,严厉打击过激行为,

  十、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一)突发事件的处理:

  1、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根据制定好的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2、人员发生拥挤时要及时通知外围对人员入场进行控制,并及时疏散人员(按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进行)。

  3、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出现与观众打骂吵闹的现象,如发现不文明群众,要快速带其离开人员聚集区,不能在现场处理事情,避免不明原因的群众起哄。

  4、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汇报,应急分队应迅速赶往现场处理,其他岗位上的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5、疏散人群时要按计划制定的方向单向进行疏散,禁止人员返回。

  6、现场人员出现紧急病症时要通知医疗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救护,并帮助其撤离现场。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2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个转企”、“下升上”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向企业化、公司化发展,小微企业向规上(限额以上)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全镇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大力推进我镇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和小城市培育建设。现就全镇“个转企”、“下升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镇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明确“个转企”、“下升上”重点培育对象的认定标准,共同建立“个转企”、“下升上”培育名录库,便捷准入环境,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提升个私经济质量,促进产业集聚和经济提升发展。到20xx年9月底,力争完成“个转企”目标任务数68家,无证无照经营转为有证经营目标任务数37家。

  二、工作原则

  “个转企”、“下升上”工作本着“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主导、分步推进”的原则,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积极支持已经工商登记且具备条件的主体“个转企”,依法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下升上”,促进市场主体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三、工作重点

  根据我镇个体工商户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确定以下四类个体工商户为“个转企”工作重点引导培育对象:1、符合县产业政策导向且具有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制造加工、住宿餐饮、大型超市、家电商行等;2、设立或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或经营场所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足浴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美容美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餐饮餐位在75个以上);或从业人员常年达到8人以上;年产值200万元以上或工业性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商业服务性年销售额(营业收入)180万元以上;或已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品牌的个体工商户;4、认为需要重点转型升级为企业的。

  结合“个转企”工作推进情况,依法、及时将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成长性好、创新性强、发展前景广阔的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和服务对象,升级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

  四、政策扶持

  为切实增强主体活动和规范经营,根据文件精神,20xx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20xx年1月1日后转为企业的,享受如下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

  1、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三年内仍按个体工商户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原按企业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的,仍按原规定比例执行。

  2、“个转企”后经认定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规定加计扣除。

  3、对按规定确有困难的“个转企”的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给予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期纳税有困难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个转企”的小规模纳税人,20xx年底前,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继续为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自行申报缴税方式或税务机关核定方式缴纳税款。

  4、对实施“个转企”的主体,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至20xx年12月31日免契税和相关交易手续费;自转企之日起三年内上缴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新增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给镇街,由镇街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5、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小微企业的,至20xx年12月31日免收企业注册(变更)登记费、年检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个转企”后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年度检验时,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必须提交审计报告的情形外,可免予提交审计报告;转为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在转企当年起3年内免征、第4-5年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6、对实施“下升上”的主体,当年新纳入国家统计笼子(网上直报)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不含拆分)给予3万元奖励,各类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因素退出统计笼子重新进入的不予评奖;当年实缴税额比上年增长20%以上的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给镇街,由镇街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其它有限资源分配、政府采购、评先评优等奖励扶持对象原则上向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倾斜。

  7、符合产业政策的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为企业的,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可以保留;转型的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时出具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并保持工商登记档案的延续性。相关部门根据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在办理有关审批事项时提供便利。“个转企”涉及前置审批的,各部门对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不变的,一般采取变更程序审批。转型升级主体可凭“个转企”、“下升上”证明,金融机构采取最便捷的方法办理开户帐户的变更手续和优先贷款措施。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1日-8月15日)。制定杨汛桥镇“个转企”、“下升上”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镇“个转企”、“下升上”工作部署推进会,开展一次市场主体大调查、大整治、大规范、大提升。要求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规定时间内,摸排出辖区内重点培育对象,进行宣传发动,讲明政策,特别是办理私营企业的优惠政策及具体办理的程序、步骤。鼓励并引导培育对象积极主动办理私营企业。在此基础上,挑选出一批实力较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二)规范落实阶段(8月16日-9月15日)。根据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对调查对象进行分类,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上门进行政策宣传,动员指导,解答疑虑,帮助其解决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中出现的问题,帮助“个转企”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营业执照;对符合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或没达到环保要求的市场主体,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帮助转型;对塑料造粒、烫金、植绒、复合等不符合我县产业导向的“十小”行业主体,我镇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予以关停、取缔。“个转企”、“下升上”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对“个转企”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并每周通报进度。

  (三)总结考评阶段(9月16日-9月30日)。一方面继续做好前一阶段扫尾的工作,另一方面针对本次“个转企”、“下升上”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汇总,认真总结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为今后开展工作打好基础,并“个转企”、“下升上”工作列入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酌情给予加分,对完成任务出色的村(居),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强化“个转企”、“下升上”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杨汛桥镇“个转企”、“下升上”工作领导小组,由汪建中任组长,陶云淼、胡倡华任副组长,镇经发线、工商、环保、税务、派出所、食监、质监、金融、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发办,陶云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个转企”、“下升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个转企”、“下升上”工作在全镇面上铺开创造条件和环境做好保障。

  (二)明确分工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个转企”、“下升上”工作联合推进机制,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实时联动,实现相互协作、信息共享、合力推进。要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要务求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各村(居)要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助理员要督促检查所联村(居),走村入户,帮助和指导村(居)开展“个转企”、“下升上”工作。

  (三)加大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大范围地宣传“个转企”、“下升上”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动员组织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推进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3

  为做好我市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医疗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工作,切实把该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工作目标

  扩大全市参保范围,将经核实确有困难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含集体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加大解决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大中小学校在校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看病就医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建立机构。成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有关会议,启动我市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摸底调查。上旬完成摸底调查及基础数据收集工作。重点是对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各校新生、低保、重度残疾等人员的数据收集。

  制定方案。上旬前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

  宣传发动。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举办保险费征收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领发政策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宣传,全面启动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工作。

  登记缴费。由各乡镇政府、学校及居委会组织,与宣传发动工作同步,向办理新参保业务的居民和学生发放申请登记表,办理续保业务的居民和学生需比对系统数据,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或学生经核实后进行缴费登记,参保缴费信息及时录入征收系统,并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报表》报送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后,及时将居民的参保金转入财政账户,并将最终确认的登记信息反馈给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及学校;最后由各乡镇、居委会及学校分别根据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确认的缴费登记人员名单以户为单位向参保人发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手册》(即医疗证)。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和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要及时开启计算机征 缴系统,采取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学校集中收缴的征缴办法开展居民缴费工作。

  规范管理。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要认真核实居民参保人数、居民缴费等情况并及时报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划拨市财政补助资金。市财政局要严格审核参保人数、及时拨付市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基金预决算、财务会计和专项设审计等制度,每年定期检查和审计,对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促进基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待遇支付。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理规划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建立定点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密切协调,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行社会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引导参保居民“小病和康复在社区、大病救治进医院”。市民政局、卫生局认真做好城市医疗救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确保参保居民获得优质、高效的

  医疗服务,不断扩大收益面和提高补偿水平。

  (三)督查验收阶段

  督导检查。至12月,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市社保局、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实行周汇报制,各相关单位于每周五将有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迎接省督导组的督查。

  验收评估。年1月底,在自查的基础上,迎接上级部门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验收评估。建立健全奖惩制度,设立奖励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工作职责

  (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和学校报送的参保居民人数、缴费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将居民的参保金转入财政账户。

  (三)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四)市委宣传部和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城镇居民参保的宣传工作。

  (五)市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的监管。

  (六)市财政局负责参保人员政府补助资金的筹资,并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经费,严格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七)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学校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等工作,动员本辖区居民积极参保,对居民身份进行甄别、核实;做好居民以户为单位申请登记及组织计算机录入、核发医疗证等工作,集中收缴居民参保金统一到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办理手续。

  (八)市教育局负责牵头,以学校为单位做好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工作。

  (九)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界定和审核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帮助做好特困群体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补助工作。

  (十)市公安局负责配合开展城镇居民状况的调查工作。

  (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机械质量的监管。

  (十二)市审计局负责定期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十三)市社保局负责具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资料审定、发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手册》(即医疗证)、信息录入、医疗费用审核和支付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列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实施。

  (二)精心准备,制定方案。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应参保人数摸底调查、资金测算、组织管理、资金安排、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四)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于每周五将有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各部门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4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区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执法检查、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消防执法水平、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检查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重点企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安监、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为重点,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请详见附件2。

  (二)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商场市场(消防、工商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公共娱乐场所(文化执法、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养老院、福利院、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社会事务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公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宣教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计生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经贸办、外经办、民营办等部门和各社区按职责分别落实)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和学生接送站、老年活动中心、“三小”场所、出租屋(各社区负责)等场所为重点,以及其他比较重点的场所,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见附件3-8。

  (三)重点行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规划建设办、安监、商务、社会事务办、文化中心、工商、质监、计生和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工商、商务、体委、社会事务办、安监、文化、宣教、计生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研究出台相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国土、规划、规划建设办、城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工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四)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检查各级消防部门落实“三分三定”情况和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管理情况(公安、文化、安监、工商、计生、宣教、商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按照《关于督促整治全市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东府办函〔xx〕114号)、《xx年xx区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工作方案》(万消安委〔xx〕11号)要求和整治标准,检查市挂牌督办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xx社区)整治工作情况。检查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家庭作坊、老城区和城中村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社区负责,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整治标准

  “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整治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安全隐患的通告》(东府〔xx〕7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三小”场所整治标准

  (一)小商铺

  原则不得设置住宿区域,确需设置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住宿区域应采用楼板、砖墙(砌至梁底部)和防烟性能较好的门与经营区域分隔;

  2、住宿区域的门口应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住宿区域应设尺寸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4、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二)小作坊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置,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

  (2)应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

  (3)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置应安装在不燃体上;

  (3)小作坊内不应住人,确需住人的,必须用楼板、砖墙(砌至梁板底部)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必须有独立的疏散楼梯间或其他有效逃生设置,并应在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的连通口处及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设有防盗网的,防盗网应开设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三)小娱乐场所

  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二、出租屋整治标

  (一)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施;

  (二)出租屋的房间隔墙必须采用不燃烧体分隔楼板底部;

  (三)疏散楼梯间内严禁搭建有人留宿的值班室;

  (四)四层及四层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每层应设消防卷盘,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五)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装在不燃烧体上;

  (六)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其口处使用明火;

  (七)设有防盗网的,每一单元(独立空间)应独立设置不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附件9-1:

  工作小结

  ( 月 日)

  一、亮点工作:声势较大、成效明显、领导肯定、媒体关注相关工作。

  二、典型做法:完善机制、创新方法、解决难点问题典型做法。

  三、排查整治:地区、行业开展集中排查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等工作情况;

  四、突出案例:对隐患问题采取行政、法律、约谈、抄告、移送、挂牌、曝光等措施。

  五、基础工作: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网格化管理及弱势群体关爱帮扶等工作。

  六、宣传培训: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5

  一、担保机构

  由县农办牵头,财政局、人民银行和各乡镇配合,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贷款担保中心。担保中心按乡(镇)区划进行设置,为本乡(镇)贷款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担保中心设立担保基金,县财政为每个担保中心提供不少于20万元的担保基金启动资金,各担保中心依法采取适当方式,面向本乡(镇)积极筹措担保资金,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增强担保实力。县财政根据乡(镇)担保中心运行情况和本县财力状况,每年给予担保中心一定额度的担保基金增补。

  二、担保服务对象

  担保中心为所在乡(镇)农户(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对象必须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信用状况良好、具备信贷政策所要求的发放担保贷款的基本条件。

  三、担保中心运行模式

  担保中心担保工作根据“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开展。由县财政局、县农办选择一个乡(镇)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再行推广。担保基金按照“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定期公布、接受监督”原则管理。担保贷款额度按担保基金规模放大3倍执行。担保中心按贷款额度的3‰-5‰的比例收取担保手续费。担保中心所在乡(镇)村民(企业)均可向担保中心提出担保申请,经提保中心调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担保中心为其提供担保,并推荐到经办行申请贷款,经办行依据信贷原则调查核实后发放贷款。单笔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行与担保中心根据经营项目和个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情况确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期确需延长的经担保中心同意,申请人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获经批准后,可以展期1年。

  四、贷后管理工作

  要加强贷后管理服务,积极协助经办行加大对到期贷款的清收力度,确保到期贷款按期归还。对出现逾期的贷款,担保中心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经办行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措施进行追偿。逾期3个月仍不能清偿的贷款,担保中心在做好贷款推荐发放及担保工作的同时。经办行可直接从担保基金中扣收应收贷款本息,担保中心对借款人享有追索权。经办行办理的农村担保贷款逾期虽不满3个月,但不良率达20%时,应立即停止发放新的贷款,不良贷款由所在地担保中心负责代位清偿。对恶意。

  五、相关激励机制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年终对担保中心业绩进行考核,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6

  今年是我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区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提升”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动员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凝聚形成共创共建合力,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百日提升”创城工作任务要求,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发展和谐教育、构建和谐校园和创建文明校园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教育辐射作用,努力打造xx教育的良好形象,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均衡发展,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xx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20xx)目标责任分解》和《xx区教育局20xx 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任务清单》,严格对照责任分工,制定创建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对已经达到目标要求的项目,研究巩固措施,使工作再上台阶和水平;对未达标的工作任务,加快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落实计划,明确工作步骤,采取有力措施,做到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逐个点位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要求。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加强对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学校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提升”指挥部,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党支部书记

  副总指挥: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

  指挥部的工作职责是:督促学校以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为依据,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20xx)》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有关要求,对照签订的《xx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书》,建立和完善创城工作领导体制和目标责任制、项目化工作推进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常态化的考评督查机制和高效的宣传发动机制,全方位提升创建工作;高标准做好迎接测评工作,按照落细落小落实的要求,重点在材料准备、现场准备问卷调查准备等方面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圆满完成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

  指挥部下设综合创建组、督导组、宣传组、监察组和保障组。

  1.综合创建组

  组长:

  牵头责任科室:政教处

  工作职责:①根据xx区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负责起草工作规划、方案、活动总体安排、阶段工作计划目标;②负责对文明城市创建各类《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的目标任务分解提出意见;迎检期间统筹调度工作;③负责做好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媒体)调查的相关材料组织上报及迎检工作;④负责文明城市创建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工作;⑤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材料审核部分的资料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对材料整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时上报指挥部领导,并提请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处理;⑥负责与区教育局创城办的沟通、联系、协调工作

  2.督导组

  组长: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

  工作职责:①负责建立督评机制,协调相关工作组完成对各级创建责任单位的工作考核;②负责依据《中小学校实地测评考察项目内容》,组织督导;③负责各督导组情况汇总,尤其是存在问题的汇总,形成负面清单。

  3.宣传组

  组长:

  牵头责任科室:团队

  工作职责:①负责起草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等;②负责对有关会议、创建活动、创建典型和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③负责组织好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相关工作;④负责编印发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宣传资料。

  4.监察组

  组长:

  牵头责任科室:教务处

  工作职责:①根据创建工作的要求,负责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创建工作进行跟踪问效;②负责建立和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对创建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实行督办;③负责建立和落实以督查通知书、督查周报、督查专报等形式为主的创建通报制度。

  5.保障组

  组长:

  牵头责任科室:总务处

  工作职责:①负责协调、落实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及指挥部工作运转的资金保障工作;②负责落实指挥部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设备等办公条件,以及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③负责创建指挥部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全面启动阶段(5 月9 日至5 月18 日)。制定创城“百日提升”工作方案,建立网格化管理系统,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确定xx六中20xx 年全国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任务清单,召开全校创建文明城市誓师大会,根据任务清单明确测评项目、测评内容、具体要求、落实相关责任。

  2.对标自查整改阶段(5 月19 日至5 月21 日)。党支部成员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全校创建情况。学校按照测评体系和任务清单,开展自检自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工作台账。要针对查找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组织攻关,狠抓落实。学校根据任务清单整理相关资料,并按时间节点按时按要求上报文字、实景图片等材料。

  3.完善提升阶段(5 月22 日至6 月18 日)。学校在全面自查、全面整改的基础上,迎接区创城指挥部督查组将对各学校、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对区教育局指挥部综合督查组发现的问题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及时进行进行整改、落实、完善。

  4.全面迎评阶段(6 月19 日至8 月底)。学校要把巩固成果、展示亮点、查找差距、集中整改和迎接检查等各项工作有机整合起来,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学校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班子,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确定专人担任创建工作联络员,并将相关机构报区教育局指挥部备案。在创建过程中,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

  2.明确责任分工。按区创建办的具体要求,学校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将各项迎查指标逐项分解到人。落实好各测评点责任。要按照“定格、定员、定责、定岗”的原则,与所负责的各测评点签订责任书,切实把任务落实到每个测评点责任人,确保每个测评点任务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不留问题死角,不留管理空白。

  3.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创建目标管理,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制度、定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建立月测评制度,采取日常检查与抽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凡在创城迎评期间及测评工作中出现问题、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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