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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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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集合10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集合10篇),以供借鉴。

行政管理制度(集合10篇)

行政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依照条例履行药品行政保护职能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受理和审查药品行政保护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撤销申请、侵权处理申请;

  (二)提出授权或驳回的意见;

  (三)提出对药品行政保护撤销和侵权处理的意见;

  (四)设立登记簿,对药品行政保护的申请、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事项进行登记;

  (五)对药品行政保护的受理、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六)办理与药品行政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条例所称药品独占权人是指对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享有完全权利的人。

  第五条 条例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六条 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尚未在中国销售是指提出行政保护申请的药品尚未合法地进入中国境内的药品流通市场。

  第七条 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代理机构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代理机构。

  第八条 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以及其他行政保护文书的格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九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外文是指申请人所在国的官方语言。

  第十条 申请人办理申请药品行政保护事宜时,应当委托中国的代理机构办理,并签订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代理机构递交条例第八条和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时,应当同时递交申请人的委托书。

  第十一条 一项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

  (二)申请人的国籍;

  (三)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四)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化学名)、化学结构式、配方、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工艺制备方法简介;

  (五)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签名(印章);

  (六)申请文件的清单;

  (七)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 申请文件应当整齐清晰,附图应当标准规范,不得涂改。

  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科技术语应当采用中国统一的规范用语。

  第十四条 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二)、(三)项文件,应在其所在国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或证明手续。

  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应在中国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第十五条 申请人递交的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是制造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递交的是销售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人递交制造或者销售合同书时必须附有中国企业法人的上述证、照复印件。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出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应当提交有关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接受:

  (一)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文件的。

  第十七条 在获得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之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和药品名称。

  第三章 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

  第十八条 条例第十三条所称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是指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

  第十九条 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公告事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第二十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期内,药品独占权人应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其药品独占权持续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依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和有关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请求人的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请求人的名称及地址;

  (三)被请求撤销的药品的名称及授权号;

  (四)请求撤销的理由及证据。

  一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受行政保护的药品。

  第二十二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中未写明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将受理的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副本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副本送交药品独占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被请求人没有如期陈述意见的,不影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

  第二十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请求审查终结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或者驳回撤销请求维持药品行政保护的决定,送达有关当事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申请日前获准进行临床研究,且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同一药品,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之后,可以在批准范围内继续生产、销售,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章 侵权处理

  第二十五条 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独占权人请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止侵权行为的时效为二年,自该独占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受行政保护的药品被侵权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药品独占权人申请制止侵权行为,应当提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

  为申请书》。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三)被侵权的药品的名称及行政保护授权号;

  (四)请求处理事项;

  (五)侵权的事实及证据。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备具副本。

  一项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二十七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制止侵权申请,应当受理,并将《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第二十八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需要,可以召开由制止侵权行为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侵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第二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就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作出认定。

  被申请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制止其侵权行为。

  第三十条 因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引起的经济赔偿问题,药品独占权人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侵权认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处理过程中,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对该项药品行政保护提出撤销申请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止侵权处理程序,待撤销程序终结后,再根据情况恢复或者终止侵权处理程序。

  第五章 费 用

  第三十二条 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或办理其他有关事项,应当分别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

  (二)审查费;

  (三)年费;

  (四)公告费;

  (五)证书费;

  (六)请求撤销费;

  (七)侵权处理费;

  上述各种费用缴纳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在递交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的同时缴纳申请费;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公告费和审查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四条 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药品独占权人应当在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证书费、公告费和当年的年费;在药品行政保护有效期内,应当于每年度最初的两个月内缴纳当年的年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行政保护。

  第三十五条 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在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同时缴纳请求撤销费。

  第三十六条 申请制止侵权行为的独占权人应当在递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的同时缴纳侵权处理费。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各种费用由代理机构代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第一日不计算在内。

  期限以年或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届满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行政管理制度2

  一、 职责总述:

  1、本类工作是在行政副总监督下,办理日常工作。

  2、遵守国家和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3、正常处理指导下属进行日常的办公管理工作。

  二、所受监督:

  1、接受本公司行政副总经理的指令和监督。

  2、在规定的权限内,一般例行公事可单独处理,重要事项须向行政副总请示后执行。

  三、所施监督:

  有直接下属:对办公室、总务室、人力资源所属人员有监督、指挥的权限。

  四、工作范围:

  (一)、外联方面:

  办理公司与国家职能部门有关事宜及协调关系。

  (二)、办公管理方面:

  1、公司文档及公章印鉴的管理。

  2、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

  3、公司办公环境、卫生及安全的管理。

  4、公司文件打印、抄送、会议记录的管理。

  5、公司职工考勤及车辆调配的管理。

  6、公司ci 策划及实施。

  (三)、人事方面:

  1、公司的人事、招聘、培训、考核、考评。

  2、公司岗位制度及工作程序的制订、修改和发布。

  3、公司人员调动、调聘及离任手续的管理。

  (四)、福利方面:

  1、公司员工文体活动的计划与实施。

  2、公司职工的福利及养老保险手续的管理。

  3、公司职工内部婚丧嫁娶的管理。

  五、主要权力:

  对下属有人事任命、监督、检查及奖罚提议权

  六、领导责任:

  1、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2、对工作程序的正确执行负责。

  3、对本行政部门所掌握的公司秘密负责。

  七、所需条件:

  1、高等专科学校毕业,两年工作经验以上。

  2、了解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3、有一定处事能力。

  八、工作时间:

  在制度内工作,早八点至晚五点。

  九、工作环境:

  公司办公室。

行政管理制度3

  *****发展有限公司

  目录

  总则...........................................................3

  员工招募.........................................................4

  培训制度......................................................6

  考勤管理办法...................................................8

  休假管理办法...................................................9

  福利制度........................................................11

  生育保险津贴制度...................................................13

  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15

  离职管理办法..................................................17

  工作服与工作证管理规定.............................................19

  用车管理制度..................................................20

  卫生管理制度..................................................21

  报刊杂志的管理办法.................................................22

  工具、耗材领用制度.................................................23

  办公用品与日常用品管理.............................................24

  总则

  一、为建立组织,健全制度,使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本公司员工任用、担保、工作时间、请假休假、出差、培训、福利、考勤考核、奖惩、年资、离职等事项除国家有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员工应团结友爱,忠于职守,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与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

  四、本公司员工应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五、本公司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对外应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公司的'产品、图纸、内部文件资料、赢利情况、销售计划、客户资料、工资福利等均属公司机密)。

  六、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除办理本公司指定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严禁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七、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时(包括电话洽谈),应态度谦和,特别注意文明用语,不得满怀不满情绪,有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八、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严禁有酗酒闹事,吸食毒品、赌博、拉帮结派等行为。

  九、本公司员工应发扬团队精神,心胸豁达,勤奋敬业,始终保持勤俭创业的精神。

  十、本制度经行政会议通过后,试用实施,若试用期间有疑问,可向行政部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再由行政部组织会议研究修订,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行政部

  20xx年1月1日

  员工招募

  为了开发人力资源,为公司注入新的血液,规范公司的员工招募如下:

  一、招聘

  1、准备:各部门经理根据其工作需要进行人员编制或根据人力需求填写人员增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进行招聘。

  2、本公司所需人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该工作岗位为聘用原则。公司内部人员也可以推荐,但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3、初试:应聘人员自备个人简历带齐相关证件到行政部进行面试,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需进行笔试。

  3、复试:行政部面试后将其资料与笔试试卷一起交予部门经理再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统一安排时间对应聘者进行复试,再把最后结果通知行政部。

  二、录用

  1、经复试合格的人员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到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并缴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照片两张),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2、凡应聘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公民。

  4)品性恶劣,经其他公私营机构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5)违法犯法吸食毒品者。

  三、担保

  1、经公司雇用的经济管理(财务人员)或认定其职务有必要提供担保者(仓库保管员、安全保卫员等)必须于到职前办理担保手续(经济担保,本地有正当职业、固定收入、固定资产的人士担保,合法有实力的团体担保)。

  2、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赔偿责任。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使本公司造成损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五、试用

  1、本公司新进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免予试用外,一律先经试用。

  2、新进人员一般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表现特别优秀者,经直属主管呈报上级核准可缩短试用期限,但至少不少于原试用期的一半;若在试用期表现不佳者,可当场予以辞退。

  3、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行政部通知部门经理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由行政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若有培训潜能可考虑延长试用期(最长2个月),否则予以辞退,且不得提出异议。

行政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行政办公用品采购,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促使采购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依据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家具等实物资产,以及公司活动用品等零星物品的采购。

  三、管理职责

  行政采购专员负责行政办公用品的物资采购

  四、内容

  (一)申购审批流程

  1、各部门耗材专员按标准配置领用日常办公用品和设备,日常办公用品由行政采购专员定期集中采购,存于公司库房。

  2、员工若因工作需要增加标准配置外的其他用品,应逐级申报审批。

  3、单价金额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物资申购,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内勤填写《请购单》,经本部门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采购专员购买。

  4、单价金额500元以上的物资申购,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填写申请,逐级审核并报公司省总或省副总批准后,由行政购买。

  5、涉及金额较大的特殊采购,除按上述程序审批外,还应交总公司审核。

  (二)常规物资采购方式

  1、常规物资指常用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等物资。

  2、行政负责寻找、甄别、建立常规物资的长期供货方,签长期合作合同。

  3、每年至少一次对公司长期供货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不能满足公司需求的应及时更换。

  4、采购工作应在收到《申购单》、《请示签》后两天之内完成。

  (三)非常规物资采购方式

  1、非常规物资指除开发项目设计、工程、预算、市场推广专业采购外公司所需物资,如公司活动用品等。

  2、根据需采购物资性质、金额大小、交货时间要求等因素,主要采取

  三种方式进行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由行政外勤具体实 施。

  3、采购工作应及时完成,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推进。

  (四)其它

  1、日常用品完成采购后,应及时到行政内勤处办理登记入库手续;其他类采购应在使用人处办理验收手续。凭入库或验收签字到财管中心办理财务手续。

  2、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采购物资的维护保养人名单、地址和电话,积极联系维护人员上门保养,完善售后服务。

  3、及时完善财务借款手续,做到一事一清,在取得票据的.一周内在财务销账。

  4、按公司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规定,金额在(单项)伍仟元以上的采购应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5、主动征求员工对办公用品的意见,及时调整和改善品质,以满足办公需求。

  6、各公司行政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对所购办公用品的市场询价工作,由非行政外勤人员执行,以监督行政采购工作。

  五、本制度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归口管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行政管理制度5

  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

  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二、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具体如下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并附相关资料交财务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验原件流复印件)。

  3、担保业务

  4、提前终止业务合同,多收费用的退款业务,原则不予退款,如确需退款需附有对方退款申请书、相关退费补充协议《退款申请表》

  5、客户多交费用的退款业务:退款需附有对方的.退款申请书6、合同履约付款:需附发票、收据、采购计划、经济合同、协议书等交财务部备案7、付款业务没有涉及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备注栏注明:“无合同”字样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三、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具体如下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并附相关资料交财务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验原件流复印件)。

  3、担保业务

  4、提前终止业务合同,多收费用的退款业务,原则不予退款,如确需退款需附有对方退款申请书、相关退费补充协议《退款申请表》

  5、客户多交费用的退款业务:退款需附有对方的退款申请书

  6、合同履约付款:需附发票、收据、采购计划、经济合同、协议书等交财务部备案

  7、付款业务没有涉及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备注栏注明:“无合同”字样

  四、注意事项

  1、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不得涂改。

  2、对金额超过xx万的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3、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驶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4、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5、财务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申请单》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申请单》进行对照,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出纳办理付款。

  6、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人)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出纳将银行汇款回单交财务会计作为会计凭证附件。

  综上所述,行政单位合同付款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项制度。只有建立好相关的约束和规定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规范性,维护双方的权益。另外,付款人员一定要注意像单据是否齐全之类的小细节问题,防止因为疏忽造成大错,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铜川律师。

行政管理制度6

  (一)销售例会制度

  *会议必须遵循"高效、高质量"的原则。

  *开会时,参会人员必须纪律严明,参会时必须携带笔记本和笔。除特殊情况,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中途退席或迟到。

  *一般性例会时间必须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

  *所有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必须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出稿,除存档外,必须向总经理报阅。

  *每周工作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经理

  2、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人员

  3、开会时间:不定

  4、上周考勤情况公布;

  5、上周工作情况总结;

  6、本周销售管理工作内容;

  7、解答上周销售人员提出的疑问;

  8、本周策划推广工作介绍;

  9、组织销售人员与策划人员座谈;

  10、组织进行阶段性培训。

  *每周小组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主管

  2.参会人员:组内全体销售人员

  3.开会时间:自行安排

  4.汇总、分析销售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

  5.对疑难客户进行分析,找对策

  6.对意向客户的落实情况

  7.销售人员的签约、回款情况

  8.由销售主管组织进行组内培训

  *销售分析会(月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经理

  2、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3、开会时间:每月统计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4、销售情况,延期签约的通报及分析,结果及意见汇总至本月销售统计分析报告中。

  5、下月销售计划和销售重点。

  6、公布下个月销售任务。

  7、分析当前的'市场、客户群及竞争对手,树立本项目的知名度、品牌。

  8、与业务员进行思想沟通。

  (二)严重违纪处理

  *严禁利用价格、房号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客户,有损公司声誉者予以辞退。

  *严禁客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员或客户贿赂,私押、私放房号者予以辞退。

  *严禁电脑录入人员将客户资料私自泄露给他人或其他项目,牟取经济利益予以辞退。

  *严禁客服串通销售人员私分客户、漏分客户者予以辞退。

  *严禁销售人员做私单,协助客户炒房,从中谋取经济利益者予以辞退。

  *严禁泄露公司机密给客户或其他项目,使公司遭受损失者予以辞退。

  *拒绝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消极,散发消极怠工情绪者予以辞退。

  *散布谣言及流言蛮语,搬弄是非,攻击诋毁他人,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者予以辞退。

  *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法改正者。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予以辞退。

  *盗窃公司及私人财务,或公司机密文件及客户资料者予以辞退。

  *触犯国家法律,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予以辞退。

  *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辞退。

行政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区范围内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审批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市场准入等审批事项均纳入并联审批范围,按照本办法实施并联审批。

  第二章并联审批实施部门职责

  第三条参与并联审批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凡列入并联审批范围的项目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

  第四条确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牵头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牵头部门;区工商局为市场准入的牵头部门。

  第五条牵头部门在并联审批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作本部门牵头的并联审批事项流程及一次性告知单;

  (二)统一受理和分发申请材料;

  (三)组织联席会议,联合踏勘,开展会审、会商、会签等工作;

  (四)督促联办部门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传送许可证照;(五)定期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通报并联审批实施情况。

  第六条联办部门在并联审批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牵头部门提供本部门审批事项的“七公开”内容;

  (二)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席会议,联合踏勘,会审、会商、会签等工作;

  (三)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传送许可证照;

  (四)按照牵头部门或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派遣现场踏勘所需的公务用车。

  第七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并联审批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推进;

  (二)负责并联审批网络系统运行及维护;

  (三)协助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负责市场准入前置许可的联合踏勘、联审及会商等工作;

  (四)对并联审批件实行全程跟踪,定期向省、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区政府报告并联审批的办理情况。

  第八条区监察局负责并联审批效率及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或违法乱纪等问题。

  第三章并联审批运行方式

  第九条一门受理。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后,确定联办部门,并组织相关部门窗口预审申请材料,根据联合审查的结果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申请,组织联办部门窗口审核材料,其他各部门窗口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

  第十条分发材料。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受理申请确定联办部门后,应通过并联审批网络系统向相关审批部门窗口分发材料。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同时启动审批,依法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联合会审。对同意受理的并联审批件,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及时组织联审会议。参加联审的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派本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出席,重大事项应由分管领导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牵头部门请假,改派其他能够提出处理意见的人员参加,并在《并联审批会审意见单》上签署意见。联审会议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二、四上午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举行。

  第十二条联合踏勘。需要现场踏勘的,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告知申请人做好现场踏勘的准备工作,现场踏勘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二、四上午。个别重大项目和特殊事项,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及时踏勘。

  联合现场踏勘结束后,参加踏勘的`部门在《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上签署意见,当场能做出决定的事项应当场签署踏勘意见;当场难以做出决定确需组织听证或专家论证的,按相关要求及时组织论证、听证,论证、听证结束后及时签署踏勘意见。

  第十三条《并联审批会审意见单》及《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应作为审批决定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按照有关规定及《并联审批会审意见单》、《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向申请人出具具体明确的审批意见。

  第十四条联合会商。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组织各联办部门对并联审批件中存在的推进难度大、时间要求紧、前置条件不符等问题和困难进行协商审议,根据参会部门的意见向申请人出具具体解决方案、办法和要求,并报送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限时办结。各相关审批部门应从收到并联审批件和材料之日起(如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从申请人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送达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报批工作。经审查予以审批的,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及时将相关证照、批文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上报区政府或上级部门的并联审批件,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上报;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和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将上级部门的审批结果抄告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

  第十六条统一出件。并联审批实施部门办结后,将相关证照、批文以及收费凭据等移交并联审批牵头部门窗口,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或批文。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并联审批件办结后,相关资料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一)前置审批部门的申请材料,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移交前置审批部门窗口归档保存;

  (二)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的申请表单、缴费单据存根等,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移交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窗口归档;

  (三)申请人提供的多个并联审批实施部门共同需要的原始纸质申请材料,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保存;其他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窗口确有存档需要,可复印相关资料,于申请人领取证照时补盖相关印章;

  (四)《并联审批会审意见单》、《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保存。其他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需要使用时,到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提取。

  第十八条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因申请人或其他原因终止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和申请人及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项目在前期工作中因情况变化,需要进行较大调整的,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并进入二次申请程序。项目终止或需要调整的,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书面告知区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终止或需要调整的原因。区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向省、市政务服务中心报告,并处理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中的审批件。

  第十九条对符合本区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的事项,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应立即将审批件列入本区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办理程序,确定专人负责,协助全程办理。

  第四章并联审批工作流程

  第二十条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技术改造投资事项的并联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并联审批共分为五个阶段:

  (一)项目提出阶段

  区发展和改革局并联审批窗口及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并联审批窗口分别受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请,及时办理备案和招标方案审核手续,并根据项目投资范围确定是否进入并联审批程序。

  (二)项目可研深度阶段

  对符合开展并联审批的备案类项目和核准类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并联审批窗口及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并联审批窗口发放办事流程和一次性告知单,并通过并联审批网络将申请人材料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批窗口。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窗口在规定时限内(以材料送达之日起)分别做好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预审、审批工作,审批权限在省市级以上对口部门的,应提前做好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工作,将报批资料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并将报批时间及报批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

  (三)项目初步设计深度阶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联审批窗口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预审;区交通运输局并联审批窗口做好建设交通项目初步设计的预审、交通项目施工图的预审及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工作,将报批资料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并将报批时间和报批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联审批窗口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施安全设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预审及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工作,将报批资料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并将报批时间及报批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

  (四)项目开工深度阶段

  同意上报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并联审批事项,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施工许可的尽早审批。当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下发后,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应于当日发给申请人,并抄告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五)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权限在区本级的竣工验收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现场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的部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权限不在区本级的竣工验收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依法无需前置审批的市场准入并联审批工作流程。

  (一)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并对形式要件进行初步预审合格后,在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中向各相关部门窗口分发申请材料,区公安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部门窗口同步做好印章刻制、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事项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窗口在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中办结后,各相关部门将审批证照送达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由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

  第二十二条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市场准入事项的并联审批:

  (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后,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提出申请。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根据其经营范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前置审批的相关要求,并书面告知区政务服务中心前置许可的相关部门。

  (二)服务前移。区政务服务中心收到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前置许可的部门清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实地勘察、指导等事前服务,参加现场踏勘的部门应在《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上签署意见并说明理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应于当日将前置许可《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反馈到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

  (三)信息共享。经审查予以审批的,各前置审批部门窗口应将相关证照、批文于当日发给申请人,并及时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系统。对前置审批部门表示“同意”的,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对表示“不同意”的,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按前置审批部门意见进行整改重新申请的,再次启动并联审批程序。

  (四)完成前置审批后的市场准入并联审批事项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工作流程办理。

  第二十三条市场准入事项的前置许可权限属市或市以上部门审批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各职能部门窗口应及时在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中出具初审意见。同意上报的项目,各职能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尽早审批,当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下发后,相关职能部门窗口应于当日发给申请人,并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系统。其他程序由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牵头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工作流程办理。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其他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参照本办法实施并联审批,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安排会商、会审、会签事宜。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行政管理制度8

  一、办公室管理

  1、遵守办公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上班时间要求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得体,说话和气。对来公司指导检查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其他办事人员,要谦虚谨慎,热情接待,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2、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节奏。各部室对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按时准确地完成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对办事拖拉,工作消极,任务完成不及时而影响整个部室工作质量甚至造成损失的员工,要严肃批评,直至给予必要的处罚。

  3、加强团结,密切协同,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上下紧密配合,同级相互支持,形成和谐温馨的工作氛围。

  4、办公室布置应规范、统一,不得堆放与办公无关的杂物;办公室墙上不得粘贴、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画、像、图片等。

  5、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文明办公环境,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室内整洁明亮,空气清新。

  6、文明办公“五不准”:

  (1)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上班;

  (2)不准在办公室打闹或高声喧哗;

  (3)不准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影响正常工作的活动;

  (4)不准乱倒废纸、烟头、果皮、剩饭剩菜等;

  (5)不准传播小道消息,无事生非,不负责任地挑拔同事之间的正常关系。

  二、住房管理

  1、公司为所属员工及聘用人员提供住宿条件,所有员工均应按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办公室准许,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在公司驻地院外租房居住,不得自己调换住房。

  2、公司驻地住房实行公铺化管理,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提供生活设施和用具,并建立相应的卡片档案。提供给员工使用的生活设施包括空调、电视机、桌椅、床具、柜橱及床上用品等,员工所使用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均为集体财产,应注意爱护,不得损坏。员工不得自行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在中途调离时,应完整交还其所配发的设施、用具。

  3、住宿区配备的洗衣机、热水器等均为公共财产,须自觉保护,合理使用,以免损坏。

  4、公司客房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用于保证来访的领导、客人和员工家属休息和住宿需要。客房由服务员负责清扫、整理和维护。各部门根据工作往来需要使用客房时,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向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之后方可开房使用。

  5、公司阅览室、棋牌室等文娱设施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未经办公室负责人许可,任何公用文娱用品及书刊均不得外借。

  6、公司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维护,用于保证公司各种会议及接待工作需要。

  三、水、电管理

  1、全体员工均应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做到人离电关、灯灭、避免浪费及造成事故。

  2、所有电源、插座、电灯、电线及水管安装、改动均应由专职水电工负责进行,严禁私接乱拉。所有公用水、电设施均由办公室负责维护。

  3、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成员负有管理责任,对于办公区及宿舍内出现的“灯常明、水常流、空调常开”等浪费现象和安全隐患,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未经办公室许可,严禁员工私自使用功率在500W以上的电热器具。

  5、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用电、用水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四、安全保卫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时刻提高警惕,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单位的安全制度。

  2、加强岗位责任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岗位要求落实安全制度,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3、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个人存放财物、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遗失。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朋友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窗锁门。落实专人负责检查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身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9、办公室安全由各室使用者负责,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10、增强防火意识、防盗意识,爱护消防器材并会使用消防器材。要熟知各种报警电话——防盗110、防火119。

  五、办公电话管理

  1、公司电话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装和统一管理、控制。

  2、员工打电话应做到语言精炼,尽量节省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使用电话时应做到轻拿轻放,悉心爱护。

  3、每月由办公室张榜公布公司电话通话费用。

  4、对通话时间较长的、费用较高的电话号码,由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公司将根据原因和调查情况,酌情处理。

  六、办公用品管理

  1、办公用品计划:

  (1)办公用品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年初由各部室编制年度办公用品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2)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和保管,各部门每月底应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的数量、类别列成申购计划交办公室备忘,以便及时采购调剂。

  2、办公用品采购:

  (1)办公室采购人员根据经过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的各部门申购计划及库存清单安排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采购人员根据所需库存量的多少再进行采购。

  (2)低值易耗品(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话机等)的购置,由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购办公用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后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审批表》报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固定资产(如:电脑、软件、照相机、复印机、打印机、沙发、空调、彩电、洗衣机等)的购置,须由各相关部门单独提出申请,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审批表》,由办公室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获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除特殊情况,公司员工不得自行购置办公用品。

  (3)日耗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采用批量购置的办法进行采购。凡大宗物资采购,按《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执行。

  (4)购置的办公用品统一由行政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入库前,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帐。

  验收时注意质量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还或陪补手续。

  3、办公用品领用与保管:

  (1)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设立办公用品登记簿。部门或个人领取办公用品时,必须在保管员处登记并写明领用理由。

  (2)行政仓库保管员须在每月底对本月办公用品的领用和库存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将结果造册汇报办公室负责人。

  (3)公司的办公用品、各种设备,属低值易耗品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造册建卡,领用人签字,领用人工作调动时,由办公室负责收回。

  公司的固定资产实行定位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由专人管理,领发应记帐签字、造册建卡,配发到人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工作变动时应将所管固定资产造册移交。固定资产实行财务账和保管员的实物帐双帐管理。每年年底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4)固定资产的调出或变卖,均应按设备的新旧程度和完好情况评估作价。调出的固定资产原则上实行有偿调拨,特殊情况酌情处理。调出公司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注明原价,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在固定资产卡片上做转移处理,财务人员应及时进行财务处理。

  (5)各种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盘亏,应报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大宗固定资产的处理必须经过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才能进行。

  各种资产的报废、报损要严格掌握,谨慎处理。对超过适用年限、确实不能再继续使用和修复的固定资产,报废时要做好清理工作,核对实物,查明报废原因,由主管部室组织技术鉴定,对报废的固定资产的残值进行评估,做好残值回收、交库工作。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抗力原因损失的固定资产,应根据损失的数额大小,由财务部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注销。

  对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要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拆除、外借、赠送、调出、变卖。

  七、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

  1、为确保公司大宗物资(设备、办公及生活用品)采购实行阳光操作,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特制定本制度。

  2、凡大宗物资采购原则上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投标的办法,并按招投标程序组织招投标和确定中标人(单位)。

  3、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是指一次性采购单项合同金额超过五万元的物质设备和办公生活用品。

  4、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财务部门付款时要凭验收合格证明才能付款,同时结算时原则上采用票据方式,避免现金交易。

  5、大宗物资采购由办公室具体承办,合约部予以配合,纪委负责全过程监督。

  6、在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八、食堂管理

  1、公司食堂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为全体员工提供清洁、可口、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并承担客餐接待任务。

  2、食堂由办公室事务管理员负责其日常管理。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须身体健康,着装整洁,无不良卫生习惯。

  3、食堂伙食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每人每天9元计。对外招待客餐按每人每天35元标准掌握,必要时可酌情增减。食堂由采购员根据当天食谱及以上伙食标准每天及时采购所需各种原料。采购物品由事务管理员验收签认,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帐。

  4、严把采购质量关,防止污染有毒、霉烂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食堂,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和监督,杜绝发生食物安全事故。

  5、事务管理员须每月定期统计、平衡食堂帐目,经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和分管领导审批后向财务部核报,并将核报后的食堂收支情况向员工公布。

  6、员工用餐采取自助餐形式,早餐花色品种应不少于5种,中、晚餐应保证5菜1汤。

  7、食堂应按时开餐,应根据员工意见及时变换和丰富菜式及口味,尽力满足全体员工的需要。

  8、各部门负责人均可向事务管理员申报客餐,但申报时需登记签认,说明事由;月底事务管理员根据该登记记录向财务报帐,并造册公布。

行政管理制度9

  一、行政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编制

  1、行政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编制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见附表)编制年度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报送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送财政部门)。同时,单位要按财政部财综字[1997]8号文件的规定填报预算外资金(如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支计划。

  2、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定由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支出预算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项内容,经常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支出等项目,专项支出按支出用途分别编列到有关项目。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行政单位经批准用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行政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3、行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按规定合理划分不同类型的收入,将应列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其他收入按节级科目分项填列,见表三)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没有收入数额的项目可以空置)。

  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包括基金)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预算,不得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各项支出;按规定暂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按规定进行处理,除经批准由单位留用的外,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作为单位收入,直接列入收入预算。由财政专户拨付给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作为单位收入,列入收入预算;其他收入,包括非独立核算后勤机构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其他服务性收入等,应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本单位的支出。

  单位应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即在保证人员支出和开展公务活动必不可少的开支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项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应在保证正常工作支出需要,保证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应有详细的说明。

  二、行政单位预算的核批

  1、财政部门在收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或一级预算单位)报送的行政单位预算后,应进行审核,对符合预算编制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对有主管部门的行政单位预算,财政部门一般只核批到主管部门,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核批到具体单位。

  2、财政部门在批复行政单位预算时,应按照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统一核定行政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

  对收入预算,应明确核定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核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指标。

  对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必要时应核定到工资、补助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等重点支出项目。

  3、财政部门在核定行政单位预算时,财政拨款标准应根据以保证行政单位基本工作任务需要,结合国家财力可能确定。

  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根据收支统管的要求,与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一并核定,统一下达。其数额应根据行政单位财政收支状况,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及按规定实行结余上缴专户或按规定比例留用不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数额确定。

  财政拨款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必须指定用途的,财政部门在核批行政单位收支预算时,应予以明确。

  三、预算执行

  行政单位预算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核批以后,即成为预算执行的依据。行政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工作。

  1、行政单位要加强收入管理工作。取得的各项收入要及时入帐,不得坐支。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要及时足额上缴;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不能直接作为单位收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应缴未缴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要督促催缴。

  2、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有指定用途的,应按规定的支出项目开支。

  四、预算调整

  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行政单位预算,行政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过程中,确因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不予调整。但因为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行政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2、行政单位的其他各项收入预算需要调整时,可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自行调整收支预算,但必须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3、收入预算调整后,要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五、预算报表格式

  根据以上规定,随文附发《中央级行政单位预算表》格式。地方行政单位的预算报表格式,由地方财政部门参照该预算报表格式制定布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按财政部财综字[1997]8号通知要求,一并填报。

  六、请各部门、单位在3月31日之前将单位预算报财政部门主管财务司

  单位概算可参照预算报表格式在上年预算年度结束前(12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主管财务司。

行政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XX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文是指公司及下属机构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撰写和使用的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传送给公司的各类公文。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和协调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对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二)统一收发、拟办、传递系统内外单位发送给公司的所有公文;

  (三)负责公司名义公文的核稿、报批、缮印、盖章、发送;

  (四)负责各类公文的立卷、归档、借阅、回收等管理工作。

  (五)公司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公司各类公文的处理工作;

  公司其他部门也应指定人员负责对本部门职责权限内公文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五条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一)请示,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和批复事项的文种。

  (二)申请,用于向上级管理单位或职能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或要求的文种。

  (三)报告,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查询的文种。

  (四)通知,用于发布规章制度、任免干部、部署工作、转发主管单位、含隶属关系的管理单位的文件或主管领导的批示、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的文种。

  (五)批复,用于答复请示、申请事项的文种。

  (六)规定,用于对某一具体事项做出安排,要求有关部门、人员遵照执行的文种。

  (七)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的文种。

  (八)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的文种。

  (九)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意见,阐明公司指导原则的文种。

  (十)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介绍工作经验的文种。

  (十一)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决定事项、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主要有董事会会议纪要、总裁办公会纪要、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各类会议纪要,需简明扼要、精练准确,由办公室整理印发的文种。

  (十二)函,用于彼此无隶属关系的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答复问题,公司或公司部门向业务协作关系单位提出要求或答复的文种。

  (十三)合同(协议),公司或被授权的业务单位或部门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署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公文。

  第六条文件划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作如下划分:

  (一)凡属下列事项可以公司名义行文,文头用“XX祥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文件”:属于重大的或涉及整个公司的事项,向上级各部门的请示、报告;

  与上级各部门的联合行文;

  编制、制定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及中长期发展战略;

  发布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规定、决定、决议、意见等;

  涉及所属企业的管理体制、机构编制、人事任免、重要问题处理等重大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的`行文;

  (二)凡属下列事项可以办公室名义行文:属于一般事项,向上级对应部门的请示、报告;

  公司范围内的一些具体工作;

  公司会议及具体事项的通知;

  其他须以办公室或业务部门名义行文的事项;

  (三)凡属下列事项也可以公司名义行文:按照公司职能规定,属于部门具体业务,需要指导下级单位或对口部门开展工作的;

  其他须以各部门名义行文的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行文格式。正规公文的格式一般由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红色反线、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制单位、印制日期等组成。公司发文分上行文:请示、报告;

  下行文分:通知、通报、决定、决议、批复。

  (一)涉及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并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紧急”。

  (三)发文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当排列在前。文头字一律套红印刷。文件文头与正文用红色反线隔开。红色反线上方留三分之一天头的为上行文头;

  留四分之一天头的为下行或平行文头。

  (四)发文字号,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年号一律要全称,不能写为后两位数字,并且用方括号〔〕,不能用圆括号()或尖括号《》。总公司发文统一格式为“祥云医字〔年份〕×号”,×号不以“0”作为虚号。

  (五)上报的公文,应当在首页附:发文签。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表明文种。标题中除法规、规章用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单位,一般写在公文标题之下,正文之前,后加冒号,主送单位的全称、特称、单称,均应使用统一的表达形式,不能随便排列。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成文时间一般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十)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加盖公章。公章加盖在成文日期之上,发文单位署名一般省略不写。联合发文单位都应加盖公章。主办单位的印章应排列在前。

  (十一)公文主题词由表现公文内容归属、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和表现公文形式特点的词组组成。按先“内容”后“形式”的顺序排列词目,每一公文标引主题词的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词或词组。主题词的位置在成文日期之下,阅知范围之上。

  第八条合同(协议)的格式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公司公文用纸幅面规格采用国际标准A4型。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条公司及公司各部门的行文关系,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统一按公司名义下发。

  第十一条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上级单位。

  第十二条各部门未经公司主管行政副总裁审阅、总裁签批同意,不得擅自向下行文。

  第十三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单位。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

  第十四条报告中可以提出意见或建议,但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五章收文办理

  第十五条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分送、传阅、承办、催办、查办、存档等程序。收文编号分为单位X字〔年份〕×号。

  第十六条签收、登记、拟办、分送由办公室负责。签收时应注明时间、份数、急缓程度;拟办时要附公文处理单,并签注拟办建议。

  第十七条对传阅公文、资料,应速传速阅,一般不得超过两天,并注明传出时间。加急件应随到、随传、随阅,必要时可集体阅读。对需送几位领导传阅的公文,办公室应按领导排序由前向后递送。办理公文传阅、传批的办公室人员应随时掌握公文去向并予以记录。除领导另有指示外,不应将公文在领导之间自行传递。

  第十八条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阅知。

  第十九条对所属企业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各部门应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部门办理;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对符合规定的公文,公文办理者应及时处理公文,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

  第二十一条根据办理公文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的要求,建立三类催办制度,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使催办贯穿于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

  (一)凡送公司领导批示的公文、下属医院与网络公司送隶属管理机关的公文和总裁办公会、公司周例会等上交办的事项,由总裁办负责催办;

  (二)公司各部门承办的公文和申报的公文由各主办部门专人负责催办。

  第六章发文办理

  第二十二条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翻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三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符合上级单位或领导的工作指示,并同现行有关公司规章制度相衔接。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练,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起草时,有关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必须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在使用简称时,应先用全称,再加以说明。

  (四)公文的正文层次可以为多层:

  一级标题为“一”(使用黑体,不加粗);

  二级标题为“(一)”(使用楷体);

  三级标题为“1”(使用仿宋体);

  四级标题为“(1)”(使用仿宋体);

  五级标题为“①”(使用仿宋体)。

  (五)公文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六)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代表数量金额的数字,应加逗号分隔符、金额单位、币种。

  (七)文稿送签时,若有需要向主管领导说明的事项,应另外附简要的说明,随文稿一并送审。

  第二十四条公文有些内容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职权,主办单位应事先与其他有关部门主动协商并会签;

  若有不同意见,应报请主管领导裁定。对于不同意见未协商一致、又未经主管领导协调裁决的问题,一律不得上报、下发公文。

  第二十五条公文的签发事宜由办公室负责承办。在送领导签发之前,先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是否需要行文;

  二、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三、是否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会签;

  四、文种使用、行文格式等是否规范;

  五、是否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练,书写工整,标点准确。

  对不符合规定的上报公文,办公室应退回呈报单位,并告知要求改正的部分。

  第二十六条公文拟稿后,按以下规定签发:

  (一)以董事会名义发文,由董事长签发。

  (二)以公司名义发文,由总裁签发。

  (三)以下属分公司名义发文,由总经理签发。

  根据公司授权规则的规定,凡有权人明确授权的,被授权人也可签发。

  第二十七条签发人在批签时,应表明同意与否,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则视为同意。

  第二十八条草拟、修改、审核、批阅、签发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彩色笔和纯蓝墨水笔。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

  第七章公文流转程序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门接收的各类公文(包括电子、纸质资料),必须在第一时间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接收并进入公文流转程序。

  第三十条公文运转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凡是送公司领导签批的文稿、文件,一律通过办公室登记,并附公文处理单,不要直接呈送领导个人,由办公室核稿后,按领导分工报送或提请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应克服“后门文件”和“公文逆运转”等混乱现象。

  公司正规公文发文的程序是:拟稿者起草公文并填写发文稿→部门负责人审核→有关部门会签(如有必要)→办公室核稿→领导签发→办公室排版缮印→办公室盖章→发文归档。

  第三十一条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公文需要经有关部门会签,才能送领导审批后盖章。程序是:有关部门准备好合同(协议)→公司内部审核→送律师审核→按律师意见修改→填写合同(协议)盖章审批单,并负责办理律师审核签字→办公室阅核、签字(修改前后的合同或协议、律师签字审批单、律师修改意见等四份文件)→财务负责人阅核、签字→领导批示→经办部门到办公室盖公司章→送交有关单位。

  第三十二条工作签报和电话记录作为非正规公文,按以下程序办理:起草者填写有关表单→办公室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编号、登记→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有关部门办理→归档。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部门需请求公司职能部门或公司领导给予有关支持的申请、请示,以审批单形式按以下程序报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有权决定的,直接答复提出要求的部门;超权限的,应提出拟办意见通过办公室报主管领导决定:

  (一)涉及人事、薪酬、福利、编制、培训、出境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二)涉及资金调拨、预算管理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财务管理部:

  (三)涉及有关法律事务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办公室(法律);

  (四)涉及以公司名义作广告、购置信息技术设备等实物资产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总裁办公室;

  (五)凡涉及两个部门及以上的、无法确定主办部门的申请、请示送办公室处理。

  第八章归档与销毁

  第三十四条公文办完后,应当根据《章程》和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审定签发后的终稿、印刷后的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电报随同文件一起立卷。

  第三十五条公司领导责承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应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还,以免遗失。

  第三十六条公文归档,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期限整理立卷,要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一年归档一次。

  第三十七条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第三十八条公文复制为正式文件使用时,视为正式文件妥善保管。

  第三十九条案卷应当确定保管期限。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文件。

  第四十条没有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经过鉴别和领导人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漏销。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公文用印按照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集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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