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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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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教育心得体会6篇(新教育感悟心得体会)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学习新教育心得体会6篇(新教育感悟心得体会),以供借鉴。

学习新教育心得体会6篇(新教育感悟心得体会)

学习新教育心得体会1

  本人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当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这种实效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更在于让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据,合力打击那些非法行为。因为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在于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随之而来产生的监督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的法律。不是政府和学校,而是学校、学习横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响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之,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 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新教育心得体会2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据参加法案审议的人大委员称,“不收杂费”是本次修改的一个核心内容。

  “学杂费”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个老词儿。老版本的义务教育法只规定了“不收学费”,给“杂费”留了个口子。教育部有关负责官员介绍,20年前,这个口子很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加在一起仅8亿元。所以,当时,法律的起草者和审查者大都没太把它当回事儿。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口子后来竟会导致“溃堤”如今,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已达上百亿元之巨!

  所以,我们说新版义务教育法确实好。单是“不收杂费”4个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为百姓省下上百亿元!

  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是从“人民教育人民办”起步的。农村家长岂止要负担“杂费”,校舍“六配套”,民办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维持费用,几乎全都是由农民出钱。所以它远称不上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而实现不了真正的义务教育的农村,自然称不上是新农村。

  近年来,国家财政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投向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资金迅猛增加。同时,先是费改税,然后减税,然后免税,绝大部分民办教师也已转为公办,政府公开承诺到20xx年免除所有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由农民自己负担的项目正急剧减少。义务教育法此时重修,其严肃性、可行性,其背后体现的国家意志,应不至于再引人怀疑。

  当然,现在,如果基层官员执意要找空子来钻,肯定也还是能钻出空子的。“一事一议”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农民最容易“议”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资办教育。新版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国家免费提供课本”,学校摊派教辅书也就可以没有边际。如此等等。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修订得再严密,也经不起有心人细细把玩。

  所以,我们希望基层官员们,除了数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写了几项“不收”以外,还得尊重立法本意,还得领会法律的精神,还得讲究执政为民。

学习新教育心得体会3

  学习“新八德”,提高了我们的道德意识,增强了我们的法制观念,收获极大。学习“新八德”与《弟子规》,不仅是一个提高个人修养的过程,更是一个思想升华的过程。对一个人的成长来说,是十分必要的。爱周围的人,爱这个世界。只有这样,这个社会才变成和谐的社会,这个世界才变成和谐的世界。

  通过学习“新八德”教育,我认为一个人成才需具备四个要素:志向、道德、修身能力、学习能力。纵观古今有作为的人才,其必备条件是有济世之志,理想远大,有博爱的胸怀,有聪明才智,有扎实苦干的精神,有健康的身心。新八德所要培养的人正是具有这些优秀品质的人。志向是一个人为实现奋斗目标而积极进取的动力之源。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学生只有正确立志,才能把握人生成才的正确方向和奋斗目标;如果没有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我们的道德修养、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增长的愿望和动力就不足,很难成长。“孝亲、尊师、友学”是成才所必须具备的道德基础,如果有才无德,则不能称其为成才,搞不好还会是“危险品”。只有孝亲,才能感恩博爱,才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热爱事业;只有尊师,才能着重他人、善待他人,才能着重知识、尊重科学、尊重道德文明;只有友爱同学,才能爱他人和爱自己,才能融入团体,团结互助,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长善、救失、守法”是成才秘必须具备的知识基础,如果只有德没有才,则也不能称其为成才,德才兼备才是真正的人才。只有长善,才能学好文化知识和道德知识,增长德才兼备的本领,将来报效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救失,才能不断改过自强,谦虚谨慎;只有学法,才能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他人和集体的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平等。

  学生只有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创新,学生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只有做到立志、孝亲、尊师、友学、长善、救失、守法、落实《弟子规》,才能形成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新型人才,才能真正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坚持以德为先,立德树人教育战略主题。

  由此引发了我们对感恩与孝亲更深入的思考。

  一、感恩:一种朴素而深广的伦理。

  感恩的情感是很朴素的,感恩的内涵又是非常的丰富。感恩的心使我们能够与他人、集体、国家乃至天地自然建立一种良性、和谐的关系。如果一个人在危难之际,得到他人救护,那么他很自然地会对那个救他的人感恩戴德,这是一种很自然的情感。同样一个人常常得到某人的帮助,那么他对这个帮助自己的人必然有着一种感谢之心。当然也会有忘恩负义之徒,以怨报德,但他必定为世人所不齿,因为他已经失去为人的基本伦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感恩是一种朴素的情感,或是一种朴素的伦理。以上两种情形,都是直接得到他人的恩惠,所以那种感恩的情感也是即刻升起的。然而事实上,我们时时刻刻都在直接或间接地接受着无数的恩惠,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

  首先是父母之恩。我们的生命是籍由父母而生,父母给予我们以宝贵的生命,又费尽心血将我们养育成人。为了保护孩子,父母甘愿牺牲自己。

  其次是师长之恩。父母给我们以血肉之躯,而教师和长辈给我们以知识、经验的传递和人生的教诲。没有师长的教导和引领,我们将何以成人。如果没有人传递知识和人生智慧,人类可能将永远停留在蒙昧的原始社会。

  其三是国家之恩。我们在祖国大地上繁衍生息,所食之物在这片土地上长成,所用之物取之于斯。

  其四是大众之恩。我们每日生存所必需的粮食是农民所种,所穿之衣、所用之物是工人所制造,还有赖于商人的流通之功等等。因此,我们理应尊重所有的劳动者,还要惜福、节俭,并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回馈大众。

  二、感恩的缺失与感恩的教育

  感恩的情感对于人的道德成长是如此的重要,而现实中我们的感恩之心却颇为匮乏。透过电视报导,我们能够看到,有些青少年不顾父母勤苦和家境贫寒,贪图虚荣,恣情享受,让父母伤心落泪,有些学生不知尊敬师长、虚心求教,但炫己能,有些贫困学生接受了他人的资助而不知感谢,其内心的冷漠令人心寒,有些人整日怨天尤人,不去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总认为国家、单位亏欠自己很多,还有一些人为了一己之私,置集体和国家的利益于不顾,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一种自私、不知感激的局面,实值得我们教育界人士和广大家长的深思。而《弟子规》让我们知道感恩,感恩给我们生命的人、感恩给我们知识的人、感恩给我们衣食的人、感恩给我们住所的人、感恩曾经批评过我们的人。将别人的爱永记于心,把别人的美德汲取,完善自己,感动别人。学习《弟子规》,就是要把圣人教诲贯彻到生活中,落实到一言一行中。《弟子规》是做人的准则,在当代仍然影响着更多的人,教育我们如何做人。人生中重要的不是生命的表象,而是生命的本质。人生百态,最重要的就是品行,欲做事,先做人。文明健康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才是真正的自我归宿,是照耀心灵永恒的阳光!

  学习新八德与《弟子规》,不仅是一个提高个人修养的过程,更是一个思想升华的过程。对一个人的成长来说,是十分必要的。爱周围的人,爱这个世界。只有这样,这个社会才变成和谐的社会,这个世界才变成和谐的世界。

  今后我们要将“新八德”落实到德育教育中,使法律、道德根植于教师的心中,让“新八德”伴随着孩子们茁壮成长。

学习新教育心得体会4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认为: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学习新教育心得体会5

  我按照中心的安排,认真学习了”服务新跨越”教育活动中的各项学习安排,进一步端正了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了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全心投入工作,不计个人得失。能自觉根据工作需要,学习相关的业务理论和法律知识,工作中充分树立“联系基层、执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以实践指导日常工作,积极开拓进取,同时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平时,能密切联系周围群众,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改正缺点。尊重同志,发挥团队精神,与同事合作融洽。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坚决执行组织决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纪律。在工作中,我坚持做到领导和群众一样、工部职工和居民一样,城市和农村一样,耐心前来办事的群众,始终坚持“四个一”和“三个声”,即对待办事群众,始终做到“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声问候,一样对待”,始终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待办事的群众,凡是手续齐全的,一次办到位,凡是手续不全的,一次告知到位,决不让群众跑冤枉路 。切切实实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融于实际工作中。

  我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学习新教育心得体会6

  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当然对于国民基本文化素质的提高是件益事。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其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新教育心得体会6篇(新教育感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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