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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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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汇编9篇)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租赁合约,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珠海市房一套,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租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元整),并在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交清。如拖欠租金达10天以上,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住宅,并没收押金。

  3、签订本租赁合约时,乙方须向甲方缴交人民币元(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和财物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或把房内财物丢失、损坏等情况,甲方须如数退回押金给乙方。

  4、租赁期间,该住宅的出租管理费由方负责缴纳,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小区管理费等应由方全部负责。

  5、乙方应维护该房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到安全防范,不得在房内做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甲方承担该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责任。乙方在室内装修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及用途,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及配套设施、财物损坏或丢失,应恢复其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7、租赁期间,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乙方租房押金;如乙方需退房,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8、如合同期满,乙方有权优先租赁的权利;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缴清负责的费用,经双方移交无误,甲方须退回押金经乙方。

  9、配备用品:。

  10、补充事项:。

  1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珠海市。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预租)的(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实测/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

  2)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门市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及《房地产租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甲方将坐落于沈阳市区

  街(路)号层门市/住宅租给乙方。上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租赁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因于年月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并付给甲方违约金元人民币(小写:)。

  二、返还剩余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应缴纳的税费等后,甲方于年月日前返还乙方扣除违约金以外的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元人民币

  (小写:)。

  三、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搬离该租赁房屋。

  四、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日期: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一或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6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一套位于本市区,

  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3、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复印交

  对方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自住。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长期与他人合租,不得将房屋用途改做商用、办公、仓储等。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

  3、 首次租住,乙方在半年租金外,应多支付一个月租金做为房屋押金。续租时,押金不再另行支付。

  4、 租期满后,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押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A、 物业费;

  B、 暖气费;

  C、 房屋大修及房屋管线维修的费用;

  D、 房屋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的管、线改造费用。

  2、乙方负责交纳的费用:

  A、 租住期间发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包括上网费)、卫生费等费用;

  B、 租住期间低值易耗品(如灯泡)及设施附件(如水龙头,连接软管)更换的费用;

  C、 租住期间房屋内有关设备、电器损坏的维修费用。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当出租的房屋涉及重大安全隐患时,由甲方出面负责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A、 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房屋实施大的改装和装修工程。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A、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B、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A、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所承租的房屋。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内的家具或改变房屋原结构和布局。

  C、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D、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E、未按时交纳房屋租金。

  F、未遵守当地外来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被有关管理部门警告。

  4、租赁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壹个月前通知甲方。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7、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十五日内,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50%做为违约金,超过十五日,按月租金向甲方给付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商议解决方案。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在将房屋交还甲方前,应对房屋进行清洁,以适宜继续居住。或者向甲方支付合理的清洁费用,由甲方委托有关方面代为保洁。

  5、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应退还乙方自合同终止月起的全部租金,并双倍退还房屋押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甲方待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应退还乙方自退租月起的全部租金。如乙方在本月已居住满15天,当月房租按一个月计算。如不满15天,按半个月计算。

  甲方扣除以房屋押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附属设施,见首次出租时签定的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7

  房东为甲方:

  租赁方为乙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工作单位:

  附身份证复印件张。

  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房为:房内已有设施有:

  另增加设施有:

  二、租期为:年(月),即从到、

  三、租金为:元/月(含闭路电视费13元/月)

  乙方从租赁之日起每月日交付租金给甲方,若缴租金延期,则按延期总天数乘5元/每天的金额另交滞纳金给甲方。

  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等均由乙方另行自付。

  四、安全及其它事项: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利用租房进行违法违规活动,要确保用电、用水、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防范,否则后果自负。

  爱护屋内设施,若设施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不得带闲杂人员入内、不得喧嚣、注意公共卫生,以免影响他人生活。不得将该房转租他人。

  五、违约责任:乙方自订合同之日付给甲方元压金。双方有违约者,以此压金数付给对方。乙方租金超过交付日期10天仍未缴给甲方,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全部压金并把该房转租给他人。无特殊情况,租赁期到时,压金由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银行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人:

  承租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金(大写)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1、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2、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3、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惩损坏的;

  4、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6、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 天(月);

  7、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赞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交补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 承租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街道号,位于第层室。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1.水、电费。2.煤气费。3.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汇编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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