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租赁经营合同
柜台租赁经营合同(合集10篇)
柜台租赁经营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年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月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 、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柜台租赁经营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南大道与新溪桥路交汇处城南大厦靠西面二十米的房屋一直五楼租赁给乙方,作为餐饮住宿等项目经营使用。
2、乙方向甲方租赁的建筑面积为(以实际测量使用面积为准)。
3、该房屋的条件和要求: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消防等现有配套设施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
4、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唯一合法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合同关系。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所涉之租赁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享有使用权及合法处置权。
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及共有人等第三方权益,并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
如因上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影响乙方的正常的使用,甲方应赔付乙方的所有损失。
5、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可用于餐饮住宿等商业用途。确保水、电供应及一次性消防合格,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甲方应予配合。
二、房屋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xx年11月16日起至20xx年11月16日止。装饰装修期限为4个月,属免租期。
2、租赁期满后,按照市场价格,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为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房屋维修费)。五年后,每三年房屋租金递增5%,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任何理由另行调高租金
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合同继续履行。
2、租赁房屋采取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计人民币十九万五千元整。
乙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押金。
3、乙方不按时交纳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当期应支付房屋租金的千分之五(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仍未交纳房屋租金的
甲方可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如乙方选择解除合同,双方费用结清,乙方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时当年三个月的房屋租金当作违约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正常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排污:乙方负责办理排污和环保手续,承担相关费用,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甲方提供满足乙方使用量的化粪池。
3、属于操作使用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4、消防: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租赁的所有建筑物的一次性消防系统满足乙方需求并经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可用于商业活动的正常使用,确保酒店正常开业及日后正常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5、空调:乙方根据自身需求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安全责任自负。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
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2、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
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七、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转租、转让和交换。
2、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出售时间,价格及付款方式等相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故意提高条件,乙方在他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甲方侵害了乙方此项权利,应支付乙方含装修款在内的所有损失赔偿。
八、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本期租金中未履行部分的相应租金。
1、不可抗力: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灭失的。
2、政策性拆迁:租赁期内如遇房屋拆迁,甲方应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赔偿乙方损失。
九、综合条款
1、租赁期内,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及履行本租赁合同内容。
柜台租赁经营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3)遵守国家物价及有关政策,照章纳税,文明经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换、包修,保证商品质量,讲求信誉。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店内管理,着店内工装。如发生内盗等不良行为,后果由乙方全负。
(5) 乙方经营活所使用的货架柜台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符合店内整体布局 。
(6)乙方自负赢亏,耗材及工职能部门化验等费用自负。
柜台租赁经营合同 篇4
出租柜台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柜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将柜台租给乙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柜台的地点:
第二条租赁柜台的期限:
第三条租赁柜台的经营范围:
第四条租金标准及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4、乙方经营所涉及的工商、税务、城管、卫生等部门的一切事宜由乙方协商办理,甲方不负责。
5、乙方装修不得损坏甲方招牌及其他设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合同的执行。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第七条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费由甲方安装电表、水表,按购进水、电价格计算,乙方按时交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柜台租赁经营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序号
名称
位置
质量
柜台长度
占用面积
(不含柜台)
用途
配套设施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租金每月(大写): 元
租金每 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 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租赁柜台的用途是:
第五条 租赁柜台的维修
由出租人维修的,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 日内维修好。如出租人未尽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由承租人维修的,修理费由 人负担。
第六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第七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签字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柜台租赁经营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各方:
出租柜台方:____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____(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担保方:____。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经__公证(或鉴证)机关公证。合同正本一式__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__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出租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承租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订立合同地点:____
订立合同时间:____
柜台租赁经营合同 篇7
出租柜台方: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担保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经公证(或鉴证)机关公证。合同正本一式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出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承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担保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订立合同地点:
订立合同时间:
柜台租赁经营合同 篇8
出租柜台方: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担保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经公证(或鉴证)机关公证。合同正本一式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出租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承租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担保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订立合同地点:
订立合同时间:
柜台租赁合同样本(二)
出租人:商店(商场)
承租人:(个体工商户或单位)
担保人: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人将柜台租给承租人经营,特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坐落的地点: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四条 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人于预。
2.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人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人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人的经营范围。
5.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亮证经营。承租人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人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人必须遵守出租人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人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⑧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人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
④承租人严重违反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
4.出租人必须尊重承租人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人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人必须给予承租人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人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人,承租人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人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人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交纳租金.
2.承租人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人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人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人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 公证(或鉴证)机关公证。合同正本一式 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出租人:(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承租人:(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担保人:(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订立合同地点:
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
柜台租赁经营合同 篇9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经营者:
租赁企业名称:
地址:
所有制性质:
账号:
经营范围:
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根据,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企业概况(详见附表1略)
1.固定资产:
2.自有流动资金:
3.产品、产值、产量:
二、租赁期限
共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起止。
三、交接手续:
四、经营目标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完成下列指标:
1.总产值:555元,其中年555元;年555元;年 555元。
2.实现利润:555元,其中年555元;年555元;年555元。
3.
4.
五、租金
1.租金数额:
2.租金计算办法: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办法:
六、租赁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间所得收人,除依法纳税外,以下列比例划分为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
2.对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赁年度支付给承租方,其余部分作为风险基金留存,承租方无权支配。具体办法为:
3.承租经营者合伙承租成员在租赁期间可预支生活费,数额为:,预支办法为:
4.
七、企业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
八、担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财产作抵押:现金555元;、、,折价555元;总额计为555元。
2.自愿作为承租方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总额555元。
3.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总额为555元。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有权:
1.
2.
3.
承租方有权:
1.
2.
3.
出租方有义务:
1.
2.
3.
承租方有义务:
1.
2.
3.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一、违约责任
出租方的责任
1.
2.
3.
承租方的.责任
1.因亏损不能交纳税金时,先以风险基金抵交;风险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担方的抵押财产抵交;抵押财产不足抵交的部分,以 、的保证财产抵交。此外,还应在天内支付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2.不按期交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
3.部分支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
4.对企业资产未尽维护、保养义务,造成损害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赔偿金:
5.承租方对应交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时,
十二、租赁期满后资产的返还和验收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种方法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人民法院审判。
十四、本合同自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1份;副本一式份。
附件
1.企业概况材料份;
2.
3.
出租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代理人(签章):
承租方:
地址:
承租经营者(签章):
承租方保证人:
1.
2.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柜台租赁经营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房屋面积为 ;第 层 共 层;出租包含附属建筑物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整。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下次付租金时间应在已付租金到期前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
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见附件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 (3)煤气表现为: 度。
(三)附加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 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柜台租赁经营合同(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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