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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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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的租赁合同【合集9篇】

起重机的租赁合同

起重机的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名称、数量、价值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选定以下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报价见附件一、二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价 值:

  数 量:

  附 件:

  状 况:运转正常

  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 月日至年 月日止合计 天,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合同。若乙方实际使用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但超过了15天(含15天),按照月计算租金,15天以内按照月租金的50%计算。租赁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而乙方又不购买本合同设备而继续使用本合同设备的,自租赁期满之日起,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第三条: 租金及结算

  1、设备租赁费用:/月.套,天.套

  租金支付:本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第一期租金 /月.套,共计租金元整,以便甲方准备相关租赁工作。此后乙方务必在每月的10日之前向甲方预付下一租期(或下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

  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四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每套设备元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为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设备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权力

  在设备租赁期间,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收到设备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因乙方未按规定投保造成设备财产损失而无法得到赔付的,应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1、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确保租赁给乙方的设备质量合格,出厂时运行正常、机件齐全。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在设备上改善、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配合。

  (2)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租赁期内发生和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及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对隐瞒不报或避重就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租用权。

  (4)使用结束后,乙方一次结清费用并且必须做好设备的退场工作,完好退还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交货地点为甲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将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机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但因乙方操作不当而引起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更换易损件,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设备清单和价格表》中所列清单和价格,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购买清单,购买费用从保证金扣除。

  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维修设备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若是乙方操作不当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乙方租金不能免除。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金,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设备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进场退场的费用,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设备的损毁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列)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

  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损毁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设备租赁报价单》中所列的售价赔偿甲方。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在租赁期内或期满后,若乙方要求购买本合同设备的,甲方同意按本合同附件《设备租赁报价单》规定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乙方保证金可转化为购买设备款,已支付的租金则不予以退还。

  2、若乙方按照本条约定愿意购买本合同设备的,需提前7天告知甲方,而设备转让款的支付时间可双方协商确定,但最迟应在自原租赁期满之日起不超过15天内付清全部设备转让款。

  第十一条:商业秘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的% 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除按照本条第一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外,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没收乙方保证金,要求乙方及时付清全部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完毕的预期全部租金利润。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约定应 人民法院起诉,其诉讼费用及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起重机的租赁合同 篇2

  使用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一、 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 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 塔式起重机 型号: 生产厂家: 产权备案号: 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设备使用所在地: 松山湖

  三、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月租为 元/月,(大写: );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二) 进出场费每台 元( );

  (三) 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二十五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20xx0元(大写:贰万元整);余款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拆卸)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二十五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12米平板车与25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出租单位)提供设备责任

  (1)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应档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比如雷击、塔吊碰撞、人为故意损坏、配件丢失的等);

  (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26ldquo;一机一档%26rdquo;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使用单位)的责任:

  (1) 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 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 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 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 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4、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1)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当对在用的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3)乙方在设备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给出租单位。

  5、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责任:

  (1)特种作业人员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支付操作2名司机工资。

  (2)特种作业员现场劳动纪律、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责任由甲方负责。

  (3)租凭合同必须是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双方签定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该工程完工付清全部租凭费用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双方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起重机的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施工设备。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名称及型号

  1、设备按日租赁,每日按8小时计算

  (1)轮式起重机租金:

  50t: 元/日(包括司机油费)。

  25t: 元/日(包括司机油费)。

  20t: 元/日(包括司机油费)。

  16t: 元/日(包括司机油费)。

  8t: 元/日(包括司机油费)。

  (2) 货车租金:

  四桥板车 : 元/日(包括司机油费)

  双桥板车 : 元/日(包括司机油费)

  第二条 租赁时间

  本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台班计算和付款方法

  1、结算方式:按月计算,每月月底付清当月款项。

  2、乙方在办理租赁费用结算手续的同时开具正式发票,甲方以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吊车租赁款。

  3、若甲方需要加班,则加班时间另计。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吊车的日常维修保养。

  2、乙方仅向甲方提供吊车及司机。

  3、甲方负责所吊设备自身结构及强度的安全。

  4、甲方负责现场的平整及道路畅通。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出厂手续。

  第四条 其他

  1、施工过程中万一出现意外情况,应保留现场,分清责任,由责任者承担双方的损失。

  2、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沟通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起重机的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双方共同友好互利互惠的原则下达成以下条款便于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为甲方提供搅拌生产线,装载机、地泵等机械设备和生产员工,员工工资由甲方每月先行垫付。甲方供租赁租金(捌万柒仟肆佰零壹)元。

  2、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甲方必须一次性支付所欠乙方的余款。

  3、甲方提供生产场地、水、电和场地的一切费用,生产过程中,混凝土原材料有甲方自行解决。乙方负责设备搅拌站、装载机、地泵、天泵。

  4、乙方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甲方出具的配合比进行规范生产,确保产品合格,若砼产品到达工地由于施工不当(如:振捣不到位,加生水,不规范砼浇注原因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5、生产过程中乙方提供的搅拌站、装载机、地泵等机械的维修及油款乙方负责,此款由甲方先垫付。

  6、在生产途中,站、泵,装载机因机械突发事故,(包括堵管)无法避免的,乙方极积协调,尽快恢复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7、在生产过程中,甲方应配备1-2名普工配合乙方生产,场地卫生,服从乙方的安排。

  8、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措施对员工进行规范管理,如员工在生产中操作不当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凡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都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有关法律进行裁决。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所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章):

  甲方代表:

  年月日

  乙方(章):

  乙方代表:

  年月日

起重机的租赁合同 篇5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

  1、吊车型号及车牌:

  2、施工地点:

  3、施工内容:

  4、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月租金每天工作小时,即:上午点至点下午点至点。以外工作时间按加班计算,每小时元。

  2、每天下班时必须签单,作业时间以签单为准。

  3、吊车到现场前,预付人民币元,以后每月月底结清当月吊装款,吊车退场前结清全部款项。如果延误结算,每天加收余款的%做滞纳金。

  4、如果甲方需要发票,乙方按当时税点加收税金,打印真实有效的发票。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乙方需配备有上岗证书的起重人员指挥,甲方协助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吊装作业,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保障现场道路畅通,作业场地的平整、结实。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安全,严禁违障作业,违障指挥。乙方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按施工后果严重程度扣除台班费。

  3、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出租期间内甲方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规定范围内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月租期间甲方负责进场车辆燃油。

  3、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5、起重工由乙方提供。

  6、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7、吊装特殊设备,甲方要提供专用吊具。

  8、夜间工作甲方要无偿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机组人吊如果有意懈怠,甲方又有充足材料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乙方公司进行投诉,或者要求调换人员。

  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4、每月车辆有天保养、维修时间,台班照常计算。

  5、如果设备维修时间超出天以上按台班费予以扣除。

  6、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7、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8、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9、吨、吨、吨、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10、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影响吊车作业事项

  1、因甲方准备工作不完善延误工作时间,一律按正常工作计时,整个台班不能作业按台班的%收费。

  2、甲方提供所吊物体重量、规格不实,导致不能完成作业,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全额收费。

  3、遇风、雨、雷电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自乙方吊车进场之日起生效,吊车退出场地时解除。

  八、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其中一方不不按合同履行,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索赔损失,不能和解情况下,向甲方或者乙方所属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进行法律诉讼。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代表协商解决,本合同以下手写条款与打印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年月日

  承租方:

  年月日

起重机的租赁合同 篇6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中联280旋挖机械设备一台,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施工地点:

  三、设备清单:

  中联280旋挖机主机一台,机锁杆一个,钻头护筒等附属配件详见清单。

  四、租金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及时支付该机厂家还贷款万元,否则厂家停机与乙方无关。

  2、甲方向乙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元,该款自提机日前一次性缴清。

  3、甲方在工程结款后需向乙方上交十一万/月的利润。

  4、设备进场后若需添加工具由甲方自行安排。

  五、有关约定:

  1、甲方负责提供设备操作者,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3、设备租赁期间,设备的燃油费、耗电费、维修费由甲方负责。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设备的进场做好准备,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

  2、甲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指导设备的施工产生,但不能违章指挥,若由甲方人员违规指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负责设备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卫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及其零备件的丢失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完好。

  2、若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配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若由此影响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经双方签认后,可免签当日台班费。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诸法律解决。

  九、本合同经双手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起重机的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概况:制造厂家:

  2、生产许可证号: 合格证号:

  3、主要技术参数:

  二、租赁期限:

  1、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至乙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日止,预计租 期 十二 个月。

  2、少于 个月计算,超出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万元台

  2、支付方式:

  3、设备租金从双方验收及公司生产处复验收合格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4、设备租金已包含设备维修的各种材料、人工费用。

  四、设备进退场与履约保证金

  1、台(包括材料、预埋件、扶墙连接人工费等)。

  2、设备进退场费用付款:于月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应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设备型号: 规格:得另行提出超过原出租方承诺的任何要求。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对设备进行拆装,不得转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给第三方。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建筑资料,编制设备拆装方案,提供设备的基础资料和图纸,协助乙方预埋地脚螺栓。所用螺栓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

  2、按乙方的要求,准时进场安装,按设备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装拆设备,承担设备装拆过程中引发的安全责任。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及其标准、性能良好的设备。承担由于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责任,并负责设备的维修和配件的费用。

  4、出示单位安装资格证和上岗人员资格证。在向乙方移交该设备备案的技术资料后,经指定的起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5、提供具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并进行行政、技术、业务教育,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提供全天优质服务,承担由于司机操作引起的安全责任。

  6、对以上的安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

  7、上级或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因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乙方受处罚停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8、对提供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按乙方提供的《设备检查标准》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并做好相应记录交乙方备案。、

  9、操作人员或起重司机按十不吊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施工现场对设备的正常安排使用。

  10、设备进场前做好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按乙方提供的《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做好相应记录交乙方备案。

  1

  1、按《市建筑起重设备安装使用、拆卸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1

  2、按乙方《塔吊拆装规定》做好设备验收资料。

  1

  3、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符合乙方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甲方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所产生的废机油、废气、废料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在场地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提供建筑资料,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资料,负责设备的基础施工及其费用。

  2、负责提供设备按规定日期进入和撤离场地的环境和条件,如因现场无作业条件及道路不畅通,致使设备误期或者因建筑物阻碍设备不能拆除的,乙方按误期照付日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如因特殊原因双方可协商租金减免。

  3、负责架设设备电源线至使用地点。按设备用电要求,把开关装好在设备作业附近5米内,并支付其电费。负责配置设备专用的接地线和防雷的地极。

  4、负责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甲方设备进退场的清点、摆放。如有丢失照价赔偿。配合甲方装拆工作,积极疏导行人,禁止设备装拆范围内非作业人员进入。

  5、负责配备充足的合格持证的指挥人员、司索及指挥用具,承担指挥不当、绑扎不当引起的安全责任。

  6、负责自备各种司索、吊具转入甲方,向甲方提供装拆过程中使用的氧气、电焊。

  7、负责提供设备操作人员的食、宿(餐费自理、被子蚊帐等自备)。

  8、提供验收设备使用的重物。

  9、在各大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前,将相关信息通知甲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故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不能视为违约。

  3、乙方不能保证设备安全使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仍无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权停机或停租,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4、甲方不能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存在安全隐患,经乙方书面通知后3天仍未整改的,乙方有权拒付当月租金,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5、合同生效后7天内设备不进场,双方可视为解除合同。如由甲方造成的其行为视为违约,由甲方承担乙方道路及基础施工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呈请有管辖权的人民裁决。

  十、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起重机的租赁合同 篇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 汽车起重机 台(为五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 个月)。

  三、施工地点: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 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 %;其余款项 %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 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 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 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 %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1、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机的租赁合同 篇9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 汽车起重机 台(为五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 个月)。

  三、施工地点: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 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 %;其余款项 %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 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 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 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 %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1、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机的租赁合同【合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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