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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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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租赁合同3篇 项目租赁合同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景区租赁合同3篇 项目租赁合同,欢迎参阅。

景区租赁合同3篇 项目租赁合同

景区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实现双赢,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作为旅游景区的权利人,依法享有旅游景区广告位的使用权及出租权,所租赁不动产无抵押、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争议。并承诺将属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区全部的广告位只租赁于乙方经营,且在乙方经营期间不能再租赁任何其他公司。凡因甲方旅游景区产权、债务原因所导致的纠纷或在出租赁其他公司,均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本合同项目租赁物为中惠旅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有景区的广告位,广告位包括景区里面以及景区的大门以外所有的广告位。(以上简称“租赁标的”,详见附件租赁范围平面图)。所有租赁标的需满足第一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甲方为交付合格租赁标的而对第三方的拆除补偿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解除之前与第三方签订的关于租赁标的所有的租赁协议及其他协议。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用于经营景区LED屏户外传媒广告位投放及广告。

  第四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 在乙方没有违约或解约的情况下,为永久性租赁。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5.1、经双方协商,乙方将以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为租金。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

  5.2支付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宣传,乙方承诺在甲方旅游景区所有的LED屏每隔10分钟播放30秒甲方公司的品牌宣传片。

  5.3广告位投放

  在不损坏甲方旅游景区的景观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乙方应请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具具设计方案,保证材料的品质。并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后,乙方才能在景区投放广告位。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应确保其对租赁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任何争议。若发生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保证享有租赁标的合法的资格及权利。以及承诺将属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区全部的广告位经营权与投放权只租赁于乙方经营,且在乙方经营期间不能再租赁任何其他公司。因上述资格及权利的瑕疵而发生任何租赁纠纷,或在把景区广告位经营权和投放权出租赁给其他公司,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6.1.2甲方有义务协调景区环境管理部门,为乙方进行景区广告位投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确保乙方拥有租赁标的独立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6.1.3乙方的景区广告投放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乙方在景区进行广告位投放工作。

  6.1.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负责租赁标的功能完备,在遵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确保景区景观,不能影响旅客旅游,并负责协调相关问题。

  6.1.5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目的使用全部租赁标的,不受甲方或因甲方原因引起第三方的任何妨碍和干扰;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破坏LED屏,但出于紧急需要及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6.2乙方责任

  6.2.3由于乙方经营不当,造成一切灾害,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2.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传片。

  6.2.4乙方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利用承租景区广告位进行违法活动,将所承租的景区广告位抵押或单方转租给第三方。

  6.2.5乙方享有景区广告位的使用过程中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使用者的合法性、安全性。使用过程中使用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安全责任及经济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6.2.6乙方在景区广告投放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景区管委会安全、旅游、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要本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可得预期收益按照乙方最近一年的收益计算。

  7.1.2乙方在广告位投放期间不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乙方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并要求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律师费等。

  7.1.3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7.1.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将租赁标的售卖给第三人,且第三人不可意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求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

  7.1.5甲方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不能让乙方如期施工,每延期一日,应按照当年LED屏广告费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7.1.6如因甲方租赁标的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景区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传片(但因甲方未提供品牌宣传片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时间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2.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原因退出该项目的合作与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景区损失、合理的律师费等。

  7.2.3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只限权经营景区户外广告,乙方无权经营与景区广告位投放项目以为项目,同时不得将租赁标的整体以任何方式转借或设定抵押,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且甲方有权要求恢复租赁标的所有要权利。

  7.2.4在本合同期间,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及恶意破坏景区景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7.3租赁期限内,甲方任何一方提供变更租金标准要求,如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并解除,提出变更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赔偿由此给该方造成的损失。

  7.4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租赁标的景区广告位部分或全部毁损、丧失,造成无法经营,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租赁区域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维修

  8.1甲方义务;

  8.11 在合同履约期间,甲方应负责提供景区LED屏的情况。

  8.2乙方修缮义务;

  8.2.1本合同履约期间,乙方负责修缮景区广告位及LED屏除,保证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乙方以租赁景区广告位的维护维修义务主要包括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或正常使用的破损。

  8.2.2乙方的广告设施应立即维修,以及维修过程不能影响甲方的环境及安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9.1本合同不以双方法定代表人人事变动而更改。

  9.2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原则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致的,以后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发生不可抗力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公正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努力将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隆至最低。

  10.3租赁标的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和城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4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0.5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标的被国家征收、征用或逝迁并因此致使本合同无法结业履行,政府对此进行补偿的,则乙方有权从甲方和或政府获得其所对应的补偿以弥补乙方因无法使用租赁景区广告位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对于合同的'争议,如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有权依法向景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区租赁合同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旅游兴省”战略和关于“把森林旅游业真正发展成为森工经济的支柱产业”的规划,积极打造方正国有林区森林生态旅游产业,拉动方正国有林区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政府黑政字[2001]79号文件“建设原始森林探险、冷水漂流、冰雪运动、狩猎观鸟、疗养休闲、避暑保健、森林小火车观赏、民族风情等一批独具特色的森林旅游项目”的要求,从我局森林旅游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特色优势出发,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运作规律,经林业局批准,把___________项目租赁给 ___________进行经营。 本着诚信合作,发展林区经济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甲方)与 ___________(乙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

  二、经营单位:___________

  三、经营使用年限:所使方正林业局经营地域权为______年(______——______年)。

  四、经营目标

  1.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努力做到本行业中的精品,拉动一方经济的发展。

  2.必须要按时完成向林业局缴纳的租赁承包费,并且完成逐年递增的任务。

  3.成为方正林业局森林生态旅游线上主要景点和全局森林生态旅游的骨干企业。

  4.有效拉动相关产业,开辟就业岗位,安置下岗职工和林区劳力就业。

  5.塑造企业形象,打造旅游名牌,成为黑龙江东部旅游线“哈尔滨——二龙山——方正——佳木斯——鹤北”支线的黄金旅游点。

  6.成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现代森林旅游企业。

  五、双方责任、权力划分

  (一)甲方:

  1.责任:(1)大力支持乙方完成经营目标;

  (2)协助乙方争取国家产业的政策支持;

  (3)协助乙方办理占地、 经营等文件,协助完成筹建工作;

  (4)协助乙方完成房舍用地审批。主房舍周边______用地(耕地和荒地,交由乙方有偿使用,保证乙方继续开发和扩大经营项目;

  (5)向乙方有偿提供漂流专线,从______到 ______的使用。

  (6)在主项目建设期间和新增项目开发期间优惠价格向乙方出售木材、沙石等建筑材料;

  (7)提供其它扶持本产业发展的优惠条件。

  2.权力:

  (1)按照国家林业法规和政策,对乙方经营区的资源、林政、防火和社区,行使管理权;

  (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租赁经营期间收取资源补偿费和生态保护费。

  (3)有权向乙方推荐优秀下岗职工和林业劳力就业。(4)有权对违法经营进行监督或查处。

  (二)乙方:____________企业或公司。

  1.责任:(1)按时完成并向林业局缴纳租赁承包费________万元,并且完成向林业局缴纳的逐年以 ________%递增的租赁承包费任务。

  (2)开发与经营保证基本维护生态原貌;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经营效益较好时向林区社会无偿捐助教育、卫生及其它公益事业;

  (5)接纳甲方推荐的优秀员工就业;

  (6)努力尽到企业应尽的生态、社会责任;

  (7)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转嫁经营风险。

  2.权力: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甲方(及其附属部门、单位的不合理摊派和不合收费);

  (3)有权辞退甲方推荐的不称职员工。

  六、本协议书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七、本协议书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景区租赁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地__________址:

  承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区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美食购物娱乐城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租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位置编号:__________)场地,建筑面积(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租约期限

  1、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租期五年,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先交租金后经营。

  2、租约期未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租约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经营租约期满前二个月内,同甲方重新签订经营租期合同。否则,本合同自经营租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三条经营范围

  1、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主要作为:__________营业使用,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_。该承租范围和场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转租。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若违反,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经营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种价格、陈列、促销等提出意见,乙方须配合并立即做相应的调整。对于超出本合同经营品种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制止或罚款。

  3、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经营不受侵犯。

  4、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书面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半年的租金,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后,每半年交一次租金,本着先交租金后经营的原则实施。若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另缴纳场地租赁保证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经营期间如无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故意损坏情况,以及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合同期满后七日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安全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不可以用作租金抵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办理证照所需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特种经营的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2、在租赁期内,甲方仅向乙方提供水、电、气、光纤电视、网络等接口,甲方在接口处安装水、电表,气表由天然气公司安装(费用乙方自理);甲方每月向乙方按表收取水、电费,按月收取光纤电视、网络等使用费。即:电费__________元/度、水费__________元/吨、光纤电视__________元/月、网络__________元/月,气费由天然气公司收取;各项价格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时,再作相应调整。

  3、垃圾清运费,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日常生活垃圾堆放在规定的垃圾房,由景区统一进行处理和清运。

  4、甲方为乙方代提供经营所需发票,甲方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相应的税金及发票工本费、管理费用。根据景区管理实际和税务部门相应规定,以上代扣代缴的税费暂按申领发票金额的__________%计收,遇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5、乙方在租赁的场地内不得从事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和甲方约定禁止的项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地,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6、甲方根据美食购物娱乐城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权对布局及位置、面积进行调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做好相应调整。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2、乙方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和装饰费用。甲方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公共照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于紧急情况,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而造成公共设备损坏,甲方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便可进行抢修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用途,不得随意占用公共场地。负责经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其配套设施进行临时维修和建设(长期性或永久性建筑物除外)

  4、租约期满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提前解除时,属于乙方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的临时性配套设施及固定装修不得拆除,无偿交甲方所有。

  5、乙方经营商品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互相砍价或诋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6、乙方提供之商品应确保干净卫生,严禁销售超过商品保质期或变质、腐烂、伪劣的商品,如有销售此类商品现象引起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对客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客人严重投诉,必须接受甲方裁决处理。

  第七条人员管理

  1、乙方工作人员,须经甲方认可并在甲方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甲方登记后方可上岗,且必须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旅游区管理制度。乙方应提供在经营区的工作人员名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工作人员凭工号牌(证)出入景区山大门。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工号牌(证),不得转借他人或利用工号牌(证)带领游客出入景区牟利。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取消该工号牌(证),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医疗、工装,以及用品、工具的购买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完全承担所属人员的安全及民事法律责任。

  3、乙方的管理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必须服从景区统一要求和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讲普通话。乙方的工作场所应符合卫生、安全、消防等部门规定的标准、实行门前三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年度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15天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交续约的书面申请。

  2、乙方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日即终止,届时乙方必须搬出美食购物娱乐城,逾期不搬届时将按甲方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地租赁费,并需赔偿甲方一切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景区租赁合同3篇 项目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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