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租赁合同可选
地下室租赁合同可选3篇 地下室签租赁合同正常吗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地下室租赁合同可选3篇 地下室签租赁合同正常吗,供大家参阅。
地下室租赁合同可选1
地下室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地下室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下室租给乙方,地下室内现为毛坯空房,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该地下室年租金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交纳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每____年/季度交纳________元。
三、该地下室的用途为
储存物品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地下室的用途。
四、乙方在不破坏地下室建筑结构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该地下室物业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帮助乙方方便施工尽快正常营业。
五、在地下室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费、电费,2、暖气费,3、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交纳。
六、电卡、门钥匙和门禁卡在租约到期后由乙方返还甲方,若丢失或破损,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八、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地下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地下室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地下室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地下室结构或改变承租地下室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三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三个月;
6、利用承租地下室进行违法活动的;
九、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须向对方交纳年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室租赁合同可选2
环宇宾馆一层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称甲方)
承租方:(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于西沙柳营中路环宇宾馆一楼原窗帘店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甲方给乙方租期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面积:双方约定租赁面积约计165平方米。
四、价格及付款方式:租赁价格每年,(¥元),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五、乙方承租一楼门面房作为门市使用。
六、租赁期内,甲方保证房屋符合租赁范围,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原投资的设备搬出,固定墙和装饰品不允许动。
七、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不得改变和破坏原建筑结构。改建方案必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租赁期满,乙方所增加的装修部分无偿留给甲方。房内的货物由乙方搬出。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让。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甲方正常房屋检查维修配合协助。
5.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将房屋交还甲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壹个月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6.乙方所租房屋水、电、暖费用自理。
7.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各种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予以解决。
九、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含房产租赁税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
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一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下室租赁合同可选3
地下室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房屋租赁: 第一条 租赁地点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地下室,出租给乙方作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租赁合同的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该房屋的租金,租金为每月 元,该款项应于 之前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乙方无遗留问题后返还,返还该款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利息。
3、本合同期间,因租赁房屋而发生的电费等由乙方按照本房屋实际发生额承担并交纳。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
2、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受损、管线不畅、设备损毁等情况时,乙方必须及时修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对承租房屋进行改装、装修,不得拆改、安装水、电、燃气、暖气等设施。如因乙方擅自施工,而使甲方遭受有关部门处罚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第五条 租赁合同的变更
1、租赁双方如须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但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无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所租赁的房屋,乙方应自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将该租赁房屋中恢复原状,交付给甲方适用: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储存有易燃易爆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违禁物品;(4)擅自改动水、电、暖气、天然气的;(5)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的;(6)因违法、违规或其他问题,被人防、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调查或处罚的;(7)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出现单方违约现象,违约方需向另乙一交付违约金 元。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元。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补充条约: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