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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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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租赁合同锦集10篇

  【前言】本文是热心会员“kb3”分享的公寓租赁合同锦集10篇,以供借鉴。

公寓租赁合同

公寓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寓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市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 万 仟 佰 拾 元整,并于每个月的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 保证金和 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各种日常写作指导,教您怎样写范文 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委托人: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公寓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上海市的建筑面积为㎡房屋出租给乙方。

  二、租期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共计:年月)。

  三、乙方每月日前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租房押金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之行为,甲方必须将押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5%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则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十一、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

  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公寓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的房屋及其设施(包括家私和器具),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为使用,出租房的面积总计约平方米。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议续租事宜。

  三、租金

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元。

乙方支付甲方每月的租金,应在每月的号以前:

(1)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

  四、保证金

为确保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之安全并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签订合同后,日内支付给甲方的租赁押金计作为乙方确保合同履行之保证金。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与甲方点清室内设施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当天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室内设施及费用承担

租赁期房屋有关物业费由承担;

电话费按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房屋的水、电、天然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

排污费、收视费、车位费按有关规定由乙方支付。

  六、出租人的责任

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乙方使用;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

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于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骚扰而安静享用出租房屋。

房屋基本设施和结构(不包括家私和器具)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并对其作定期修缮。

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并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

  七、承租人的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乙方须经甲方事先同意,方可在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必须恢复原状(正常损耗除外),并承担其费用,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归还甲方。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处理

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但因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做为补偿,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租金及押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做为补偿金。

乙方过期交付租金除及时如数补齐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的5%为滞纳金。

租赁期满同日,乙方应将房屋内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借故存留,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且保险金不予退还: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三十天;

  C.转租第三者。

  九、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成立,其有效性、解释、签署和解决与其有关的一切纠纷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十、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补充规定

  十三、室内物品清单

  1 电器:

  1 家具:

  甲方: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仅在此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从乙方收到上文所指的保证金共元。

公寓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姓名(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 制度 ,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四、本合同式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公寓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市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 万 仟 佰 拾 元整,并于每个月的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 保证金和 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各种日常写作指导,教您怎样写范文 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委托人: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公寓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市区(县)路小区楼单元号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本校事业编制职工,甲方从乙方个人住房补贴账户上每月扣除租金。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非本校事业编制人员,乙方个人每月或每季5号前到房产科交费,过期不交费视为自动解除租赁合同,房屋收回另行安排。

  五、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六、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经大学批准,旧楼改造、拆除,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3)乙方,没有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安全、防火协议书;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天向甲方支付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承租方(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公寓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联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

  本房屋租赁合同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产权证建筑面积平方米,共 间(套),产权证号。

  第二条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合同期限内租金不变。

  第五条租金按(月、季、年)结算,以(现金或转帐)交付。

  第六条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七条甲方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承诺无与产权有关的民事或行政纠纷,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转租该房屋(在空格内填写是或否)

  第九条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投资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租赁期满后,乙方维持装饰装修后的现状交付房屋的,甲方不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乙方拆除装饰装修的设备、材料的,必须出资恢复原样。

  第十二条在房屋租赁期间,与使用房屋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为: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等。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将房屋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4、违反第十条规定,二次被行政处罚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第十五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六条甲方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月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年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逾期总额的 %按日加收滞纳金。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产权证复印件及其它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其它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寓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姓名(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 制度 ,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四、本合同式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公寓租赁合同 篇10

(以下简称甲方)自年月日起,将公寓楼 单元号公寓 套租给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干分之 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

  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对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另发)的规定。乙厂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第八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理人:

(本人签名)

  乙方代理人:

(本人签名)

公寓租赁合同锦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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