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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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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精品10篇】

  【前言】以下是热心会员“duzhijiuqiangbi”收集的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精品10篇】,以供借鉴。

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

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 篇1

  甲方(出租者):身份证号:

  乙方(租屋者):身份证号:

  甲方将私有房屋门市,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址:新民街7幢16号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月元(大写:)。

  四、付款方式:付,每到期后提前天交付下房租。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不租房及款清(交回最后一次水电费收据)时退还乙方。

  六、屋内设施:

  七、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时间为年,如中途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金元归守约方所有。合同期满前,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

  八、租赁期内的安全、水、电及因租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屋内进行非常活动及违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十、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住房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位于。

  二、租赁期限: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乙方应每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在租金到期前10天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元,到期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随意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2、 水、电、气、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见:水吨,电度,气方。每月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

  3、 房屋只限乙方用于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考虑继续租赁。

  4、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提高租金。

  5、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如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合约。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附室内物品清单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 篇5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编

  号: 。

  3、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双人床一张、双人床垫一个、双人沙发一台、茶几

  第二条 房屋租赁期限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用途。

  2、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自至共计 年整。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4、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至少提前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租赁期满,乙方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归还甲方。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1

  2支付给甲方,第一次支付房租应于20xx年8月20日前支付。

  3、甲方银行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甲方已于20xx年8月24日收到乙方支付的上一年度押金人民币贰仟元整,该押金在该合同期内继续作为本合同的押金交由甲方保管。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1关缴费凭据,如甲方垫付了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根据甲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甲方返还相应费用。

  2、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的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3、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15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

  长租赁期限。

  4、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

  3、若甲方出售该房屋,须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改动房屋主体结构;

  (3) 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 拖欠房租累计2个月以上;

  (5) 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向对方支付贰仟元整(¥:元整)作为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2、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1) 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改动房屋主体结构;

  (3) 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 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 千 百 拾元整。 令交押金元整(押金在租赁期满无违反合同内容应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付款方式:乙方按年支付租金给甲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给付。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责任保护房屋及内部家具电器避免受损。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内部电器、家具的损坏、丢失应按照新物实际金额进行赔偿。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等,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支付: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保证租赁期间无欠费)。甲方支付:供暖费;

  第八条 租赁期满乙方下一年继续或不继续租赁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没有提前通知而造成甲方下一年度租金损失的由乙方按日计算给付。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电视、冰箱、油烟机、沙发、橱柜、鞋柜、热水器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

  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

  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 篇7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 篇8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

  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光

  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剩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供给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供给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职责。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所以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六、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景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两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 篇9

  租方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 篇10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元/月,房屋押金 个月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每月 日前支付。

  第三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压金除外)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压金不退)

  第八条 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屋只适应居住,如乙方在出租屋内做了违法之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北京租房合同完整版【精品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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