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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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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劳动合同【5篇】

用人劳动合同 篇1

  签 约 须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本合同应当按照企业工资结构(制度)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数额,且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依法建立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双方应当认真遵守。

  6.填写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7.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签。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

  一 签约人基本情况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单 位 地 址:联系电话:

  (二)、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劳动者)姓名:家庭住址(现住址):居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二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始。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岗位上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1.

  2.

  3.

  四 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具体发薪日期为。

  (二)乙方使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五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日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需办理工作交接明细如下:

  1.

  2.

  3.

  六 双方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约定如下事项:。

  七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时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二)、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用人劳动合同 篇2

  一、不续签,继续留用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

  二、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

  当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而结束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自20xx年算起)。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否则应支付一定的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相关的失业保障金。

  在生活中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关系的情况一共分为两种,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应对,如果给出的建议都不符合您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欢迎您来电详情咨询我们网站专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专业律师。

用人劳动合同 篇3

  兹有我单位员工(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期限:),因下列第项原因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一、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不续订□职工不续订□);

  二、退休终止劳动合同;

  三、企业转制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四、企业转制准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五、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

  八、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九、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十、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违法、违纪、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出境定居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经办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一、在填写本证明时请详细阅读关于本证明的说明,并按说

  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用人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承担任务,担任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略)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略)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 %,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的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特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期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年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略)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元;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男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鉴证人:(签章)

  鉴证机关:(盖章)

  合同鉴证时间:年月日

用人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或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个月(或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按有关规定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一般可以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灵活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包括具体的工作内容要求等)。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天,星期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二)乙方月薪为 元,其中试用期月薪为 元。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第六条 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条劳动保护。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出勤,积极工作,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

(二)乙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第五款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七)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第五款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十)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

  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用人劳动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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