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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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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注意事项3篇(党员发展对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发展党员工作注意事项3篇(党员发展对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以供参考。

发展党员工作注意事项3篇(党员发展对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展党员工作注意事项1

  发展党员工作注意事项

  日期:2011-09-16 11:31:

  一、入党积极分子环节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要放在支部,经常清理,由支部组织填写,每半年拿给培养联系人在 “培养情况”栏的签署意见。

  2、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并在 “考察情况”签署意见。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在入党申请时间之后,至少要有1个月以上的时间差。

  4、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时间应当在申请时间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后。

  5、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从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算起。

  6、入党积极分子撰写自传和半年思想情况汇报。

  7、要有1次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

  二、发展对象环节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才能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来讨论确定。

  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政治审查的主要方法是:同本人谈话了解;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4、政审材料连同《审查表》、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一并报镇党委审查。

  5、《审查表》由支部负责填写,要规范完整地填写好。最好填一份草稿,再填正。

  三、吸收预备党员环节

  1、入党介绍人必须是正式党员。介绍人可由支部指定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入党志愿书》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3、申请人姓名要与身份证相吻合。

  4、支部党员大会主要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优缺点,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提出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全体党员都应参加会议,到会正式党员不超过应到会的半数应改期召开;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入党宣誓程序:(1)支部负责人宣布入党宣誓仪式开始,奏(唱)《国际歌》。(2)支部负责人致词(宣读参加宣誓新党员名单)(3)宣誓人进行宣誓;○1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宣誓;○2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誓,宣誓人跟读;○3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4)上级党组织代表或负责人讲话。(5)预备党员代表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代表等发言。(6)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起。

  7、党费从预备党员开始交。即经镇党委批准后从支部通过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开始交党费。

  8、报送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在讨论时要逐个讨论,上报记录时要分别抄录。

  9、如果支部讨论同意预备党员后,发现预备党员有重大违纪情况或公示后举报问题属实且严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报支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到镇党委审批。

  四、预备党员转正

  1、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本人必须参加。本人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应改期讨论其转正问题。若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如因某种原因,本人拒绝到会,支部大会可以讨论其转正问题,但要在决议中说明本人拒绝参加,并将拒绝参加的说明材料一并报上级党组织。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大会可以照常讨论其转正问题,并作出决议。因为入党介绍人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上是否发表意见,不是转正工作必须履行的手续。

  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一般在预备期满前的一个月前提出。对预备期满未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支部一方面要及时提醒他,说明道理,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处理。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或经党支部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采取不讨论的办法让其自然取消。

  3、预备党员犯了错误,在一般情况下,应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但是,如果预备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虽然预备期未满,也可以提前办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手续。

  4、外单位转来的预备党员,如时间较短,党组织认为需要作进一步考察的,可根据情况延期讨论他的转正问题,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经过考察如具备党员条件的,应作按期转正,其转正时间(党龄起算日)仍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5、支部党员大会程序:(1)本人宣读申请及表态。(2)支部提出审查意见(包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建议)。(3)参会党员民主评议。(4)表决。(票决)

  6、上交支部党员会议记录。

  7、党龄是从预备党员转正之日算起。党龄是指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后经过年数,即成为正式党员后的全部时间。党龄表示一个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由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而他在党内的生活与工作不能不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当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后,他在党内的生活和工作才不受这些限制。因此,党员的党龄,应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党籍是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之日算起。党籍是指党员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当他履行了入党手续,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有了党籍。取得了党籍,是一个人从组织上被承认为党员的依据。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的,就失去了党籍。党籍是党员的政治生命,党员个人应十分珍惜,党组织在处理有关党员的党籍问题时,也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8、如果支部讨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后,在镇党委审批前,发现预备党员有重大违纪情况或公示后举报问题属实且严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延期转正,并报支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到镇党委审批。

发展党员工作注意事项2

  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注意事项

  一、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使用好由中共上海市闸北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发

  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及《基层党务实用手册—党务通》两本工具书。有关工作程序、注意事项及书写格式参考这两本工具书。

  二、在发展党员和新党员转正工作中,以下诸方面要提请党组织负责人和组织员注意:

  1、入党申请人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时递交《个人自传》(自传的书写内容及注意事项参见《党务通》第122页)。打印的《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亲笔签名。

  2、在入党申请人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党支部要派支部委员或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给予勉励,提出要求。

  3、入党申请人经过一段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时间)的培养教育,才能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35周岁以下青年,要经过共青团组织推荐。

  4、申请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指导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可到区教育党工委组织科领取);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思想汇报要反映本人真实思想动态,杜绝抄袭他人的汇报内容,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每季度要签署一次意见。

  5、入党积极分子须经1年以上教育培养才能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高中生入党必须年满18周岁,党组织要查看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确认其年龄)

  6、入党积极分子须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发展入党,接到考试成绩单后要妥善保存,有效期为三年。

  7、●在发展对象的政审中,应从本人高中经历开始政审,以往的每段经

  历均要有政审材料。

●本人在社区表现也要政审,而且在里委了解情况后,应到户籍所在地警署盖章确认。

●除了发展对象本人外,要求对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1

●发展对象的子女如已有高中及以上经历的,也要政审。

●政审材料半年有效。

●形成《政审综合报告》。内容及格式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

  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第14页,结尾要签署党组织负责人的姓名,并盖支部公章。

(政审外调的有关表格、函调信、函调材料提纲的样张请到党工委组织

  科公共邮箱dgwzzk@密码:下载使用)。

  8、征求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记录格式要规范。(格式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 第16页)

  9、发展对象进行支部审批之前要上报区教育党工委预审(行健学院、市

  北中学、教育学院、小教一、二总支除外)。

  上报的材料应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书写格式见2006年8月第二版《党务通》第122页)

(3)发展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

(4)《政审综合报告》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封面盖支部公章)

(6)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原始记录

(7)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情况和综合考试成绩单

(8)思想汇报

(9)团组织推荐意见(《推优对象审核表》盖好教育局团工委章)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要认真核查发展对象的人事档案的内容。

  10、材料预审通过后,在召开支部审批大会前15天,党支部要对发展对

  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样张的格式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第28页。

  11、入党志愿书的填写中,个人经历一般从小学开始填起,每段经历的起

  止年月要衔接。

  12、支部审批大会通过票决制的形式进行表决,因事因病请假的党员可以

  委托表决。支部审批大会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格式见《发展

  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第22页。)

  13、支部审批大会通过后,上报区教育党工委审批。

  上报的材料应包括:

(1)《入党志愿书》(支部要在志愿书上填写好支部大会决议,并签名盖章)

(2)《入党申请书》

(3)《自传》

(4)发展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

(5)《政审综合报告》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封面盖支部公章)

(7)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原始记录

(8)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情况和综合考试成绩单

(9)思想汇报

(10)团组织推荐意见(《推优对象审核表》盖好教育局团工委章)

(11)公示情况反馈(注明公示起止日期)

(12)支部大会票决计票统计单

(13)支部通过的决议(支部书记签名、盖支部公章)

  14、经区教育党工委审批通过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工委审批结果通知新

  党员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同时张贴红榜;党支部要找其谈一次话,提要求;将新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但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要适时进行入党宣誓仪式。

  党组织要指导预备党员认真填写《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党工

  委审批时随入党材料下发),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党支部每季度签署一次意见。

  1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向党支部按时递交《转正申请书》,党支

  部在充分听取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党支部对转正对象进行公示7天。支部大会以票决制表决,形成支部决议,报区教育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如在预备期内调动工作单位,新单位党组织应根据党员表现,按时进行转正工作)。

  16、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大会日期应在发展新党员支部审批大会一年以后,不要提前。

  支部转正大会审批后,上报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到党工委包括:

(1)《入党志愿书》(支部要在志愿书上填写好支部转正大会决议,并签名盖章)

(2)《转正申请书》

(3)《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封面盖支部公章)

(4)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原始记录

(5)公示情况反馈

(6)支部大会票决计票统计单

(7)支部通过的决议(支部书记签名、盖支部公章)

  17、经区教育党工委审批通过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工委审批结果通知新

  党员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同时张贴红榜,纳入党员管理。

  18、党员的入党材料归档时请注意:

  党员的入党材料中以下材料请及时归入党员本人人事档案。

(1)入党志愿书(2)入党申请书(3)自传

(4)政审外调材料(5)转正申请

(6)涉及重要情况的结论性、鉴定性的考察材料

  以下材料及时归入支部文书档案。

《政审综合报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座谈会记录、支部决议、支部大会计票单、积极分子培训成绩单、接收新党员通知单、党员转正通知单等。

  19、向党工委上报预审、审批材料时,请按照材料种类和要求整理归类后

  上交,党组织负责人要对上交材料把好关。

  材料交教育局101室党员服务中心*、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要早计划、早准备,要为政审外调、党工委谈话、审批等工作环节预留相当的时间,当的发展工作应在当年11月底前全部操作完成,以免造成工作脱节。

  闸北区教育党工委组织科

发展党员工作注意事项3

  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注意事项

  一、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使用好由中共上海市闸北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及《基层党务实用手册—党务通》两本工具书。有关工作程序、注意事项及书写格式参考这两本工具书。

  二、在发展党员和新党员转正工作中,以下诸方面要提请党组织负责人和组织员注意:

  1、入党申请人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时递交《个人自传》(自传的书写内容及注意事项参见《党务通》第122页)。打印的《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亲笔签名。

  2、在入党申请人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党支部要派支部委员或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给予勉励,提出要求。

  3、入党申请人经过一段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时间)的培养教育,才能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35周岁以下青年,要经过共青团组织推荐。

  4、申请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指导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可到区教育党工委组织科领取);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思想汇报要反映本人真实思想动态,杜绝抄袭他人的汇报内容,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每季度要签署一次意见。

  5、入党积极分子须经1年以上教育培养才能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高中生入党必须年满18周岁,党组织要查看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确认其年龄)

  6、入党积极分子须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发展入党,接到考试成绩单后要妥善保存,有效期为三年。

  7、●在发展对象的政审中,应从本人高中经历开始政审,以往的每段经历均要有政审材料。

●本人在社区表现也要政审,而且在里委了解情况后,应到户籍所在地警署盖章确认。

●除了发展对象本人外,要求对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发展对象的子女如已有高中及以上经历的,也要政审。

●政审材料半年有效。

●形成《政审综合报告》。内容及格式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第14页,结尾要签署党组织负责人的姓名,并盖支部公章。

(政审外调的有关表格、函调信、函调材料提纲的样张请到党工委组织科公共邮箱dgwzzk@ 密码: 下载使用)。

  8、征求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记录格式要规范。(格式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 第16页)

  9、发展对象进行支部审批之前要上报区教育党工委预审(行健学院、市北中学、教育学院、小教一、二总支除外)。

  上报的材料应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书写格式见2006年8月第二版《党务通》第122页)(3)发展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4)《政审综合报告》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封面盖支部公章)(6)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原始记录(7)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情况和综合考试成绩单(8)思想汇报

(9)团组织推荐意见(《推优对象审核表》盖好教育局团工委章)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要认真核查发展对象的人事档案的内容。

  10、材料预审通过后,在召开支部审批大会前15天,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样张的格式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第28页。

  11、入党志愿书的填写中,个人经历一般从小学开始填起,每段经历的起止年月要衔接。

  12、支部审批大会通过票决制的形式进行表决,因事因病请假的党员可以委托表决。支部审批大会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格式见《发展 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第22页。)

  13、支部审批大会通过后,上报区教育党工委审批。

  上报的材料应包括:

(1)《入党志愿书》(支部要在志愿书上填写好支部大会决议,并签名盖章)(2)《入党申请书》(3)《自传》

(4)发展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5)《政审综合报告》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封面盖支部公章)(7)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原始记录(8)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情况和综合考试成绩单(9)思想汇报

(10)团组织推荐意见(《推优对象审核表》盖好教育局团工委章)(11)公示情况反馈(注明公示起止日期)(12)支部大会票决计票统计单

(13)支部通过的决议(支部书记签名、盖支部公章)

  14、经区教育党工委审批通过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工委审批结果通知新党员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同时张贴红榜;党支部要找其谈一次话,提要求;将新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但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要适时进行入党宣誓仪式。

  党组织要指导预备党员认真填写《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党工委审批时随入党材料下发),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党支部每季度签署一次意见。

  1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向党支部按时递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在充分听取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党支部对转正对象进行公示7天。支部大会以票决制表决,形成支部决议,报区教育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如在预备期内调动工作单位,新单位党组织应根据党员表现,按时进行转正工作)。

  16、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大会日期应在发展新党员支部审批大会一年以后,不要提前。

  支部转正大会审批后,上报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到党工委包括:(1)《入党志愿书》(支部要在志愿书上填写好支部转正大会决议,并签名盖章)(2)《转正申请书》

(3)《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封面盖支部公章)(4)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原始记录(5)公示情况反馈

(6)支部大会票决计票统计单

(7)支部通过的决议(支部书记签名、盖支部公章)

  17、经区教育党工委审批通过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工委审批结果通知新党员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同时张贴红榜,纳入党员管理。

  18、党员的入党材料归档时请注意:

  党员的入党材料中以下材料请及时归入党员本人人事档案。

(1)入党志愿书(2)入党申请书(3)自传(4)政审外调材料(5)转正申请

(6)涉及重要情况的结论性、鉴定性的考察材料

  以下材料及时归入支部文书档案。

《政审综合报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座谈会记录、支部决议、支部大会计票单、积极分子培训成绩单、接收新党员通知单、党员转正通知单等。

  19、向党工委上报预审、审批材料时,请按照材料种类和要求整理归类后上交,党组织负责人要对上交材料把好关。

  材料交教育局101室 党员服务中心 *1011 20、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要早计划、早准备,要为政审外调、党工委谈话、审批等工作环节预留相当的时间,当的发展工作应在当年11月底前全部操作完成,以免造成工作脱节。

  闸北区教育党工委组织科

发展党员工作注意事项3篇(党员发展对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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