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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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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3篇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年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3篇,供大家赏析。

年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3篇

年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1

  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庆社险函?2011?3号

  关于规范参保企业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各区分局,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黑龙江省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黑政发[2005]17号)和《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劳社发[2005]3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大庆市参保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收缴方式

  全市申报企业收缴方式全部采用双基数单比例。

  二、缴费基数核定办法

(一)单位缴费基数:参保企业以上一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单位缴费基数;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 1

  额低于职工月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则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单位缴费基数为全部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二)个人缴费基数:参保企业职工以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职工本人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费;超过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缴费。

  三、缴费基数调整具体操作办法

(一)单位缴费基数调整

1、每年年初,参保单位需提供《上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上财务决算报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职工上月平均工资收入统计台帐》、《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等材料。

2、社保经办人员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在金保系统中将单位变更模块中的收缴方式改为“双基数单比例”,然后在单位缴费基数栏中录入参保企业的“月单位缴费基数”。

(二)个人缴费基数调整

1、参保单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申请表》,人数较多的单位还应提供电子版调整基数名单。

2、社保经办人员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在金保系统中的缴费基数申报模块进行个人缴费基数调整。

  四、几点说明

1、单位缴费基数一旦确定后,不管是新增人员还是减少人员,当年的单位缴费基数将不再随着变化。但是,对于发生成建制批量转移和分离(或合并)等业务的企业,其单位缴费基数应重新进行核定,原则同上。

2、个人缴费基数一旦确定后,当年的个人缴费基数也不再变化。如确实发生个人缴费基数申报错误需核改的,参保单位须在当年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跨个人缴费基数发生错误的,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黑人保发[2010]125号)的有关规定,一律不予核改。

3、由于上省社平工资没公布或《上财务决算报表》等材料还没有统计出来等原因,缴费基数暂时无法核定的参保企业和个人,可沿用上缴费基数不变,待当年缴费基数确定后,再予以调整补收。

4、被参保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和已在外地参保并缴费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可以不再参保,但这部分人员的工资计入聘用单位的缴费基数。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通知

  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100份

年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2

  2012年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依法行政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在落实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工作中,始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遵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坚决贯彻执行《社会保险费》、《公务员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扎

  榆社险发?2012?24号 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较好地树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者的形象。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制度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依法行政责任制,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自觉把它贯穿于审核、稽查等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做到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同时,我局也认真整理了本单位行政执法的内容和依据。局行政执法内容按科室工作职责及时进行职责分解,确定了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公布。局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全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按要求汇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形成了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我局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我县广大城乡参保人员宣传、普及我局所执行的法律法规。4月份,在健身广场进行了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政策,发散宣传资料4000余份。5月份,我局深入哈岘乡哈岘村,对当地群众宣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保。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法制意识,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全局工作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廉政教育。建立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社会保险各项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每周二的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政勤政教育。始终把廉洁行政、公正办事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每一位干部都要注意自身的形象。

  四、实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我局在去年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充实。今年6月份对我局的单位职权和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整理公开,将办理城镇职工参保、个人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城镇职工退休等业务的经办流程公开上墙,使办事人员一目了然,节省了时间,方便了广大群众。现在我局机关有对外服务的,都有政务公开上墙,政务公开的内容有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收费标准、办理期限、办理结果、投诉电话等。

  五、缩短办结时限,提高服务质量

  根据县政府要求,我局对各项行政审批工作的办结时限进行压缩,尽量为申请人节约办理时间,并严格遵守一次性告知原则,避免了申请人重复工作的现象。同时,按局机关有关规定,局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挂牌上岗,并本着以客为先的原则,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周到地为申请人答疑解难,服务质量得到了较大提高,受到群众好评。

  六、开展廉洁行政,确保行政实效

  各科室依法行政,做到了执法主体、执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各类执法文书清楚、案卷整理归档。并强调廉洁行政,建设行政执法形象工程。始终把廉洁行政、公正办案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求每一位干部都要注重自身的形象,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四条规定。一是凡受理的案件每个行政执法人员都不能去与当事人单独会面;二是需要外出调查取证的,必须2人以上;三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准在当事人单位吃饭;四是强化服务意识,使用文明用语。各执法人员坚持上述规定,未发生一起违规现象,受到了企业和事业单位好评,树立了社会保险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七、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外部监督 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局建立健全了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时效、备案、公示、监督等各个环节制定完善了配套制度,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全面建立了内部督查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有效地促进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012年7月11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半年 工作总结 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2年7月11日印发

年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3

  盐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总结

(2012年1月)

  各位领导: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启始年。社保局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及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3015人,共支付养老金4689万元,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

(二)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员稳步增长。全年,参保总人数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人的112%,扩面新增参保1716人。

(三)依据《社会保险法》,加大养老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工作正常运行。

  全年,养老保险费征缴额为8089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470万元的233%。

(四)失业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同登记、同基数、同申报、同缴费。

  截止12月底,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58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574人的101%,失业保险费征缴额为43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90万元的149%。

(五)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

  2011年10月启动实施的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应缴费人员名,实际缴费名,参保率%,区市目标任务70%,已超额任务。

(六)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情况

  严格执行宁政发[2010]10号和宁人社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全年共办理2855人。

(七)按时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对植树造林、创园林城市、招商引资、双到扶贫、创先争优等工作全部按时完成。

  二、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社会保险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以关注民生为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这条主线,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

  积极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参保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参加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继续加大养老保险的征缴力度和扩面工作。加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核定工作,定期开展稽核工作,与劳动监察、税务、工商等部门加强合作,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窗口服务。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社保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提升社会保险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把“以人为本”优质服务贯穿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始终。

(四)努力完成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

  根据自治区政府和人社厅的安排部署,为全县参保人员办理10万张社会保障“一卡通”。该卡具有信息记录、金融服务等功能,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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