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课读后感600字
最后一课读后感600字【精选11篇】 读《最后一课》后感500字
【简介】下面是热心会员“joy1135”整理的最后一课读后感600字(共11篇),供大家品鉴。
《最后一课》读后感 篇1
我第一次读你,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就像在喝一瓶无味的矿泉水。我没有特别在乎你,可能是因为我读不懂你吧,可能是因为我没有认真读你。在柳老师强烈对你的赞美下,我再次读了你。开始理解你的心情,理解你的烦恼,理解你的忧愁。
《最后一课》,很大白话的课题,无非就是上学的时候在学校上的最后一课呗。故事内容却不是这样。
小弗朗士因为觉得法语课没意思,就出去玩了,途中看到一些美丽的景象还有普鲁士兵在操练,心想着:赶紧去学校,要迟到了!他风一样的跑去学校,但是他还是迟到了,本来他想着韩麦尔先生会责骂他,但是韩麦尔先生却很温和的说:“快坐好,小弗朗士,我们开始上课了,不等你了。”加之早晨班里同学们安静的坐在位子上的景象与以往吵吵闹闹的景象大有不同,小弗朗士越来越诧异,他注意到韩麦尔先生的着装与以往也是大有不同,最后他得知最后一课的意义,小弗朗士愈来愈自责,说:自己当时为何不好好学习法语呢。在一堂堂课程中,小弗朗士的爱国精神慢慢生长,同学们与乡亲们的爱国情怀,愈发愈让韩麦尔先生不舍结束这最后一课。
爱国,一个作为国家的人民最基本的感情。随着时代的变化,汉语已不被中国人喜爱,多数人追求英语,韩语等诸多外国语言。但是,你们身上的黄色皮肤,黑色头发,黑色的眼睛,是属于谁的呢?
最后一课读后感 篇2
一打开都德的短篇小说集,我就被第一篇《最后一课》深深吸引住了。
小说主要讲了普法战争时期,普鲁士军队占领了法国阿尔萨斯。普鲁士人剥夺了法国人学习本族语言的权利。一所乡村小学里,阿麦尔老师在上最后一节法语课,他刻意穿了礼服来上课,从来不识字的市民也来参加,经常逃课的学生弗朗兹也认真听课了。在课程快要结束时,老师在黑板上写下“法兰西万岁”。小说通过学生弗朗兹的叙述生动表现了法国人民遭受异国统治的痛苦,表达了法国人对祖国的热爱和期待国家解放的坚定意志。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弗朗兹经常逃课、迟到,没有珍惜学习的机会。当阿麦尔老师说:“总是认为‘我有的是时间。明天再学吧。’总是把教育推到明天,结果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我就想到平时我也没有好好利用时间来学习,有时候写作业东看看、西摸摸,下意识地多玩一二分钟。“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每天这样让时间浪费,时间就会偷偷地从身边溜走,最终我也将一事无成。这样的损失又该如何弥补呢?再看看文章中提到阿尔萨斯的孩子们以后没办法再学习自己的母语了,只能去学侵略者的语言。这是多么可怕又羞耻的事情啊!现在想想,身处和平时代的我没有经历战乱、没有殖民掠夺,却经常因为一些难背的单词,难懂的古文,难解的数学题而放弃学习,真的非常惭愧。很多东西往往失去才会珍惜,我要好好检讨自己,珍惜无忧无虑的时光,认真学习和生活,追求自己的梦想!
《最后一课》读后感 篇3
今天在课上老师让我们默读了法国小说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士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利,实行奴化教育,这使得小弗郎士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小弗郎士有对自己的悔恨、有对侵略者的痛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韩麦尔先生翻开教材,开始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讨厌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很容易、很容易”。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是的,就像韩麦尔先生所说的“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母语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文明的`承传载体。如果母语没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不复存在。因为一国人民语言彼此不通,就是一盘散沙。
那么,外语与母语到底哪个重要呢?
如今这个社会,不学英语你就别想上高中大学,更别想找个好工作了。既然外语如此重要,学外语的人多就不奇怪了。现在连幼稚园都开设英语课了。英语成了全球通用的“国际普通话”,其他语种已经受到严重威胁,面临消失的危险……这是不能忽视的。
让我们以小弗郎士的经历为戒,好好学习自己的母语、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吧!
《最后一课》读后感 篇4
读了都德的《最后一课》,我心中五味杂陈,有辛酸,也有感动,有难过,也有苦涩。《最后一课》用生动的语言,用富有吸引力的文字,打动了我的心,使我产生了共鸣。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贪玩的小弗朗士来到学校,却被告知这是他的最后一节法语课。他后悔自己曾经的贪玩,但已经来不及了,新老师明天就会来教德语。此时,对祖国文字的热爱充满了小弗朗士的心……
这个悲壮的故事寄托了作者多少的爱国情感呀!它把我的心也牵动起来。曾经,我对语文并不很感兴趣,有时会觉得错别字无关紧要,阅读练习理解起来十分麻烦。当读完这篇文章,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每国人民都以自己国家的语言为傲,以自己国家独特的文化为傲,以自己的国籍为傲。一个中国人,怎能不学好汉语、汉字呢?
当读完小弗朗士认真学习法语时,我既为他的改变感到欣慰,但仍忍不住要落泪,小弗朗士再也见不到他的老师,要和他的母语彻底告别。如果我们离开汉语,我们还会是中国人吗?我们已经习惯用母语交流,用母语思考,汉语已成为我们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它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
“亡了国当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句话使我想起了以前的台湾。日本也不准许台湾人民说汉语,但是台湾同胞时刻牢记着汉语,牢记着台湾属于中国,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台湾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我心中的爱国情感油然而生,我们要学好汉语,不忘曾经屈辱的历史。我们要为祖国的发展出力,使祖国成为发达国家,使祖国跟上时代的脚步,使祖国远远领先于其它国家。让我们以祖国为傲,让我们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最后一课》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法国现实主义作家都德的作品《最后一课》。《最后一课》虽以普法战争为题材,却不正面描写战争,而是运用以小见大的艺术手法,选择日常生活的一个场景——小学里的一堂课,来表现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和人民悲痛的情感。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全文的高潮,这部分运用了语言、动作和神态描写,写出了韩麦尔先生使出浑身力气教完了最后一课。教室里每个人都恨不得一口气学完所有的法语,最后当韩麦尔先生用尽全身力量写下“法兰西万岁”两个大字时,这两个字就不仅仅是写在黑板上,而是刻在了每一个法国人的心中。
作者是在告诉我们,民族的语言文化可以把被分离的人民团结到一起来。我们刚学的《别了,语文课》也告诉我们,作者虽然离开了中国,但是祖国的语言文化仍然留在他的心中,并且会继承下去。很多海外华人也教导子女继续学习中文。我作为一个中学生,有那么好的老师教导,那么好的学习条件,更应该学好母语,做一个真真正正的中国人。
《最后一课》读后感 篇6
国是一个大家庭,家里温暖的港湾,是冬天里的一杯热茶,是夏天的一口西瓜。家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家里的每个成员都很爱她。那么对于每个人来说如果家被侵占,或者发生矛盾,都会使我们很心痛。
都德是一名普通的法兰西教师,由于他的国家被侵占,他再也不能给他的学生教法语,上完这最后一堂课,他就要永远离开这里,这是多么悲哀啊。可是,他并没有被伤痛打垮,他要尽最大的努力,在有限的时间里尽量教给孩子们更多的知识。跟自己国家的语言分手,跟自己的祖国分手,这是何等难以忍受的悲痛。看到这一切,我不由的想起:“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一个国家被侵占就象一个孩子失去家庭,无依无靠,失去温暖和安全感。我觉得这篇文章舒发作者对自己祖国的眷恋与热爱,深切的表达爱国之情。一个人不能说自己国家的语言,就象婴儿不能喝奶一样,那是何等痛苦啊。失去国家,失去语言,才知道国家的重要,才知道语言的可贵,可这一切都晚啊。
我们伟大的祖国已经走过六十年的风雨历程,联想起都德的最后一课,我知道国家的重要,爱国的紧迫性。我们大家只有团结起来,建设祖国,保卫祖国,我们的祖国才能更加美好,更加繁荣富强。
《最后一课》读后感 篇7
今天在课上老师让我们默读了法国小说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士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利,实行奴化教育,这使得小弗郎士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小弗郎士有对自己的悔恨、有对侵略者的痛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韩麦尔先生翻开教材,开始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讨厌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很容易、很容易”。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面对的残酷现实是他始料不及的,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他不但失去了生养他的这块再熟悉不过的土地,而且失去了一个民族赖以共同生存下去的纽带——本民族的语言。
一种懊悔、愤恨、失落、茫然的复杂情绪,一股脑儿涌上了他的心头。面对如此不可抗拒的如此冷酷的现实,小弗郎士突然开始感觉到祖国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悔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他一下子成熟了、懂事了,过去讨厌的东西一下子变得那么可爱了,他眼里的一切都跟“祖国”两个字紧紧地不可分开了。这时的小弗郎士狠不得一下子把所有该学的祖国语言知识都学好。
让我们以此为戒,好好学习自己的母语、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吧!
最后一课读后感 篇8
法国小说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土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力实行奴化教育,这使得小弗郎士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小弗郎士有对自己的悔恨、有对侵略者的憎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韩麦尔先生翻开讲义又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厌烦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读完这篇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小说,对于我们这些从事教学工作的人来说,难道从这个故事中能不有启示吗?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韩麦尔先生包括阿尔萨斯小镇上的村民,都怀着极大的民族义愤来到课堂上,参与到这庄严而神圣的活动中来、使得课堂气氛凝聚在一个前所未有的焦点上。韩麦尔先生面对这些平常不关心孩子学习的只顾自己干活村民们和这些活泼可爱的`孩子们今后再没有权力学习自己语言的孩子们,激动的情绪就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了。虽然小说中没有详细的描述,但可以想象得出,他最后一课的讲解是充满了对法国、对法语的真挚的热爱之情,饱含着对民族语言深深的眷恋之情,一定是感人至深的。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面对的严酷现实是他始料不及的,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他不但花失去生养他的这块再熟悉不过的土地,而且更失去一个民族赖以共同生存下去的纽带本民族的语言。一种懊悔、愤恨、失落、茫然的复杂情绪,一股脑儿涌上了他的心头。面对如此不可抗拒的如此冷酷的现实,小弗郎士突然开始感到祖国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悔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他一下子成熟了,懂事了,过去讨厌的东西一下子变得那么可爱了,他眼里的一切都跟“祖国”两个字紧紧地不可分开了。
这时的小弗郎士恨不得一下子把所有该学的祖国语言知识都学好。从小弗郎士思想行为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的情节之中,我们应该从中受到一点怎样的启迪呢?我们常说学生是学的主人,是主体。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提高教学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关键作用。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不只要讲好每一节课,更重要的是启迪学生心灵深处的激情,使他们树立远大的志向,把学习与国家,人民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鼓足上进的风帆、乘风破浪不断向着新的高峰攀登。
最后一课读书心得总结600字 篇9
今天学了《最后一课》学完后,认为这是一首悲愤的爱国主义交响曲。
这篇文章以小弗郎士的口吻,在最后一课的见间和感受为线索,刻画了小弗郎士和教室韩麦尔的经典形象,反应呢法国沦陷区的人民对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
读完这篇文章,我最受震惊的一句话:“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它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第一次初读时,只觉得民族语言是一个民族标志。而罗老说,亡了国的人民,如果还说着自己的语言,保留着自己的文化,实际上就说明这个民族没有彻底灭亡,还在以自己的方式存在着,如果一个民族完完全全丧失了语言,那么,她就几乎失去了她生存的土壤,后来,觉得民族语言能使民族内部产生凝聚力。人们把一个民族在千百年共同生活经历的语言称为母语,意味着语言对民族文化,这个民族就永远存在向心力,不论异族统治多么严酷,这个民族的人再怎样被分离,民族的精神文化随时可以把他们团结到一起来。侵略者只能奴役其身,不能奴役其心。
也正因为如此,普鲁士政府在军事占领阿尔萨斯说洛林后,就马上强迫当地学校取消法语教学而改教德语;同样,在日本帝国主义占领我国台湾和东北三省之后,也是不不遗余力地大肆推行日语和日本文化教育。他们都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在军事占领之后开始文化的侵略奴役!因此可以说对一个民族真正的占领和征服。但这,往往是最困难的。
而同样,汉语,是我们的母语,汉语,也是伟大精辟的语言,承载着五千年的华夏文明。学好汉语,也是热爱我们伟大祖国的直接表现。
读后感5000字 篇10
这篇文章是史铁生写于生病治疗间隙的片断随笔,篇幅很长,语言十分通俗易懂,主要涉及到了人生、命运、爱情、金钱、道义、信仰等方方面面的思考,没有繁琐的考证、推理或判断,也没有精彩优美的语词、段落或引文,只有作者于病痛的折磨中记录下的文字和思考,是平易的又是精辟的,是朴实无华的,又是鲜活无比的。
文章开始的第一句话就谈到了命运,%26ldquo;命运,就是说,这一出%26lsquo;人间戏剧%26rsquo;需要各种各样的角色,你只能是其中之一,不可以随意调换。%26rdquo;他把生活比作戏剧,诠释的那么准确,%26ldquo;要让一出戏剧吸引人,必要有矛盾、有人物间的冲突,矛盾和冲突的前提,是人物的性格、境遇各异,乃至天壤之异%26rdquo;然而生活何尝不是这样呢,生活就是由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来组合的。每个人的命运不同造成了人生的差异,才显示出生活的五彩缤纷。所以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可以随意调换,也不可能千般一律。正如他在《我与地坛》说的%26ldquo;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26rdquo;%26ldquo;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26rdquo;。所以我们必须要承认生活存在差别的,必须接受上帝安排的命运,不要过于埋怨上帝对自己的不公。
之所以喜欢他的作品,是因为他对生活的坦然豁达。%26ldquo;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26lsquo;更%26#39;字%26rdquo;。面对命运的玩笑,他是那样理智,直面命运的挑战与不公。他那调侃的言语,让人觉得这仿佛不是一个身患残疾的人,而是一个在人生旅途中都十分顺利的成功人士。我们这些四肢健全的人都无法把人生的意义想得透彻,而史铁生却把人生的许多哲理问题阐析得那样简单明了。每个活着的人都害怕死亡,甚至不敢提及死亡,而史铁生却把死亡想得那么简单。文章的第二部分谈到了作者想用徐志摩的诗%26ldquo;我轻轻地走,正如我轻轻地来%26rdquo;作为自己的墓志铭,这是何其正确啊。人初来这个世界时,有几个人会在意你的到来,然而当你走了又有几个人为你流下悲伤的眼泪呢?人生本来就应该是平静地出场然后默然地离场。史铁生以一种调侃的口吻说到%26ldquo;生病也是生活体验之一种,甚或算得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26rdquo;,经过了这么多的挫折,史铁生不再像《我与地坛》里描述的那样,为自己残缺的躯体而发愁,没办法接受身边发生的一切,而是以一种很平静的心态面对病魔,并为自己的生病冠上了另一种名称%26ldquo;生活体验%26rdquo;,曾经那些忐忑不安的想法早已灰飞烟灭,满腔的爱,让他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他学会了以乐观的态度诠释自己的命运。然而试想如果换做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恐怕早已痛不欲生了,不可能还以笑脸来迎接这个世界。也许这是中国人的一种特殊情愫吧,生活中很多人一旦遇上挫折或灾难感到无可奈何时,情不自禁地把希望寄托于在我们观念上主宰人类的佛主,求神明保佑,然而史铁生在面临接踵而来的灾难,也从不曾像平常人一样,把希望寄托于佛,他觉得怀着满腔的功利之心去拜佛是对佛的不敬,%26ldquo;为求实惠去烧香磕头念颂词,总让人摆脱不掉阿谀、行贿的感觉%26rdquo;。
史铁生认为我们应该接受包含苦难的世界,谁也不能摆脱苦难,%26ldquo;生而为人,终难免苦弱无助,你便是多么英勇无敌,多么厚学博闻,多么风流倜傥,世界还是要以其巨大的神秘置你于无知无能的地位%26rdquo;。作为一个虔诚的信者就应该遭受苦难,因为不断的苦难才是不断地需要信心的原因,倘若没有了苦难,信心很容易被福乐蜕变为谋略,终究会与众人同流合污;倘若没有了苦难,信心很可能被光荣腐蚀。后来上帝让撒旦夺走了约伯的儿女和财产,也使其身染恶病,但是信者约伯始终没有怨言,这就是苦难对信心的作用,但是在约伯的思想里涌出了另一种念头%26ldquo;你之所以遭受苦难,料必是你得罪过上帝%26rdquo;,约伯开始觉得委屈,开始埋怨上帝的不公,开始对生活丧失信心。这种埋怨在我们生活中屡见不鲜了,正如作者在文中提到%26ldquo;好几次有人对我说过,也许是我什么时候不留神,说了对佛不够恭敬的话,所以才病而又病%26rdquo;。然而作者领悟到了生活从来就布设了凶险和苦难的,不会因为谁不因谁虔敬就给谁特别的优惠。只要生活的希望不灭就有机会化解苦难,找到生存的意义。
忏悔意识并非人人都有的,即使有他们也不会轻易说来。然而史铁生的忏悔意识随处可见,自己对母亲的任性和年少轻狂感到悔恨以及对奶奶满满的悔意我们在《我与地坛》和《老海棠树》都深深感受到了。期间出现的事件出来证明的只是那些被打者,而那些打人者却没有出来忏悔,只是把这种事情的发生归咎于当时的历史。对于,作者认为那些主导者过于强调区分%26ldquo;我们%26rdquo;与%26ldquo;他们%26rdquo;而导致出的一场历史悲剧,在那些受害者的内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其实%26ldquo;%26lsquo;我们%26rsquo;的位置并不在与%26lsquo;他们%26rsquo;的对立之中,而在与神的对照之时%26rdquo;。
对于死亡后是否存在灵魂之说,作者认为信其者有,不信其者无,这不是正确与错误之分,因为两者皆不能被证实。相信有神论的认为%26ldquo;会有地狱,会有天堂,会有末日审判,总之善恶终归要有个结论%26rdquo;,然而这只是人内心对自己的行为的一种约束,对自身的监督,也相当于当今所说的以德治国。相信无神论的当然是%26ldquo;没有什么因果报应,没有地狱,没有天堂,也没有末日审判%26rdquo;,然而这就促使人的恶念的产生,使人的所作所为更加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作恶者往往会相信无神论,因为%26ldquo;死即是一切的结束,恶行便告轻松%26rdquo;他们便可以无所畏惧地为所欲为。作者认为无神论难以证实是一个好消息,对于那些作恶者有一种精神的监督和良心的审判。
作者认为当%26ldquo;人间戏剧%26rdquo;不能被改变时,众生应当求助于爱,爱的力量是伟大的。爱不是具体的,只是人的一种心愿,唯有用行动表现。在我看来,爱情就是婚姻,因为彼此相爱所以想给对方一种安全感,让他(她)感受到自己的心意,知道自己是属于对方的。但是如果彼此并不是因为爱情而结合的,那不可以算是婚姻,简单而言仅仅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而已。我十分赞同作者所说的爱情与性欲没有多大的关联,性欲只是人的生理需求,而刚好也正是爱情的另一种表现而已,正如作者第一次感受到爱的时候只是内心的一种触动而已,并没有想到性欲方面。然而面对爱情有一些人会感到自卑,不能勇敢地把内心的心意说出来,总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理想的情人。作者还写到了%26ldquo;爱之永恒的能量,在于人之间永恒的隔膜%26rdquo;,因为有了隔膜和距离所以你就会更加想念对方,作者谈到了他们堂兄弟之间经常打架,而分开了又会想念彼此了,然而这又何尝不是我们想说的呢?对于从小长大的兄弟姐妹和伙伴们,在一起的时候想分开,而分开的时候想在一起,人就是这样地矛盾。
在《病隙碎笔2》中作者把自己看作别人,用别人的角度来剖析自己。他提出了质疑%26ldquo;除了史铁生我还可以是什么呢%26rdquo;然而终于想明白了%26ldquo;史铁生别人眼中的我,而我并非全是史铁生%26rdquo;。的确,你的名字只是代表着别人眼中的你,而不能使你的全部。很多事情只有你自己知道,很多习惯只有在自己独处的时候才会出现,自己内心的感受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以别人眼中的你只是你自己的一部分,至于美化还是丑化只能看你在众人面前的表现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为人知的的一面,而非我们在众人面前表现得那样,也许此时在你面前是那样开朗快乐,然而在某市某刻他自己一个人在某个角落里低声哭泣。就像史铁生说的%26ldquo;因而史铁生以外,还有着更为丰富、更为浑沌的我%26rdquo;%26ldquo;他远非坐在轮椅上、边缘清晰齐整的那一个中年男人%26rdquo;,人是那样的复杂难懂。
作者在文章里一直强调命运,也显出了其似乎相信命运。在《我与地坛》中写到%26ldquo;万事万物,你若预测它的未来,你就会说它有无数种可能,可你若回过头去看它的以往,你就会知道其实只有一条命定的路%26rdquo;,而在又谈到%26ldquo;好在铁之后父母为我选择了生字,当初一定也未经意,现在看看倒像是我屡病不死的保佑%26rdquo;%26ldquo;我其实未必合适当作家,只不过命运把我弄到这一条(近似的)路上来了%26rdquo;。写作对于史铁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并非如同他说的由于他的记忆力低下,而是他的想象力十分丰富,具有很强的洞察力,遭遇的挫折如此多而致使他对人生的思考,这一切都有利于个人的创作,丰富的想象力让他对身边的事联系在一起,而洞察力则为他添加了很多写作素材,对人生的思考则让他的文章具有很强的哲理性。
《病隙碎笔2》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内心。残疾对一个人主要造成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就业问题,就业使残疾人感受到自己和正常人一样享有工作的权利,使他的内心感到平衡,二是爱情问题,因为身体的残疾,所以残疾人的爱情遭受到世俗的嘲笑,不被世人接受。然而在作者看来残疾人的爱情同健全人一样是那样的高尚纯洁,爱情的存在并不是以性为前提的。%26ldquo;一个满心准备迎接爱情的人,好没影儿的先迎来了残疾%26mdash;%26mdash;无论怎么说,这一招是够损的%26rdquo;从这里可以看到作者的不满,同时也可以看到爱情对年轻的史铁生是那么的重要。作者从很多角度论述了残疾人的爱情权利不应该被歧视,更不应该被剥夺。
然而使我感到高兴的是此史铁生无论是事业还是爱情都得到了圆满的结局。
初中最后一课作文600字 篇11
那天早晨,由于得知之后不能再用我那还没学会的法语了,为了不让自己留下太多的遗憾,郝叟老头决定重返小时候他最不喜欢的地方——课堂。
于是郝叟老头早早地起了床,准备学习用品去学习最后一节课。
“唉,这么早你去哪啊老头?”郝叟的妻子不解地问道。
“去上课!”郝叟老头坚定的回答“拜拜。”
天气是那么的暖和、晴朗;空气是那么的清新、甜润;鸟鸣是那么的婉转、动听,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可是一阵突兀的操练声打破了这美好和谐的画面,郝叟老头气愤的扭头看向着发出如此噪音的“恶魔”——令人讨厌的普鲁士兵。很快,老头郝叟又重新调整好心情,继续前往上学的路。
郝叟老头穿着出去跨进了教室,旧课桌、大窗户、略微生锈的讲台……这些熟悉的景物让他应接不暇,不知是看了太久还是太激动了,郝叟用手指抹去了略红的眼眶中溢出的泪珠。他现在真的很后悔当初一直在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无心学习。“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现在他的学习能力已经不如当初了,他只好戴上老花镜,记着歪歪扭扭的笔迹,他真希望自己能够把那段难学的,分词用法从头到尾说出来,声音响亮,口齿清晰,又没有一点错误,如果可以那么他愿意拿出任何代价,来实现,可惜在他心中默读,刚一念便给弄糊涂了之后更努力地在心中不停地重念着,这怎么学都学不会的句子心里十分的难受,都这么大了,连国语都不会念。他只好耐心地听着老师耐心的讲解,从小到大,他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听课,但也很快会是最后一次了。仿佛才一会没到黑板上就出现了“法兰西万岁”。这几个大字意味着最后一节课的结束。
他的心里酸酸的,苦苦的,十分难受,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