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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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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合同【汇编14篇】

  本文是会员“cff26”收集的公司股份合同【汇编14篇】,供大家参阅。

公司股份合同

公司股份合同 篇1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的企业股份及资质转让给乙方,特订如下协议:

  1、双方约定的转让款:元整。

  2、员工相关事宜(员工清单见合同附件1):

  甲方原公司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建造师、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及技术员等相关人员的聘用及其相应证书管理和使用,截止年月日,在期满后无条件退还,(办理完上述人员劳动关系变更手续之后,甲方无条件退还给乙方,注:在非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劳动关系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甲方仍负有退还上述保证金的义务)。

  3、未完工程事宜(未完工程清单见合同附件2):

  公司转让后,未完工程,双方约定按:。

  ①由受让方全权接收,具体结算见双方签定的工程情况交接清单。接收条款见补充协议。

  ②由出让方继续履行完工程合约,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款到达原公司帐户后,受让方不得无故拖扣款项。须在到帐三天内支付给工程责任人。

  4、甲方须保证:

  ①被转让的股权及相应资产的拥有权。转让前,在该股权上未设定有如质押、抵押等各种他项权利;乙方受让该股权后,该股权不会被任何人主张权利或要求用该股权协助执行。并保证工商、税务、其他管理部门等不存在不合法律法规事宜。

  ②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上报审批及相关文件。

  ③甲方有完全合法的权利签署和有能力履行本协议。并承诺配合乙方办理转让,对外公示等相关事宜。

  5、关于收购基础及收购款项的支付约定:

  ①该意向书签订二两日内,乙方支付甲方总收购款的%做为收购的定金。在定金到位三天内,甲方应将原公司所有原始资料,报表,经营历史资料等交接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好股份转让手续。

  ②所有工商转让资料递交工商部门时乙方必须支付收购款付至50%。乙方应在营业执照变更好三天内,去相关的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变更,出让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公司转让前的所有税务及工商不合规等整改补交费用。

  ③在工商变更同时,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办理原公司施工资质各项变更事宜,能顺利变更各项营运所需的执照,资证证书,是本次收购的前提,出让方在意向签订时对以上事项进行承诺。

  ④税赋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各方承担各自税赋。

  6、关于违约责任:

  如甲方无故不履行收购协议的,应视为违约,意向协议及相关补充中甲方所承诺,

  却未履行,而导致收购无法完成的。应视为违约,乙方可要求退回定金并赔偿违约金。

  如乙方在意向书签订后没有按规定支付定金的,视为违约,需赔付违约金。

  在支付定金后,没有按双方约定的进度支付收购款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可追究违约责任,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公司转让后至20年月日止,甲方及其股东须保证乙方对受让公司在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能够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相应资质等。

  8、转让相关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另行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

  9、本协议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2

  甲方:(出让人)

  乙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系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甲方愿出售其中万元(原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年月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张家港医药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双方系按有限公司年月份审计报吿反应的财务数据商定的转让价格,如该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有不附,比如有审计报告中未反应的应付或担保等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原股份所有人按股份比例负担。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 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合同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 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合同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 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4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三方共同出资筹办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七、运营责任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5

  转让方: 姜凤生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黄 斌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贵州砼荣伸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20xx年3月5日在重庆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贵州砼荣伸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份共 400 万元出资额,•以 400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贵州砼荣伸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贵州砼荣伸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贵州砼荣伸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贵州砼荣伸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2

  本合同经贵州砼荣伸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贵州砼荣伸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6

  甲方(转让方):住所:

  乙方(受让方):住所: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7

  (甲方)转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中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设立的有限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占有 深圳市中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的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 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股权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1.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甲方占有公司 %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 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 对转让股权的处分权

  甲方保证其依法享有转让股权的处分权;在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前,甲方持有的转让股权应符合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甲方未在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或其他未决诉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承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对于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的,则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 5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8

  公司股份合同(激励员工)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股份:是指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按每股人民币计算,共计股。

  虚拟股:是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分红:是指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可分配的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

  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每股利润;

  3.分红取得

  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乙方可取得分红的其它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三年内,由甲方按每期分之一的额度支付乙方;

  .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继续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

  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甲方所有。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提取。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虚拟股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它待遇。

  5.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年,始,止。

  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的期限。

  6.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条规定续约;

  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需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如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本合同的争议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规定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公司股份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广东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广州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广东有限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广东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广东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广东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广东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广东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广东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10

  转让方: (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的股份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同意将持有的股份共万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郑XX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X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12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上述双方公司系原市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原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市股份有限公司。现分立的双方就分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现有净资产0万元,由市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万元,市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万元。

  二、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新股万元,若股票发行成功,该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万元,新股为人民币普通股票,每股面值元,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新股万元,若股票发行成功,该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 万元,新股人民币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元,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三、原公司发行股票万股,现每两股折合一新股,按股票号码顺序,前万号股票持有者向 股份有限公司兑换新股,万号以后的股票持有者向股份有限公司兑换新股。

  四、分立后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西药制剂,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中药和微生物药品,原公司下属第一制药厂归公司管理;下属第二制药厂由公司经营管理。

  五、进行分立的日程为:年月日到日双方共同清理财产帐册,对原公司财产进行分割,并按期交割完毕。年月日起原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复存在,股份有限公司,股分有限公司正式营业。

  六、原股份有限公司分立过程中,双方难免产生矛盾,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不影响工厂生产,分立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生产正常进行,一切都应友好协商进行。

  七、分立各方要求原公司股东大会应在年月日前批准本合同。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13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共同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该项目位于,总投资为万元,甲乙双方各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三条该项目由双方共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加油站对外承包时,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再由甲方代表双方签定经营协议。

  第五条加油站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收入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共同拥有。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共同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在合作期间,如果有一方转赠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应提前通知对方。

  第八条如果有一方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对方,对方可根据市场价格优先购买。第九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14

  保证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

  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本金(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

  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

  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

  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

  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

  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

  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

  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

  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

  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

  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公司股份合同【汇编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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