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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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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承包合同【通用7篇】

  【导语】以下是会员“mdbe3”分享的水电承包合同【通用7篇】,供大家赏析。

水电承包合同

水电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化县罗溪水电站土建工程承包一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罗溪水电站土建工程

  2:工程地点:安化县长塘镇罗溪村

  3、 工程造价:约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承包范围

  土建工程总承包。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实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四、开工和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20年月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合同工期,依据国家工期规定,本项目有效工期300日。

  五、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争取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并接受发包方和监理方的监督。

  3、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签字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于基本建设项目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部分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作为依据,工程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出书面报告,并提交完整、齐全的验收资料。甲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完毕。

  5、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对新建项目的一切设施进行保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保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出现返工或延误工期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本工程如达到优良工程,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给予乙方奖励。

  六、结算方式

  1、本合同工程按实结算,结算执行《湖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20预算定额》。湖南省如有新的水利水电预算定额执行新定额。

  2、人工工资和材料调差执行湖南省最新相关文件和安化县定额站季度文件。

  3、本合同工程结算按上述定额下浮%(人工工资不下浮)。

  七、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出书面进场通知,乙方进场三日内拨付开工项目造价 %作为进场费。待乙方完善临时设施三日内,甲方拨付开工项目的造价%作为备料款,以后按月进度的75%拨付进度款。由此类推。完工验收合格结算时三十个工作日内付至施工项目总造价的%,余%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按国规定执行。 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金按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负责组织乙方技术人员对本工程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工作;协助乙方选择工程建设的临时设施场地;准确提供施工使用的水准点和标高控制点;提供施工地段的地质资料,图纸和施工时用的电源、水源;委派驻工地代表协助监理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时办理验收及技术签证,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及时向乙方下达变更通知;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办理报建、开工许可、场地临时设施拆除等相关手续,确保正常施工;负责解决乙方民工居住场地和施工材料存施地,做好安全工作;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组织精干人员进行施工;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按规定时间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月进度报表、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书及有关资料;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讲究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隐患,因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整体转包他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致本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开工或履行合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致本工程不能如期开工、竣工、工程不能按约定质量标准完工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按((中华人民经济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附则:

  1、其它未尽事宜参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金一万元,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先交万元生效,其余万元乙方接到书面进场通知书后,七日内交清,此款在进场四个月退还,不计息。

  3、合同生效之后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可向安化县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水电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水电工程的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承包方式:包材料、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第二条工期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2、如因由施工场面(包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拖欠工程款)影响乙方的工程进程则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安装规范施工,并达到水电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四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按万预算。结算按工程完成时的最新定额,材料价格参照11年价目表,人工费60元/定额工,括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该工程完工后报验及检测费由甲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款的10%作为启动资金,电线、电缆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30%,开关灯具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20%,配电箱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10%,安装完成付总工程款的2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床位,用水、用电。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应协助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装条列》和其他相关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发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

  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关于工期延误

  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负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合同约定或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尾款,此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水电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承包方:

  乙方向甲方承包《荥阳市贾槐林社区、楼李小区》的工程水、电,暖安装施工。为在施工中双方无发生异议。依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对本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以下合同条例,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①工程名称:

  ②工程地点:

  ⑧结构质式:

  二、承包方式:水电暖《包工包料》

  甲方将楼,水、电,暖安装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

  三、承包内容与范围

  ①承包范围:

  楼按设计图纸及投标清单要求的所有水电项目配套设施。

  ②承包内容:按设计图纸要求及更改文件与投标清单要求的项目均归乙方的承包内容。

  四、工程质量要求:

  ①按水、电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操作标准进行施工。经甲方监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②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和更改文件要求施工,若不按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标书定立的各种材料、型号规格的材料施工造成返工重做,其所造成的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所用材料必须有合格产品证书及检验报告。

  ③乙方施工前后要做到完工场清,及时配合甲方做好预埋安装。甲方施工后乙方派人打凿造成修补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料承包款中扣除。且乙方无偿修复,清理公共卫生。

  五、施工工期:

  本工程总施工工期为日历天,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进度时间内的要求随土建提前20天内完成

  六、承包价格:

  以甲方提供的水、电,暖,安装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参照更改文件要求及投标工程量清单为标准。

  七、付款办法: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每两层付款,乙方在完成的工程量1天后送施工员审核,经甲方确认后在3日内支付进度款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手续交给甲方后5日内付总价95%余下5%待水电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水、电安装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费用包括在本项目的承包单价之内,乙方在施工中的工人所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费用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并且承担因其它的原因在施工中给他人造成不安全事故责任及任何经济损失。

  九、双方职责:

  甲方:

  ①提供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更改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文件:

  ②提供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及指导。

  乙方:

  ①工人食宿乙方自己负责。

  ②负责一切施工配备所有机具。

  ③自带安全防护用品。

  ④因工期需要夜间加班的任何费用。

  ⑤负责办理水、电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手续应提前10天交付给甲方以备竣工验收。

  ⑥若不能按期完成,除罚款外,甲方有权将部份项目另派他人施工,施工的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①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时,应无条件返工到合格,由此造成的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若乙方施工人员不足,造成工期的延误,每天罚款人民币,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若甲方不时付款,工程延期乙方不负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款项结清后自行失效。

  十三、签约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水电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古丈县罗依溪镇打拦拗移民家苑 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在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辅助材料)包设备、包工具用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风险、包技术资料整理、包交工验收、包综合治理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具体工作内容:

  ①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②施工图纸中安装内容:

  依据设计图纸和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强电、弱电预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

  ③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口开凿、补槽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⑤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护、设备调试、竣工交验。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⑧与其它工种的配合施工。

  ⑨预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若甲方施工则扣除乙方该部分工作的相应费用)。

  四、施工用具管理:

  ①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

  ②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

  五、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作为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 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质量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 乙方若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六 双方职责与权限

  (一) 甲方:

  1. 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清洁卫生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2. 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 制定施工计划。

  4. 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二)乙方:

  1. 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规定的要求自行组织购进、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

  2. 乙方组织有资质证的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的指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 乙方应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预防丢失,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合同价款

  1. 乙方承包栋楼的建筑面积约定为:每平方米为元,最终按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与业主方结算价为准。主体施工;

  (1)乙方垫资施工至主体十层时,甲方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的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2)以后每施工一层甲方按该层乙方承包总价每平方米的 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留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 乙方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无利息)给乙方。

  5. 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6. 订立合同后乙方必须交万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进场交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主体结构至 层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主体结顶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7. 以上合同不包括现场变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甲方需要工期顺延,变更造价按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竣工后此协议作废。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水电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2.工期:年月日 至年月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

(五)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电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同意将 之水电安装项目 交由乙方负责施工,双方据此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内容

  工程名称: 装饰工程

  合同范围: 水电安装及调试完成、临时水电架设等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条执行:

  确定暂估总价款为人民币 / 元(大写:¥ / )。

  按固定单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以完工单进行结算)

  按建筑面积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水电安装单价30元/m2 临时水电安装单价 1元/ m2

  第三条 工期

  开始日期:20 年 月 日

  完成日期:20 年 月 日

  协议总工期为 天。

  上述工期内各具体完成节点均需符合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

  工期违约责任: 各具体完成节点未符合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要求,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予以乙方相应经济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总承包材料品质等一致,并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要求及技术要求施工。若整体工程要求达到各类奖项的,乙方施工部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承诺奖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质

  乙方在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完成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并达到甲方对成品保护的要求和实际保护作用。否

  乙方必须编制劳务施工进度表报甲方审查。有关工程的检查、交接验收等程序必须满足甲方与建设方/

  质量保修: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保修期按甲

  第五条 工程结算

  按约定的合同价款:本工程最终结算价=协议价款。

  按约定的合同价款:协议单价×实际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除由甲方交纳的各项税金、规费外,工程中的包括工程保险等一切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款的支付

  除另行约定以外,乙方工程款的支付与甲方和建设方/业主/总承包签订的合同付款方法和时间以及实际

  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并在每次支付工程款项同时提供对等金额的有

  另行约定:乙方在完成工作量 100%后,等甲方竣工验收结束一个月后支付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90%

  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10%明年(20年)结清。

  乙方保修期为工程完工后2年(签订完工单时间起)

  第七条 工程管理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管理,所有参与作业人员接受甲方组织的技术、安全等培训和教育;接受甲方对工程

  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设计及甲方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甲方可随时按行业质量、安全规范以及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总承包签订的合同要求对乙方施工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不按规范标准执行和不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有损建设方/业主/总承包和甲方利益以及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的,甲方有权责令整顿、整改直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以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造价100%的违约金以及甲方实际遭受的所有损失。

  乙方按设计及施工要求需要进行,并严格控制损耗,现场与图纸不符之处因及时向甲方提出,否则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材料申领,同时做到节约使用材料,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当建对其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遵守甲方以及建设方/业主/的施工现场制度,并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维护好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根据事故、事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如果属乙方违规操作,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雇佣工人以及工资发放

  乙方应自行与因项目施工所雇用的工人签订用工合同,操作人员均需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依法缴纳各种用工费用,按时结付工人工资,并将雇用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附身份证、务工证、操作证、暂住证复印件)。乙方与雇用工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死亡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因上述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乙方必须保证按有关国家法律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如乙方未能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导致工人因工资问题闹事或向有关部门投诉的,甲方有权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同时乙方仍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向甲方支付相当未能及时发放的工人工资总和,且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未付工程款;

(2)如甲方因此受到建设方/业主索赔或被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上述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和损失,由甲方在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够部分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单后7日内向甲方支付。

  第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合同。如果违反约定引起诉讼、仲裁的,乙方除承担裁判文书确定的由甲方履行的义务外,因此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诉讼成本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施工过程中与乙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创建治安、防火、防盗、用工伤亡事故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而引起纠纷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以及相关的赔偿款或者费用、损失等,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应在甲方索赔通知发出之日起一周内补交给甲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无锡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受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附件1:协议单价。

  附件2:(补充条款)。

  甲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

  乙方: 身份证(暂住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水电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地址)的(工程名称)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 %).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结算.

  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管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重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施工组织管理:

  1.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指派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①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②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水电承包合同【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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