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的样本
购销合同的样本7篇
【前言】本文是会员“fzia0761”收集的购销合同的样本7篇,以供借鉴。
购销合同的样本 篇1
供货方:
购买方:
一、产品名称:各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途:以实物验质为准。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供方送货到需方收购点验收。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在需方收购点内交货。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由需方提供包装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钱货两清。
九、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办理。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供货方: 购买方:
供货方签字: 购买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账号: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的样本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产品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序号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大写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三条:商品验收
1、甲方货到,在乙方付齐全款后,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在收货时,应与甲方共同验收货品并签字确认。此后,如出现商品数量、破损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验收货物时如存在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色差度按国家标准执行)、破损等表面瑕疵,须在验收单上书面予以说明,并与收货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并对有关商品妥善保管,超过该期限的则视为甲方无质量异议。
4、如乙方未按约定付清全款,则乙方有权不予送货,由此而延期送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费用安装费,则计费方法:其他费用:该费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如在签订本合同时能确定费用的具体金额,则乙方在交纳货款的同时将费用一次性付清;如在签订本合同时,无法确定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在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之后,由甲乙双方直接进行费用结算。
第五条: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3C认证证书文件中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第六条:售后服务
1、合同中所订行:自交付使用开具保修卡起计算,七天内如有质量问题可包退、十五天可包换、一年包修。
2、乙方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购机发票。丢失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由人为损坏(如摔坏、其它物件毁坏)或其它自然灾害毁坏的,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七条:其它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2、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视同甲乙双方已达成正式协议,甲方按标准流程安排送货或订货,若非质量问题,乙方不得以货品未提等理由要求退换货。
2、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买卖双方可另签补充合同。
第九条: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金格中心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3、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购销合同的样本 篇3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购买、销售水泥产品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代理内容为: 甲方委托乙方购买、销售水泥产品。
三、甲乙双方签订该合作协议后,应于年月日前采购水泥有限公司水泥产品吨(吨),所采购水泥须符合国家水泥行业合格标准,乙方负责完成采购中各项具体工作。
四、采购水泥款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直接汇入水泥有限公司账户,水泥有限公司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五、乙方负责所采购水泥的仓储、销售、运输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负责该批水泥销售工作,销售价格为: 乙方在水泥有限公司所采购水泥的采购单价(即出厂价,且不得高于市物价局公布的同期信息价,元/吨)+元/吨。甲方给予乙方每吨水泥元(元)作为仓储管理费用,乙方提供所收取的仓储管理费用正式发票给甲方。
七、双方责任
1、在乙方与水泥有限公司签订吨水泥产品购买合同并提供该合同给甲方后,甲方按合同规定(或甲方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的时间内支付水泥产品采购款项,逾期未支付的,由甲方每天支付合同价%的违约金。
2、乙方在代理销售水泥产品过程中接受甲方监督,在销售过程中须经甲方确认销售款项到甲方帐户后,由甲方签字代表之一在销售出库单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水泥销售出库。(甲方签字代表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3、乙方须在合同期内将所采购的水泥5000吨全部完成销售。若未完成5000吨水泥销售,则乙方在合同期满7个工作日内按采购单价(即出厂价,且不得高于市物价局公布的同期信息价,元/吨)+30元/吨的价格回购,并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逾期未付款的,则乙方每天支付未付款项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向法院起诉。
4、其它未尽事谊,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购销合同的样本 篇4
供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达成钢材供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交付地点:
二、以上价格为含税价,运费由供方负责。
三、质量要求:货到场后,按国家标准,先检后用,若检验不合格,严禁使用,若货到3日内,需方未对购买的产品质量提出异议,视为合格,以后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概不负责。
四、需方提供购货清单()日内供方备齐需方所订购的全部货物。并随货交付相关资料。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结算之日起日内必须向供方结清结算货款。到期未付,应向供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按月息3%计算(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按照四倍计算)。
六、违约责任:双方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供方不能按期全部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供方所交产品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利用的,由供方承担包修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所产生的费用。需方违约退货或拒绝接货,应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结算或支付货款,应按货款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
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均应赔偿损失。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供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协商解除、终止本合同。
九、其它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签字生效,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壹份。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购销合同的样本 篇5
供方:安徽丰洁塑业有限公司
需方:立宇食品(郎溪)有限公司
一、 产品名称、型号、单价: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 免费送货到场
四、包装标准: 纸箱包装
五、结算方式: 金额5000元以上以次月发票结账,5000元以下货到厂一星期内结账。
六、供方应在交货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条款。
七、如需方订单太急,供方在预计完成不了的情况下,通知需方。
八、需方未按时付款,而使交货期延迟,责任由需方承担。
供 方:安徽丰洁塑业有限公司 需 方:
委托代理人:叶迎喜 委托代理人:
联 系 电话:xxxxxxxxxxx 联 系 电话:xxxxxxx
日 期:20xx年11月3日 日 期:
购销合同的样本 篇6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两方各执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乙方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地址:地址:传真:
传真:电话: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购货方(乙方)签章:年月日
购销合同的样本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套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万(写):¥元质量标准: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二条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一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一种方式支付价款。购销合同(一)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40万(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伺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一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购销合同的样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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