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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习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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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医院实习生制度(集锦4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荐】医院实习生制度(集锦4篇),以供参考。

【荐】医院实习生制度(集锦4篇)

医院实习生制度1

  1。实习生工作由科教科负责统一安排,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实习任务。

  2。各类学校安排实习须事前联系,与医院有教学或签有实习基地协议的学校的学生予优先考虑,保证安排,由实习生填写实习生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无协议的实习任务,视医院的具体情况,经磋商后适当安排,由实习生填写实习生登记表(附身份证、学校介绍信复印件);个别、临时的实习任务一般不予接受。

  3。科教科派专人负责实习管理工作。实习生来院后,应详细给其介绍医院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安排好住宿、就膳等事宜,并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确定轮转实习计划,并通知有关科室。

  4。科教科要经常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帮助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5。科教科要加强科室实习带教工作的检查和考核,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6。各科室的实习带教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安排,各科室要积极承担本科室课程的讲课、讲座、示教、见习等教学任务。

  7。科室要安排合适人选承担临床教学和实习带教任务,毕业后工作两年以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带教实习生。要根据教学、实习大纲要求,拟定计划,认真落实。对带教人员要加强检查和考核,带教质量差的要及时更换。

  8。带教老师对实习生在医院的工作负责。实习生书写的医疗文件包括病例、处方、诊断报告、诊断证明、特殊检查申请单等必须经带教人签字。原则上无处方权,不得出具任何鉴定证明和疾病诊断证明。

  9。实习生在医院期间,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习、生活安排。尊重老师,虚心学习,努力完成教学任务,同时应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

  10。实习生必须在带教人员带领下诊治病人。凡擅自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暂停实习、终止实习、交由选派方处分以及诉诸法律等处理。

医院实习生制度2

  全科医生进行基层社区实习是高等医学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实习质量,加强对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使实习计划执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供各教研科室参照执行。

  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一)实习目的

  1、基层社区实习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社区实习是培养全科医生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重要内容。

  2、基层社区实习通过基层实践,为培养具有服务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基础医学人才,发展全科医学,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在基层实习的实践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4、培养学生崇高的医德医风,对病人高度负责,踏实严谨的科学作风。要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搜集信息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5、通过基层实习让学生接触社会、接触居民,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了解医疗卫生的现状与需求,以及与此相关的国情、省情、民情,能适应我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需要。

  (二)实习要求

  1、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科室的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纪律。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服从医院、所在科室的管理,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医疗制度。

  2、实习生必须尊重带教教师,虚心向医护人员学习,培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

  3、实习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和居民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4、实习生应按照医院安排的实习轮转表到各科室进行实习。在工作中要加强医德修养,尊重医务人员,团结同学、爱护病员、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

  5、在实习期间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学院纪律,达到行政处分条件的,按照规定上报二附院科教处处理。

  6、实习期间的日常休息和节假日严格按医院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换。禁止将轮休假集中休息,以免影响工作安排。

  7、严格按照科室编排的值班时间及内容实习,不准擅自调班和更换实习内容。

  8、实习生在各科实习时,应认真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努力完成带教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包括临床工作、慢病管理等)。

  9、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按实习科室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应提10分钟上班,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

  10、实习生在医疗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带教老师的指示,不得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贵重仪器、医疗设备。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必须征得带教老师同意。

  11、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病、因事急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实习管理

  1、进入本社区实习的学生,若有违反纪律和损坏公物者,采取批评并上报二附院科教处。

  2、实习生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病员和老师的监督。

  3、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有病有事要请假。

  4、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有关学术活动。各科室组织的学术讲座、下社区活动,学生都得参加。

  5、实习同学在医院进行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循各项医疗操作常规和医疗安全的原则,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特别是在处理病人的时候,不得擅作主张,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实习同学每轮转完一个科室,都要进行出科考核鉴定,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三、实习考勤、纪律和处分

  (一)考勤

  实习生必须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由带教教师考勤,教学干事不定期抽查实习生出勤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请假与销假

  1、事假

  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处理,需请事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后补假一律无效均按旷课论处。

  一天以内的请假须由带教老师批准,连续三天以内的请假须由中心教学干事批准,超过三天须持由二附院科教处同意盖章的请假条向中心教学干事请假备案,并将假条复印件交与中心教学干事备存。

  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并到科教处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提前续假。不销假、不办续假手续,超期部分,按旷课论处,若超过一周,则须补该科实习。

  2、病假

  凭医院病情证明。

  3、节假日

  实习生无节假日,根据带教老师排班情况休息。但是必须服从科室安排和工作需要,同学之间不准互相顶班。

  4、特殊请假

  参加各种考试和复习等特殊情况,按二附院科教处规定执行。

  (三)违规处理

  实习生不服从管理,培训期间旷工累计达7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者将向二附院科教处上报,取消在本培训单位的培训资格。

医院实习生制度3

  实习是临床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理论联系实际,掌握专业基本技能,为今后更好地工作打好基础的过程。为了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规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习人员接收

  (一)医院接收全国范围内大中专医学院校全日制学生。学历要求:原则上医疗专业本科以上;医技专业大专以上;护理专业中专以上。

  (二)实习人员的接收工作由医务科根据有关科室的接收计划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三)实习院校在实习前2个月,须将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人员名册一式2份交至医务科。医务科会同护理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轮转安排表,交有关科室带教负责人。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四)零散实习人员应填写《医院实习人员申请表》,加盖申请人所在院校公章,连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邮寄至医院医务科。医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者,由医务科发出接收函。

  (五)所有实习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必须持有以上相关证件及3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六)实习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中途退学或被终止实习者,不予退款。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所在院校其他实习人员。

  实习费用标准:临床医疗600元/人;护理、医技600元/人;实习期限:8~12个月;

  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二、实习人员管理

  (一)各科室应设专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负责实习工作,切实关心实习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及实习人员要求制定培养计划,讲课计划,带教计划,并于新生报到后上报医务科。

  (二)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医德规范、劳动纪律,服从分配,不得自行调换实习科室,不得擅自延长实习时间。注意着装整齐、举止端庄。如实习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将视其情节给予适当教育,直至终止实习的处理。

  (三)实习人员应明确职责,对临床各项工作均要认真负责,以避免各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在实习期间发生因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造成医疗设备、仪器、器材的损坏,按规定赔偿损失。

  (四)实习期间原则上无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实习人员所在院校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三、实习人员鉴定

  (一)每实习完一个科室,出科前由带教老师进行考评,写好个人鉴定。

  (二)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由医务科和护理部给予综合鉴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医务科负责解释。

  含山县中医医院医务科

医院实习生制度4

  一、我院对实习生均实行综合鉴定评分模式管理,每名实习生基础综合鉴定评分为100分,并按如下条款进行加分或扣分。实习结束时,对各学校实习生的综合鉴定评分进行排名,并作为最终实习等级鉴定(优秀、良好、合格)的重要依据。

  二、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实习生必须按照实习轮转表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科室实习,私自延长实习时间者每次扣除综合鉴定评分1分,随意更改实习科室每次扣除综合鉴定评分2分。实习期满时各科室/部门要进行考核鉴定,无科室考核鉴定者每次扣除综合鉴定评分3分。整个实习期间能严格遵守实习轮转表的实习生,综合鉴定评分加2分。

  三、实习生在实习上课时代表着医院的医务人员形象,要求着装整洁、佩带胸牌、热情服务,言谈举止需文明规范。若因言谈举止不当造成责任纠纷,给予警告处分,并扣综合鉴定评分2分/次;如引发社会舆论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责令退回学校、终止实习。

  四、实习生在病房实习时,应在上班前10分钟进入病房,对分管病床进行巡视检查,按时跟随带教老师参加病房医护交班和早查房;实习生进入科室后,由科室决定是否随带教老师参加值夜班,如果不参加值夜班,带教老师下夜班休息时,实习生不得擅自离岗。对迟到、早退按每次扣综合鉴定评分1分;整个实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现象者,综合鉴定评分加2分。

  五、实习生需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不允许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如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扣综合鉴定评分2分/次,情节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并责令退回学校、终止实习。

  六、实习生要积极参加医院及所在科室的业务学习活动,如病例分析、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学术讲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其中由医院主办或承办的`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原则上不容许请假。对积极参加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者,综合鉴定评分加1分/次;对无故不参加上述活动者,按每次扣2分鉴定评分处理,累计无故超过三次,责令退回学校、终止实习。实习期间,实习生应积极参加医院统一安排部署的中心工作,每参加一次加综合鉴定评分1分,对无故不服从安排者每次扣综合鉴定评分2分。

  七、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对实习生的考勤制度。实习生请事假或病假1天以内者需向科主任/科长口头请假,3天以内需向科主任/科长书面请假,7天以内者需向科主任/科长书面请假并经科教科批准。超过请假期限1天或无故旷工(旷课)1天,由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超过请假期限3天或无故旷工(旷课)3天者需报科教科进行警告处分,并扣除综合鉴定评分2分;超过请假期限7天或无故旷工(旷课)7天者,科教科直接与学生所在学校联系,责令该生退回学校、终止实习。

  八、实习生因考研复习请假者,可由实习生书面请假,经科教科批准后容许累计有三个月以内的复习假期。无故超过累计假期1天,扣综合鉴定评分1分;无故超过累计假期3天,由科教科进行警告处分,并扣除实习鉴定评分2分。超过累计假期7天,科教科直接与学生所在学校联系,责令该生退回学校、终止实习。请考研复习假的学生,考试后必须凭借准考证到科教科销假,否则责令该生退回学校、终止实习。

  九、实习生要爱护医院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如未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私自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造成损坏者应原价赔偿。重要仪器、诊疗用具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十、严格执行保护医疗制度。实习生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对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导致患者及家属投诉者,扣综合鉴定评分2分/次,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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