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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屋维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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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屋维修合同6篇

单位房屋维修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购买的住房管理维修等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市区(县)路(街)弄(新村)支弄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维修委托乙方。

  二、乙方将甲方提供的首期住房维修基金和房屋出售单位一次性提供的住房维修基金按规定合并存储,专项用于甲方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合理地使用住房维修基金。甲方负有监督责任。

  三、甲方同意按照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和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社会化管理的要求, 年按月向乙方缴付管理费元。乙方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最新单位房屋维修合同范本最新单位房屋维修合同范本。

  四、对不属于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的部位或设备,乙方提供优质有偿服务。甲方同意按规定支付维修费用,并为乙方修理提供方便(包括公用部位和相邻户室)。

  五、乙方对甲方住房维修负责,确保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共用设备以及共用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六、甲方同意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住房维修基金不足支付维修费用时,按面积支付住房维修基金。如甲方拖延维修基金支付,使乙方不能及时修复房屋和设备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管理部门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八、其他需要补充事项:

  甲方: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单位房屋维修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购买的住房管理维修等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市区(县)路(街)弄(新村)支弄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维修委托乙方。

  二、乙方将甲方提供的首期住房维修基金和房屋出售单位一次性提供的住房维修基金按规定合并存储,专项用于甲方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合理地使用住房维修基金。甲方负有监督责任。

  三、甲方同意按照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和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社会化管理的要求,年按月向乙方缴付管理费元。乙方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

  四、对不属于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的.部位或设备,乙方提供优质。甲方同意按规定支付维修费用,并为乙方修理提供方便(包括公用部位和相邻户室)。

  五、乙方对甲方住房维修负责,确保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共用设备以及共用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六、甲方同意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住房维修基金不足支付维修费用时,按面积支付住房维修基金。如甲方拖延维修基金支付,使乙方不能及时修复房屋和设备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管理部门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八、其他需要补充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单位房屋维修合同 篇3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

  工程内容及性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 ¥元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生效。

  第二部 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款的约定处理。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房屋维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对外墙渗水进行维修施工。

  三、 施工质量标准及要求:

  1、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无渗漏),经甲方或质量部门验收,达不到质量标准,应立即返修,其材料费、人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施工原材料必须合格并符合施工要求。

  四、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A、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现场。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管。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费用的结算、付款。

  4、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延误工期,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按损失情况扣除相应费用。

  B、 乙方的责任何义务:

  1、乙方员工进入现场时,应遵守甲方公司的内部企业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严把质量安全生产关,因此次施工涉及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一切必要的劳保用品,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3、乙方应组织好文明施工,并搞好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五、 工程款结算方法和验收标准:

  1、工程款结算方法:经双方协商,本次施工总费用为元。在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元。剩余部分,在工程完成后的天内付清。

  2、验收标准:以无渗漏为验收标准。

  六、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本合同壹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房屋维修合同 篇5

  户主方:农业局家属楼一单元两室一厅套楼住家户(5户甲)

  维修方方:XX

  为保证楼房屋顶漏水维修质量签订如下协议,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以下简称户主、维修方方)

  第一条、维修质量标准及要求

  1、经户主方集体讨论统一与维修方方(可自行选择合理楼顶防漏维修方式)签订本合同。

  2、维修地点:农业局家属楼一单元两室一厅套楼住家户楼顶层面。

  3、维修质量标准:楼顶层面维修必须在保证不影响楼房的安全前提下进行,维修以解决楼顶层防漏为主。对于涉及到该楼房屋顶(指定维修部分)所出现的所有渗水部位都必须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户主方可派人在现场予以质量监督和协助部分工作。

  4、维修要求:

  ①户主方通知维修方方在维修动工之前须进行实地勘察,提出合理共识的维修方案,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维修方方负责。

  ②由维修方方具体组织维修施人员,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维修方方自行负责。

  ③维修方方要在户主方指定的时间期限内负责清理完该维修所造成的余泥杂物,并服从户主方对该维修项目的监督管理,否则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维修方方负担。

  5、维修工期:在正常情况下2天内必须完成。

  6、维修质保事宜:楼顶维修部位的保修起始日期自最后维修检验完工之日起计算。在没有不可抗力及人为因素破坏情况下,楼顶层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3年,即维修合格后应当继续保修3年。且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的情况后,户主方通知维修方方后,维修方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响应,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维修方方负责。

  第二条、维修工程款的约定及给付

  1、维修工程款约定金额:3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

  2、维修方方维修楼顶漏水工程款须按约定不能超出预算,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维修方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其它约定

  1、维修方方因维修而造成的其他责任由维修方方负责。

  2、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户主、已方双方各执一份。

  户主方(签章):农业局家属楼一单元两室一厅套楼住家户

  签订日期:20xx年7月3日

  维修方方(签章):XX

  签订日期:20xx年7月3日

单位房屋维修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预算书)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由乙方带资进场,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由乙方为甲方设计施工图纸,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家具、陈设及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或双方商量以后再确定

  4.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作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施工过程施工人员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就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方可用于施工。

  第七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质量变化

  b)不可抗拒力

  d)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尾款在工程交工后7天内结清,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并追踪保养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工程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装修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单位房屋维修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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