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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

时间:

货物运输合同(优秀14篇)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篇1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表所列

  标的物送达目的地:

  托运货物规格起运地到达地行车里程运费单价(元/吨公里)备注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待产品具备装车条件后,乙方应将车辆到达指定地点,甲方装载货物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

  二、甲方应及时组织货物的装卸,不得延误,如不能及时卸载,乙方将按天收取 元的延期费。

  三、违约责任: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完整,保证品质,发生丢失或损毁,照价赔偿,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运费及结算方式:

  五、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2、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3、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至按元/件、至按元/件。

  七、乙方至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3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二、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海原县西安乡至省道204线k186处碎石运输。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施工便道。

  2、乙方负责协调城管、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的各种关系;其它事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计划和所承担工程量大小安排车辆,如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要求

  1、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检查,不得中途调换材料,同时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中途转卖他人情况。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对周围环境及周围路面进行保护。

  七、安全生产

  1、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有手续车辆运输。

  2、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周围的树木、房屋、青苗及各种设施等的保护,不得沿路撒料,如造成损失,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同甲方无关,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八、施工单价

  采用方公里形式,每方每公里元人民币(大写零点五元)(含过路费,油费,运费等)

  九、工程款支付

  1、施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实际拉运情况(即甲方同海波建材有限公司双方确认的数量)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2、乙方单价中不含税金。(但乙方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协助甲方完成纳税工作)

  备注:

  十、相关事宜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相互协作,如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杜绝发生暴力事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自行组织完成,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时、足额发放所属人员车辆工资,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否则,甲方拒付工程款或代扣工资。

  十一、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4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年月日

  装运时间:年月日

  签发地点:省市区路号

  装运地点:省市区路号

  发货人:

  承运人:托运人签章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年月日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货物运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运输过程中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运输顺利完成。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运输土石方,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地点、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工程承包运输时间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时间为一年,即年月日到年月日。

  2、单价以本工程单趟运距为米以内,按每立方元人民币计,(此为完税价)。

  3、每次结算以计量验收单为准,路程以双方共同核实实际路程为准。

  4、付款方式:日清月结。

  第三条:燃油费用

  甲方负责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结算燃油的费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燃油必须符合车辆出厂要求及工作环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爆破。

  2、甲方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甲方无条件负责乙方司机的住房问题。

  4、甲方在每月前给乙方制订当月的土方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石方运输任务。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违章开车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其他责任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必须在当天安排开工,如拖延工期,挖机甲方按元/天赔偿、汽车按元/天赔偿乙方损失。(每月双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随意停产,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乙方不属违约并且甲方应按元/天标准补偿乙方的损失。

  3、在工程作业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确保完成爆破任务,不得影响每台挖机每天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据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车辆。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运输款,乙方有权利停工,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内,甲方先付乙方托用费元整。

  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须无偿支付乙方的托运费,并承担一定的补偿费(补偿费由双方协商拟定)。

  9、在正常工作中,车辆出现需维修问题,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维修期间,延误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违约。

  10、甲方制订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于18万方、不得大于24万方,如增加或减少工作量,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一月协商解决。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订的工作量,甲方有权不付乙方当月的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6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为了明确职责,双方本着平等一致、互惠互利、不违反市场运作规律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及方式。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将自动顺延。在合同期间每次运输时间以乙方的“货物托运单”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在运到目的地前,甲方需要变更收货人或到货地点取消托运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要向乙方支付相公费用。

  2、甲方的义务;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运杂费用,并按照规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托运货物。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向甲方,收货人收取运杂费用,在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取货物时,乙方在甲方联系后,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用,在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货物,乙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乙方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全及时运到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

  五、违约责任

  a)甲方责任

  1、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甲方应偿付乙方违约金相公费用。

  2、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物品,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侧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b)乙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应偿付甲方违约金相公费用。

  2、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及到达收货地点(合理浮动时间为1—2天),超过3天以上到达托运方指定地点时,承运方应按运货物总运费30%作为给托运方的赔偿金。承运方在运输途中出现不可抗拒因素时不适合本条约定,但承运方必需在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托运方,并积极处理或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公司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3、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收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收货人。如果货物因错运到货地而造成逾期达到时,承运方应按运货物总运费30%作为给托运方的赔偿金

  4、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5、甲方应对所托运货物进行投保,保险费率为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破损、污染、淋湿和遗失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投保金额予以赔偿的权利。乙方应在确定损失价值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承付赔偿金。如果甲方未进行投保,则依托运单相关条款作为理赔依据。

  6、当甲方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时,乙方无权随意对甲方客户做出承诺,而应该立即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六、信息保密与资费结算

  1、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的规定,价格、送货方式详见双方合同及附表。附表是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信息保密:双方将收到或接触到对方的客户信息或重要资料,乙方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表达同意的情况,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此信息,否则因此而造成一方的损失由对方承担,并且受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乙方按照行业收费标准收费,并向甲方提供承运价格表。如运价需要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按市场动态和运力等情况对价格进行调整并按新的承运价格执行协议。

  4、运费结算方式:□现金、□到付(收货人付款)、□欠款

  注:欠款客户当月1至30日(为一个结算期)所产生的欠款应于次月日前结清,逾期按当月运费的/天赔偿乙方的违约损失,甲方不得以任何条件为由拒付运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本批或下一批相等价值的货物,直至偿清为止。

  5、本合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得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以补充合约方式签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对本合同有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泉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2、甲方的出租房屋为简装,厨房和卫生间具备正常使用条件,水管、电线路和设施完好无损。家具及设备(彩电一台、冰箱一台、空调台、沙发一套、两门衣柜一组、双人床一张、洗衣机一台)。

  3、入住时甲方暂收乙方家具及设备押金币元整。承租期满,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及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4、房屋租赁期共12个月,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把房屋交还甲方。

  5、乙方把房屋交还甲方时,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此房屋,在租赁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7、甲乙双方议定房屋月租为币整,以现金半年支付一次,乙方先交款后用房,甲方收款后开具收据给乙方。

  8、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由乙方支付。由乙方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首次交费时甲方可引导乙方到先关部门办理。若因乙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造成的断水断电及滞纳金、违约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9、小区物业管理费由乙方缴纳。

  10、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家具作不定期检查(一般为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如出现自然损坏问题由甲方修复,如人为损坏则由乙方修复或赔偿,甲乙双应积极配合,以保障安全,正常使用。

  11、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介入。

  1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且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不能按时交纳房屋或其他费用的;

  (4)干扰邻居,造成矛盾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5)擅自改变城镇房屋结构或设备安放地点,造成重大破坏的;

  13、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约者处以一月租金作为补偿。

  14、租赁期将满时,乙方是否续租,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合同期满应提前壹个月支付甲方续租租金。

  1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16、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补充协议:

  甲方(签):

  乙方签: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进口货物的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或下列原因货物申报的延迟,而未能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提单在船公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甲方未能进口报关所需的资料;

  (3)因甲方所的报关资料失实,而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海关等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单证及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非乙方原因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通知甲方报关进度、预计送货,以便甲方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的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费用结算

  1.海关的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确认并回传。

  5.结算: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文件,所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变更,应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期满前月内双方不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免除在本协议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 篇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 :年月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承运司机与:

(1)乙方需确保承运、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购置附加费、养路费、卡真实有效;

  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如甲方自行调派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11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货到后付款(提付)□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天结算一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12

  甲方:X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X

  工商执照号: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X

  工商执照号:XXXXXXXXXX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XXXXXXXXXX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XXXXXXXXXX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X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X

  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 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签订地点:XXXXXX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X

货物运输合同 篇13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运输方式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纠纷处理方式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出现合同第七点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点的规定。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14

  托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承运方: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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