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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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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服务合同14篇

  【导语】下面是热心会员“queqiaobishanmei”分享的委托服务合同14篇,欢迎参阅。

委托服务合同

委托服务合同 篇1

  甲方(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

  乙方(受托单位)

  单位名称: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寻访相应职位,该职位的职责、权限、薪资福利、任职资格等由甲方提供详细标准。

  第二条 责任条款

  %26lt;一%26gt; 甲方责任:

  1、根据乙方要求,如实提供本单位有关情况和委托寻访职位的详细信息,若有不实,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2、根据乙方的寻访建议与乙方讨论,确保其中各项内容的准确、合理与完整。

  3、接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后,应确认其中是否有与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发生重复,如发生重复甲方应在收到材料的第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否则双方共同默认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为第一渠道材料。

  4、接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后,于七日内确定是否面试人选,并通知乙方。

  5、与乙方约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组织相关负责人到甲方处或甲方安排的其它场所进行面试、沟通。

  6、面试结束后,对有意向的人选,经乙方同意,可以单独与之面谈沟通,并在事后及时向乙方通报沟通情况。

  7、如无特殊情况,应在面试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人选,如录用则向乙方发出录用通知,否则应向乙方说明原因。

  8、被录用人到位后,按国家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落实本协议。

  %26lt;二%26gt; 乙方责任:

  1、根据对甲方企业情况和职位情况的了解与分析,提出寻访建议并与甲方讨论。

  2、通过自有的中高级人才库或其它猎头专业渠道展开寻访行动,搜寻符合甲方条件的候选人。

  3、对候选人进行有效的面试与甄选,并将候选人个人材料提交甲方。

  4、与甲方约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本着方便候选人的原则,选择合适场所,安排甲方对候选人进行面试。

  5、在甲方和候选人之间就薪资福利等问题进行斡旋。

  6、向被录用人转达甲方的录用通知等事项。

  第三条 保密条款

  1、为保护候选人的职业安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均隐去姓名、最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敏感内容。在与候选人达成意向前甲方不得索取此类信息。

  2、为避免造成甲方内部管理被动,在候选人面试前(即乙方搜寻阶段),乙方只可给候选人透露甲方所处的行业、地域以及产品(服务)情况,不得透露企业名称。

  3、为避免给乙方的搜寻工作造成障碍及影响其它业务,甲方应对乙方公司名称和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

  第四条 保护性条款

  1、甲方已录用的人选,在其在职期间乙方不得再推荐给其它单位。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不得从甲方在职员工中寻访、推荐人才(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中止除外)。

  3、凡乙方曾推荐过的人选,甲方在一年内(从乙方提供候选人个人材料之日起计)录用的,视为推荐成功,甲方应于被录用人到位前通知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委托佣金标准向乙方支付全额佣金。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委托佣金的两倍计算。

  4、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录用通知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直接与候选人接触,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第五条 委托佣金条款

  根据甲方需求的职位、职责、任职资格、薪资范围等条件,双方确定:每入职一个人,在入职十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的委托佣金每一人肆仟元整(4000元/人)外地目标应聘者来青岛进行终面,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专业保安服务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服务区域:

  二、委托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年。

  三、着装和基本要求:

  1、乙方需提前5天进场,熟悉小区环境,并接受甲方岗前培训。

  2、保安人员上岗着装应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款式落实,按季节变化统一着装,甲方提供第一批保安员上岗服装,以后服装更换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安人员上岗应持有相关证书,并必须是能胜任物业管理保安工作。

  4、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如实按月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考勤考核表。

  5、乙方应经常检查督促,派出的队员须文明值勤、礼貌用语,认真执行《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注重维护甲方企业形象,确保小区的治安稳定和安全,尽心尽责做好小区的卫士和业主的贴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小区人员、车辆、物资等进出验证及登记。

  2、落实服务区域的大门警卫、安全巡逻、小区的公共设备设施、业主的财产安全及监控室的监控设备使用等。

  3、负责车辆停放管理和临时停车费收取工作,停车费收取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费用后必须出具甲方提供的票据,并按时将收取的费用汇缴所在的管理处。

  4 、乙方需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安业务实施规程,按小区保安服务内容和标准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保安服务工作。

  5、 乙方保安人员应积极协助甲方制定对保安部门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6 、乙方保安人员按照甲方要求在执勤中,遇到手续不符合规定及有明显问题,乙方保安人员按照甲方规定,为了维护甲方合法利益,有权坚持原则,履行职责,甲方领导或有关部门应给于支持配合,并积极协助妥善处理。

  五、甲方管理责任:

  1、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改进保安工作的意见。

  2、甲方负责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保 安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甲方应接受乙方对安全防范方面提出的整改意见。

  4、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保安事项方面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5、甲方管理处负责对乙方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对发现工作表现不称职的队员,除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外,可同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6、小区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甲方管理处应协助乙方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妥善解决。

  六、乙方管理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合法用工。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员工的社会综合保险,做好员工培训和劳动安全防护,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乙方保安人员在值勤当班时,由于失职、渎职造成事故或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保安人员在值勤时发现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管理处人员和有关部门,同时注意保护现场。如因维护小区利益与违法分子作斗争或因不可抗拒灾害而发生伤亡,由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应予道义上的经济慰问。

  4、保安队员的住宿由乙方负责,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保安人员住宿场所的,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每月按实结算,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

  5、乙方对保安人员住宿场所的安全、消防负有管理责任,如发生意外事故应采取相关措施,因事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七、甲、乙双方共尽事宜:

  1、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岗位配置、服务标准和要求,保安员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共 人,保安队长,每月 元的标准,共计 人。共计人民币 元,在每月 号之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乙方上月的服务费用。

  2、 甲方若连续贰个月仍未能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甲方应申明原因,若连续叁个月仍未能足额付给乙方服务费,按欠缴保安服务费的总额偿付5%的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4、 乙方队员应遵守甲方的考评、奖惩制度,奖罚款在当月服务费中结算。

  5、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一方遇到重大政策、形势变化,合同未到期,一方要求终止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若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6、其他约定,对甲方原有门岗保安人员,由甲乙双方按照《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予以辞退,乙方承担5名保安的经济赔偿,补偿责任,其余由甲方承担。

  7、在服务期间,乙方员工的住宿间题由甲方解决,甲方承诺免费提供给乙方员工住宿所需的房间。

  8、在服务小区内,因工作乙方所需要到的硬件设备由甲方提供,如:对讲机,巡逻打点棒,巡逻警棍,巡逻强光灯等。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衢州XX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衢州XX公司(以下简称“快马跑腿”)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配送服务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确立合作关系,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20年月日起ㄖ20年月日止。 。  

  第三条 配送责任期  乙方的配送责任期是指从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提货车辆开始至货物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ㄓ杉追街付ㄊ栈跞嘶蚱湮托收货人签收完毕止。  

  第四条、配送范围、价格、送达时限  1. 配送范围、价格、及送达时限一览表见附件2。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  

  1、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的货物破损、丢失和晚到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承担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所产生的仓储和保管费用。  

  3、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货物,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或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 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自行配备货物押运人员的,货物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6、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在委托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货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2)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因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物的,一切风险自合同约定应收货时间起转移。  

  8、甲方认为货物没有正确、完好送达收货人的,应在工作单记载应收货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货物已完好送到并正常签收且乙方已正确履行了合同义务。  

  第六条、 其它  

  1、 因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乙方不承担责任;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  

  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解决是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5、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或答复。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为方便执行本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需以书面委托形式向乙方指定执行本合同的实际负责人如发货人、费用核算人等。如有变更,需在变更前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变更通知书。甲方指定人员的签字既视为甲方行为  

  第十条、 本合同文本壹式贰份ㄋ方各执壹份ň哂型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固 话: 手机: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体验室地址:  

  一、窗户信息  业务代表: 公司代表签名盖章: 客户确认:  

  二、合同正文  甲方在对旭亮隔音窗(以下简称:产品)的(包括但不限于)性能、指标、颜色、形状、价格均有详细了解的情况下,同意将其门窗工程承包给乙方设计、生产、安装、改造。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  

  1、安全条款:产品安装后,甲方不得自行更改或拆卸。如确有需要或发现异常,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驻当地办事处派工程技术人员维护。产品的使用和维护,参照《旭亮隔音门窗的使用和维护》执行。  

  2、验收条款:产品尺寸以及开启方式按照《旭亮隔音门窗设计方案》验收;声学工程按照“预估”指标验收。  

  3、财务条款:合同签定时,甲方须预付50%定金;工程款除未安装部分外,余款应在安装当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否则乙方有权按照剩余款项的%天收到取滞纳金。  

  4、生效条款:本合同以收到甲方定金为生效前提;本合同需同时拥有公司盖章、公司代表签名方能生效,否则无效。  

  5、维保条款: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玻璃维保年;其余(包括型材、五金配件、密封条、通风器等)维保年,维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更换;维保期外需维保的,只收材料费及工本费。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按照《民法典》执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委托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大学校区的饮食服务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高校餐饮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坐落位置:具体以总平面图标明的位置为准。

  3、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4、委托管理的建筑物详见图(附件一)。

  5、厨房设备及配套工程图(附件二)。

  6、现有设备:待工程完工后移交时另签设备清单,该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项目委托方--大学为甲方,服务提供方为乙方。

  第三条 委托服务经营事项

  大学校区学生食堂饮食服务。

  第四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服务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五条 房屋及设备折旧费及其支付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是指乙方根据本中招标项目要求所投报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中标价;

  2、根据乙方此次投报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中标价,房屋及设备折旧费年合计人民币元。其中

  3、支付方式为:每年按10个月计,每年8月和1月假期时间除外。乙方须在每月10日以前,按月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食堂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并根据合同实施奖惩。

  4、承担食堂冷气使用费的50%和乙方一年内超出元(不含元)的部分费用。

  5、甲方负责在食堂第四层免费提供建设面积平方米作为乙方的工作场地。

  6、甲方的有关部门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年度考核。如该年度政府主管部门有同类考核的,甲方认可该项考核结果,不再进行重复考核。考核评分参照、师生满意度等基本内容,由双方协商制订。

  7、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有责任积极指导和协助乙方做好饮食服务工作。

  10、甲方有权核查饮食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为大学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

  4、对本项目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完好。

  7、乙方每月须向甲方提供月报表,每半年就财务开支情况向甲方作出说明,同时须按时交纳房屋设备折旧费。

  8、承担食堂全部的水电费和燃气费。

  9、承担食堂冷气使用费的50%(一年内元,含元)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

  10、乙方的员工应做到五证齐全(身份证、外来人员用工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健康证),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管理应符合xx及甲方要求,乙方员工食宿自选安排。

  11、乙方承担饭堂的一卡通收费终端使用费。

  第八条 服务质量

  除前述的标准外,乙方可根据甲方委托的服务事项制定出本项目管理分项标准,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根据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如乙方不能完成投标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属乙方责任的火灾、食品中毒等重大事故,履约保证金则被罚没并承担经济和法律全部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均有保质期,在保质期内,因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的,由乙方直接与保质单位联系,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积极配合。因质量问题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保质单位负责;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由乙方负责。保质期满后,房屋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和不履行投标书内的责任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在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律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事项,办理完相关交接验收手续;

  2、甲、乙方对《招标文件》以外相关项目或《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学校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6、水电费、燃气费的收费标准按市政规定标准执行。

  7、乙方员工的医疗保险及发生的各种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8、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学校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服务地点、标准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的地点: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钱江路2号,南通新昱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具体服务范围见附件一《保洁范围和标准》

  二、合同期限及服务时间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保证在上述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每天小时以上保洁服务,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范围和标准完成保洁服务。

  三、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品,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清洁作业。

  3、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清洁范围和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沽方面的提出的书面合理化建议。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认真完成《保洁范围和标准》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2、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妨碍甲方正常的办公管理秩序。

  3、乙方保洁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不属于甲方员工,乙方在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乙方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5、乙方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但通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1%。

  五、保洁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保洁服务费每月为 20 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元正),于每月26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知晓的关于甲方业务、客户等信息,在本合同中都应被认为是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保存或携带外出。

  七、合同履行、解除及续订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终止解除本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原条款进行补充及变更。

  4、合同到期,双方若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限;如有异议,任何一方须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委托服务合同 篇7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建设工程咨询相关事宜,签定本合作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以下咨询业务;

  (一)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咨询:

  1.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市场调研、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审咨询;土地征用、招拍挂手续办理咨询;

  2.勘察设计阶段咨询:勘察设计单位选定、勘察设计合同审核、控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选型及优化比选、施工图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咨询;

  3.招标阶段咨询:招标文件审核、招标过程控制咨询;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拟定、审核咨询;

  5.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咨询;

  6.项目后期评价咨询;

  7.建设项目其他相关咨询;

  (二)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3.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4.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签定与索赔;

  5.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 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 自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8

  委托方:

  联系地址:

  受托方: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的保洁、绿化、会议客服、工程维护等业务委托乙方实行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第二条:委托服务管理事项

  保洁、绿化服务

  1、物业区域内的地面、墙面、门窗、公用卫生间等区域的卫生保洁。

  2、物业区域内的办公家具、办公电子设备、会议设备、健身设备、空调通风口、银行内设电梯等设备设施的卫生保洁。

  3、物业区域内部摆放的指示标牌、宣传牌、宣传栏等区域的卫生保洁。

  4、对物业区域内的绿化租摆和养护与管理。

  会议客户服务

  1、负责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临时出入牌的发放;负责银行快递信件、报刊等的收发登记等工作。

  2、负责客户的引导、领导客户接待、茶水服务等服务。

  3、负责会议前的各种布置、摆放,提供会场茶水服务。协助甲方人员对会场灯光、电子设备的调试、安放等工作;会后收拾。

  4、负责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临时出入牌的发放;负责银行快递信件、报刊等的收发登记等工作。

  5、负责客户的引导、领导客户接待、茶水服务等服务。

  6、负责会议前的各种布置、摆放,提供会场茶水服务。协助甲方人员对会场灯光、电子设备的调试、安放等工作;会后收拾整理工作。

  工程维护服务

  负责银行内部的设施的维护、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电线、供电线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会议音控设备的日常维护等。

  第三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每年度支付总计人民币 元,每季度支付人民币 元,每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付清本季度服务费用(以本合同约定金额为准)。甲方如增加服务需求,双方参照本合同相关约定价格另行协定费用。

  二、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经与甲方协商可适当调整。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使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预算”中的费用(如社保基金、薪资、税费等)发生相应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核实后,当月开始按照变化后的数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含:客户服务会议辅材、卫生间用纸,垃圾外运、设备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空调维护等费用。

  第四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居家办公朋友圈文案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日常服务享有监督权及检查权,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如甲方对乙方派驻服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可责令乙方调换服务人员;乙方应无条件在5日内调换。

  3)甲方有对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发现租摆的花卉、植物有枯萎、凋谢现象,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必须及时调换。

  4)甲方在租摆期间,可按自己需求增加或减少租摆花卉、植物,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减清单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由乙方提供结算明细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租金以实际租摆植物的规格、数量和时间计算,如果甲方当月无增减或减少租摆植物,则以本协议约定的租金合计付给乙方;如甲方有增加或减少租摆植物,则增加或减少租摆植物的租金在下一季度支付的租金中增加或减少。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面积不超过平方米,但不提供住宿场所;

  7)甲方有权聘请其他服务商,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外有偿项目提供服务,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托、阻扰。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派驻甲方现场的负责人、业务上受甲、乙两方领导。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各项服务,并严守安全作业规范。

  3)乙方负责在所有派驻服务人员上岗前2日,将派驻甲方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人员基本信息提交给甲方,经批准后方能上岗。

  4)乙方为派驻的服务人员提供上班时穿着的统一工作制服并承担费用,服装样式须统一。驻场服务人员应按甲方要求衣貌整洁,佩戴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须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检查;

  6)乙方须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加班调度及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日和25日之前将上月的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7)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外,没用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8)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乙方保证所有上岗的服务人员均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等,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维护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9)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程操作,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10)乙方为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保洁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甲方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相关人员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向甲方提供盆栽花卉植物种类、规格、单价及金额见附件(花卉植物租摆清单)。

  12)甲方承租乙方花卉、植物,由乙方安排专人进行养护管理,包括:剪枝、清洗植物叶面和花盆,每周护理1—2次。

  13)乙方应按季调换花卉、植物,并对每次调换的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并做好记录;并报甲方一份。

  14)乙方负责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消耗品(但不包括:因维修、更换而需采购的零配件或易耗品),由乙方负责购买并承担费用;对于化学药剂等危险物品应尽到充分的保管义务和安全注意义务。

  15)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享有收取协议约定服务费用的权利;

  16)本合同服务范围之外的收费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参照本合同的约定确定费用,乙方应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第六条: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1、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解聘乙方的意见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继续服务的,是为合同自动延续。

  3、甲方在审核乙方管理期间未存在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聘用乙方,合同另行签订。

  甲方:

  乙方:

委托服务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现急需资金用于 ,甲方获知乙方能够提供

  第三方持有富余资金用于投资的相关信息。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资金出借方,协助甲方完成借款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 居间人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

  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

  第三方介绍甲方基本情况、借款用途等相关情况。

  3、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对甲方向

  第三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若乙方为甲方寻找到符合条件的资金并促成

  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 %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按照与

  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账日前日一次性支付乙方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酬金的10%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利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从借款逾期之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本金2‰日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10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作品事项,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本合同委托作品的要求:

(1)设计作品的内容(如填写空格不够,可另作附件):

(2)设计作品的用途及使用范围(如填写空格不够,可另作附件):

(3)设计作品的交付时间: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 [基础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基础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前述基础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收到基础资料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向甲方说明理由,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

  4、在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现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5、无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均不免除甲方就其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合同价款]

  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即RMB:(小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即RMB:(小写);

  2、 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大写)即RMB:(小写)。

第五条 [设计建议]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设计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的建议,如果构成一个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 [工作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作品设计的主要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七条 [成果转让]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委托设计作品之前,自行将委托设计作品转让给第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交付方式]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委托作品:

  1、交付时间:年月日前交付。

  2、交付地点为以下第种:

(1)甲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2)乙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3)其他。

  3、交付的载体选择以下第种形式:

(1)纸质版本;

(2)电子版本;

(3)其他形式的载体。

第九条 [评审验收]

  对乙方交付的设计作品,甲方应在收到后[7]日内将评审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的时间,届时再次评审。对乙方交付的设计作品,如甲方在收到后[7]日内未提出评审意见,即视为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已通过验收;

第十条 [权利归属]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如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1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因与湖南公司、福州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收甲方委托,指派某某律师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是:参与

  一、二审诉讼及执行生效判决、有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有权代为签收法律文书、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及有权代为达成调解的特别授权;

  四、本案律师代理实行协议收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如下:

  1、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支付乙方代理事务杂费元,;

  2、本案胜诉后,按执行回超出元数额的70 %支付律师代理费,在执行回的当日支付;

  3、如甲方与对方达成换车赔款等和解协议,亦按达成协议的数额的70%支付律师代理费,在收到款项的当日支付;

  五、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中途解除本合同,视为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亦应按

  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案的诉讼费用由林贻华代为预支,在立案时预付。

  七、甲方以其所购买的三一牌自卸车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甲方应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日内将车辆登记证交乙方保存。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本案生效判决执行结案之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所开发的“南和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委托乙方招商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模式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其所开发的“南和城”沿街层商业,招商面积为: 平方米进行全程招商代理服务。

  二、服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代理服务,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业止,计划招商完成时间在20年12月31日。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的招商代理服务权再委托给第三方进行。

  三、收费标准:

  甲乙双方商定,收费按两部分计算:

  第一部分为招商服务费为每月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首月服务费,此后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至20年12月31日止,共计11个月55万元人民币;

  第二部分为招商佣金,按甲方与商家签定的《租赁合同》计算2个月的平均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在甲方与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支付给乙方。

  说明:此服务收费仅为乙方的项目服务费用,不包括项目广告宣传媒体的制作费用及相关重点商家的公关费用。

  四、招商代理服务内容

  1、市场调研分析与定位

  2、项目发展战略规划

  3、商街业态平面布局及规划

  4、招商流程策划及管理

  5、经营商家的寻找、洽谈、合同签订、进场等

  6、商街CIS形象策划

  7、广告宣传策划及工作内容

  8、招商活动建议与组织实施

  9、工程变更的具体内容

  10、其它相关的经营管理建议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项目合法建设的一切相关证照资料及必要的文件。

  2、负责跟有关单位协调与招商、开业等相关的有关事宜。

  3、负责该项目在招商采购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包含大牌商家的公关费用)。

  4、审定批准项目策划方案与市场推广执行方案(包括租赁价格与条件)。

  5、审定批准广告策划、设计及发布方案,并支付广告费。

  6、负责办理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及其他进场商家的合作合同,收取租赁保证金、租金等有关手续。

  7、甲方应保证其拥有所委托招商商场房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甲方责任而引起该物业出现产权、入住(开业)期、工程质量或承诺的条件货不对版等纠纷,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8、负责协调物业公司与未来进场经营者的关系。

  9、招商期间,甲方应提供乙方办公场所及设备。

  10、甲方严格监督乙方招商工作进度及规范招商行为。

  11、按时支付乙方的招商服务费用。

  12、在招商定位及策略由双方确定后,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的招商推进。

(二)乙方责任

  1、市场分析:商圈界定、消费者倾向调查、竞争店分析。

  2、业种选择:商家组织规划、各业种营业面积分布与组成。

  3、广告企划:企划VI手册、开幕前、中、后期促销计划。

  4、招商洽谈:招商策划、筹备与执行,全面负责商家洽谈等具体工作。

  6、协助甲方签订《商场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等其他合作合同。

  7、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提成、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

  8、按计划进行招商工作推进。

  六、乙方项目组人员构成

  项目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招商人员3人,企划人员1人,平面人员1人

  七、招商目标

  至20年12月,完成招商总面积的90%;在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进场试营业。

  八、其它事项

  1、如在招商过程中发生商户用购买的方式入驻经营,而产生甲方销售业绩时,乙方获取销售额的 2% 作为代理佣金,同时不再获取招商代理佣金。

  2、在甲乙双方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将此商业项目进行资产转让,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剩余期间的招商服务费。

  3、甲方内部的人员、产权、资产的变更,此协议均继续具备法律效力。

  4、在项目执行工作中,如甲方有任何更改事项,应征得乙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除结算 应支付的代理服务费以外,另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除退还 已收的代理费以外,另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

  3、如果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费用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按本条款第一项赔偿相关损失。

  4、一方泄露对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机密或其他秘密,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策划的各项内容执行及支付相关的费用,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执行或按策划执行而造成的各类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 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或变更合同,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收到该通知后30日内予以答复。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产权改变 的,甲方应当与新产权方积极协调并由新产权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 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约签署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1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之需要;鉴于乙方具有处理甲方委托事务的资格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法律事务

  1、选择并购模式

  1)股权并购,包括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

  2)资产并购,包括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依据目标企业的行业、住所地、适用法律等情况为客户设计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益的并购模式,从根本上保障甲方并购的成功。

  2、协助并购谈判

  由于并购涉及公司、股东、高管、职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一般的并购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艰苦谈判,而谈判经验、技巧的高低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并购项目的成功与否。律师作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为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凭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帮助甲方和目标公司在谈判时进行取舍,权衡利弊。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有着高超的谈判技巧。可以协助客户高质量的完成并购谈判,为项目成功的做好准备。

  3、律师尽职调查

  任何一项并购都存在风险,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而由律师出具专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则可以发现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不同的并购模式存在风险不尽相同,股权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股权瑕疵;股东权益瑕疵;固定交易风险;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员工风险;税务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目标公司重大诉讼风险;投资公司控股风险等。资产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资产瑕疵(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目标公司员工风险;并购程序风险等。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出具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并购的授权与批准情况;

  2)关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

  3)关于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目标公司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议情况;

  5)关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等情况;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

  6)关于目标公司财产权利情况;

  7)目标公司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情况;

  8)目标公司组织机构及治理结构;

  9)目标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0)目标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4、起草、审查并购法律文件

  尽职调查可以在前期发现风险并提出修改方案,而并购协议是并购项目最后的保障,因此完善、丰富的并购协议是并购成功及以后可能诉讼的关键。并购协议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协议、备忘录、单项合同、以及最终的并购合同及各种附件。数量较多且内容庞杂,需要专业律师来涉及并完成。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低风险的并购协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言

  2)术语定义

  3)正文(包括:交易双方;承诺保证;披露责任;或然负债;基准日及价格;价款支付;交割、变更登记、职工安置等)

  4)特殊条款(包括:限制竞争条款;保密条款;终止交易条款;违约责任;通知条款)

  5)适用法律

  6)争议解决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

  7)签署

  5、并购税务筹划

  由于一般并购规模都较大,涉及资产及现金流动较多,因此一项并购交易双方的应缴税额也是相当巨大的。并购双方错误的模式选择及交易方式等行为往往会增加税务成本,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设计专业的税务方案,帮助客户节约并购成本,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正确选择并购模式及交易结构。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税收成本是不同的。

  2)为企业集团内部整合提供节税策划。

  3)合理设计支付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债权、资产的税收成本等各不相同。

  6、并购整合法律服务

  只有并购无整合就会大而不强,要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就非常需要并购后的整合。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并购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整合(发展目标一致;发展战略一致;管理流程一致;企业文化一致)

  2)销售整合(销售区域统一分配;产品细分统一分工;品牌建设统一规划)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

  3)资源整合(整合采购资源;整合人力和培训资源;整合研发资源;整合资金资源;整合设备工艺资源)

  7、企业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

  当前,我国众多经济实体中,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设立、运营、合同签订、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问题甚至违法行为。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利润的持续增长都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诊断风险并消除风险。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并防范企业设立风险;

  2)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3)审查并完善企业合同管理;

  4)审查并防范人力资源风险。

  二、乙方委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托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受托之职责。

  三、甲方的义务

  1、支持、协助乙方律师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师的要求及时提供委托事务的背景材料及有关资料、数据等,并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

  3、对乙方出具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约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相应的酬金。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律师代理费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所涉标的及工作用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酬金元,付费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托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2、并购双方签订意向协议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3、收购完成之日,付代理费用的40%。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如逾期支付,则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

  六、律师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

  3、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七、代理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范围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的。

  2、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收律师代理费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

  3、乙方律师确因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

  十、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就甲方与 货物损失赔偿纠纷一案,甲方现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处理该案,乙方指派 律师为案件的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代表甲方与 协商索赔事宜。

  2、作为甲方的诉讼代理人,向 提起索赔诉讼。

  第二条 委托权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权限包括: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为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有关材料,申请证据保全和证据调查;

  3、参与一、二审诉讼,并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和签订和解协议,参与调解;

  4、代为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和(或)裁定提起上诉;

  5、 代为对一审和(或)二审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决申请复议和(或)申请再审;

  6、代为接收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

  7、代为接受赔款;

  8、代为处理与诉讼和执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资料、文件和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虚假陈述、疏漏陈述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足够的便利和协助。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足额、及时支付本协议第五条所约定的律师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作为甲方聘请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甲方服务,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案件处理的进展。

  3.乙方应恪守职业准则,对于在处理本协议委托事项期间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对本协议委托事项全程负责。除非获得甲方许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协商和解或诉讼中和解、调解的金额,须经甲方确认,乙方才能与索赔人达成协议。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该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的三天内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处理所发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费用,如诉讼费、检验费、翻译费、公证认证费、证人(检验人)出庭费用等,由甲方承担支付。

  3. 上述约定之律师费用,包括乙方律师在 内的差旅费和通讯费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确认,乙方律师为办案需要前往 外出差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于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发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该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如协商解决不成,提请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 方: (盖章)

  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盖章)

委托服务合同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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