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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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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合同【精彩14篇】

  【前言】在商业领域中,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为双方提供了明确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了合作的顺利进行。下面是热心网友“kdv0700”分享的承包经营合同(共14篇),以供借鉴。

承包经营合同

店面承包经营合同标准版 篇1

  出租方(商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备出租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商业规划的用途有范围进行承包经营或对外招商、招租、联营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铺的基本情况

  该商铺房屋位于市县街市场旧址的商业中心第座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对该商铺房产享有所有权,该商铺房屋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注:商铺建筑面积按房管局实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标准)

  第二条:租赁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费

  租赁期限共计年,起租日为商业中心开业日(年月日,即在商铺交付使用的个月内),双方约定年租金承包费按合同价款的%计算,租金承包费额为元/年(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租金承包费支付时间和支付办法

  1、双方计算租金承包费的起租时间以商业中心开业日,即年月日,(商铺交付使用的个月内)起算,商场提前开业,则以实际提前开业的时间为起租时间。

  2、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费的支付时间,为直接从甲方首次交纳商铺购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为上期计租时间往后顺延六个月的对应日日内支付(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若无正当理由超过日,则从第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的当期租金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金承包费应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该笔收入需要纳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申报纳税。

  第四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对该商铺拥有承包、转包、出租、转租、使用和收益的经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将该商铺用于自主经营;

  2、将该商铺用于对外招商,交由商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营运,开发商作为担保;

  3、利用该商铺与他人进行合作经营;

  4、将该商铺对外出租,并允许承租方转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经营方式;

  上述转承包经营期、出租租赁期、合作经营期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租赁承包期限,否则超出该期限部分无效。

  第五条: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履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让、赠与、抵押,但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并确保该商铺的受让人、受赠人、抵押权人同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与第三人就该商铺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如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等)。

  2、合同期限内,乙方或经乙方书面授权的第三人有权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修缮、添加其他设备设施和隔断,更改商铺内部装修和设施等,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在商铺到期还甲方时,乙方应将该商铺恢复原状(因自然损耗无法修复者除外)。

  3、合同期限内,如该商铺需要进行大型修缮需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该商铺所享份额对维修基金使用事宜进行投票和行使表决权。

  4、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其所享有的一切与商铺物业管理有关的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一并委托给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办理该商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交接验收、交钥匙手续,签署商铺物业管理合同等事项。但乙方在行使该项权利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赁承包经营活动。否则,应构成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在该商铺正式移交退还给甲方前,乙方应结清使用该商铺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等应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庆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鱼塘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篇2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土地承包和西瓜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包的土地亩中的亩转承包给乙方种植大棚西瓜。转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每亩承包金额为元,合计承包金额为元。乙方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二条、乙方承包土地的用途必须为种植大棚西瓜,乙方产出的西瓜由甲方按当日市场价收购。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

  2.外观质量:。

  第四条、收购保证金:

  甲方口是口否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元。交货时保证金应(口抵作收购款口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五条、交货时间:

  乙方于合同期内于采摘前天通知甲方,由甲方安排采摘时间;地点:;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装车。

  第六条、检验方法:

  甲方在收购当场验收;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后日内现金支付货款。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八条、乙方于转承包期满后,清理好棚架、薄膜等杂物。如乙方未清理,甲方可请人或自行清理,所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如乙方将转承包的土地转作他用,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乙方将产品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市场价格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按约定收购复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

  第十一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等内容,双方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于土地转承包期满后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承包人(收购方)(盖章):

  转承包人(种植方)(盖章):

  年月日

纺织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篇3

  发包方:

  承包人:

  为了更好地开展洗浴休闲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座落在盐都区潘黄镇青年路何桥村的银光休闲中心承包给乙方经营,就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20年8月30日起至20年4月30日止。20年5月5日前移交甲方。

  三、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的缴纳

  承包金为伍万元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经营的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

  1、现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2、违约保证金贰万元整(不计息)

  四、经营证照及洗浴休闲中心的硬、软件设施,设备等一切相关用品。

  1、甲方于本合同签字之日将洗浴休闲中心所需的全部经营证照手续交给乙方。

  2、现有的洗浴休闲中心的硬件、软件设施及现有物品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信誉。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经营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3、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洗浴休闲中心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如无线路图,可来人指导维修、保养)。

  4、甲方及时将洗浴移交乙方使用,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设施运用于经营,予以接受经营。

  5、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洗浴休闲中心。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经营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如发生违反法律的经营活动以及一切不安全的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当爱护休闲中心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调整休闲中心装饰及设备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贰万元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1、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造成方负责全额赔偿。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法定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

(2)政府统一规划或拆迁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年的承包金,并给予经济补偿。

(3)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违约保证金。

  八、其它

  1、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交还洗浴。

  2、合同期满后,原有设施设备及物品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及物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按国家的规定折价取得这部分设备设施。

  3、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及担保人:

  年 月 日

土地经营权承包协议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县乡村的水田192亩的小X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100元,共计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X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运费结算为10天结算日。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车辆及手续归乙方所有,如不改变车辆档案,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伍仟圆整的管理费用。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正向给付,即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人民币贰拾万圆整。另每月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万壹千圆整的车辆月承包收益金,此金额缴纳期限为26个月,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万圆整预付定金,当甲方通知乙方缴纳剩余款项后,乙方须在两天内向甲方缴纳剩余人民币壹拾玖万圆整,如在20xx年11月15日前甲方仍未开始项目运营,甲方向乙方退还已缴纳的预付定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6、承包经营期间,车辆年检,二保等检验及商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以甲方提供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号汽车,车架号,发动机号,以及随车工具。

  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车辆使用费用及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

  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3、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4、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5、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6、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7、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哈尔滨市香坊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住宅电话:

  备用电话:

  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6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地形图勾汇为准)

  1、地点或地名:

  2、界址: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3、面积 亩。

  二、即从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 元/年。亩,每年共 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7

  发包方:

  承包方:

  X X 市 X X X X有限公司(发包方)与 (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X X 市 X X X X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不变。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承包内容:。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承包形式: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

  第六条、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数额:承包方按(递增)%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时间按计算,即:年月交元;年月交元;。

  第七条、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月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元。风险保证金、保函须以银行不可撤销、被承包企业可以单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第八条、企业留利部分:生产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

  第九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通过清产核资,发包时,被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为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元人民币;

  2、承包期间净资产应保持或增值总额不低于万元,其中年万元;年万元;。

  3、企业资产的维护:设备完好率达到%;固定资产净值率%。

  4、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

  5、新产品开发项,主要新产品是。

  6、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技术投资总额元;年为;年为元;。

  第十条、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二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三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五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发包方的权利: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七条、发包方的义务: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八条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承包场地经营合同 篇8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更好,更有效地盘活我村市场地资产、充份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市场的经济效益,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市场概况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市场位于东莞市清溪镇上元村,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市场各项设施及建筑状况以乙方20xx 年 月 日所看到的现状为准。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将市场整体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交租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人民币元(大写。承包费用采取按月缴交的方式,乙方需于每月 日前缴清当月租金。

  四、合同保证金的`交纳

  乙方需于签订合同之日内交纳人民币元(大写元正)合同保证金。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将该笔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办理好 市场交接手续。对于该市场内原有的承租户,乙方将市场档口对外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自交接之日起,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及费用(如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认为需要对该市场进行改造的,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提交有关改造方案。乙方改造市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自市场改造之日起4个月内,甲方免于收取乙方承包费。

  八、筑设施的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出资建造的设施赔偿则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之日起, 市场所有建筑及设施(含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建筑及设施)归甲方所有。

  九、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及有关部门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对市场进行考核,乙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权派出工作人员对市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十、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市场用于经营,保证市场有序运营。

  2、乙方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并负责出资购置市场消防安全等各类用品。

  3、乙方自行承担市场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费用,并承担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市场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押金。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时缴清租金,若迟延交租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缴交人民币 元(大写 )滞纳金;若乙方延迟支付租金3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押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包经营的合同 篇9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商务平台。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合作经营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经营人的规范

  甲乙双方应尊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维护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对外形象及利益。甲乙双方都应相互诚信,和公司及客户签署的各项协议及各项开支,双方都不可隐瞒。

  二、合作经营项目:

  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三、甲乙双方经商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 甲方负责本项目货物的制造、设备安装期间所需资金的注入。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乙方必需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货要求

  2、乙方:

  (1) 乙方负责本项目合同的跟踪、购买标书、编制投标文件和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 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进驻工地组建本工程项目部,及时完成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四、利润分配:

  1:甲方按照新扬公司的报价元,按%的业务费用付给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款项,除去安装费、供电局的开支、后公司增加的管理费(原先投标前是现为以及公司一切按合同增加%的个人所得税和其它用于本项目的开支后。甲、乙双方利润均分。

  2:应收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内,先给所有现在单位的材料科后,甲方应负责按上述利润分配约定及时付款给乙方。

  六,解决合同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本项目所有应收款项到账,利润分配完成。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承包经营的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经营承包合同 篇11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斤,斤,。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元,管理费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向甲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户主(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业承包经营合同 篇1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省的酒店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酒店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店。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元;

  (2)若月营业额达元(包括元),按月营业额%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元以上,则超元部分按%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个月的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店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就酒店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店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酒店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店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店。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名称:

  住所:

  乙方:

  名称:

  住所: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篇13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承包方: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人民政府批准,将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分行组成的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万元,其中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万元,其中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万元,其中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劳字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第六款、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方

  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发包方):

  单位名称:电话:

  住址:通讯地址:

  乙方(承包方):

  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篇14

  发包方: 重庆业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承包方: 重庆宏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发包方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五年,即从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 万元为第一年基数,以后每年承包费在上年基数上递增10%。在每年的12月25日一次性缴清当年承包费。

  第五条 发包方在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的固定资产净值必须在五年折完。

  第六条 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承包经营这负责。

  第七条 二零一零年底发包方留存120万元为承包基金。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 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 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扣除承包费后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五份,重庆业龙矿业设备有限公司两份,重庆宏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三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发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承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精彩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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