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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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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协议书【精华9篇】

  每当进行股份转让时,为了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双方的权益,我们会起草一份股份转让协议书。那么,一个完善的股份转让协议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本文是网友“v568”整理的股份转让协议书(共9篇),以供借鉴。

股份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1、在合同签订日,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2、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该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3、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由甲方将其持有的%的股权转让予乙方,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一、释义

  除非合同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合同及各附件中具有以下的含义:

  1、“转让”或“该转让” 指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甲、乙双方就甲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所进行的转让;

  2、“被转让股权” 指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转让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及依该股份享有的股东权益;

  3、“转让成交日” 指依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二、股权转让

  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计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目标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目标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2、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四、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2、支付方式:

(1)自甲方出具其持有目标公司%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2)乙方于转让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五、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做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已合法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该公司%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4、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5、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六、过渡期条款

  1、为使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工作尽快完成,双方应共同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尽快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相关人员(部门)的同意,并办理股权转让有关手续。

  2、转让方在过渡期间应妥善经营管理目标公司,维护目标公司生产经营、资产、人员等情况的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该公司的各项利益,并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受让方在过渡期间有权对目标公司做进一步调查,有权制止转让方有损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受让方应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定金罚则:

  2、违约赔偿的范围、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选择如下解决方法中的第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2、本合同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合同时对甲乙双方并无约束力;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盖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 (盖章)代表人:(签字)

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格式 篇2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二条、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三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存档份,工商登记机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年月日

  受让方: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3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同意将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份共 万元出资额,以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先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 万元,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万元在 年月日前付清。

3、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3款)。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5、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 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份, 有限公司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股份转让协议书 篇5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将一辆 私家车转让于乙方 。该车车牌号为 :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

  现订立车辆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该车于 年 月 日登记,检验合格期至 年 月 日.该车保险(注明保险种类 : )缴至 年 月 日,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第二条: 汽车价格: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元。

  第三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甲方必须消除原车辆各种违章及纠纷债务。

  3.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过户、审验、保险相关费用的缴纳。

  第四条: 车辆过户: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元给甲方,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同乙方一起到市车管所办理过户、审验,如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按期办理过户等手续,甲方赔付乙方违约金壹万。

  第六条: 合同文本:本合同甲方持原件保存,乙方持双方签字生效合同复印件。

  第七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售车方(甲方): 联系电话: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股份转让协议书 篇6

  甲方(项目方):

  乙方(投资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关于项目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本着将该项目做强做大的经营宗旨,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转让项目股权,计股,每股20万人民币,共计:万人民币。

  二、乙方于年月日前将项目定金,股份金额的 %,即万元打入项目专用支出账号,待其投入股份资金时,将此定金抵做股金。

  三、乙方于年月日前将剩余部分股份资金万元打入项目专用支出主账号,同时委派一名乙方会计人员(或乙方本人)进驻项目办公地进行5×7小时(周一至周五)办公,以监督甲方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支出情况,工资由项目公司负担。

  四、红利结算:项目正常运行状况下,第一次红利结算期为项目正式上线之日至18个月后,再后为每年一次。如果发展状况良好,红利结算期可由双方另行商定施行。

  五、项目流动资金预留额为400万元。结算红利时,须先补足流动资金预留额,再进行利润分配。

  六、项目共设立若干个收入账号(其中一个主收入账号,与支付宝挂接),和两个支出账号(支出主账号,支出副账号。副账号为小额临时存储账号,以方便关于该项目小额开销提现与花费使用),所有账号均开通网上银行,登陆账号与密码为双方共同拥有,乙方可对所有账号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随时随地的网上监督与查询。所有收入账号平时均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支出(网银、缴费、消费、自动取款等),只在红利结算时(网银结算),双方均在场情形下,将所有收入账号中的钱款,按各方的股份比例的利益分成,划入各自的私立银行账号。

  七、项目所有支出须以票据、合同、建议书、借据等带有收方签字盖章的正式文字文件作为依据。

  八、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一方损失:对方将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

  九、乙方可以劳务形式参与该项目的运作、开发与推广工作,具体薪金数额可参照该项目‘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十、双方项目股份转让时,现有股东具有知情权和同等股值优先受让权。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自与乙方合作开始后,必须尽心竭力做好项目的制作、维护、推广等一切运行管理工作,以使该项目尽早赢利。

  二、由于该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股份比例等原因,甲方对该项目具有一定意义的决策权,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意见要进行最大程度的采纳,只要对项目的发展有益,双方应尽心竭力地互相协助、鼓励,不怀对项目发展无益的私心,不做对项目发展有害的事情,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该项目做强大。

  三、甲方对股金须严格管理、谨慎开销。所有支出必须完全与本项目有关,并且按月就项目支出问题,向乙方如实、详细地通报。甲方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支出有因、开销有票,杜绝一切本项目以外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款项支出行为。

  四、甲方可于合作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对乙方需严格履行详细的告知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启动、协助管理、资金支出意向等项目的初期规划与发展工作。

  二、乙方对项目支出的所有账目、票据、收入方证章等有绝对意义的查询、咨询、验证权,对甲方的阻挠,以及账目、票据的不实:乙方可视为甲方项目支出违规。

  三、自协议生效后,甲方如果在任一个红利期内的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本项目外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资金支出情形:

  1、单笔资金超过1千元,

  2、累计超过5次,

  3、总共超过5千元,乙方可视为甲方项目支出违规。

  四、争对甲方有上述第二、三项的项目资金支出违规行为,乙方有权将资金撤回,并且所退金额为原先所投入的股金数额,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或甲方以债务形式进行立据,并限期偿还。

  五、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起步与发展,自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在合作期的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除甲方项目支出违规外)向项目方提出撤资的要求。如乙方必须这样做:项目方只在第一次股份资金使用期内,向乙方退回支出账户中,经开销后其所剩股份金额的50%,并且取消乙方原来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益。

  四、乙方可于合作期间的任何时期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以任意股值转让给其他人,但同等股值情形下,现有股东具有优先受让权。如需变更股东身份,须向甲方申请,并重新订立股权协议书,至此,原股权协议作废。

  综述:

  一、本协议有效期暂定3年,自双方代表签字后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变更事宜的,视作同意继续按此协议执行,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欲变更协议内容,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申请,由双方商定后另立新的协议,该协议自动作废。

  二、如遇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三、以上协议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该协议产生冲突的事项:按补充协议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股份转让协议书 篇7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100%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股权转让比例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 公司100%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万元(大写:人民币)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100%的股权。

  (二)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大写:人民币 )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此款3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

  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第三条 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6个月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乙方完成。

  第四条 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 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处理。

  第五条 交易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 甲方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七)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

  第七条 乙方保证及承诺

  (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

  及付款义务。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100%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或有债务的处理

  (一)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直接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公司名义支付。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确认后因未及时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了支付义务的,乙方及交接后的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二)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以司法途径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承诺由公司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诉讼,并由甲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若该主张的债权经确认为交接后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偿该笔债务,并承担诉讼费和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

  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发生后,或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地点和方式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通知及文函送达

  (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其他书面文函,除双方当面交接外,均应按下列地址、联系方式以邮政速递(EMS)形式发送至对方:

  甲方:

  地 址:

  收件人:

  电 话: 移动电话:

  乙 方:

  地 址:

股份转让协议书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双方共同持股的位于威宁县新世纪广场5—2—3(“艺剪美连锁烫染美发城”)股份转让事宜,双方进行了诚信、友好的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股份结构:甲方由三股东共同持有美发店100%股份,总投资35万元,三股东各占总股份的的股份。

  二、甲方愿意将%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大写:万元整小写:元整,双方共同发展。

  (转让费包括店铺房租房,宿室房租房、装修及初步投资所有费用在内)。

  三、本协议签定后,乙方有权参加的管理及策划意见权,并和甲方共同承担赢利及亏损,(赢利及亏损抱括:店内水电费及宿室水电费、员工工资、生活开支费用、进货产品费、广告印刷费、车船使用费、员工培训费、店内设施更换费及生活开支的其它杂费在内)。

  四、双方约定自签订之日起,美发店由双方独立经营,甲乙双方按股份的赢利分配及承担亏损。公司如有模式改变及须重新整改的股东必须参加开设股东会议,并且拿出方案。并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五、在合作过程中如乙方要开下一分店,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开设分店。

  六、股权转让费必须在签定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不予以拖欠。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并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股份转让协议书 篇9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书【精华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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