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协议书
专利转让协议书(精品10篇)
【前言】在签署专利转让协议书之际,我们不禁思考如何恰如其分地表达对受让方的信任与感激之情。下面是会员“ddjhf9886”收集的专利转让协议书(共10篇),供大家阅读。
专利转让合同协议书简单 篇1
受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转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专利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
(三)专利权人:。
(四)专利授权日:。
(五)专利号:。
(六)专利有效期限:。
(七)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一)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二)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
(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二)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甲方将转让费交付给乙方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三)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五条 过渡期条款
(一)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年月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六条
本合同签署后,由方负责在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七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八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九条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陂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转让费,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4.对乙方和甲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乙方纳税。
5.对乙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乙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6.对乙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甲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三条
对乙方:
1.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对甲方:
1.甲方拒付转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元。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一)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专利--指乙方许可甲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
2.专利权转让--指乙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全国独家买断),即甲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3.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
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专利转让合同协议书4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无偿转让给甲方,转让后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 为实用新型专利
2. 发明人:
3. 专利权人:
4. 专利授权日:年8月20日
5. 专利号:
6. 专利有效期限:年8月20日至年8月19日
第二条 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乙双方共同承受。
第三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4.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四条 过渡期条款
1. 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乙方支付。
2.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3. 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五条 专利问题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甲方可不返还全部资料。
2. 他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 后续成果分配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合同产品指甲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
2.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甲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3.专利权转让指乙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即甲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第十三条 其他相关事项
1.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
3.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四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专利转让合同协议书5
合同编号:科研合字(20 )第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人:(公章)
(甲方)
技术让与人:(公章)
(乙方)
中介人:(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研制单位(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主要研制人员
组织鉴定单位成果鉴定时间 年 月 日
获奖日期、等级发奖单位
已应用单位技术商品转让方法
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发明创造的所有权性质: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四、专利申请权让与人、受让人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和保密要求)
五、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六、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八、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时间:
其它方式:
九、中介人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三、其它有关事项:
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让与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公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帖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专利转让协议书范本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
申请日:;
申请号:;
专利号:;
专利有效期限:;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本许可证协议的授权性质
。(注:许可证协议的授权性质,即在协议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协议的授权范围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协议生效后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协议生效后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元;b.自协议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协议产品销售之日起)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月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
(3)转让方在协议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协议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注:此为排它实施许可协议的。独占实施许可协议,应为:转让方在协议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8、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协议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协议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9、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协议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协议。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协议)。
(4)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独占实施许可协议)。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协议,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12、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13、专利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以:。
14、本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15、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昆明市盘龙区金庄路小庄村192号 杨国亮 乙方:
甲方租有位于西山区团结镇三家村耕地面积总面面积2亩,其中荒地亩,农户肖付洪耕地亩,农户杨国华耕地亩,荒地亩,每亩每年租金200元整(贰佰元整)耕地亩,每亩每年300元整(叁佰元整)租期为70年(柒拾年)
一、耕地面积亩,每亩每年租金为300元整(叁佰元整),合计人民币元整(叁万壹仟伍佰元整),荒地面积亩,每亩每年租金为200元整(贰佰元整),合计人民币7000元整(柒仟元整)在70年(柒拾年)内无任何地增,租金70年(柒拾年)一次性付清,本租地合同还付加一份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的
二、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将土地和协议合同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土地及合同从转让之日起一切风险和国家政策及甲方租地农户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和责任,经由乙方承担。
以上所述一切风险和债权债务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 月 日之间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五、甲方将土地与和同土地面积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是由和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其中:占有股份%,占有股份%。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2、受让方(乙方):
名称: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甲方)自愿将其在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价值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截至前),乙方以(形式)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分()次缴付给甲方。
四、其它事项声明:
1、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2、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或: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作质押,现甲方已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对该股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原甲方委派(或担任)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指派。
五、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选其一)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应分担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含仲裁、诉讼)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自愿放弃所享有的股权优先受让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地皮转让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绿化率不少于%,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计人民币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详见成国用(
)字第号和成国用(
)字第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时间:年月日
丙方(盖章):
代表:
时间:年月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6
甲方(出让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
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受让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方现有一宗土地位于广西博白县旺茂镇康宁村陂头程宏坤家门口晒场边沿至竹林处,该地面积共约平方米,为使该地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便于生产生活,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宗地的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生长的竹木以人民币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有处分权,无权属纠纷。
三、乙方以现金方式在20xx年2月7日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给甲方,自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付清土地价款之日起乙方即拥有该宗土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乙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
四、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该土地不能过户,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土地转让总额的3倍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给甲方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土地转让总额的3倍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协议书 篇7
出让方:xxxxx企业有限公司
xxxxx厂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xxx
受让方:xxxx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xx市xx路xx号xx大厦xx层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上海xxx厂房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xxx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xxx厂位于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 号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 )第 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和在建厂房 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权证是房地合一吗?)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第二条 产权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的上海xxx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 层、地下 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老厂房(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在建厂房( 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 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 平方米(增至共 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 )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号。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承担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海xxx厂全部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柒仟捌佰万圆整(¥ 万元)。
2、房地产产权买卖的相关税、费等按政府的现行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房地产评估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无具体规定的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厂房交付前的水、电、煤气、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厂房交付乙方后则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确认的产权转让总价,以第一条中所述的建筑总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产权登记证有差异,则以产权登记证上的实际有效面积为准。(实际有效建筑面积应该除去已经拆除的房子)
产权过户后登记的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发生差异(不包括新厂房),差异部分应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找补。(新、老厂房,办公楼,附属建设等,按各自在转让总价中所占比例计算找补金额)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将转让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
帐号:
1、首期付款:自本协议生效起的(改成二)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万元)。
2、二期付款:在建厂房建到五层封顶时,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万元)。
3、三期付款:在双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原则,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交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交易手续。在交易中心出具房地产买卖受理单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4、四期付款:在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过户后新的房地产证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5、最终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十个月内,乙方支付最后一笔款,即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移交全部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
第六条 产权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在建厂房的有关项目资料复印件,双方另行签订在建项目的交接协议书。
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相关的全套资料。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全部的所有房产。
第七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a、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天以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按总转让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项指依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项的差额。
b、甲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房产或相关手续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天,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产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的款项,并按协议总转让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经乙方同意,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责任
1、甲方保证转让的上海xxx厂房地产权利没有纠纷,转让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受让上述房地产而支付的资金为乙方正当合法所有,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利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地产转让款和厂房建设款。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如与房屋买卖合同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包括:所转让的上海xxx厂厂区平面图、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企业结构代码证。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及附件共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上海xxx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上海xxx厂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浙江xx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上海xxx企业有限公司
专利转让协议书样式 篇8
专利名称:
被许可方:
许可方:
专利号:
鉴于转让方拥有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申请日为 年 月 日,公告日为 年 月 日。鉴于受让方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全国独家买断获得本专利权。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名词和术语
专利--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
协议产品--指受让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或或其他。
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受让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专利权转让--指转让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全国独家买断),即受让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协议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试制期内,受让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协议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协议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转让方式和试制
本协议是专利权转让协议。转让方确认收到受让方的全部转让费为正式专利权转让标志。自该日起,受让方即永远拥有专利权,不再受试制期和资料各相关条款的约束;转让方亦不再过问一切事项。
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⑴首期付款和⑵该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及⑶本协议款所列资料、照片,标志试制成功,执行本协议全部条款,受让方才有权生产、销售协议产品,在作广告宣传时和包装文字中,可以使用专利产品字样和专利权人的名字及专利号。
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⑴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和⑵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试制失败,受让方不支付转让费,本协议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协议产品。
试制期内,转让方没有收到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或者没有收到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受让方未尽力试制,受让方须赔偿转让方损失元整,本协议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协议产品。
第三条资料和资料交换
专利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最近期),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书》若干份;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参考资料: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专利接到的获奖通知、荣誉称号若干份。
资料交付:转让方在签约日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光盘中还有其他供参考的内容。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费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专利资料原件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
受让方生产、销售协议产品之前,必须制定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必须有单个模特、双个模特、单个真人、双个真人使用协议产品的不同体位的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于四寸)不少于张(其中真人照片不少于张)。每一版本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照片、宣传广告和包装资料,都须要及时邮寄给转让方。转让方可以将这些内容在自己的网页上发布及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转让费和其他费用
本协议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全国独家买断)为人民币元整,平均分贰次付清,在试制期内且试制成功后首期付款50%;签约日后的半年以内,末期付款50%。两次付款都以转让方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
转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转让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式转让以前的专利维持年费。
受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转让后的专利维持年费;设计、试制、生产、宣传、销售协议产品。
受让方如果指定在以外的地点签约,转让方到达签约地点时,受让方先行按实报销转让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无旅差及其他补贴)。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在签约日后的半年内只有首期付款、没有末期付款,不论是否销售及其他原因,则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专利权转让,并且同意将已付的费用作为本专利实施的普通许可费,即受让方只拥有普通许可的本专利实施权;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交付资料,也不再催付或退回转让费,且继续享有专利权,可以将专利实施权许可或转让第三方使用。
在正式转让之前,受让方以任何方式(转包、加工等)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整,转让方承认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转让方未及时交付资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后的半年内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继续签订加工协议,转让方必须加倍返还已付转让费,受让方享有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按本协议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知识产权局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或知识产权局不予调处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侵权和专利失效
转让方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正式转让前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有第三方指控受让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则由转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在正式转让前,发现第三方侵犯本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分别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者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共同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维权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在正式转让后,此类侵权,由受让方交涉或起诉。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协议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则本协议自然终止,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不继续支付转让费,也不返还资料。
第三方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本专利权宣告无效,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支付由此发生的应诉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协议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协议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协议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本协议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受让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转让方,本协议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本协议用中文打印,一式六份,转让方、受让方、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协议签订地的技术协议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协议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技术转让协议书 篇9
受让方(甲方):股份有限公司让与方(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二、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2.;
3.;
4.。
三、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五、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六、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七、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
2.;
3.。
八、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年月日
专利转让协议书范本 篇10
专利转让协议书
合同编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专利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
(三)专利权人:。
(四)专利授权日:。
(五)专利号:。
(六)专利有效期限:。
(七)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以下约定办理:
(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二)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
(三)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六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对乙方:
1.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对甲方:
1.甲方拒付转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继续履行。
第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
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专利转让协议书(精品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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