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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中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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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中介合同(通用8篇)

  【简介】在房屋出租中介合同中,我们以文字记录下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确保租赁过程的公正和顺利进行。本文是网友“zhunhuai”收集的房屋出租中介合同(共8篇),供大家赏析。

房屋出租中介合同

个人房屋出租的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路 号室的房屋整体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3300元,4个月租金加1个月押金共计元一次性付清结算。

  三、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网络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

  五、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300元。

  七、 其他事项:

  八、 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 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租房中介合同书 篇2

  甲方姓名(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房屋出租中介合同 篇3

  转租方(甲方):

  转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甲方依法承租的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转租给乙方。

  二、租赁用途

  2—1租赁用途:(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不准使用);

  2—2甲乙方均保证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甲方租赁的租期。

  3—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在房屋转租期限届满后日内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应于转租期届满前日内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继续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4—2押金:人民币元(大写:),租赁期限或合同解除后,除乙方损坏房屋及房间配套设施,房屋租赁押金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五、其它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5—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网络通信等经营及生活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在转租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自然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

  6—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6—3在转租期间,甲方或所有权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影响到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押金及剩余房租。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许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甲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

  8—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九、解除本合同

  9—1在转租期间,甲方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租赁合同被解除,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9—2租赁期间,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应退还乙方押金及乙方已缴纳未到期的租金,除乙方损坏房屋及设备未照价赔偿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押金及乙方已缴租金。

  9—3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延迟交付房屋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如与甲方合租的,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自住房屋交付给他人租住。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中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房东):

  乙方(全称):

  丙方:

  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丙方中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订立合同。

  一、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宁波市的房屋,约平方米。租赁房屋用途,出租房屋房产证号 ,保证出租本房屋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 租赁期限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月日交房,甲方逾期交房的,按每日支付违约金元给乙方。逾期 天交房的,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第2条处理。

  三、 租金每月元人民币,缴款方式:按个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二次付房租费时间必须在第一次房期结束前 天内付清,以后以此类推。

  四、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必须交付给甲方押金元,合同期满甲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押金,不计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入住前水度,电度,燃气 。

  五、室内设施物品:

  六、补充: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配备乙方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基础设施(特别约定除外),因乙方造成设施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费用。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房屋租赁许可证手续。

  2、甲方保证对出租的该房屋有处分权,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相应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

  3、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政府执法机关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4、合同依法终止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从合同终止日起 天内及时退出房屋,原租赁房屋内滞留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由甲方处置滞留物品。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

  2、乙方不得损坏屋内外设施,不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改造所租房屋,不准偷电、水,不得擅自增设其他用电、用水设施,否则引起的不良后果有乙方承担。确因特殊原因需转让或改造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房屋内电、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4、乙方财产均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在租赁期内,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如意外出险,可以依法直接向投保单位索赔。

  5、续租房屋的,乙方应在租期满前30天内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否则,视乙方无续租权。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应该将甲方出租的房屋的房地产权属等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核对其房地产权属证明。

  2、应当要求乙方提供本人身份证。

  3、因委托人过错使本合同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丙方有权收取中介费。

  4、丙方根据本合同为当事人提供中介服务后,当事人之间是否履约,不影响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

  5、丙方中介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标准收取。

  6、中介人员进行中介服务业务时,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7、禁止为权属不清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

  违约责任

  1、 甲方或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履行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取得同意意见。

  2、 如发生违约的.,违约方应该支付给对方(甲方或乙方)一个月房租额度的违约金。

  3、 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变化或不可抗力以及因土地征用而拆迁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法解决:

  (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出租房屋所有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上住址:

  电话号码:

  签名:

  乙 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上住址:

  电话号码:

  签名:

  丙 方(中介方): (盖章有效)

  中介人员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家庭地址:

  承租方(乙方): 家庭地址:

  现经甲乙双方自愿达成租房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地点: 面积,户型,起租时水 度,电 度,燃气 度及房屋装修。

  二、本次租赁期限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无条件交回房屋。如乙方提前结束合同,则押金不予退还。

  三、经商定租金为每月 元,租金按每 月付一次款,签合同日先付首次租金 元整。第二次付款提前 天付清,即付房租日期为 年 月 日(以后依此类推)。

  四、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按期支付水、电、有线、物业等费用,并考虑到甲方投入的装修设施等因素,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日支付甲方使用保证金 元,待租期满双方结清帐务后,由甲方退回给乙方,不计利息。

  五、①甲方保证房权清楚,租期内如发生产权、债务纠纷,影响本合同履行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补偿;②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房屋破损及设施损耗由乙方负责维修;③甲方有按期收取房租的权利,在乙方拖欠房租或水、电等费用1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①乙方租期内应爱护房屋装修、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②租期内水、电(物业每月 元)、(有线每月 元)(网络每月 元)等费用由使用方(乙方)承担;③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转租、转借、抵押、出租房屋,不得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邻里关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甲方所有,甲方所收款项不予返还。④如需续租,乙方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双方同意后另签续租合同。⑤如不续租,也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锁门离去,甲方有权入室清理,乙方遗留物品不受保护。

  七、①违约责任:②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中途违约,应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如乙方中途违约,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提供的设施::电视 台,空调 台,冰箱 台,洗衣机 台,热水器 台,

  餐桌 张,椅子 把,沙发 套,床垫 张,备注: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中介合同 篇6

  编号:() NO 000048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名称:

  营业执照号

  中介资质证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房屋所有权证号,产权性质,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附属设施、装潢价款元(大写),总计元(大写)。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元(大写),由丙方代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

  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3、。

  (二)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方收执,并由方凭此收据及相关证件领取房产证。如由丙方领证,丙方应当在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元。给付方式和期限。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乙两方或一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甲乙两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镇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

  十二、丙方应保证甲、乙两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权利人签名属实,如因签名不实引起纠纷的,由过错方与丙方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产交易所。

  十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它事项:

  限: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甲方配偶(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身份证件号码: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中介方(丙方):

  现经丙方中介,甲乙双方自愿达成租房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用途:,起租时水度,电度,燃气度及房屋装修:。

  二、本次租赁期限为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无条件交回房屋。

  三、经商定租金为每月元,租金按每月付一次款,签合同日先付首次租金元整。第二次付款提前天付清,即付房租日期为年月日(以后依次类推)。

  四、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按期支付水、电、有线、物业等费用,并考虑到甲方投入的装修设施等因素,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日支付甲方使用保证金元,待租期满双方结清帐务后,有甲方退回给乙方,不计利息。

  五、①甲方保证房权清楚,租期内如发生产权、债务纠纷,影响本合同履行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补偿;

  ②因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房屋破损及设施损耗有甲方负责维修;

  ③甲方有按期收取房租的权利,在乙方拖欠房租或水、电等费用1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①乙方租期内应爱护房屋装修、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②租期内水、电(物业每月元)、(有线每月元)(网络每月元)等费用由使用方(乙方)承担;

  ③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转租、转借、抵押、出租房屋,不得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邻里关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甲方所有,甲方所收款项不予返还。

  ④如需续租,乙方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双方同意后另签续租合同。

  ⑤如不续租,也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锁门离去,甲方有权入室清理,乙方遗留物品不受保护。

  七、①违约责任:。

  ②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中途违约,应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如乙方中途违约,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违约金从保护金中扣除。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在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签字生效后,丙方合法收取中介服务费,如有变动,中介费不予退回,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中介合同 篇8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预租)的(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 【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证书编号:]。

  2) 【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币) 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 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甲方/乙方)承担。

  5-3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 。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

  一、 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币)元(折合人民币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 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 %(包括%)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 其他有关事宜

  附 件 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附 件 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房屋出租中介合同(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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