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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协议书

时间:

合伙合同协议书(汇总15篇)

  【简介】在商业合作中,合伙合同协议书成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和信任的重要文件。本文是热心网友“qcine46”整理的合伙合同协议书(共15篇),以供参考。

合伙合同协议书

合伙合同协议书 篇1

【合伙做生意合同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丁方:

  身份证

  住址

  一,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店名)

(地址:),前期预需投资

  万元整,甲乙丙丁四方各投资

  万。甲方占投资总额的%,乙方占投资总额的%,丙方占投资总额的%,丁方占投资总额的%。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店内所有财产已有部分为甲方所有,添置部分为四方共有(以清单为准),甲方免费提供办公、培训场所。合伙经营场所分担甲方所提供的水电暖等杂费。

  二,本合伙协议依法以甲方名义办理《

  经营许可证》,《

  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企业负责人,并代理相关合作项目。

  三,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方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方投资比例负担。

  四,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乙方负责本协议项目的管理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委托聘用

  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确认后签字入账。账目由四方监管,月账由丙方审核签字核销。

  甲方负责自身业务开发,协助协议项目业务开发,协议项目共同促进甲方业务开发,涉及甲方业务其中提成、分成另议。四方皆有责任共同开发拓展市场之责任。

  丙方负责协议项目的全局统筹安排,其余三方需认真履行相关任务职责。丁方协同相关人员负责业务培训、话术培训等等。

  五,纠纷处理:如四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四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协议项目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几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四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几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协议项目,并视转让无效。

  六,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四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诉诸人民法院。

  七,本协议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缩短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四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甲方: 合伙人(签字)乙方: 合伙人(签字)丙方:合伙人(签字)丁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伙做生意合同协议书 篇2

  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住址 乙方:身份证住址 丙方:身份证住址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神木市诗奈尔高端洗衣会所(地址:神木市神木镇精煤路中段),前期预需投资壹拾伍万元整,甲、乙、丙三方各投资伍万。各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为5:5:5.。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店内所有财产为三方共有,比例为5:5:5。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甲方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并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等相关证件,并注册为企业负责人。

  三,合伙三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即5:5:5(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5:5:5)负担。

  四,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乙方负责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甲方确认后签字入账。由甲方负责店内经营(包括用人、工资分配及其他规章制度制定)和货物管理。乙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告知甲方,以备甲方查账,每个月结算一次本月的总营业额。经营中,对未经甲方同意赊销出去的会员卡及其他设备,由经手人(三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五,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一个月(盘货)结算一次,最终年底总结算,如果盈利超过伍万以上甲乙丙三方商议是否按比例分配,如有一方不同意不得分配,作为后续储备资金。

  六,纠纷处理:如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三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三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

  七,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三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 补充协议:

  合伙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3

  甲方:身份证住所(公司名称)

  乙方:身份证住所(公司名称)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地点

  名称:

  经营地点: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元。乙方以方式出资元。双方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业间拆借利率计算,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出资合计元(大写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债务,乙方承担%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1、入伙:①需要承认本合伙协议;②需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③执行合伙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不利合伙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⑤在不利合伙时退伙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而退伙,而给合伙造成损失的,由退货人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出资的,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七、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对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进行管理;

②负责对外签订合同;

  2、合伙企业的重要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能够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争议解决办法: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能够诉诸法院,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为。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资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4

  合伙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 二、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四、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五、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并清算后,剩余资产予以返还各合伙人。六、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出资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七、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八、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十、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禁止合伙人自营或间接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一经发现,违约的合伙人对守约的合伙人赔偿 元并赔偿合伙企业的全部损失,违约合伙人必须终止其自营或间接经营的企业;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二、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十三、违约责任。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直接自营或间接经营同类竞争性企业,违约合伙人应对守约合伙人赔偿 元,并承担合伙企业损失。并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十四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以下第 种。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其他。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5、如日后合伙企业壮大,经各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变更为有限公司,则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伙人:(签章)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合伙经营合同协议书范本 篇5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圆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伙人共同合作协议书标准版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

  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甲方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乙方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乙方占有股份股份%;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在公司合作期间,公司所有客户归公司共同所有,如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私自拉拢客户转平台,将按公司所有客户赚取盈利%赔偿。

  3、合同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4、纠纷的解决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法定代表,全权协调处理公司的工商税务、消防安全、业务接洽及商务等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必须经过甲、乙两位股东签字。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厂房扩建等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设立一个公司账户、同时两位股东都拥有此账户短信提示、以方便及时了解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8、公司公章由保管,账目由保管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合伙经营合同协议书大全 篇7

  合伙人甲:性别:出生日期:

  现住址:

  合伙人乙:性别:出生日期:

  现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总投资为万元,

  甲出资万元/相关设备,乙出资万元/相关设备,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乙双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暂定为一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俩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注: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总额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无法完成的损失由造成无法完成一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俩个人合伙协议书 篇8

  甲方:资金投资方代表人:

  乙方:技术投资方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技术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企业的名称:

  经营场所地址:市区路号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为资金投资方,投资人民币万元。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技术投资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3、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的营销网络。

  4、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开发项目。

  5、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除此协议约定外其他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本金收回万元前,按每个月的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剩余利润资金投资方分%,技术投资方分30%

  2、本金收回万元后,每月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利润资金投资方和技术投资方五五分成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入伙与退伙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2)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3)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4)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5)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6)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按约定比例分担亏损。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合伙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违约责任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当地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地: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合伙合作协议书范本 篇9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的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述

  甲乙双方各自作为独立的合同一方。

  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器,从事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箱、在线推广等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乙方从甲方代理相应的服务提供给第三方,并支付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商定的代理合作费用。

  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甲乙双方可与客户签订合同并保证甲乙双方利益,负责确保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果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的客户违反合约或违法,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服务。

  二、甲方权益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单台服务器带宽不低于m接入标准,机房的主干网接入带宽不低于g接入标准,甲方需确保服务器的高速及安全的运行。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国际及国内域名注册服务。

  3、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为客户提供有偿技术支持与培训,其中包括信息管理员培训,网页制作设计员培训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非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5、甲方无权监督乙方对客户的报价。

  6、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客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7、甲方应在帐户到期前及时向乙方发出帐单及催款通知。

  8、甲方可参照乙方提供网络应用软件的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双方商议后定价。

  三、乙方权益及责任

  1、乙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3、乙方可参照甲方的市场建议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另行定价。

  4、对客户空间的内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如有纠纷可由甲方来协调。

  5、乙方的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业务从市场价与代理报价差额,直接取得合理利润。

  6、乙方应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付款及续费,乙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损失,皆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的租用费用,如对所需支付费用有疑问,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查实要求。

  8、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合作业务内容(合作价格见附件)

  五、结算方式

  1、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元人民币,乙方在向甲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到甲方的银行账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2、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乙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乙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3、乙方向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等用户出据发票,甲方按乙方交付给甲方实际服务费向乙方出据发票。

  4、如乙方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因抵扣代理费而不足元时,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业务合作范围内所提供的服务和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上的条例执行。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原价的双倍赔偿。

  2、甲乙双方在合作业务内容及价格发生改变,双方应将提前15天通知并协商。否则在没被通知期间的业务按原制定价格和内容执行。

  3、乙方按虚拟主机合作报价交付给甲方服务费后,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在当日内开通此项服务。如果违约按照1天付此项业务费用5%的违约金。

  4、甲方在解决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的问题时没有按时完成,或遭到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客户投诉并造成客户损失的每次甲方要向乙方付此项业务费用5%的违约金。

  七、非担保条款

  甲乙双方不担保所有任何快速或有特殊商业目地的服务,如客户有任何文件丢失,传输错误,数据丢失及时间延误的情况,甲乙双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网络问题、病毒的非法攻击等等。

  八、协议终止

  本协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九、有关本协议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代表双方的共同利益,一切疑难纠纷以本协议为主,本协议高于其它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同等效力。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合伙人合同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生产、经销保健系列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牌荞麦壳保健褥是我公司独立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产品,年10月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该产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实用价值,经济效益可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生产经营保健系列产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保健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双方议定,乙方为进入该产品市场的初级阶段,对生产、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三、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3万元整;包头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四、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应定为“(地名)分公司”,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参股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

  五、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荞麦壳保健系列产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润分成:

  1、由甲方销售,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再给乙方供货价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销售,甲方收取供货价30%的提成。

  3、结算时间按(月、季)实行。

  4、结算方式,须双方同意,现金和货物都可。

  七、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本合同可再延续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八、未尽事宜,协商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合作合同范本 篇11

,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简称甲方)

,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简称乙方)

  一、合伙组织名称:其中味厨房,地址:,合伙项目:。

  二、合伙方式:每人出资23万元,共同经营管理

  三、合伙机构及职责:

  甲方作为酒店经理和合伙执行人具体负责人事聘用、后厨管理、经营思路、客源维护;

  乙方作为副经理具体负责物品采购、财务管理、证照办理、关系协调。

  前期装修期间共同负责、合理分工。

  四、投资

  1、投资方式及数额

  投资姓名投资方式投资数额所占比例

  甲方现金23万元50%

  乙方现金23万元50%

  2、出资日期

  甲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截止年月日双方认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资15万元整;年月日前应再投资4万元;剩余4万元在酒店开业后10日内投资到位。

  乙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截止年月日双方认可乙方已向酒店投资15万元整;年月日前应再投资4万元;剩余4万元在酒店开业后10日内投资到位。

  五、劳动管理:具体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由甲方负责。

  六、财务管理:具体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由乙方负责。

  七、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1、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开支并留足下月流动资金后,按照投资比例对当月所获得的利润进行分配。

  2、亏损负担:甲、乙双方承认在合同签订前因装修酒店所产生的个人债务由各人承担,酒店开业后因经营不善所产生的亏损由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在当月进行弥补和分担。

  八、合伙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年。

  九、退出合伙的条件:经对方同意协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担合伙义务。

  十、合伙期满后的财产处理:如双方仍同意继续合伙经营再另行签订合伙协议;如一方不同意继续经营,应当在十日内对酒店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合伙期满时酒店评估价格值的一半在评估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如双方均不同意继续经营可以按照酒店转让价格进行平均分配。转让不成时造成损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违反以上条款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反投资约定不能按期投资,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当承担应投资余额5%的违约金。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违反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投资款。

  4、免责条件:不可抗力造成酒店无法继续经营。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均同意凡因本协议条款发生纠纷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标准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12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人协议书 篇13

  合伙人一:

  身份证号:

  合伙人二:

  身份证号:

  现合股(合伙)开办,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过以上 方合伙人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万。

  1、出资的形式:

  2、出资的形式:

  3、出资的形式:

  4、出资的形式:

  5、出资的形式:

  6、出资的形式:

  7、出资的形式:

  8、出资的形式:

  9、出资的形式:

  10、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1、股权份额以第一条出资金额及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为准。出资各方以占有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2、每年一月份汇总上一年度公司盈亏状况,以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资金额 利大于等于10%,则按实际股权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于10%,则以入股总金额10%的利息支付股东。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后,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2、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A、入股: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入股各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股:

①在本合同注明的合伙期限内,如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

②如执意退股,对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时公司盈利状况结算清单为标准,按50%股利发放,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

④如一方或多方不愿继续合伙,经各方共同商讨通过,而踢出一方或多方,则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时,将按被踢出时公司财产盈利状况进行当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并以实际股利分配金额的50%进行赔偿,与本金一同发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给公司造成损失以至于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在对公司损失进行估算及赔偿后,方可执行正常被踢出原则。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与合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

  3、出资的转让:转让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个月后至合同终止之日前提出转让声明,在所有股权人共同商讨通过后,允许个体股权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自己出资的,转让时其他股权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股权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如个体股权人私自转让股权,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并私自受让人股权作废。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

①合同日期届满,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②合伙事业不能完成;

③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④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

  在公司成立后,所有股东应以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为准则,本着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及生活环境。

  经所有股东共同协商,委托作为公司总经理,全权统筹协调处理公司事务。其他部门负责人由所有股东共同协商指定。

  公司日常运作由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协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门负责人不参与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各部门负责人的指定及罢免;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公司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公司公章由保管,账目由保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股东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 份,公司及股东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七、如个别股东无视本合同条款及公司规章制度,任意作为,其他股东可对其踢出,并不再分配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返还。

  合伙人:

  日期:

合伙协议书 篇14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将其所有的餐饮店与乙方进行合作,即交由乙进行全权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本着整合彼此优势资源,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路的合家欢餐饮店全权交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所有经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经营出现盈利时,乙方享有约定的盈利份额。

  二、合同期从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为表示双方合作的诚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营运,甲方应交给乙方经营流动资金¥元,保证正常的经营运作。

  三、合作的。方式:

  1、甲方拥有合家欢餐饮店所有权,全权交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权、物料进购、出品管理、策划及对外宣传推广等营运管理权。

  2、店内所有资产(含用具、餐具等)将交给乙方支配、使用。

  3、利润分成:合作期内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结算并进行分配。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门店拥有归属权,对外名誉权。是工商及税务机关所登记的所有人及责任人。所有相关经营活动所需的证照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合作过程中的经营情况,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及意见,乙方应重视甲方的建议和意见。

  3、甲方对餐厅的财务收支有知情权。甲方委派财务监督人员,对财务收支情况时行监管。

  4、甲方不直接参与餐厅的经营管理事务,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议及意见可以向乙方单独提出。

  5、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的所有经营行为,充分保障乙方正确合理经营活。不参与餐厅的人事、进货、宣传推广的具体行为。

  6、按国家法律准时足额的将员工的工资、社保及相关员工福利待遇交给乙方支付给员工。

  7、甲方应按时承担餐厅的所有经营费用(含人工、租金、水电费、工商税务等相关经营费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盈利应得的份额。

  2、乙方对餐厅享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包括:经营策划、人事管理、出品、物料采购等。

  3、工作人员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员由乙方进行培训、管理及调配。

  4、乙方保证在正式合作后起6个月内将餐厅经营业绩达到盈利状态。

  5、乙方将诚信、用心的做好经营管理活动,尽快将餐厅达到盈利状态。

  6、乙方将诚信经营,如因乙方不当行为给餐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合作正式开始后在6个月内如没有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双方进行财务清算后,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权,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现盈利,将提取利润的10%作为经营管理基金后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结算并分配完毕。经营管理理基金由乙方负责保管、管理,用于改善餐厅员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满没有用完的将按7:3分成处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况由甲方承担责任:

  1、合同期内如果出现劳资纠纷或工伤事故的。

  2、合作期内非乙方及员工原因所发生的食物中毒的。

  3、因经营过程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或诉讼的。

  4、员工非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

  十、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发生人工等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作出一切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合同的终止:

  1、双方不续约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将自动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3、合作期进行6个月内如未能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在付清员工工资并经双方清算后,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4、如遇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政府行为、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局动荡之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实现的。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15

  甲方:XX

  乙方:XX

  为引领村民增收致富,乙方已在映秀镇黄家村建成生态蛋鸡养殖场一座,为更好地经营养殖场,使养殖场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发挥养殖场带动村民致富的示范作用,乙方决定引进具有资金实力和专业养殖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联合经营黄家村养殖场。

  甲乙双方经过深入接触和磋商,对双方合作经营黄家村养殖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以黄家村养殖场现有全部厂房、场地和设备作为合作经营的出资,出资清单详见附件一

  二、鉴于甲方具有资金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优势,双方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负责黄家村养殖场的全面经营管理,乙方不得随意干涉。双方合作经营项目乙方的投入以合同签订时黄家村养殖场的现状为限(见附件一),其他生产经营的投入全部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签订后的第一个合作经营年度内甲方对黄家村养殖场的现金投入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乙方有权核查确认。

  三、在经营过程中如甲方需扩大黄家村养殖场的经营规模,建立生态蛋鸡育雏场,乙方应另行提供场地,甲方自行出资修建厂房笼舍和购买设备。

  四、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黄家村养殖场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为保障乙方的出资利益,甲方同意在每一个合作年度内向乙方支付保底出资收益人民币六万元。此款在(时间)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在经营期间养殖场作为甲方的一个经营项目应当进行独立核算,为避免双方在合作中为生产经营成本和利润多少等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双方同意各自指派一名财务人员对黄家村养殖场的财务账目进行监管。

  六、双方合作经营养殖场的利润按甲方70%,乙方30%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

  七、甲方同意乙方指派一至二人作为黄家村养殖场的管理人员参与养殖场的经营管理,向甲方工作人员学习养殖场的管理经验,以备将来这些人能带动乙方其他村民共同致富,以达到双方合作经营黄家村养殖场对乙方村民的示范效果。乙方指派的人员(包括财务人员)的工资由甲方支付,计入养殖场的经营成本。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乙方,报镇政府备案一份,经双方签署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

  乙方: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合伙合同协议书(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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