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合同
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合同3篇 食品经销合同范本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合同3篇 食品经销合同范本,欢迎参阅。
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合同1
莒南青宇食品有限公司产品经销合同
甲方:莒南青宇食品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与乙方自愿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销售区域
甲方指定乙方为产品(市、县、区)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甲方产品。
指定区域为范围内。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市场保证金
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市场保证金元,合同终止,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第四条:付款及交货
一、付款
1、乙方必须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必须向甲方所指定的帐号支付。甲方确
认款到后,依据乙方订货单安排发货。
3、乙方必须在打款3日内将打款凭证传真到甲方。
二、交货
1、乙方必须提前一周将发货计划传真到甲方,甲方据此安排发
货计划。
2、乙方每次要货不得低于150大箱,并详细填写《青宇食品特
约经销商货物申请书》,连同相关付款凭证传真至甲方,甲方将依据
货款到帐情况安排发货。
3、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唯一指定仓库,乙方必须当面签收并加
盖公章,方可入库。
4、乙方指定仓库地址。
第五条:有关销售约定
1、换货政策
乙方在产品货龄90天内可申请调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
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退货政策
乙方在产品货龄60天内可申请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完好并
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甲方原则上不予退货。退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
方承担。
4、经销商处罚
乙方被发现有越区销售、低价倾销等扰乱市场的行为,一经甲方
查实,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市场费用或者返利等,对乙方进行惩罚。
第六条:双方权力、义务
一、甲方
1、甲方产品出厂应经过严格品质管制,并符合产品标签上标明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乙方收货时应验查点
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解决处理。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当地卫生质量监督机构所需要的各项文
件。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所在地的市场情况制
定推广计划,并有义务将计划有关内容告知乙方。
4、甲方保证依约履行供货。
5、甲方只对经自己书面确认的致乙方的销售政策及本合同进行
变更的协议承担法律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负责。
6、甲方有权利处罚乙方违约跨区销售或低价销售等扰乱市场行
为。
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
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乙方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当地市场竞品的信息,零售客户及消
费者对甲方产品态度、建议等信息,有责任全力协助、配合及参与甲
方的各项市场推广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影印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等其它证照。
3、乙方配备专职人员进行销售网点的开发与维护,并保证销售
网点数量的持续上升或持平,同时,保证甲方产品在各销售网点的正
常供货,不得无故断货。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专用仓储,保证其正常工作,费用由
乙方承担。且甲方产品在乙方验收或入库后的一切损失(包括不可抗
力)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让甲方工作人员送货收款,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
方自行承担。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销售台帐、渠道终端信息等
市场信息。
7、乙方不得将钱款或货物借给甲方工作人员,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甲方市场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工作失误或有其他不满时,可拨打甲方所设的投诉热线进行投
诉。
9、乙方如需变更合同或申请销售政策,不得要求甲方人员直接
对此合同进行变更或作出合同之外的任何承诺,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
面确认以前,所有的变更本合同的协议及合同之外的承诺均为无效,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2、甲、乙方双方协商中止合同。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规定条款。
二、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除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的合同除外,协议未达成之前,原经济合同
仍然有效。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甲方所在地法
院为管辖法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
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法人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表人须附上法定
代表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印章的授权文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合同2
特许经销合同全国加盟连锁电话:400-*******
甲方(供货方):**********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
电 话:**********传真: **********
公司地址:**********
乙方(特许经销商):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注册地址: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
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营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产品、区域、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经销****海
参产品,产品系列包括:
2、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生效,如果在特许经销区域范围内有独家
代理经销商签约,则由厂家和独家代理商协商,由独家代理商代厂家对特许经销商进行管理;协商不成的,则应终止特许经销合同。
3、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销售,不得在规定区域以外市场销售甲方产品。若
确因市场需要,则须以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销售。
4、乙方被授许经营双威海参系列产品,不能经营同行业中其他品牌(包括另开同类
产品的其他品牌店)
5、乙方仅作为甲方在该区域授权的特许经销商,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开发其它客
户销售双威海参系列产品。
第二条:销售目标及首批进货
1、乙方首次打款、进货额不得低于**万元。(进货都是按照甲方供货价计算)
2、第一年销售任务为:总进货额不能低于**万元。
3、进货方式为款到发货。
4、第二年、第三年的销售计划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另行制定。
5、合同签署后保证金须在3日内全部付清,首批进货额必须7日内全部付清,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必须将甲方产品进入当地一家大型品牌商场或超市销售。
7、乙方自收到首批货物之日起,必须在1个月内有效启动当地市场,实现二次进货,若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权。
8、散装干海参不计入首批进货和年销售任务。
第三条:特许商标的使用及限定
1、乙方终端设立****形象店面或形象专柜。甲方将给予一定支持。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商标、资质擅自生产产品及包装进行销售。
3、本合同中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商标或与品牌相关的文字、图像等。
第四条:加盟金 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订合同五日内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元。
2、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经销商利益,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保证运作规范,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万元。保证金一次性支付,保证金不计息,只要不出现到其他地区域恶意串货、恶意竞争、违背公司价格政策等行为,市场保证金到期予以退还。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销售,出现窜货、扰乱价格等行为甲方将扣除全部保证金。
第五条:产品质量、运输及调换货
质量:
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如果乙方在经营过程发现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权对甲方提出异议,(质量问题是指产品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包装要求、细菌超标等问题)甲方经过调查属实后应及时协商解决。
2、乙方收到货物时必须仔细验收货物,核对品种数量。如验收时发现内包装破损、速冻海参化冰、数量短缺等问题,乙方应于现场及时与承运方人员确认上述损坏并拍照
储存,并在当日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通知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3、对于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包装内外不一致,名称错乱,重量不一致,标签不一致等,而非甲方生产原因、引发的一切纠纷与质量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对于在销售与储存过程中造成产品包装破损,乙方应及时协调甲方予以协商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运输及费用承担:
1、乙方需提前3天以电话或传真形式提交进货计划,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3日内将货物以快运的方式发出,运输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急需而改变运输方式(如专车送货、空运)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一次性进货单品种超过10万元的需提前10天预订。
调换货:(见附件调换货规定)
第六条:价格政策及服务规范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政策,不得低价倾销,不得哄抬物价。否则取消经销资格。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节销售价格和供货价格,但需提前10天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已进货的库存产品价格不予调整。
3、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厂家产品,必须全部是甲方产品。
4、甲方允许乙方为顾客代发海参,但不得擅自生产速冻海参用于销售。
5、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第七条:市场管理: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市场人员的督导,内容包括:
1、是否有能力完成本区域的市场业务开展。
2、品牌形象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服务是否规范。
3、是否超越受许领域市场冲击其它区域市场。
4、是否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促销活动与推广活动。
5、对违反公司政策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
第八条:乙方责任
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机密,包括产品技术资料、作业手册、销量与供货价格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内,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特许经销资格。
1、合同签订7日内,乙方没有支付全部进货款和保证金。
2、完不成销售目标的80%且没有明显提升销量措施的。
3、若乙方出现到其它销售区域冲销、违反价格政策、销售同类竞争产品等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若合同期内乙方无意继续销售甲方产品,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申请,可以终止合同,所进货物按进货价格的60%折价退货,但必须符合本合同第五条调换货的时间和品类的规定。
5、乙方在不违背合同的情况下终止合同,保证金在乙方将店面的双威形象标志拆除后在两个月内退还。
6、若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依据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结清账务,退还保证金,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续约
1、如甲乙双方合作良好,乙方又能完成总部下达的目标任务,同等条件特许经销商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特许经销商在经销过程中如要提升经销权利至连锁加盟或独家代理,需另签合同;前期特许经销货款不计另签合同任务数。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达成的补充合同附件约定。补充合同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签字,收到乙方进货款后立即生效。
第十二条:法律纠纷
1、乙方销售过程中所引起的场地、工商税务、信贷、应收账款、销售人员劳务及与顾客的法律纠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乙双方若发生法律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由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需声明或补充的其他事项
甲方:************限公司(章)
代表:
乙方:(章)
代表:
合同签订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合同3
2010经销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委托乙方作为产品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销售区域划分及相关规定
1、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附件一中所规定地区的特约经销商,专门从事产品销售业务。
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和甲方提供的条件,积极有效地促进产品在授权区域的销售及相关业务的开展。
2、作为特约经销商,乙方应在授权区域内按甲方的要求及进度开发销售网点。销售网点的数量由甲方依乙方授权区域之市场状况拟定;如乙方不能按甲方之每季度要求完成销售网点的布建,甲方有权重新划定乙方的授权区域。
3、乙方及所辖销售网点就产品的销售和展示提供独立且合理的陈列空间,并指派专门销售人员,确保在任何时候均以规范醒目的方式展示产品;如有其它品牌产品在相同地点展示,乙方应确保产品与其它品牌产品分开陈列。乙方对于产品的展示形式和整体外观形象,必须依照甲方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
第二条:定货与付款方式
1、传真定货: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标准《订货单》格式详细填写公司名称,产品型号,定货数量及时间等,乙方须签字(盖章)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循“款到帐后发货”的原则,乙方不得赊欠货款,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急需或工程专项定货与付款:本项按特殊订单处理。乙方向甲方发出订单并经甲方确认交货期限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的订金,余款在订单货物发货前支付完成。订金到帐后,订单方可生效。
第三条:交货、运输及收货规范
1、货运公司由乙方指定。
2、货物由乙方到甲方公司仓库提取。
3、保险费,运输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需甲方代办货运手续必须向甲方开具相关委托书(参见)《运输委托协议书》,并承担代办运输有关的运费,保险费等。货物装车后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甲方以开票价给乙方供货,具体的价格管理规定见《卫浴有限公司2010销售政策》。
2、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交货期及时供货,若因特殊情况影响供货进度时,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甲方依据乙方之目标,区域大小,经营业绩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甲方认定)的产品目录,产品价格表,广告张贴画等(需求大于赠送量的可另行向甲方购买)。
4、在一般的情况下甲方若进行产品价格调整,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在特殊情况下如市场价格急剧升降时,甲方可以只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5、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销售区域进行广告支持,具体广告支持费用根据区域市场情况给予相应的比例。
6、甲方授权专人对乙方的区域市场进行管理与指导,当被授权人因职务调整或其它原因调动时,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7、甲方原则上在省会城市最多只设两家特约经销商,地级城市仅设一家特约经销商。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是经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营销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发货接收地址,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大价格必须严格遵循甲方制定的价格规定。具体价格规定见《卫浴有限公司2010销售政策》。
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所辖区域内所有产品用户做好售后服务,如果因售后服务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可直接发展终端销售网点,并遵照甲方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管辖区域内真实的零售价格及下属销售网点名称,地址等相关资料。
5、为共同做大市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所管辖的销售网点培训工作,对于表现突出的经销商将给予适当奖励,并作为经销商的评比参考。
6、对于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三个月内未能达到其承诺销售额;经甲方扶持无任何好转,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重新划定销售区域或取消其特约经销商资格。
7、如果双方合同关系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甲方提供的各类证件及资料、物品及时退还给甲方;同时以“”、“”作为店的名称或招牌的,应予以更改或去除。
8、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在所管辖区域取消的经销商的产品库存转让。
9、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生产或销售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的品牌产品,如产品包装上标有“××”等。
第五条:销售目标及返利
1、乙方须向甲方承诺完成2010销售总目标;且首次进货款不得少于双方所约定的金额(见附件一)。
2、在合同期内乙方完成了承诺的销售目标值,甲方于年终把销售返利以货款的形式一次性给予兑现。具体返利标准见附件五《销售返利标准对照表》。
第六条:退货及结算
1、乙方对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产品,可退回甲方。退货定在乙方年销售额的1%以内,甲方可允许部分包装不全,不予以追究。产品配件不全,按进价计扣。当退货率超过1%以上,乙方必须派专人送货交验,确实甲方质量问题,损失由甲方负责,产品可以修复而乙方未给修复所造成的问题,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派人前来交验者,视为乙方默认甲方自行清点,根据甲方判定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产品配件不完整,甲方不给予计算),甲方给予调换,不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给予保留至退货收货日起15天内,乙方必须派人前来提取,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2、乙方若需维修配件可向甲方主购买,报废配件达一定数量方可退回甲方,但须附上退货清单(部分易损件如橡胶圈、垫片可由甲方根据乙方销售量直接适当配送,用于甲方产品维修)。
3、若部分产品滞销和无质量的退货,一般允许在三个月内退货、换货,但要保持产品无损伤,包装完整,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退货款的15%作为补偿费用,对于超过退货期限甲方概不受理,乙方若质量问题需要退货,一律到年底结算之前退货,年中概不受理退货。
4、乙方所退产品货款及报废配件经双方确认后入帐,但不得直接冲抵订货款,必须经双方定期结算后,方可冲抵订货款。
第七条、保障条款
为保障各特约经销商授权区域内之权益,约定如下:
1、乙方跨区销售或将有关产品配套其它品牌的产品销售而造成的跨区销售行为时,甲方将有权按照销售政策给予乙方相应处罚,罚金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若未遵照执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违反甲方的价格规定进行销售时,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乙方逾期未予整改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3、甲方鼓励乙方积极开拓本地工程市场,针对工程订单,乙方必须向甲方进行工程报备,以便进行工程的相关保护,甲方根据乙方报备的时间先后及销售政策条款确认乙方是否有资格参与竞标。
第八条:知识产权条款
1、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致力维护整体形象,杜绝诽谤和有损品牌及企业名誉的行为发生。
2、乙方有义务在其经销区域内向甲方提供假冒甲方产品的信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现甲方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必须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到甲方,并协助甲方打假。
3、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乙方不得有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非销售甲方产品不得使用甲方知识产权;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商标、标志等一切知识产权。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利用代理销售之便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申请注册“”或与“”近似的商标,如乙方违约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私下生产和销售假冒甲方产品,经甲方查证属实,甲方对乙方当年全部销售返利给予扣除。另甲方对是否接受乙方次年合同续签申请保留最终决定权。
第九条: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未达成首次进货指标的。
2、跨区销售: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跨区销售产品。
3、竞价销售:乙方未按甲方价格规定进行销售,扰乱产品的市场价格。
4、违反销售政策:乙方无法配合执行甲方销售政策。
5、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乙方未如实遵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6、侵犯甲方之知识产权:乙方生产或销售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
第十条: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经销区域划分、总目标》、《销售返利标准对照表》。
2、《卫浴有限公司2010销售政策》
3、甲方的《产品价目表》。
4、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
5、甲、乙双方为执行本合同的信件、传真、数据电文等文件。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重要说明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本合同(连同附件),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可随意借口在协议期内终止协议,如需在协议期内终止协议必须提前2个月提出,得到双方的认可,并以书面形式另起一份终止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为准。如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协议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我国《合同法》执行赔偿。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关系时,自乙方收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或甲方取消乙方经销资格之日起,本合同及相关的授权证明文件同时失效。
4、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法律效力。
5、其它未尽事宜,如需补充和修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