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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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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3篇(河南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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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3篇(河南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章)

河南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1

  哈尔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是哈尔滨市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我市全面落实《哈尔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38项评估项目指标,13项超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保参保总人数达到万人,其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78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万人,享受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万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从“十一五”期末的1113元,增长到2015年末的2083元。困难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对城市低保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孤老人员加发低保金。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加强,提高了市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11年人均230元提高到2015年的470元,翻了一番多。积极探索医保异地结算新办法,异地就医购药更加便利。社会化养老服务日趋完善,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到5万张,每千位老人拥有床位数30张,全市现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731个;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同时,可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低偿和有偿的居家养老服务,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站1322个,城区实现全覆盖。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我市老年人大学在校学员人数人次,学员人数、班级数和专业数,均在全国名列前茅;市体育局举办的老年人太极拳、太极扇、柔力球等大型表演赛;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举办的创新秧歌大赛和市老龄办举办的“舞动松江”社区健康快乐舞大赛、多彩人生艺术大赛,乒乓球、门球赛等大型示范性文体活动等,为我市老年人强身健体、展示风采、传播正能量搭建了平台。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形势 1.主要挑战。“十三五”时期,我市将面临更加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一方面,我市处于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据预测,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从2015年的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增加到2020年的215万人左右,占全市总人口的22%左右。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及家庭小型化、纯老住户增多的趋势日益突出,失能失智老人占比较高,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还占一定比例等,对老龄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社会的人口老龄化意识还不够强,农村养老保障水平还很低,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建设还不够强,老年产业和老年服务市场发展较慢。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重要机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决胜期,也是我市老龄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等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顶层设计,老龄事业发展的支持条件更加完善。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关心、支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老年人自强自立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越来越高。这些有利因素,使老龄事业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舆论等方面具备了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大发展”理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国家、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形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老龄战略规划体系、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老年文体活动体系和老年群众工作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确保2020年全体老年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和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为总体目标,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老年人医疗卫生水平明显提高。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会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扩大各类老年大学(学习)办学规模和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健全和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建立职能明确、协调高效、社会参与的老龄工作管理服务体系。健全社老年维权和社会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优待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形成初具规模的老年产业发展体系。

(三)主要任务

  1.健全多层次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制度(1)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借助全民参保登记,做好征缴扩面工作,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机制。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稳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探索增加丧葬补助、高龄津贴等激励参保及减少基本养老金流失机制。完善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3)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完善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创新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杜绝虚报、冒领、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现象,确保基金安全。

(4)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稳定增长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5)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鼓励商业性老年保险产品开发,提倡公民购买商业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研究探索老年人需要的其他保险产品。

(6)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健全多层次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1)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供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支付比例。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的制度。

(2)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解决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医”问题。统筹地区内住院政策性报销比例保持在90%以上,全面落实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制度。

(3)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大力推进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工作,城市建档率达到100%以上,农村建档率达到95%以上。逐步完善社区全科医生上门服务制度,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持续性、综合性、个体化的医疗和咨询服务;探索为需要长期照护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积极开展老年保健知识讲座和巡回展览,提高健康教育普及率,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和疾病防治能力。坚持定期开展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

(4)制定实施方便老年人就医的优惠政策措施。三级医疗机构开设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加快实现“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为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签约服务,鼓励、提倡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为老年人义诊活动,对患有疾病行动不便的失能、半失能和高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发展老年病医院、老年病科和老年病床。(5)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奖扶、特扶优先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与特别扶助制度。

  3.健全覆盖所有困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制度

(1)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并随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加强对低收入老年人的生活扶助,探索建立并完善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救助、冬季取暖、生活服务等方面的专项救助制度。

(2)对符合条件的城乡生活困难老年人实行医疗救助。对农村生活困难的患病老年人给予医疗救助或免费治疗。

(3)解决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护问题,为生活困难且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将政府保障性养老服务对象由“三无”、“五保”老人拓展至贫困家庭高龄、失能、失独老年人。

(4)倡导全社会开展帮扶、认养、资助等多种形式的慈善救助活动。加大对老年人的临时救助力度,积极发挥社会慈善在老年人扶贫济困中的补充作用。

  4.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的居家养老。促进养老服务内容从基本生活照料向紧急救援、健康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方向延伸,提高服务的个性化、精细化水平,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精准对接,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要求,加快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网络。到2020年,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要达到60%以上。

  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和境外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建立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制定养老机构等级划分评定标准、老年护理机构服务评估标准,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2)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本着就近、便利和实用的原则开展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把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力争实现7%左右的老年人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养服务。

(3)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十三五”期末,力争实现每千名老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35张。若按2020年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215万人计算,我市需要万张养老床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档次的养老服务机构,对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独资兴建的以护理功能为主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在用地、床位建设费和运营补贴上给予支持,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与居民同价。实现机构养老“公办”与“民办”的合理搭配,层次分明,功能互补。

  加快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监护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养护型、医护型、介户型养老机构及临终关怀机构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根据养老机构床位和入住老人的多少,按照200:1设立医务室和有资质的保健医。

(4)加快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把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涉老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城乡“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方便老年人养老、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对居住小区、公园绿地、既有道路、建筑物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保障房和拆迁房的安置,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安排有失明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的家庭。创造政策环境,切实解决符合条件的高层住宅旧楼加装电梯问题。

(5)加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推进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加强专业社会工作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探索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会地位和职业尊严的薪酬待遇、社会关怀等激励措施。逐步建立“社工+义工”养老服务模式。引进与挖掘具有专业背景的社工人才,壮大养老服务队伍,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素质。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5.不断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

(1)进一步落实哈尔滨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完善优待照顾服务政策,实行优待项目适度统一,实现常住老人与户籍老人同等享有优待。降低老年人优待乘车年龄,确保老年人在乘坐公共汽车、地铁、就医、旅游等方面享受优待,实现老年人乘车卡与敬老优待证合一。

(2)落实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制度,有条件的区、县(市)探索将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全部80周岁以上老年人,落实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当提高津贴、补贴标准。

(3)依托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先、优待服务。支持、鼓励社会各行各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进一步丰富优待内容,提高优待水平。

  6.加强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1)加快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扩大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十三五”期间,在办好市、区综合性老年大学的基础上,争取各县(市)均开办老年大学,老年大学分校数量达到30所,在校生规模达到人次。老年教育实行规范化管理,开设课程从老年人实际需要出发,丰富教学内容,提高老年教学质量。

(2)加强基层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在全市推进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完成10分钟健身圈。安装健身路径、特色园区、新农村示范点、社区室内体育健身设施2200件。在具备条件的公园、广场、社区等铺装健身步道等,实现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档升级。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其中老年人培训比例占30%以上。

(3)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在全市九个城区50%以上的街道、社区建立老年文化活动指导站,配备文艺器材和设备,打造“社区娱乐圈”工程,基本满足社区老年人文化活动需求。

(4)开展科学健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组织老年文化节、老年体育节,推广“舞动松江”社区健康快乐舞,整合广场健身舞队伍,组织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实现全市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

(5)电台、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开设老年人专题节目、专栏或专版,加大老龄工作宣传报道,丰富老年文化生活。中小学校将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作为常态化教育活动,融入到日常教学及主题教育中,定期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孤寡老人、贫困老人等活动,为老年人精神慰藉提供帮助。

  7.积极推进老龄产业发展

  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逐步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老龄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来开发、扶持。研究、制定、落实引导和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十三五”期间,力争在老龄产业研发、生产、经营方面有新突破。由政府牵头,大力发展老年卫生养生保健、老年养老服务、老年娱乐、老年教育、老年旅游服务等产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8.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1)在社区服务和管理、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大力推进老年志愿者服务,倡导和支持老年人开展“邻里关爱互助”活动,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

(2)开发老年人才资源,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途径。继续支持老年学学会和有关社会组织在开展老年学研究、老龄问题调研、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9.强化老年维权服务工作(1)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服务网点,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

(2)加大老年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定期对老年法规、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3)鼓励各级法院成立老年法庭或合议庭,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当事人予以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组织,为符合条件、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和法律咨询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实行公证费减免优惠制度。

  10.加强老年社会管理服务

(1)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老龄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2)加强老龄科学研究。制定老龄科学发展规划和老龄科学研究鼓励政策,完善老龄科学体系,加快老龄科学人才培养,建立老龄领域重大问题的协调创新研究机制。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深化研究。跟踪老龄事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关注老龄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老龄问题调查研究,为制定涉老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3)推进老龄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老年人口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探索建立老龄信息共享和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建设涵盖老年人口、为老服务、老龄工作等主要内容的老龄基础信息平台。推动建设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开展涉老大数据建设和应用的试点示范工作,实现涉老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和深化应用。

(4)全面建立和完善以基层老年人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各类老年群众组织,充分发挥老年人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以及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中的作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要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争取实现顶层设计法制化、组织建设规范化、扶持措施制度化、作用发挥常态化。

(5)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真正把老龄事业纳入议事日程,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委各部门尽责、老龄办协调、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老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老龄事业发展的主渠道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将老龄事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纳入财政预算。大力发展老龄慈善事业,吸引慈善资金为老龄事业发展服务。

(三)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和有关老龄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开展尊老敬老助老道德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的老龄意识、敬老意识。充分利用“老年节”(重阳)、“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系列爱老助老活动,表彰奖励敬老爱老助老先进人物、先进单位,为老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营造敬老爱老助老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督促检查评估机制。本规划由市老龄委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执行,2020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河南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

  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本规划力图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出了工程造价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发展理念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十三五”时期工程造价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工程造价事业发展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和部署,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共同推进工程造价事业健康发展。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国工程造价事业发展成绩显著。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和复杂艰巨的发展任务,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下,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仍然保持了平稳发展,工程造价事业通过工程计价制度改革、工程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信息化服务,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工程造价咨询业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全面启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工程造价管理的市场化改革。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要求,完善了“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形成机制。发布《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6号令),启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的发承包及价款结算活动。各地配合改革意见的出台,立法和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公布了工程造价地方法规,开展了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工程造价管理更加规范。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信用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发展。“十二五”末,工程造价咨询业年营业收入达到亿元,年均增长%。企业数量达到7107家,其中甲级3021家,乙级408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41万余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73,612人,造价员108,624人,服务工程投资28万亿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结构向中高端咨询业迈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占比上升10%,全生命周期、建筑信息模型(BIM)、信息服务等新的增长点不断涌现。——工程造价专业人才素质不断提升。“十二五”末,全国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逐年攀升,共计145万人,在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招标代理等各类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15万人,基本覆盖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全过程。开设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学历的高校增长较快,“十二五”末已超过130所,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生的基本素质不断提升。工程造价专业人才交流频繁,根据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300多名香港工料测量师获得内地造价工程师互认注册,360多名内地造价工程师获得香港工料测量师的认定。

——工程计价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对应的9套不同专业的工程量计算规范发布,建筑、安装、市政全国统一定额修订完成,行业、地方定额不断更新,截至“十二五”末,国家、行业、地方共发布各类定额、估概算指标1600多册,基本满足了市场需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行业自律标准相继发布。

——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根据工程造价信息化发展需求,制定了《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奠定了工程造价信息化发展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和信息收集成效明显,专业工具软件和办公管理软件提高了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云技术和BIM技术等也取得了大量成功经验。全国各省(区、市)建筑材料价格、人工单价等信息服务实时动态发布,满足了工程建设各方需要。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前景依旧广阔。新型城镇化、“一带一路”建设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发展释放新的动力、激发新的活力,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和转型升级的需求不断增强。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造价咨询业新的创新点、增长极、增长带正在不断形成。但我国仍然面临经济增速和固定资产投资放缓,经济增长驱动由投资转向创新,房地产投资增速变慢,建筑业紧缩风险加大等问题。与此同时,工程造价仍存在计价规则不统一,计价依据满足市场需求能力有待提高,服务绿色、节能、低碳、装配式建筑的计价依据不系统,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缺乏统一规划、时效性不强、覆盖面不广,造价咨询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缓慢,工程项目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造价控制理念不深入等问题,工程造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尚需进一步完善。综上所述,工程造价事业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必须准确把握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和工程建设的特点及国际化发展趋势,遵循规律,结合国情,坚持工程造价的市场化改革和诚信体系建设,坚持提高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坚持调动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砖加瓦。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原则,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围绕制定规则、发布指标、动态监测、调解纠纷等内容,完善公共服务和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达到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目的。

——坚持计价规则全国统一。在现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关规则的基础上,建立共享计价依据,进一步统一全国工程计价规则,服务全国统一建筑市场,为工程建设领域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坚持计价依据服务及时准确。在做好现有工程计价依据更新的基础上,发布工程造价综合指数、人工、材料等指数,做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地下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专项计价依据服务及其工程造价监测。——坚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优化工程造价执业资质资格管理,积极营造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良好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推进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鼓励造价咨询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三)主要目标。

  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全面覆盖、更新及时、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建立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完善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和工程计价活动监管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实施工程造价人才发展战略,加强工程造价专业队伍建设。

——健全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实现“制度规则统一,市场决定造价,计价活动规范”的工程造价生态环境。

——完善以市场交易环节为主的工程计价和计量规则,实现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专业分包工程计价和计量规则的全覆盖。

——优化以工程计价依据和信息为主的公共服务,实现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计价定额的全覆盖和工程计价信息的动态化。

——提升计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标准规范,实现各阶段工程计价文件的规范化、数据格式的通用化,积极推进大数据服务。——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规模化、综合化和国际化经营,大幅度提升造价咨询服务总产值,发挥造价管理在工程咨询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化水平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完善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为龙头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通过打造100名专业领军人才、5000名金牌造价师,带动工程造价人才素质全面提升。

(四)发展理念。

  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加大新技术工程项目专题计价依据、投资估算指标、全生命周期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数据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最大限度激发各方动力,推动工程造价事业整体发展。

  必须把创新摆在工程造价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工程计价依据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

  必须正确处理工程造价管理中政府与市场、发包与承包、监管与服务等关系,促进工程造价事业协同发展。必须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等作为约束条件和目标,编制工程计价依据,大力推进工程建设绿色发展。

  必须确保全国统一的工程计价规则,促进各地区各行业的市场开放,支持企业走出去,为注册执业人员与国际接轨创造便利条件。

  积极完善工程造价数据信息标准,保证工程造价数据互联互通,推进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计价软件数据库标准的统一,促进数据共享。

  二、建立统一的市场计价规则

(一)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费用项目构成。

  按照方便适用、统一协调的原则,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费用项目构成,形成与国际工程建设计价费用构成相对接,与国内工程建设成本核算、成本管理构成相协调,适应“营改增”要求的基础标准,满足工程总承包的需要,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建设市场提供基本保障。

(二)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完善工程量清单格式、项目组成、费用构成、编制方法及交易规则,建立适应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计价规则,实现全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和计价规则的统一。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推行建设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加大以价格指数调价的推广力度。研究价格指数的测算方法,定期发布价格指数。

(三)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完成对市场化工程计量与计价基础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开展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规则、项目特征描述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规范的制定。建立适应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计价规范,建立和完善满足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适用于各专业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三、提升工程计价依据市场化水平

(一)提高计价依据编制科学性和时效性。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计价依据编制方式,完善人工成本、住宅、轨道交通、地下城市综合管廊等工程造价信息要素收集、整理和发布的相关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加计价依据编制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编制计价依据,提高编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完善计价依据体系。

  以服务工程建设全过程为目标,健全建设前期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以及使用期修缮定额等的编制。以服务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的创新发展为目标,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市轨道交通、绿色建筑、智能和装配式建筑、低碳建筑等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以市场形成价格为目标,提高不同阶段计价依据与相应层级清单在项目划分、工作内容、计量规则等方面的匹配性。以市场化为导向,鼓励企业定额的编制和应用。

(三)加强计价依据的动态管理。

  完善计价依据的修订制度,加快推进共享计价依据的制订工作,适应新技术发展、税制改革的要求,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加快定额人工单价等要素价格的市场化调整,引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向关键技术岗位倾斜,逐步形成规则统一、专业化、市场化、动态化的计价依据体系。

  四、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

(一)夯实信息化发展基础。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协会参与的原则,构建高效的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协同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整合全国及地区造价信息资源,建立并逐步完善包括指数指标、要素指标、典型工程案例等在内的工程造价数据库。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化技术研究,加快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统一工程交易阶段造价信息数据交换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跨部门信息协同。

(二)提升造价信息服务能力。

  大力开展工程造价动态监测,提高工程造价综合指数、人工、材料等指数监测敏感度,建立市场行情分析、多方联动、快速反应管理机制。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基础性信息和城市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地下城市综合管廊、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维修养护等重点工程的造价信息为基础,制定工程造价信息公共服务清单。加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以及工程项目造价信息等数据的积累与分析,发布工程造价人工、材料以及综合指数等指数、指标,引导市场对价格发展进行预判,为建设各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构建多元化信息服务体系。

  加强对市场价格信息、造价指标指数、工程案例信息等各类型、各专业造价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丰富多元化信息服务种类。鼓励社会团体开展细微、精准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促进多元化平台良性发展,大力推进BIM技术在工程造价事业中的应用。

  加强对商业信息服务行为监管,重点防止行业和地方技术壁垒。加强“互联网+”协同发展,促进工程计价方式改革,注重造价与设计、工期、施工的结合,提高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精准度。

  五、提升工程造价治理水平

(一)推进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项目信息查询、披露和使用制度,完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积极开展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以及执业质量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信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基础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探索在工程造价行政监管中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快实现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的协作,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二)建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

  按照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金牌造价师在调解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多元化纠纷调解中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研究并制定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规则,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司法及仲裁之间的联动,提高工程造价纠纷解决效率,维护建设市场稳定。

(三)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监管。

  明确执业主体责任,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员的追责机制,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完善资质资格管理制度,有序发展合伙制事务所,推动建立工程造价执业保险制度。加强对参与计价活动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工程造价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参与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六、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可持续发展

(一)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创新发展。

  拓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优化业务结构,在服务阶段、服务层次、服务领域等进行全方位的业务拓展,探索研究建筑物碳计量、信息工程计价等新业务的市场开发。制定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推广以造价管理为核心的全面项目管理服务,为PPP和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的发展提供投融资管理、投资控制、设计优化等咨询服务。以信息技术创新推动转型升级,向工程咨询价值链高端延伸,运用BIM、大数据、云技术等信息化先进技术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值。

(二)打造工程造价咨询领军品牌企业。

  推动大型造价咨询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形成业务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业务竞争公平有序的合理布局。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采取优化重组、强强联合、战略联盟等形式实施品牌战略,着力培育100家可承担以造价管理为核心的综合工程顾问业务、产值过亿元的大中型企业。

(三)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走出去。

  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国际化战略及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模式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认证、国际交流等活动,继续推动造价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开展工程造价标准的双边合作。研究建立国有企业国外投资的风险控制机制,健全合同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国际化发展给予政策引导和支持。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以项目、资金、技术“走出去”为发展契机,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走出去,探索通过新设、收购、合并、合作等公司运作方式参与国际咨询业务,推动企业提高属地化经营水平,实现与所在国家和地区互利共赢。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职业教育制度。

  积极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符合工程造价专业特点的继续教育体系和培训体系,创新继续教育模式和方法,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加强交流与互动,紧抓重点领域和热点话题,为工程造价人才成长、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健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建设专业人才梯队,形成人才培养的常态化。发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核心作用,引导企业加强知识管理体系构建。

(二)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德才兼备、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制定培养方案及管理制度,搭建领军人才施展才能的平台,充分发挥领军人才作用。建立工程造价领军人才的培养机制,加快培养熟悉国际规则、善于处理疑难问题纠纷的金牌造价师。

(三)引导高校专业人才培养。

  制订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与发展战略规划,支持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培训工作,加强对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教学的指导,积极引导高校参与造价管理重点课题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选拔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高校人才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机制。

  八、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一)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设。

  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项目信息查询、披露和使用制度,完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积极开展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以及执业质量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信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基础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探索在工程造价行政监管中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快实现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的协作,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二)充分发挥协会作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各级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行业协会要在加强行业自律建设、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的同时,认真研究工程造价事业发展方向、发展政策,积极参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和战略的研究,配合做好统计数据和分析、调研等事务。行业协会要建立和完善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制度建设。

河南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3

  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XX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老龄事业发展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态势良好、老龄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完成《XX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各项基本任务达到要求,部分指标超出全省平均水平。老龄事业发展整体运行机制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大老龄工作格局基本成形,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项涉老法律法规及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养老保障水平逐年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明显改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将百岁老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600元。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养老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人社会参与环境不断优化,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优待范围不断拓宽,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健全,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环境

  1、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2000年,我市即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较全省平均年份提前5年,并呈现老年人口数量加速增多、高龄老人和空巢独居老人比例逐年增大的趋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长。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万人,占总人口%。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突破20万人,占总人口17%左右。

  2、老龄事业发展机遇尚存。市委、市政府已将老龄事业发展纳入了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计划,为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十三五”时期,我市仍处于人口红利窗口期,劳动力人口较为富余,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人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不断涌现,为老龄事业发展创造了诸多有利条件。养老服务业正成为我市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全市上下对老龄事业关注度和参与度日益高涨,为老龄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3、老龄事业发展面临阻碍增多。我市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老年抚养比增长速度呈现明显加快之势。同时,我市仍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占比高,需要政府兜底保障的老年群体庞大。此外,老龄工作体制不完善,城乡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老龄事业发展活力较弱,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基层老龄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发展至上、富民为先”,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着力加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方面工作,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着力加强老年人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着力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撑条件,确保全市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既尊重老年人的社会主体地位,重视老年人的社会参与需求,又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构建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的和谐社会。

  2、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把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将老龄事业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做好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形成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3、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职能,不断增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老龄事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广泛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大力破除不利于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激发老龄事业发展活力。

  4、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质量效益,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加强对老龄事业发展的超前谋划和顶层设计,着力推进老龄事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制度规范,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显著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全体老年人与其他群体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老龄产业发展更加成熟,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安全绿色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更加繁荣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环境更加友好,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全省统一部署,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积极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正常调整政策,逐步提高老年人保障待遇水平;贯彻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省统筹方案。此外,积极发展补充养老保险,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促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2、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全民医保成果,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逐步扩大报销范围,稳步提高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积极发展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发展老年人商业健康保险。逐步扩大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医疗康复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减轻老年人的医疗康复负担。全面推进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降低贫困重大疾病老年人的起付标准,实现贫困重大疾病老年人救助全覆盖。加强我市老年人省内外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

  3、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探索建立老年护理补贴制度,保障特定贫困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推进以特困人员为重点的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购买岗位试点,为特困人员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护理服务。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

  4、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逐步完善政府支持、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风险合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建立老年人精准救助制度。提高低保救助老年人准确率,切实做到城乡困难老年人“应保尽保”。继续实施低保人群分类救助制度,建立科学调整机制,对老年人适当提高调整系数,提升城乡特困老年人的救助水平,到2020年,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按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老年人给予救助。

  6、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建立适度普惠型老年福利制度。逐步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和失独家庭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重视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以及失独家庭的养老服务需求。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依法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和公益慈善活动的扶持和监管,实现政府兜底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积极发挥社会慈善在老年人扶贫济困中的补充作用。发挥农村土地、集体经济和家庭养老等传统养老保障功能,落实家庭赡养责任。

(二)健全老年健康支持体系。

  1、提升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各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农村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老年卫生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至少实行1次免费体检和健康指导,并普遍建立健康档案,有条件的可为辖区内老年人每年实行1次免费体检。继续实施老年人白内障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治疗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对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口腔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综合干预。指导老年人合理用药,减少不合理用药危害。研究推广老年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风险因素调查,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每个老年人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特别是为高龄、重病、残疾、失能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义诊。

  2、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养生保健。积极宣传倡导健康老龄化理念,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和健身活动指导,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至10%。加强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服务。开展面向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和服务项目,拓展养生保健服务内容,加快发展传统与现代相结合、中式与西式相融合的养生保健服务业。加快建立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诊室,社会中医门诊、零售药店中医坐堂为一体的中医药为老服务体系,提升全市中医医疗为老年人服务能力。

  3、发展老年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老年病医院、有条件的医院发展老年病科和老年病床。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将功能重叠、具有可替代性的公立医院,转型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病管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康复疗养服务行业,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的康复咨询、治疗、辅导等服务机构。到2020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比例达35%以上。加强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才培养,广泛开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等老年康复护理服务。

(三)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功能作用。重点开展面向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的照护服务,特别是上门照护服务。引导社区养老服务重点发挥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统筹推动社区资源适老化改造,因地制宜、就近就便、发挥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服务。支持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组织和老年人广泛开展为老公益志愿服务。鼓励老年人参加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推动虚拟养老院建设。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配套、新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标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公开竞争,采取委托管理等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由专业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连锁化发展。

  2、推动养老院提质增效。加快公办养老院改革,准确界定公办养老院功能,拓宽服务范围,增加护理型床位的数量和比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托底保障、调控养老服务市场等作用。建立健全老年人入院评估、入住标准条件等制度,完善社会评议和公示制度,确保特困和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独、高龄等老年人能够优先得到基本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养老院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公建民营养老院管理办法,着力培育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院。落实好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将社会力量培育成为养老院服务供给主体。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加强开办支持和服务指导,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利用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切实提高养老院项目并联审批效率,帮助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院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支持养老院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落实XX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推广养老院服务合同,建立养老院服务协议制度,指导和支持养老院完善加快建设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将信用信息作为各项支持政策的重要衡量因素,依托XX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进行信息共享交换,建立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并建立养老服务举报和投诉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落实养老院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定期对养老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鼓励支持养老院投保综合责任保险,保险机构承保综合责任保险,降低养老院运营风险。

  3、加快医养结合发展。深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院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院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养老院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统筹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养老院按规定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医务室、护理站等。对养老院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院设置的医疗机构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院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养生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4、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以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为契机,着力解决农村养老服务的短板问题。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为低收入、高龄、独居、残疾、失能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激发农村养老服务活力,大力发展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在“党建+颐养之家”的基础上,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等设施,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

(四)繁荣老年消费市场。

  1、丰富养老服务业态。为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发展围绕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医疗康复、金融保险、科研教学、护理培训、文化旅游、健身养生等老龄服务产业,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鼓励金融、地产、互联网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产业。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

  2、繁荣老年用品市场。引导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开发生产老年用品和服务,支持研发和生产适合老年人的助行助听、慢性病治疗、康复保健、智能看护、通信服务、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电子呼救、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重点领域老年用具用品。拓展多样化养老服务产品,逐步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精神慰藉、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法律服务、信息咨询、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方面服务延伸。鼓励开发适合我市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服务产品。支持老年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支持推动老年用品产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逐步建立老年用品和老年服务产品质量、规格和标准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信息服务和行业自律与监管。加大对养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监管,推动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鼓励开辟老年用品展示、体验场所,发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支持办好老龄产业博览会。

  3、打造XX特色养老品牌。注重发挥我市生态资源比较优势,积极推进养老与度假休闲融合发展。充分依托老年公寓等特色品牌,建立异地养老互动平台,根据气候变化开展老人候鸟式养老。依托XX、XX、XX等山水资源,发展生态休闲养老。依托XX镇、XX镇、XX村、XX村等名镇名村资源,结合新型城镇化、旅游名镇、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田园劳动观光养老。通过养老模式的不断创新,培育一批具有XX特色养老行业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五)不断丰富老年精神文化活动。

  1、发展老年教育。继续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X发〔2010〕15号),加快建设以老年社会组织为纽带、老年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整合、优化老年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要进一步提高面向社会办学开放度,支持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大力发展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服务机构。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提升、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远程老年教育推进等计划。开展各级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老年人国情教育,推动老年教育健康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

  2、繁荣老年文化。各级财政要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基层文化室、文化活动中心经费,完善各项公共文化设施,方便老年人就近开展文化学习与活动。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内容和资源,鼓励创作发行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图书、报刊以及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鼓励制作适合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的优秀老年文化作品。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展面向老年人的数字资源服务。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使老年人享受更多的文化发展成果。积极组织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才艺展示、老年书画摄影展等活动。加强专业人才和业余爱好者相结合的老年文化队伍建设。

  3、加强老年体育健身。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X府发〔2016〕43号)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X办字〔2016〕69号)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在公园、广场、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适合老年人进行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倡导支持公共和民办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品牌。定期举办区域性老年人体育健身比赛交流活动,积极为老年人开展体育赛事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创建老年人体育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辅导站活动。加强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科普宣传工作和老年体育理论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老年体育科普工作长效机制。鼓励发展多种类型的老年人体育组织,将老年人体育组织延伸到村民小组(自然村)和居民大院(楼栋)。到2020年,全部乡镇(街道)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团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数占全市老年人口的55%以上。

  4、发展老年旅游。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科学设置老年旅游线路,积极开展老年旅游活动,推动形成专业化的老年旅游服务品牌。扩大老年旅游服务有效供给,开发符合老年需求、适合老年人年龄特点经济实惠的旅游产品。制定老年旅游服务配套规范,完善老年人旅游服务市场,推进老年旅游场所相关的辅助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旅游提供便利服务。旅游门票针对老年人的优惠减免措施打破地域、户籍限制。

  5、加强老年精神关爱。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行动,重点对城市空巢老人和农村留守老人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支撑,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参与的老年人精神关爱、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服务网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活动。探索建立定期上门巡访制度。鼓励城乡社区为老年人精神关爱提供活动场地、工作条件等支持。

(六)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1、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健全政策制度,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作用。引导、鼓励健康老年人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开展咨询服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统筹延迟退休、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保等相关政策,支持老年人创新创业,帮助贫困老年人通过劳动脱贫或致富。推动用人单位与聘用老年人签订劳动合同,为受聘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保障老年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收入、安全和健康权益。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老年人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和在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

  2、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劳模、老干部在基层民主监督、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移风易俗、纠纷调解、邻里互助、教育培养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坚持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加强老年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登记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基层老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继续推动老年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老年人通过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123、发展老年志愿服务。深入开展“银龄行动”,组织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老专家、老知识分子参与城市援助农村、发达地区援助落后地区等志愿服务。探索时间储蓄方式,鼓励和支持低龄老年人为高龄病残老人提供志愿服务。建立老年志愿者激励机制,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大力发展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完善老年志愿服务网络体系。到2020年,全市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建立为老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促进供求信息互通。将为老志愿服务融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继续依托市青年志愿服务电子信息平台深化关爱老年人行动,推进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基地建设,力争全市新建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基地20个。

(七)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1、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树立适老宜居新理念,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涉老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管理等环节加强相关标准的执行与监督。建立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评价标准体系,加强与老年人生活服务、交通出行、商业网点、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休闲旅游服务等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推行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以及残疾、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鼓励对其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2、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生活环境。完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加强对养老机构等涉老重点场所和设施的安全隐患监管,为老年人营造安全生活环境。在推进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中,优先满足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老年人基本住房安全需求。推进绿色社区、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美丽中国“XX样板”,营造老年人共建共享的绿色宜居环境。大力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拓展老年人游览健身活动空间。实施“推窗见绿、开门进园”项目,让人口高度集中区域内的老年人能够就近就便进入公园、游园。支持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引导、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的节能宜居改造,将养老院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纳入绿色建筑行动重点扶持范围。继续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3、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社会环境。把敬老养老助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评。开展“敬老养老助老”主题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利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创意新、影响大、形式多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敬老养老助老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继续开展“敬老月”和敬老爱老助老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增强不同代际间的文化融合和社会认同,实现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氛围。推进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等享受优待,到2020年,实现优待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优待项目进一步拓展,优待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过上更加幸福的小康生活。

(八)提升老年权益保障水平。

  1、落实老年法律发挥,完善老龄政策。贯彻落实《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16年9月22日XX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健全执法和监督机制。通过涉老案件审理实践,不断补齐政策法规的漏洞和制度短板。研究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加强对老年人选择监护人及签订监护合同的指导和帮助。加快建立老年人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参与等制度建设,健全优待老年人的财政投入、服务评价、检查监督、奖励表彰等政策。

  2、健全老年权益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社会组织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独特作用,完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社会监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多部门快速反应联合查处综合治理等机制,坚决从严查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将欺老虐老侵权列入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综合治理重要内容。健全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网络,升级改造“”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切实增强法律援助服务的及时性、便利性和可及性。加强基层老年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推广老年维权合议庭工作机制,倡导有条件的法院成立“老年维权合议庭”,确保老年人涉诉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低收入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老年人。加强老年人消费维权工作,将老年人用品列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抽检项目,举办知识讲座,提醒老年人防范不良商家通过健康讲座等方式诱导购买各类保健品。畅通老年人诉求表达渠道,教育引导老年人依法反映诉求,做好老年人信访工作。对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和奖励。

  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将涉老法律援助工作融入法治XX建设总体布局,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老年人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农户等系列活动,宣传医疗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等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宣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利用各级主流媒体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开辟老龄法制普法专栏或将老龄法制纳入现有普法栏目,进一步增强老年人依法维权和遵法守法意识。

(九)强化老龄事业发展基础。

  1、推进老龄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在切实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着力推动各有关部门涉及老年人的人口、保障、服务、信用、财产等基础信息分类分级互联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完善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建立老龄事业统计公报定期发布制度,建设涵盖老年人口、为老服务、老龄工作等主要内容的信息网络。推动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整合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推动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支持各地积极推进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在城市社区全覆盖、在农村地区扩大覆盖,推动信息惠民服务向老年人覆盖、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

  2、加强老龄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对人口老龄化国情、老龄政策法规、老龄事业发展重大主题以及老龄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提升舆情研判引导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关心老龄事业、支持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

  3、完善老龄产业支持政策。完善金融信贷、财政补贴、收费减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入老龄用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提供。加大商标品牌宣传力度,提升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使用、注册、运用商标品牌的意识及能力。开放全市企业名称库,实现企业名称自主选择,完善“XX工商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为社会力量设立涉老企业提供便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债券、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大力发展PPP合作模式。加强我市人口老龄化应对策略研究。

  4、健全老龄工作体制。进一步健全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完善老龄工作职能,配齐配强各级老龄干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建立基层老龄工作先进典型激励机制,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继续推进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建立健全老年人原工作单位、居住社区、老年社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总结创建离退休干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老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探索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参与老年人管理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和制度化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老龄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证。各级政府要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形成推进规划实施的合力。积极开展老龄事业发展评估工作,推动“敬老模范县(区)”创建。建立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确保本规划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强制度保障。

市、县(区)政府要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倡导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进行慈善捐赠,鼓励社会资金、慈善基金支持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不断拓宽养老服务业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涉老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经营管理、康复辅具配置等人才。推进实施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双证书”制度,发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各类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和职业能力。切实提高养老服务等技能人才的职业待遇,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不断壮大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形成专职干部、专业人才、技能人才和志愿者服务者相结合的老龄事业发展人力支撑。市、县(区)政府每年购买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用于统筹解决基层老龄工作人员和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

(四)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认真制定实施计划,细化相关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督促,及时检查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规划。

河南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3篇(河南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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