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神能源股份有限神东煤炭分公司煤炭开采规范化矿井规划
中国神华神能源股份有限神东煤炭分公司煤炭开采规范化矿井规划3篇(神华神东煤矿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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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神能源股份有限神东煤炭分公司煤炭开采规范化矿井规划1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5月20日在神东矿区四公司的基础上整合成立。地跨陕、蒙、晋三省区,有17个煤矿,今年计划生产原煤亿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6%、全国重点煤矿产量的12%。
公司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能源战略西移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产业政策,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依托神华矿电路港一体化、产运销一条龙运营模式,坚持“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建设方针,依靠技术和管理创新,形成了“生产规模化、技术现代化、服务专业化、管理信息化”为基本特征的新型集约化生产模式。形成了千万吨矿井群的生产格局,2005年率先建成全国第一个亿吨煤炭生产基地,到2008年,原煤生产连续四年过亿吨,商品煤生产连续三年过亿吨,综采产量连续两年过亿吨,企业安全、技术、经济等主要指标达到国内第一、世界一流水平。认真履行中央企业“政治、社会、经济”三大责任。注重资源回收,推动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建成绿色生态矿区;坚持互利共赢,促进了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自主创新,丰富“四化”模式,创建“本质安全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谐发展型”企业,2010年产量达到2亿吨,2014年达到3亿吨,为推动“科学发展,再造神华,五年实现经济总量翻番”,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创百年神东,做世界煤炭企业的领跑者。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在神东矿区四公司基础上整合成立;有17个矿井,生产规模亿吨,是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煤炭企业。2005年率先建成全国第一个亿吨级煤炭生产基地,1998年以来,连续10年实现煤炭生产千万吨增长,安全、经济、技术等主要指标达到国内第一、世界领先水平。
神东矿区开建24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依托神华矿路电港一体化、产运销一条龙运营模式,大胆进行技术和管理创新,建成新型集约化安全高效千万吨矿井群生产模式,初步实现了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由高危行业向本质安全型转变、由环境污染型向清洁环保型转变。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艰苦奋斗、开拓务实、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加快专业化、集约化矿区建设,充分发挥整合优势,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三大责任”,全面建设四化(生产规模化、技术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五型(本质安全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谐发展型)大神东,努力实现“创百年神东,做世界煤炭企业的领跑者”的宏伟愿景,为推动“科学发展,再造神华,五年实现经济总量翻番”,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矿井分布
中国神华神能源股份有限神东煤炭分公司煤炭开采规范化矿井规划2
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集团2018年
第二批大学生招聘公告
神东煤炭集团是国家能源集团的核心煤炭生产企业,地处蒙、陕、晋三省区交界区域,主要负责集团公司在神府东胜煤田骨干矿井和山西保德煤矿以及配套项目的建设。受集团委托对榆神公司、神延公司进行代管。矿区从1985年开发建设,现有大型现代化安全高效矿井16个,其中内蒙古境内7个,陕西境内8个,山西境内1个。2000万吨以上矿井3个,1000-2000万吨6个,1000万吨以下7个,总产能超过2亿吨。
在现代化矿区建设中,神东坚持“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建设方针,大胆推进技术和管理创新,形成了“生产规模化、技术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为特征的新型集约化安全高效千万吨矿井群生产模式,创建了以“本质安全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谐发展型”为标志的全国首个2亿吨商品煤生产基地。
公司煤炭采掘机械化率达到100%,资源回采率达到80%以上,全员最高工效达到124吨/工。累计创造中国企业新纪录99项,获得授权专利428项,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100余项。公司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华环境奖、全国质量奖等多个奖项。《神东现代化矿区建设与生产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矿区开建以来,公司累计为社会贡献优质煤炭资源20亿吨以上,历年百万吨死亡率始终控制在以下。安全、生产、技术、经济等主要指标达到国内第一、世界一流水平。神东矿区的现代化建设成就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肯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集团公司同意,神东煤炭集团现面向社会进行第二批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及人数
1、招聘专业:采矿工程、煤矿开采技术、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地质工程、钻探工程技术、测绘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矿物加工工程(洗选工艺)、工业工程、数控机床、冶金工程、材料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等相关专业。
2、招聘人数:计划招聘95人;
3、招聘岗位:矿井采掘设备运行检修工。
二、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1、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回国(境)后初次就业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资格的国(境)外留学生。
2、学历要求。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毕业生,按时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毕业生应有毕业证,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境外留学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使馆出具的留学归国证明。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民办院校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等,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3、身体健康,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综合素质高、吃苦耐劳、能够从事矿井生产一线岗位和偏远地区工作岗位。
5、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开拓精神,热爱煤炭事业。
6、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中所列出的具体要求。
三、相关待遇
1、生产一线岗位职工薪酬平均水平19万/年。
2、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职工代扣代缴“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3、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等程序进行。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笔试、面试等环节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
本次招聘地点为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所在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柳塔镇。
五、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7月5日。
2、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通过国家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招聘管理系统(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陆国家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招聘网站(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推进分公司办公自动化工作,实现公文流转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保证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是神东煤炭分公司配备办公自动化设施并在运行期间具有其使用权限的公司领导、各单位、各部门。
第三条 各单位、各部门文书和参加过OA系统使用培训的人员负责培训、指导本单位、部门的相关人员正确使用OA系统。各单位设置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维护和保障本单位OA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 神东煤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办公自动化的管理部门,负责对OA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组织业务交流,及时协助有关领导办理电子公文。
第五条 神东煤炭分公司信息中心负责OA系统硬件、软件的升级,以及应用培训;负责OA系统硬件、软件环境的运行管理,负责OA系统每天的数据备份及数据恢复,为整个OA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各单位、各部门
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置、用户注册、使用权限的分配和系统维护。
第六条 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公告栏信息的发布。
第二章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范围
第七条 处理除人事、纪检以及其它保密之外的文件、资料,包括输入、编辑、排版、修改、签发、套红、打印、储存、归档、来文批阅等功能的文字信息处理;
第八条 高效率、大容量地登记、分类、储存、检索各种信息资料;
第九条 在网上下载资料、发布信息、传递文件,运用电子信箱进行网络通信等。实现公文、档案、秘书、信息传递、综合办公等日常工作,实现无纸化办公。
第三章用户注册管理
第十条 凡需使用OA系统的人员,应向本部门、本单位提出申请,并由各单位和部门向信息中心提出注册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入和使用OA系统。
第十一条 每个OA系统用户拥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为安全起见,口令应自行定期更改。用户名和口令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得盗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十二条 OA系统用户如有工作调动,所在部门应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管理员修改(或撤销)其用户账号和权限。
第十三条 为确保OA系统的正常试运行,系统管理员为每个用户分配了100M的邮箱,每位用户要及时管理自己的邮箱,清除过时的邮件或将重要邮件剪切到本地机器上,以确保留有足够的邮箱容量。
第四章电子公文传输管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公文是指通过神东煤炭分公司OA系统处理后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和法定效力的公文的电子数据;电子公文传输是指电子公文的生成、发送、接收过程。
第十五条 神东煤炭分公司的电子公文主要包括: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上级单位主送或抄送给神东煤炭分公司的公文;以神东煤炭分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党委、神东煤炭分公司办公室等名义印发的公文;神东煤炭分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内部公文。
第十六条 神东煤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电子公文传输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各单位综合办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电子公文传输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对接收到的电子公文,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办理,也不得增删、修改、伪造或变更电子公文。
第十七条 神东煤炭分公司OA系统产生的电子公文与相同内容加盖公章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法定效力。如有特殊
情况需要在电子公文上加盖公章时,可通过公司综合办直接操作。
第十八条 电子公文的行文、登记、传阅、发送、存档等工作流程与纸质公文的工作流程基本相同。
第十九条 电子公文的公文要素与纸质公文一致,包括公文红头、标题、密级、编号、主送单位、抄送、签发人、正文、附件、成文日期、主题词等。电子公文格式要严格遵照《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99新国标”)。
第二十条 电子印章是OA系统重要的保密部件,对电子印章的管理等同于实物印章。各单位、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在专用计算机上使用。各单位、各部门需要增加或修改电子印章时须向公司综合办提出申请,批准后由信息中心统一制作、颁发,不得擅自制作使用。
第二十一条 电子公文办理结束,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参照纸质公文的办理程序及时予以立卷、归档。
第五章安全保密
第二十二条 标有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密级的公文不允许在网上传递。其它涉及保密内容的公文应在拟文时标明密级。对标有密级的文件要按照相应的保密要求进行管理,以防止任何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 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环境要符合技术要
求,做到安全保密。存贮在计算机硬盘上的数据应及时归档管理,并删除过时的数据,谨防泄密。严格预防计算机病毒,外来磁盘在严格进行杀毒处理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上线试运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自2006年6月8日起OA系统实行“单轨”试运行。
第二十五条 所有使用OA系统的用户,要求每天上班后先打开电脑,开启办公助手(腾讯通RTX)登录办公系统;打开OA系统,查看“待办事宜”和“个人邮箱”,及时处理待办公文和邮件。
第二十六条 公司领导、副总师、公司文书、各部门文书和各单位文书具有短信通知使用权限,其他人员没有短信通知功能使用权限。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管理员负责调试本单位计算机,保证本单位计算机能够正常登录OA系统。OA系统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本单位管理员联系。
第二十八条 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期间,公司信息中心和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项目小组常设值班电话:。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要每周填写OA项目周报,并于每周五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admin用户(OA系统管理员),综合办将定期通报各单位的运行情况。
第七章信息发布管理
第三十条 各单位可以在公共信息栏目发布本单位信息。发布的信息需经单位领导审核无误后,由指定的信息专管员发布。
第三十一条 信息专管员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从2006年6月9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神东煤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神华神能源股份有限神东煤炭分公司煤炭开采规范化矿井规划3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 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辅助运输管理,实现安全、高效、低耗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 准、《煤矿安全规程》和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机电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井工矿辅助运输车辆。
第三条 入井防爆柴油机车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车辆尾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 物等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高于 1000PPm、800PPm。入井车辆排气温度不得超过 70℃,发动 机表面温度不得超过 150℃。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机电管理部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辅助运输的管理与业务保安工作。其 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负责组织编制辅助运输车辆种类、数量及更新、报废等中长期计划。(三负责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车辆专业化服务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化服务单位的管理工作。(五负责车辆大修计划、调剂计划的审核。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中心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监管单位,其职责: 负责对各使用单位车辆的运行进行监管。
(二负责对各使用单位及车辆管理中心运行管理的考核;负责对外委维修业务和外协单 位的考核。
(三负责对车辆管理中心提交的外委维修及大修计划进行审核、上报、落实。(四对非正常损坏上升到事故级别的车辆进行追查和鉴定。(五平衡协调车辆管理中心与各使用单位之间存在的一般问题。(六对车辆安全性能每半年逐台检测一次。第六条 车辆管理中心职责: 负责车辆的资产管理、维修和调剂。负责维修备件计划的提报并组织到各维修点。负责井下故障车辆的救援。
(四根据各使用单位的需求编制车辆采购建议计划、调剂计划、外委修理项目、大 修计划,并报设备管理中心审核。
(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六建立 EAM 系统车辆台帐,实现帐、卡、物统一。(七按月对辅助运输车辆进行完好检查并粘贴检验合格证。(八负责对车辆定期检查保养。
(九负责对车辆外委专业化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第七条 使用单位职责: 负责辅助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
负责辅助运输车辆日常检查、点检、维护保养(见附表。
(三负责对车辆的瓦斯断电仪的完好管理和定期校验;负责车辆定位仪的完好管理。
(四 负责无修复价值的车辆旧件的回收;负责将有修复利用价值的旧件交车辆管理中心, 由车辆管理中心修复利用。
(五负责驾驶员的岗前培训、定期培训与考核。(六建立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七负责维修配件的确认、出库及消耗跟踪。(八负责给车辆管理中心维修提供必要设施。
(九绘制辅助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图,行车路线变化时及时变更。(十提报用车需求计划。第三章 驾驶员一般规定
第八条 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机动车辆驾驶证。第九条 驾驶员必须经过煤矿井下安全培训,持入井证上岗。
第十条 驾驶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随身携带矿灯、安全帽和自救器、人员和车 辆定位仪。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带烟火入井、酒后驾车、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公车私用。第十一条 驾驶员必须佩戴便携式氧气、一氧化碳、瓦斯检测仪, 进入不同区域时必须检查 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 %时,应立即停车关闭发动机,撤出人员并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 驾驶员应熟悉矿井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
第十三条 低污染指挥车和各区队固定使用的低污染车允许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但必须取得 与所驾驶车辆相适应的机动车辆驾驶证, 且必须经车辆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驾驶。其它 车辆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第四章 井下交通运输规定
第十四条 各矿根据矿井总进风量和工作面实际风量,规定矿井和各区域允许驶入车辆
数量。
第十五条 各单位车队要设专职调度人员,负责车辆统一调度。
第十六条 井口检身人员必须检查车辆完好情况及人车超员和料车装载是否符合要求,严 禁不完好、装载不符合要求车辆入井。
第十七条 入井、升井车辆必须在井口进行登记、销号,做到一车一杆。第十八条 车辆管理中心对入井车辆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所有车辆必须安装射频卡。第十九条 入井车辆必须配备不小于 8kg 的合格灭火器和 2个故障警示牌。
第二十条 入井防爆车辆必须安装车载式瓦斯断电仪,所有入井车辆必须安装倒车报警装 置。
第二十一条 井下禁止在拐弯、交叉路口设置水幕。
第二十二条 车辆起步前、交叉口、转弯处必须鸣笛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后方可行车。倒 车时必须开启倒车声光报警装置,确认无人后方可倒车。
第二十三条 车辆接近水幕时减速、鸣笛,开启雨刷,保持视线清楚。第二十四条 巷道内有雾气影响视线时的运行规定: 视情节立即降低运行速度,车速不超过 5km/h。
(二情节不严重,要鸣笛、变换灯光以示警告,有雾灯打开雾灯、有双闪打开双闪;情 节严重时,停止运行,汇报调度室,并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消除雾气等因素。
第二十五条 井下车辆行驶速度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井下所有车辆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30km/h。
(二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减速慢 行。
(三运输巷道有人作业或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鸣笛、减速行驶,车速不 超过 10 km/h。有妨碍时待人撤离后再通过。
(四牵引故障车辆时,主要运输巷道速度不超过 15km/h,转弯、下坡时不超过 5km/h。第二十六条 井下行车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制度。
(一井下作业人员遇行驶车辆时,必须主动避让,就近进入躲避硐室;附近无躲避硐室 时, 待车辆停稳后, 人员行至车辆后方 5m 外, 人员给司机发出信号, 车辆通过后方可前行。(二车辆通过施工地点时,要鸣笛、减速慢行。在施工点 5米前停车,确认施工点人员 躲避到安全地点后,方可慢速通过。
第二十七条 下坡时车速控制在 15km/h以内,严禁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第二十八条 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行间距不得小于 50米。
第二十九条 车辆由联巷、躲避硐室、非主干线进入主行车道时,鸣号、变光,确认主车道 无车辆通过时再慢速驶入。
第三十条 巷道封闭或部分封闭交通时,所有车辆必须按临时设置的交通指示标志行车。第三十一条 在巷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前后 30米以外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并立即向调度 室汇报,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处理。
第三十二条 规定单向行驶的巷道内车辆严禁逆行。
第三十三条 单巷双向行驶会车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实行靠右行驶的原则。(二靠近躲避硐室的车辆主动避让。(三靠近管路、缆线侧车辆停车让行。
(四遇参观车辆时应及时靠右停车或进入躲避硐室(联巷 让行。
(五 会车时相距 50米开始变光减速, 让行车辆必须停车并关闭大灯, 等待对面车辆通过 后方可通行。
第三十四条 车辆禁止在陡坡、弯道处掉头。第三十五条 井下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车辆应当在联巷或不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的位置停放。当车辆在行车巷道内临时 停放时,必须靠右停放, 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同时打开警示灯(不包括无警示灯车辆。驾驶员离开时,必须熄火,拉紧手刹,挂档。
(二在交叉路口、急弯处、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 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车辆长时间停车时应熄火,以防尾气对井下空气造成污染。
(四故障车辆在巷道内检修时,必须在车辆前后不小于 3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第三十六条 运送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具备自卸功能的车辆严禁运人。(二运送人员应使-
-用专用人车运送。开车前应关好车门,防护栏,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不应露出车外。车辆启动前,司机必须检查车辆完好状况;开动前,应向乘车人员发出警示,得到坐乘人员 明确指令后方可开车。
(三车辆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人员严禁上、下车或在车内站立,严禁扒车、跳车。在 运行中乘坐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驾驶员发出信号。
(四各种运人车辆应明确定员,严禁超员运输。第三十七条 运送材料、设备的一般规定
(一车辆的运输应遵循分类原则,严禁人货混装,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不应混合运 送。
(二车辆不允许超载运输。
(三车辆运输设备、工具或材料时,一般不应超宽或超高。如需超宽或超高运送,应制 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运送特殊材料,应使用专用车辆;运送松散物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抛洒防护措施。
(五运送易滚动物件时必须采取防滚动措施。
(六运送火工品入井时,应使用专用车辆,必须加设接地线;严格执行安全措施,规定 具体时间和运行路线,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二运送超宽物件车辆,遇对面来车无法会车时,应提前变换或开关前灯,连续变换 3次前灯为一次信号提示。
(三大型物件捆绑后司机必须进行检查,并在车的前后设有警示。
(四必须设专人跟车,经过变窄、限高、拐弯路段时,跟车人员必须下车,在设备倾倒 范围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指引车辆顺利通过。
(五 遇到巷道内有工作人员或等车人员时, 必须提前 50米减速鸣笛, 距离人员 5米必须 停车,确认人员躲到安全地点时,方可再次行车。
(六装卸大型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设备倾倒半径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七运行路线上其他车辆应躲避让路。第三十九条 行车路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巷道内积水连续长度不超过 5米,深度不超过 米;行车路线不得有杂物、障碍 物;混凝土路面无破损;掘进巷道不得有陷车现象。
(二主要运输巷有安全行车标志、道路设置反光道钉、贴或两帮设置反光标志,巷道转 弯和交叉点处有反光指示标志。
(三单通道矿井每隔 500米应设一个车辆躲避硐室。(四车辆行车路线上,每隔 3000米至少设置一处加水点。
(五所有非防爆车禁止驶入的巷道口必须悬挂“非防爆车禁止入内”警示牌。(六在行车巷道进行临时施工时, 必须在距离施工地点 30米前设置“前方施工, 减速慢
行”的警示牌。待车辆停稳后,人员行至车辆后方 5m 外,人员给司机发出信号,方可继续 行车。
第四十条 主要运输大巷为了形成环线行车,车辆必须经过回风巷道时,必须执行以下措 施:(一在进入回风巷的风门前必须安设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联动显示的红绿灯装置,当瓦 斯等有害气体浓度正常时, 绿灯亮, 允许车辆通行;当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时, 红灯亮, 禁止车辆通行。
(二调度发现上述区域瓦斯超限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禁止车辆通行。(三专职瓦检员必须每班对上述回风区域进行瓦斯等有害气体检查,如遇瓦斯等有毒有 害气体超标,应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在回风巷入口处悬挂“车辆禁止入内”警示标识牌。第四十一条 井下特种车辆(包括 912系列车、ED 系列车、支架搬运车、蓄电池机车、多 功能车等运行特别规定:(一特种车辆司机必须取得特种车辆操作证。(二特种车辆前后必须粘贴车辆示宽标志。
(三各单位结合矿井运输线路实际,编制搬家倒面期间井下行车会车管理办法,并严格 执行;井上下设置临时车辆调度人员, 尽量对本单位车辆和特种车辆进行合理分流, 特种车 辆集中运输期间, 矿井要严格控制其它入井车辆, 严禁运行线路上安排人员作业, 特殊情况 需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四特种车辆行车速度规定:大巷内重载时不超 10km/h,空载时不超 20km/h;进入作业 地点后,重载时不超 5km/h,空载时不超 10km/h。
(五特种车辆入井前必须进行完好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等性能进行检查试验。
(六装车时,要掌握好设备的重心,尽量使设备的重
心靠近车辆的载物中心, 同时用专用工具捆绑, 使用前对捆绑工具进行完好检查;单车装运 超宽、超高物件时,设备与铲板之间加有垫木,防止侧滑。
(七装卸车时,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指挥人员在设备倾倒半径外的安全地点 指挥。
(八 行车时 , 除跟车人员外 , 特种车辆禁止载运其他人员, 跟车人员必须从指定位置上下车, 坐于指定安全乘车位置,在行车中严禁人员爬车、跳车。
第四十二条 井下安全行车标识标志设置。
为保证井下行车安全,对井下行车路线进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分 为:红、黄、蓝、绿 4种,红色表示禁止,黄色表示警告,蓝色表示指令,绿色表示提示。各类图样、基本尺寸及设置安装规范。
第五章 应急避险管理
第四十三条 各矿井应急避险设施的具体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路线设 计规范》,要因地制宜地装设防跑车装置或设施,确保车辆失控后人员安全避险。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井下的交通警示标识标志要醒目、齐全;特别是井下主要行车的特殊 路段,如:交叉路口、T 型路口、拐弯处的标示标志、警示装置要定期维护。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负责车辆运行危险源辨识工作,对行驶过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全车灯 光突然无电、转向突然失灵、传动轴突然断裂、前轮胎突然爆裂、斜坡遇结冰、油污、稀泥 等侧滑、遇到透水、火灾、瓦斯超限、顶板严重冒落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且要严格 实施。第六章 内业资料管理 第四十六条 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各种车辆操作规程的组织编制工作。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包括分管领导岗位责任制、辅助运输车辆 管理员岗位责任制、车队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维修工岗位责任制、驾驶员岗位责任制。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按职责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包括车辆日常点检记录、车辆润滑记录、防爆车保护系统检查记录、防爆车电气部分检查记录、车辆故障检修记录、车辆备件消耗记 录、司机交接班记录、车辆定期检验报告。第四十九条 各矿井负责矿井辅助运输线路图的绘制,运输线路图应包括防爆车和非防爆 车运输线路图。第五十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车辆台帐。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一条 辅助运输车辆检查采用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考核结果纳 入
月度机电考核中。第八章 奖 罚 第五十二条 发生违章行为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进行处罚;车辆 完好情况奖罚按《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奖罚条例》执行。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bsp;附件:1.驾驶员日常检查项目 2.维修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