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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基层团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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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基层团建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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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基层团建报告3篇

外资企业基层团建报告1

  浅谈外资企业基层监管 经过改革开放至今二十多年的发展,外资企业已成为中国庞大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浅谈外资企业基层监管。外资企业不仅给中国带来了全新的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营造了市场经济运作的氛围,更在促进投资、进出口贸易、技术进步、生产率增长以及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一、外资企业概况今年以来,根据泉州市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十项制度》的精神(泉工商92号),对外资企业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作为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一定要先做到心中数。通过这一两个月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辖区内外资企业的基本状况,现辖区内共有外资企业44家,总投资额约亿元,这些外资企业其中有34家是在九十年代申请设立的,而最近五年,新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只有10家,投资总额只有亿元。而据相关资料表明,近两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均超过500亿美元。相对于全国经济增长来讲,近几年磁灶镇的外资企业发展是比较落后的。陶瓷行业作为磁灶镇的经济支柱,经济总量80%以上,唯一的一枚中国驰名商标 “九牧王”却是服装类的,而整个磁灶镇没有一枚陶瓷类的驰名商标。另外还发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些企业老板是土生土长的磁灶人,但是他的公司却是外资企业。还有部分企业虽然每年按期参加年检,但实际上已停止生产,有个别企业已不知去向,但是经济户口中仍然存在,没有办理注销登记。

  二、存在问题分析 1.脱离基层监管 一方面,由于长时间以来,外资企业的登记权限直属设区的市工商局,而且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为了方便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工商部门与外经贸委等部门进行联合年检,取消了年检回访这一环节,年检工作只是进行形式审查,有的企业的申请登记全部由中介组织一手包办,甚至包括资金流入,都是由中介组织代劳。另一方面,为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外资企业进行特殊照顾,除了专项检查以外,必须先报市局领导批准后才能对外资企业进行检查。基层工商所对外资企业另眼相看,普遍存在一种“管不了”或“不属于我们管”的态度,对外资企业的市场主体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动态没有进行及时跟踪监管服务,因此外资企业也就逐渐成为属地基层工商所的监管“真空区”。而现在,虽然实行属地管辖,但是外资企业直接向泉州市局申请设立登记,之后由属地工商所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由于基层工商所与泉州市局日常业务联系较少,存在沟通反馈没有明确责任人的现象。2、品牌意识薄弱,发展步伐跟不上 磁灶镇的陶瓷产品,是一种耐用品,不同于其它日用品,可以试用,等用过这后,不适应再更换其它品牌。陶瓷产品不管是对于工程建设,还是对于自建房屋来讲,都是极其重要的,质量保证才是消费者选择的关键因素, 现在市面上的产品五花八门,良莠不齐,而“品牌”对消费者来讲是一种信誉,一种质量保证。困此,企业要发展,就要走品牌战略,打出自己的知识度,用信誉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九十年代磁灶镇的陶瓷行业,可谓是辉煌腾达,但是近几年,遇到一个强有力的对手就是广东的名牌陶瓷产品,因此发展步伐一直跟不上,甚至走下坡路。因此有些企业选择打“价格战”,一再降低生产成本,最终导致产品质量无法保证;有些企业选择为广东的名牌产品加工生产“贴牌”瓷砖,赚取加工费,而相对于机器设备的投入资金来讲,区区的加工费,根本无法让企业走上发展的轨道;有些企业甚至为了牟取利益,做起了假冒厂商、厂址、仿冒商标的生意。企业发展走什么样的路,最终是要靠企业的掌舵者来指明方向,也就是这些企业老板,一定要认识发展局势,制定出适合企业发展的战略,指明企业发展的方向。3、政策偏差造成“假外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一个飞跃式的发展,九十年代,磁灶的陶瓷行业迅速发展壮大,一大批内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但是在引进国外先进机器设备是却有许多门槛。相反地,外资企业在中国不仅在税收方面可以享受优惠待遇,而且在用地、引进机器设备等各个方面都可以享受“超国民待遇”。因此这些内资企业就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傍外资”,与外商挂靠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如,某企业老板吴先生,先在国外注册一家公司,再与原先的内资公司合资,这样原来公司就成了外资企业,那么企业在税收、用地、贷款、机器设备以及工商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可以享受“超国民待遇”。由于内外资企业待遇存在较大差别,或出于其他目的,国内资本到境外“留学”一圈后再回来投资的现象,在我国招商引资中越来越多。按照目前学者研究中比较一致的估算,我国每年实际利用外资中,约1/3是国内资本‘留学’后回流形成的‘假外资’。4、中介组织一手包办,虚假注资 由于中介组织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有些企业的申请设立、增资、年检等手续均由中介组织一手包办。而企业的设立登记、年检等方面都只是采取书面审查,中介组织就是钻了这一空子,只要企业有需要,只要能盈利,就能采取各种形式为企业注入资金,等领取营业执照后,就立即抽走资金,造成有些企业注册资本与实际投资额相差甚远,调查报告《浅谈外资企业基层监管》。5、外资企业退而不注、注而不销 经过调查摸底阶段的逐户情况统计,发现有些已经停止生产经营的企业退而不注、吊而不销,而有些企业没有参加年检,但却继续从事生产经营的现象。这些企业总结起来可以分为以下成因:(1)、法律意识淡薄。有的退市企业抱着反正不搞了,办不办法律手续无关紧要,无所谓,更多的是对退市规定也不知晓,缺乏退市后应按法规缴回证照、印章和办理注销登记的概念。(2)、嫌麻烦。少数外资公司停办后,对规范办理注销认为太麻烦,要组织清算,要出费用,要填许多制式表格,耗时费神。所以,普遍对规范退市缺乏热情。(3)、逃废债务。企业开办者因经营不善而导致亏损债台高筑,为废掉债权人的利益而采取人去楼空、一走了之,包括对银行的信贷资金偿还也是如此对策,以逃债避责。(4)、有意规避拒不办理。这些企业,辖区内共有 家。其主要是担心未及时按规定办注销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为证照管理、注销手续及费用等而不愿办理注销。

  三、基层监管对策 1、加强基层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1)、信息收集管理 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调查摸底,对现存的市场主体历史档案进行逐件清理。建立外资企业专门的调查摸底手册,做到一户一册,其主要内容有:登记注册基本信息、出资情况、前置审批情况和注册商标、企业合同管理、分支机构、企业奖励表彰等情况记录以及日常巡查、回访、违章违法行为处理等记录情况。经过全面调查摸底,我辖区共有外资企业44家,其中36 家已通过2005年检,还有8家未按期参加年检,有6 家还在0从事生存经营。有2家已查无下落。(2)把好一年一度的年检审查关 企业在设区的市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这后,每年一次的工作是把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关键环节,应该在企业年检时由基层工商所负责对企业进行实地回访,了解企业一年为的经营运作情况,有正常运作的企业才予以通过年检,这是落实外资企业基层监管的基本保障。(3)、信用分类监管 依法对所掌握外资企业的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信息进行内部信用评价,并以现有局域网络为基础,构建企业信用建设监控评价网络体系,不断加强对涉企的相关部门,如金融、税务、政法机关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然后按不同评价划分不同的监管类别,企业划分为不同的信用等级,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并据此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即:对于诚实守信的A类企业,与之“保持距离”;反之,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倾向的B类或C类企业,则盯住不放;特别是那些被划定为严重失信的D级企业,则与之进行“零距离”接触。(4)设立外资企业专管员,完善内部工作机制 辖区内外资企业只有44家,数量较少,且分布不集中,为解决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监管脱节问题,争取在短时间内做好调查摸底→发现漏洞→做好监管与服务等一系列的工作,设立外资企业专管员,与片长责任制相结合,并纳入绩效考评,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由外资企业专管员负责:一收集资料,建立动态监管手册,完善经济户口;二与各个片区的片长互相配合,对外资企业进行回访和日常监督检查;三及时向外资科传递外资企业的各类监管信息资料;四是为外资企业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5)设立“三点一线”的外资企业联络员制度 充分发挥企业工商联络员的桥梁作用,给基层工商所的监管服务工作带来很大的方便。借鉴于企业联络员制度的实行,若设立泉州市局、工商所与外资企业,“三点一线”的外资企业监管联络员制度,则能够及时传达监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有信息及时反馈,有请示能够得到及时答复,解决沟通反馈没有明确责任人的现象。以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工商联络员制度,引导企业走品牌战略 通过工商联络员制度,开展联络员培训班,多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桥梁作用,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参加各种品牌战略的知识讲座、座谈会以及各种名牌产品博览会,增强企业品牌意识;指导企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不受侵犯,同时督促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积极支持企业运用商标、广告战略开拓市场,引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知名、驰名和著名商标。至目前,我辖区内共有注册商标155枚,其中包括驰名商标 1枚,著名商标9枚,知名商标 4 枚。

  3、调整相关政策,消除“假外资”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这种做法,在改革开放时对外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的条件下,为我国经济发展吸引到了大量宝贵外资,进而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入世前内资企业具有市场准入的优势,但现在外资的市场准入限制已大幅度降低。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对外资实行“超国民待遇”,不利于内外资企业平等竞争,实际是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其负面效应越来越明显。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从各方面减少直至最终取消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给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一个公平的竞争舞台。

  4、严密监控出资行为 我辖区内共有外资企业44家,其中40家企业资金全部到位,尚有4家企业只有部分出资。对于资金尚未全部到位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出资监管力度,对企业的出资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对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2005年9月29日新登记 “福建省耐迪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同章程规定的缴资期限还没到期,我所将在企业离出资期限到期前半个月时,及时向企业发出“提醒出资通知书”,提醒外商投资企业按期出资到位;对于另3家出资期限到期仍未按期出资的企业,上门发出“限期出资催缴通知书”,督促企业资金到位,确保外商投资企业规范运作、合法经营,进一步增强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5、引导退出市场(1)通过行政指导,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准入、退出政策宣传指导、监管法规等,灵活采取指导、引导、辅导等一系列柔性手段,让退市企业主了解企业并不是停止生产就可以什么都不管,真正认识到办理注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危害后果,引导那些已停止生产的企业,或已被吊销的企业主动清算,办理注销登记。(2)充分利用年检监督,加大基层所的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的定期巡查和对预警企业的重点监控,督促市场主体随时退市,随时督办注销。把退市监管工作纳入市场巡查的重点内容。(3)建立网上锁定机制。结合全市、全省联网,及时对不按规定办理而无法注销的退市主体,通过网上设定程序,对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名单纳入工商行政系统违法企业和人员黑名单,予以上网公示,限制其在3年内不得在本地和外地开办企业或进行投资当股东。

外资企业基层团建报告2

  浅谈外资企业基层监管 经过改革开放至今二十多年的发展,外资企业已成为中国庞大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外资企业不仅给中国带来了全新的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营造了市场经济运作的氛围,更在促进投资、进出口贸易、技术进步、生产率增长以及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一、外资企业概况今年以来,根据泉州市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十项制度》的精神(泉工商[2005]92号),对外资企业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作为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一定要先做到心中数。通过这一两个月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辖区内外资企业的基本状况,现辖区内共有外资企业44家,总投资额约亿元,这些外资企业其中有34家是在九十年代申请设立的,而最近五年,新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只有10家,投资总额只有亿元。而据相关资料表明,近两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均超过500亿美元。相对于全国经济增长来讲,近几年磁灶镇的外资企业发展是比较落后的。陶瓷行业作为磁灶镇的经济支柱,经济总量80%以上,唯一的一枚中国驰名商标 “九牧王”却是服装类的,而整个磁灶镇没有一枚陶瓷类的驰名商标。另外还发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些企业老板是土生土长的磁灶人,但是他的公司却是外资企业。还有部分企业虽然每年按期参加年检,但实际上已停止生产,有个别企业已不知去向,但是经济户口中仍然存在,没有办理注销登记。

  二、存在问题分析 1.脱离基层监管 一方面,由于长时间以来,外资企业的登记权限直属设区的市工商局,而且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为了方便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工商部门与外经贸委等部门进行联合年检,取消了年检回访这一环节,年检工作只是进行形式审查,有的企业的申请登记全部由中介组织一手包办,甚至包括资金流入,都是由中介组织代劳。另一方面,为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外资企业进行特殊照顾,除了专项检查以外,必须先报市局领导批准后才能对外资企业进行检查。基层工商所对外资企业另眼相看,普遍存在一种“管不了”或“不属于我们管”的态度,对外资企业的市场主体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动态没有进行及时跟踪监管服务,因此外资企业也就逐渐成为属地基层工商所的监管“真空区”。而现在,虽然实行属地管辖,但是外资企业直接向泉州市局申请设立登记,之后由属地工商所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由于基层工商所与泉州市局日常业务联系较少,存在沟通反馈没有明确责任人的现象。2、品牌意识薄弱,发展步伐跟不上 磁灶镇的陶瓷产品,是一种耐用品,不同于其它日用品,可以试用,等用过这后,不适应再更换其它品牌。陶瓷产品不管是对于工程建设,还是对于自建房屋来讲,都是极其重要的,质量保证才是消费者选择的关键因素, 现在市面上的产品五花八门,良莠不齐,而“品牌”对消费者来讲是一种信誉,一种质量保证。困此,企业要发展,就要走品牌战略,打出自己的知识度,用信誉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九十年代磁灶镇的陶瓷行业,可谓是辉煌腾达,但是近几年,遇到一个强有力的对手就是广东的名牌陶瓷产品,因此发展步伐一直跟不上,甚至走下坡路。因此有些企业选择打“价格战”,一再降低生产成本,最终导致产品质量无法保证;有些企业选择为广东的名牌产品加工生产“贴牌”瓷砖,赚取加工费,而相对于机器设备的投入资金来讲,区区的加工费,根本无法让企业走上发展的轨道;有些企业甚至为了牟取利益,做起了假冒厂商、厂址、仿冒商标的生意。企业发展走什么样的路,最终是要靠企业的掌舵者来指明方向,也就是这些企业老板,一定要认识发展局势,制定出适合企业发展的战略,指明企业发展的方向。3、政策偏差造成“假外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一个飞跃式的发展,九十年代,磁灶的陶瓷行业迅速发展壮大,一大批内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但是在引进国外先进机器设备是却有许多门槛。相反地,外资企业在中国不仅在税收方面可以享受优惠待遇,而且在用地、引进机器设备等各个方面都可以享受“超国民待遇”。因此这些内资企业就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傍外资”,与外商挂靠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如,某企业老板吴先生,先在国外注册一家公司,再与原先的内资公司合资,这样原来公司就成了外资企业,那么企业在税收、用地、贷款、机器设备以及工商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可以享受“超国民待遇”。由于内外资企业待遇存在较大差别,或出于其他目的,国内资本到境外“留学”一圈后再回来投资的现象,在我国招商引资中越来越多。按照目前学者研究中比较一致的估算,我国每年实际利用外资中,约1/3是国内资本‘留学’后回流形成的‘假外资’。4、中介组织一手包办,虚假注资 由于中介组织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有些企业的申请设立、增资、年检等手续均由中介组织一手包办。而企业的设立登记、年检等方面都只是采取书面审查,中介组织就是钻了这一空子,只要企业有需要,只要能盈利,就能采取各种形式为企业注入资金,等领取营业执照后,就立即抽走资金,造成有些企业注册资本与实际投资额相差甚远。5、外资企业退而不注、注而不销 经过调查摸底阶段的逐户情况统计,发现有些已经停止生产经营的企业退而不注、吊而不销,而有些企业没有参加年检,但却继续从事生产经营的现象。这些企业总结起来可以分为以下成因:(1)、法律意识淡薄。有的退市企业抱着反正不搞了,办不办法律手续无关紧要,无所谓,更多的是对退市规定也不知晓,缺乏退市后应按法规缴回证照、印章和办理注销登记的概念。(2)、嫌麻烦。少数外资公司停办后,对规范办理注销认为太麻烦,要组织清算,要出费用,要填许多制式表格,耗时费神。所以,普遍对规范退市缺乏热情。(3)、逃废债务。企业开办者因经营不善而导致亏损债台高筑,为废掉债权人的利益而采取人去楼空、一走了之,包括对银行的信贷资金偿还也是如此对策,以逃债避责。(4)、有意规避拒不办理。这些企业,辖区内共有 家。其主要是担心未及时按规定办注销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为证照管理、注销手续及费用等而不愿办理注销。

  三、基层监管对策 1、加强基层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信息收集管理 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调查摸底,对现存的市场主体历史档案进行逐件清理。建立外资企业专门的调查摸底手册,做到一户一册,其主要内容有:登记注册基本信息、出资情况、前置审批情况和注册商标、企业合同管理、分支机构、企业奖励表彰等情况记录以及日常巡查、回访、违章违法行为处理等记录情况。经过全面调查摸底,我辖区共有外资企业44家,其中36 家已通过2005年检,还有8家未按期参加年检,有6 家还在0从事生存经营。有2家已查无下落。(2)把好一年一度的年检审查关 企业在设区的市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这后,每年一次的工作是把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关键环节,应该在企业年检时由基层工商所负责对企业进行实地回访,了解企业一年为的经营运作情况,有正常运作的企业才予以通过年检,这是落实外资企业基层监管的基本保障。(3)、信用分类监管 依法对所掌握外资企业的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信息进行内部信用评价,并以现有局域网络为基础,构建企业信用建设监控评价网络体系,不断加强对涉企的相关部门,如金融、税务、政法机关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然后按不同评价划分不同的监管类别,企业划分为不同的信用等级,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并据此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即:对于诚实守信的A类企业,与之“保持距离”;反之,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倾向的B类或C类企业,则盯住不放;特别是那些被划定为严重失信的D级企业,则与之进行“零距离”接触。(4)设立外资企业专管员,完善内部工作机制 辖区内外资企业只有44家,数量较少,且分布不集中,为解决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监管脱节问题,争取在短时间内做好调查摸底→发现漏洞→做好监管与服务等一系列的工作,设立外资企业专管员,与片长责任制相结合,并纳入绩效考评,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由外资企业专管员负责:一收集资料,建立动态监管手册,完善经济户口;二与各个片区的片长互相配合,对外资企业进行回访和日常监督检查;三及时向外资科传递外资企业的各类监管信息资料;四是为外资企业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5)设立“三点一线”的外资企业联络员制度 充分发挥企业工商联络员的桥梁作用,给基层工商所的监管服务工作带来很大的方便。借鉴于企业联络员制度的实行,若设立泉州市局、工商所与外资企业,“三点一线”的外资企业监管联络员制度,则能够及时传达监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有信息及时反馈,有请示能够得到及时答复,解决沟通反馈没有明确责任人的现象。以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工商联络员制度,引导企业走品牌战略 通过工商联络员制度,开展联络员培训班,多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桥梁作用,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参加各种品牌战略的知识讲座、座谈会以及各种名牌产品博览会,增强企业品牌意识;指导企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不受侵犯,同时督促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积极支持企业运用商标、广告战略开拓市场,引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知名、驰名和著名商标。至目前,我辖区内共有注册商标155枚,其中包括驰名商标 1枚,著名商标9枚,知名商标 4 枚。

  3、调整相关政策,消除“假外资”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这种做法,在改革开放时对外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的条件下,为我国经济发展吸引到了大量宝贵外资,进而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入世前内资企业具有市场准入的优势,但现在外资的市场准入限制已大幅度降低。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对外资实行“超国民待遇”,不利于内外资企业平等竞争,实际是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其负面效应越来越明显。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从各方面减少直至最终取消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给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一个公平的竞争舞台。

  4、严密监控出资行为 我辖区内共有外资企业44家,其中40家企业资金全部到位,尚有4家企业只有部分出资。对于资金尚未全部到位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出资监管力度,对企业的出资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对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2005年9月29日新登记 “福建省耐迪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同章程规定的缴资期限还没到期,我所将在企业离出资期限到期前半个月时,及时向企业发出“提醒出资通知书”,提醒外商投资企业按期出资到位;对于另3家出资期限到期仍未按期出资的企业,上门发出“限期出资催缴通知书”,督促企业资金到位,确保外商投资企业规范运作、合法经营,进一步增强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5、引导退出市场(1)通过行政指导,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准入、退出政策宣传指导、监管法规等,灵活采取指导、引导、辅导等一系列柔性手段,让退市企业主了解企业并不是停止生产就可以什么都不管,真正认识到办理注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危害后果,引导那些已停止生产的企业,或已被吊销的企业主动清算,办理注销登记。(2)充分利用年检监督,加大基层所的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的定期巡查和对预警企业的重点监控,督促市场主体随时退市,随时督办注销。把退市监管工作纳入市场巡查的重点内容。(3)建立网上锁定机制。结合全市、全省联网,及时对不按规定办理而无法注销的退市主体,通过网上设定程序,对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名单纳入工商行政系统违法企业和人员黑名单,予以上网公示,限制其在3年内不得在本地和外地开办企业或进行投资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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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基层团建报告3

  XX市基层团建工作调研报告

  2011年5月份,团市委结合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开展,紧紧抓住基层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有利契机,积极开展了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调研活动。通过座谈调查、访谈对话、随机调查等方式,根据调查数据,结合访谈材料初步整理分析出以下调研报告。

  一、当前我市基层团组织的基本情况

  1、团员青年分布情况:目前,我市有青年人,其中14—28周岁青年人,分布在农村的青年人,街道社区青年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3762人,学校人;全市现有共青团员人,其中分布在农村的团员6740人,街道社区团员3845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员244人,学校团员人。

  2、团组织设置情况:团市委下辖直属团委69个,其中乡镇、街道团委20个,市直战线团委18个,市教育局团委1个;设学校团委28个和公、检、法团委2个,基本上以行政区划、行业部门为依据设置。

  3、团干部配备情况:据统计,在全市基层团委的20名专兼职团干部中,平均年龄29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20名,占总数100%。从任职情况看,在现任的20名团干部中,16人是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占80%,其余20%是一般干部。

  二、我市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

  1、巩固和健全团的基层组织,完善党建带团建的领导机制

  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与市委组织部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全市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做好团干部选拔配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市乡镇(街)开展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X团联发【2011】3号)等文件。成立了全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基层单位都成立了由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团干部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机制

  团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在党的干部队伍建设中重视加强团的干部队伍建设是党建带团建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机关年轻公务员人数锐减,使基层团干队伍、团员队伍的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些单位配备团干随意性大,团干素质参差不齐,工作积极性不高,已严重影响了团的工作健康发展。为彻底改变基层团组织“软”、“弱”的问题,我们从关键处着手,大力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着力配硬配强基层团干。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团市委就团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职责、教育培训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要按本单位中层干部标准选拔配备

  团委(总支、支部)书记。市委组织部会同团市委专门研究团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就团干部的选配标准和程序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在市直局级单位选配35岁以下的股级干部兼任团委(总支、支部)书记,条件成熟的单位配备专职团干,专职团干必须按中层干部标准配备;在各乡镇(街道),深入推行了“1+4+N”模式(即1名团委书记,4名兼职副书记,N名委员),从党政干部或选调生中选配1名35岁以下青年干部担任团委书记,副书记从乡镇农村信用社副主任、民警、大学生村官、教师、致富带头人等有号召力的青年中选配。全市乡镇(街道)选配团委书记20名,团委副书记80名,委员222名,平均年龄34岁,使共青团干部向着年轻化发展。

  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局级单位的团干部都已调整配备到位,市直各局级单位团委书记也大都由股级干部担任。全市团的工作呈现出朝气蓬勃的良好局面,基层团干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为做好我市今后的共青团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3、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党团基层组织建设统一评估机制

  几年以来,我们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不断强化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责任,创造性地将市委对基层的党建考核与基层团建考核结合起来,一并考核,一起评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团市委专门制定了《基层团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项目分思想建设、团的活动、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学校工作、青工工作、青农工作、综合工作八大块,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层党建带团建考核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两次,由市委组织部与团市委联合组成专班进行,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按得分排名次,作为基层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

  4、找准切入点,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团组织的创建机制

  目前,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迅速增长,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增长点,吸纳了数量众多的青年。近年来,在党组织的重视和领导下,我市团组织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团建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凡是已经建立党组织并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力争在今年内完成建团工作;对尚未建立党组织但符合建团条件的,帮助尽快建立团组织,积极开展团的活动,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截止到目前,我市在两新团组织中建团119家,其中新经济组织建团108家,新社会组织中建团11家,为我市两新组织党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直机关团员“断层”。近年来,基于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严格控制进人的原因,许多市直机关已出现了青年干部和青年人“断层”的现象,团员队伍萎缩的问题表现尤为突出。选调生已经成为机关青年干部的唯一来源。在为数不多的现有团员中整体年龄偏大,多数团员将在1—2年内达到离团年龄,许多机

  关28岁以下的青年已全部发展为党员。

  2、农村团员青年“断线”。从统计数据看,我市农村青年和团员的比例占到了全市青年和团员总数的56%以上,应该是青年团员最集中的地方。但事实上,绝大部分都已离开农村流向外地,留守在农村的青年已寥寥无几。农村青年大都是在学校入团,选择继续升学和参军的团员还能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大量外出打工的青年由于流动性大,基本不会主动接转组织关系,因而长期与组织“断线”。

  3、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力不强。由于团员队伍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直接决定和影响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共青团系统内的很多工作部署到团县市委一级后,再就难以继续分解落实到基层团委,只能依靠团市委来具体推动,造成很多工作热在上面,冷在基层,上级抓得很紧,基层反响不大。许多面向青年、服务青年的工作无法充分地深入和落实到青年当中去,仅在团干部之间封闭式的循环,产生“团内转圈”现象。

  四、下一步的打算

  当前我市基层团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不仅严重制约了我市共青团工作的整体发展,也是全团关注的重点问题。我们认为,只有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抓住关键环节,强化责任,勇于创新,才能推进基层团的组织建设取得实效。

  1、要灵活设置基层团的组织。团组织自身要调整工作思路,主动适应青年从业流向的新变化,打破地域界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积极探索社区建团、行业建团、产业建团、协会建团等新的团建模式,建立起灵活多样、动态开放的组织网络,真正做到哪里有团员青年、哪里就有团的组织。要最大限度地网络农村青年,扩大团组织在农村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推进在两新组织中建团,重点抓好青年较集中的非公企业建团工作,凝聚和引导青年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结合大量农村青年外出转移就业的新特点,努力探索在集中培训地和外出务工地组建团组织,为务工青年提供及时有效的维权服务,要做好“团员安家”工程,让游离于组织之外的团员青年也能重新归团。

  2、要大力加强基层团的能力建设。加强团的能力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面加强新时期团的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必然选择。一是要增强服务能力。共青团组织对青年的吸引力、凝聚力,从根本上取决于服务青年的能力。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青年在学习成才、就业创业、精神文化、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具体需求,着眼帮助青年解决实际困难。结合我市实际,要充分发挥“市青年就业指导中心”和“市青年创业指导中心”的作用,切实抓好服务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坚持自主筹资和争取社会援助相结合,通过“希望工程”资助更多的贫困生就学。深化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依托“市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二是要增强凝聚能力。要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把青年最广泛地团结在党组织的周

  围,加强青年文化建设,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年志愿者”等品牌项目,用建设小康舒兰这一目标凝聚青年力量,鼓舞青年士气,在全市青年中形成“我为实现舒兰和谐发展作贡献”的浓厚氛围。三是要增强学习能力。要抓好重点青年群体的理论武装,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坚持以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外出务工青年技能培训为牵动,利用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在广大青少年中营造人人学习、随时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增强合作能力。必须加强多领域、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整合团内外、市内外的资源,构建开放互动的工作平台,借助一切可利用的有形和无形资源,不断提升共青团实力,扩大共青团工作的影响力,提高共青团工作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外资企业基层团建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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