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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办事指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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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办事指南精3篇(关于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的方法正确)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办事指南精3篇(关于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的方法正确),供大家阅读。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办事指南精3篇(关于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的方法正确)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办事指南精1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审批条件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经消防审核同意的项目。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具备的条件:

  1)申请消防验收的工程必须竣工;

  2)自动消防系统及设施功能均已调试并正常运行;

  3)建筑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准备必要的验收装备器材,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均应参加。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业务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表》(附:标准表格及标准样本),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做出受理、不受理决定。材料齐全的转交给审核人进行审核;

  2、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书》。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请函、法人代表证明

  2、申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下载网址:)及有效身份证明

  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下载网址:)

  4、历次有关该工程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会审及专家论证意见的复印件(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验收提供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98年前存在且无消防报建手续的建筑物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5、土建、消防、装修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

  6、高层公共建筑及超高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提供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7、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

  8、消防产品及防火材料的供货证明以及市场准入相关资料(消防产品证明文件分类后)、装修材料的见证检验;(注:二次装修,如只需调整喷头、报警探头,无需增设消防产品时,不需提供产品的供货证明以及市场准入资料。但需提供消防设施开通报告)

  9、其他资料: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防排烟系统的调试开通报告;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调试开通报告;

  3)气体灭火系统:开通报告、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4)防排烟设计说明;

  5)人员密集场所疏散设计说明;

  6)其它系统的调试开通报告;

  7)其它;

  10、完整的工程竣工图(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建筑应提供建筑平面的光盘),包括:

  1)建筑图纸: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图、能反映建筑高度的立面和剖面图;

  2)装修图纸:楼层装修平面布置图、天花图、能反映地面及墙面装修材料的图纸;(部分装修时应提供所在楼层的平面图);

  3)消防系统图纸:消防系统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其它消防系统图)、消防平面布置图。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审批时限

  在17个工作日内验收办结。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办事指南精2

  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创建日期:2010-4-7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处

(一)市建委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1、《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施工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应以质监站监督检查之日为准)

  3、《成都市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

(八宝街市建委八楼公建处)

(二)建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竣工验收测绘图及建筑工程规划测绘成果报告书

  3、房产测绘技术报告(原件及2份复印件)

  4、城建档案进馆审核意见书

(三)建筑工程环保验收

  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原件、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噪音设备项目和生产餐饮油烟、餐饮废水项目的提供),无上述污染源的项目提供市环保局出具的《现场验收记录》

(四)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表格在下载)

  2、原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所有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以及消防专项论证、会审纪要

  3、工程建筑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

(均应由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室内装修工程还应提供室内装修工程隐蔽工程记录)

  6、所有消防设备和产品选用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查报告(室内装修工程还应提供装修选用产品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查报告)

  7、市消防监督机构认可检测单位对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钢结构防火保护的检测报告(只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不作要求)和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

  8、施工单位责任人签名、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名、监理单位责任人签名认可,三方单位盖有公章的钢结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报告

  9、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

  10、竣工图纸的电子文档2份

  11、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厂家合格证

  12、施工、工程监理、检查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必查工程申请消防竣工验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属于抽查范围的工程,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后抽中的工程提供以上资料(合格后在消防网站打印合格证明交市建委窗口;未被抽中的工程提供消防机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交市建委窗口)

(五)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六)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1、市人防办审核通过的人防工程施工图一份(建筑、结构、水、通风、电)

  2、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各一份;

  3、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一份;

  未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市人防办出具的“异地建设费核定单”和缴费凭证(收据联);2010年后缴费的须提交人防出具的“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人防工程建在建设项目其他标段的须出具载明此内容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总平图及情况说明(查原件收复印件)

(七)建筑工程设施项目竣工验收

  1、涉水事项(包括项目中的取水工程、排水工程、节水工程、河渠整治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图,并附电子文档

  2、上述涉水工程如果存在竣工图与设计图不符的情况,需提供由甲方出具关于设计变更的情况说明

  3、排水质量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出具)

(八)建筑项目卫生竣工验收(食品生产企业、公共场所及供水单位)

  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批件(水箱、水泵、管材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2、餐饮、食品生产工业、公共场所应提供建筑、通风空调、二次供水竣工图(光盘)

(九)建筑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5份)

(十)市林业园林竣工验收

  1、市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复印件,须与原件大小相同)

  2、绿化竣工总平面图(即注有绿地面积表的房屋竣工规划测绘图)

(十一)建筑项目有线电视系统竣工验收

  1、有线电视系统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2、不涉及有线电视的写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十二)建筑项目国家安全事项验收

  1、建筑及强、弱电竣工图各一份(附光盘一份)

  2、国家安全防范系统完成情况说明

  注:除标注收“复印件”和“查原件收复印件”的,其它材料均为“原件”。

  附件下载: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rar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办事指南精3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报办事指南

  关于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消防验收申报材料的几点说明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有关精神,明确建筑工程各参与单位的职责,方便社会,提高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效率。根据沪消发〔2004〕117号《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和沪消发〔2004〕82号《关于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对消防验收申报材料实质内容审查的要求说明如下:

  一、建筑工程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向消防监督机构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原件(包含附表1-5);

  2、消防监督机构所有的审核意见书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复印件。纳入验收范围的内部装修工程,应提供内部装修工程审核意见书和附表

  1、附表4;

  3、规定格式的建筑设施调试合格开通报告原件

  简单内部装修工程可由物业管理单位出具:“消防设施未变动或已开通”的证明。简单内部装修工程是指: 1)、未增设系统消防设施;

  2)、增加的喷头、探测器数量未超过规范要求备用量值; 3)、未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联动控制功能;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增加报警回路的内部装修工程。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逻辑关系图或逻辑关系说明;

  5、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

  6、规定格式的消防产品清单;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名单原件。

  二、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

  1、《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应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清晰。

《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等内容应与原审核意见或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中相关内容一致,如不一致,应出具相应证明、说明材料; 《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电源情况”、“市政输水管管径”、“资质等级”等内容必须准确填写(简单内装修工程除外)。

《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表4由施工总包和各专项施工单位分别填写,设计或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

  各专项施工单位应载明承揽工程范围。此表应由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单位法人章。注:防爆电器安装、防雷、防静电等特殊内容应单独填写。

  2、建筑消防设施调试合格开通报告应加盖调试单位盖法人公章,调试人员签字。编制的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逻辑关系图或说明应由调试单位盖法人章。

  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施工单位委托产品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调试时,建筑消防设施调试合格开通报告除调试单位加盖公章外,委托的施工单位也应同时加盖法人公章。

  3、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应由施工人员填写,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盖法人章确认。其内容应载明施工范围、时间、人员、使用涂料的型号及品牌、执行的耐火等级及施工标准、涂层厚度等内容。

  4、填写规定格式的消防产品清单应包括工程中所用消防产品和有耐火极限要求的建筑构件、不燃或难燃材料,并应由建设单位加盖法人公章。

  5、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工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备忘录》应由值班人员本人按要求签字,物业管理单位加盖法人公章。

  6、申报材料中相关日期必须准确填写,建设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送材料的原件由复印件代替时,均应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

  三、申报资料的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大小纸张,左侧装订成册。装订后不得影响其内容阅读。

  2、申报材料每页均编页码,并设总目录,记载页码范围。

  四、其它:

  1、验收申请一经受理,原则上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2、建设单位在工程检查验收现场应提供下列资料,以备查验:

  经过审核的施工图图纸、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按国家规范需要提供的工程竣工图; 规定格式的消防产品清单中所列产品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的相关要求应执行我局(沪消发〔2003〕159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使用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中的要求。

  3、验收意见书的制作要求: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出具的法律文书,必须注明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依据。文件中应注明“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公安局(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告知性字样。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办事指南精3篇(关于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的方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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