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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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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服务合同通用12篇

  【简介】本文是网友“benbituo”分享的居间服务合同通用12篇,供大家赏析。

居间服务合同

居间服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委托人:签订地点:

  居间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或者(大写)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居间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居间服务合同 篇2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借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借款利息(详见甲方与借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借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借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借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借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借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居间服务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互利、权益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就工程的材料、采购、安装、服务等内容签订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合同内容

  甲方工程名称:

  项目地址: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向甲方该工程提供“”板式柜、配套五金件及电器产品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第二条合同数量及合同价款

  合同总造价暂定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合同价款为含制作、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税金、服务、水电费等在内的综合包工包料价格,不再计取任何费用。最终结算按实际数量结算。如方案另有调整,按附件一报价单的单价进行按实结算。

  材料的详细单价、配置说明见附件一,具体方案以甲方最终确认的方案为准。

  备注:合同数量暂定电器部分803套,橱柜部分约为400套。

  第三条结算方法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付款方式:转帐支票/电汇/其他。

  付款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生产、安装过程进行监督,要求乙方对生产、安装过程中的疑问做出解释。

  甲方负责厨房冷、热进水及排水的安装到位。

  甲方原因造成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在书面交由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可将工期延长,不算违约。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请甲方为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乙方请甲方对不和本合同图纸要求的现场状况进行限期整改。

  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之生产、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对安装完工的产品进行调试、验收。

  乙方必须按室号移交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监理部及装饰总包单位的管理,如对精装修成品造成损坏,应按原价进行赔偿。如因其他分包企业对成品厨柜造成损坏,由甲方督促造成损坏的一方按原价进行赔偿。

  售后服务:详见附件二保修说明。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现场的干净整洁,产生的垃圾必须日做日清。

  第六条工程进度及工程验收

  到货日期及安装进度:供货安装分两批,第一批安装工期为20年3月30日前安装完毕,第二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安装工期为20年4月10日前安装完毕。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准验收。

  乙方在每批次板式家具安装完毕并完成自检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批次产品质量、数量的验收。甲方应在验收产品质量、数量后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确定,如验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则视为数量属实。

  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并重复验收程序。

  本合同工程验收以由乙方出样并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板式家具为准,板式家具材料参照附件一中的报价单。

  对在本合同工程验收当中双方存在异议的部分,双方参照《家用厨房设备》国家标准GB/T1888-20执行。

  在甲方向乙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施工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甲方为厨房设计的供电系统应满足厨房电器的总容量要求,并符合有关设计规范。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和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并安装。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及施工,每推迟24小时,扣除该批次工程总款的‰作为补偿,超过15天未能按约定时间施工,需方并有权另行选用分包商。

  甲方负责在产品质量、数量验收,并按合同付款,因在施工过程中配合不协调,若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由甲方签证工期顺延。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结束。

  第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十一条附则

  1乙方需据精装修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方保存份,乙方保存份。

  甲方:

  乙方:

居间服务合同 篇4

  甲方(居间服务人):

  乙方(借 款 人):

  乙方因借款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据此支付居间费用。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居间服务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居间服务,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取得借款,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服务费。

  乙方借款金额:万元、借款利息: %(月)、借款期限:月。

  第二条 居间服务费

   若甲方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取得借款,乙方应按照该《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额和期限,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居间服务费按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月)%支付(服务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乙方在收到借款人提供的资金后,将居间服务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居间工作的完成

  甲方促成乙方与出借方签订《借款合同》即为居间工作的完成。

  乙方私自和甲方推荐的出借人或出借人的亲属在本合同期满后的一年内签订《借款合同》,视为甲方提供的居间工作。

  乙方在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以后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或延期还款。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标准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收到借款后,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

  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向出借人作出任何承诺。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寻找出借人,且及时向乙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甲方应遵守乙方所确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借款期限,当出借人借款利息低于乙方委托的利息时,甲方有权直接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寻找的出借人利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时,甲方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方可代乙方签订《借款合同》。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可能影响本合同和促成《借款合同》签订发生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满足借款条件后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合同》签订后督促借款到账。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借款期限满以后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必要的服务,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取得借款。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与借款事项有关的真实信息和证件资料。

   乙方有义务对可能影响本合同和促成《借款合同》签订发生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有义务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照约定的利息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

  乙方有义务在《借款合同》存续期间,对发生的个人信息、财务状况、借款用途、本息偿还等重大事项的变更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签署《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或期限届满以后如需向出借人再行借款或委托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或延期还款,都视为该行为与甲方提供的居间服务有关,并自愿按本合同约定比例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除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外,还需按服务费的30%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拖欠借款本金、利息或利用借款从事违法行为等,导致借款被提前收回的,乙方所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不得要求退还。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借款合同》和取得借款,甲方不得向乙方要求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居间服务费之日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原则,订立居间服务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居间事项

  甲方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客户开展环保类项目投资事项,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内地相关客户信息且能够帮助甲方完成投资。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拥有合适项目的资金需求方,协助甲方达成项目合作意向及投资意向。乙方接受该居间委托,并严格履行,已达成双方目的。

  二、居间人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受委托时,可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所委托居间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找机会,并为甲方及相关相对人签订协议提供联络、协助及撮合等服务。

  3、乙方在代理甲方所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4、乙方对甲方所投资项目及款项不承担任何的担保责任。甲乙双方的关系仅为居间关系,不适用其他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

  三、居间报酬

  1、若乙方促成由环保项目持有方(借入资金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达成相关合作及投资意向,甲方按照实际投资额度的2%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该报酬在甲方或甲方所寻找的其他投资主体向相对人支付款项前予以支付。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除应与支付外,还应以未支付款项额度为基数,以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合作资金及投资资金在相对第三方使用完毕后,仍需使用并与甲方签订续用合同的,本居间服务合同视为续展,酬金费用按照1%支付。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照本居间服务合同所确定的报酬数额的一倍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中所指项目合作、投资事项及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出资或另行居间介绍其他主体介入出资,无论是由甲方直接出资或由甲方再行居间介绍其他主体介入该事项,只要乙方所介绍之客户获得相对额度的资金,皆视为甲方与乙方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居间报酬结算依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应对项目合作、所投资款项、操作程序的正当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

  4、本协议所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合同文本以中文版为准。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居间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的融资需要,现委托乙方寻求借款人。本着公平、公正、守信、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商定,就委托寻找借款人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寻找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以甲方位于 作为借款抵押。

  第二条 委托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具备借款能力的的资金方。借款额度:人民币贰亿元。借款利率不高于年息15%(不含居间费用)。借款时间三年。

  第三条 甲方与乙方联系或推荐的借款人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并开始履行生效,第一笔借款资金按约到达甲方账户,则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甲方将实际借款金额的百分之三(3%)作为居间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的时间为第一笔借款到达甲方账户的二个工作日以内。

  第四条 甲方如不能如期支取乙方居间服务费,则按应支付的居间服务费每日千分之五罚甲方违约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居间服务费为止。

  第五条 在借款操作过程中,如果甲方以第三人的名义与乙方联系推荐的借款人签约,应视同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仍应支付乙方约定的的居间费用。

  第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此协议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第十八条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2 乙方: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 篇7

  甲方(购房人): 乙方(居间人):

  1、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甲方购房需要,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房屋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3、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看房,帮助甲方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成交所需的相关费用,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4、甲方看过乙方介绍的房产以后不论通过何种途经进行交易都视为本公司介绍成功,若甲方私下与卖方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双倍服务费。(总房款的4%)

  5、甲方经乙方介绍找到所需房产并签定居间服务合同成交后,需支付给乙方总房款2%的居间服务报酬。

  6、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委托乙方求购的房产交易后,须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佣金)为:标的额(总房款)的2%,如甲方需要贷款或其他服务须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店内明示)。

  7、乙方带领甲方或财产共有人或代理人看房时,甲方承诺甲方及陪同看房人不与房产业主泄露和互留联络方式及私下交谈,若有任何要求由乙方出面和买方联络商谈。

  8、此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9、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10、甲方的代理人签订本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有效授权书,否则签署人将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责任。

  11、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 ,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 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 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 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

  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原则,订立投融资居间服务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居间事项

  甲方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客户开展投融资事项,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内地需求资金客户信息并能够帮助甲方完成投资。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资金需求方,协助完成甲方资金注入资金需求方。乙方接受该居间委托,并严格履行,已达成双方目的。

  二、居间人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受委托时,可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投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所委托居间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找机会,并为甲方及相关相对人签订协议提供联络、协助及撮合等服务。

  3、乙方在代理甲方所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4、乙方对甲方所投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的担保责任。甲乙双方的关系仅为居间关系,不适用其他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

  三、居间报酬

  1、若乙方促成由借入资金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相关投融资协议,并实际支付予第三方时,甲方按照实际投融资额度的2%向乙方支付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除应与支付外,还应以未支付款项额度为基数,以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项下的投融资资金在相对第三方使用完毕后,仍需使用并与甲方签订续用合同的,本居间服务合同视为续展,酬金费用按照1%支付。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照本居间服务合同所确定的报酬数额的一倍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中所知投融资事项及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出资或另行居间介绍其他主体介入出资,无论是由甲方直接出资或由甲方再行居间介绍其他主体介入该事项,只要乙方所介绍之客户获得相对额度的资金,皆视为甲方与乙方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居间报酬结算依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应对所投融资款项、操作程序的正当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

  4、适用法律及文本效力。本协议所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合同文本以中文版为准。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咨询服务达成一致,以资共同信守。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甲方贷款抵押的房屋坐落:,产权证编号:并要求乙方提供信息咨询及相关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望贷款额:贷款年限:;特此说明:房屋评估价由评估事务所评估决定;贷款期限最高年,贷款额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贷款期限及贷款额根据借款人资信情况、房屋建成年代及房屋用途决定。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房屋无任何产权纠纷,保证委托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真实性,不存在任何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实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及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 在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及申请批准放贷后,甲方需携原件配合乙方和银行办理权属登记的相关手续,他项权利证(或房本)由银行收押直至本合同终止。

  4: 甲方提供上述房地产抵押贷款资料给乙方后,乙方即着手办理银行贷款申请手续,贷款申请获得银行批准/许可之日甲方必须结算并支付佣金。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上述代理佣金总额的 1 %作为每日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并赔偿因逾期支付佣金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上述贷款申请获得银行批准/许可之日止。

  二:服务佣金

  服务费:按银行实际批准贷款金额*%计人民币大写:元

  其他代收

  (1) 评估费元

  (2) 保险费元

  (3) 权证加急费元

  (4) 公证费元

  补充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确保相关陈述、声明、权证、资料等真实合法有效,不得对乙方及银行做虚假陈述、声明,更不得以伪造或虚假的权证、单据、报表报告、票据等资料进行骗贷;如有违反,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甲方应确保上述抵押房产的产权清晰,若用于抵押的房产发生与贷款有关的权属或抵押权实现的手续纠纷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或不放款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声明、陈述、权证、文件、资料等,勤勉尽责地代理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4、委托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或自行中止办理贷款申请,除非甲方因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被拒绝审批或因乙方通知甲方的其他原因而中止办理。

  四: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诸司法途径,双方确认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法人须加盖公章,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元(大写: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收取12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亿)的.%×12年=%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20%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亿)的%×12年=%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银行帐户开户时加签)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亿)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帐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12年=%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帐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 篇12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承诺

、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在融资活动中所署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章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融资不能的责任。

、甲方在本协议有关的融资活动中委托代理人已经获得甲方特别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书,甲方对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2、乙方承诺

、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3、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融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融

、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介绍引荐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

、乙方居间服务内容包括: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所需资料提交给乙方,

、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若采取先息后本方式,每月借款

、乙方对甲方所融资借款事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若乙方促成目标融资人与甲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等)

、甲方支付的居间费的有关税款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

、甲方应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贷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

  5、居间成功的认定

、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与甲方签订贷款(借款)协议时,即为本

、如甲、乙双方未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则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向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转款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乙双方不再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6、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所需的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甲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垫付。如甲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导致融资不能,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事项。

  7、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融资目标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乙方居间成功后,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费。

、如乙方居间未成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酬金等任何居间费用;甲方不得以居间未成功而要求乙方支付其提供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因融资而产生的费用。

  8、违约责任

、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时,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融资居间服务,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乙方向目标融资方提供甲方借款资料,并经过目标融资方审批同意借款(贷款)给甲方后,如甲方放弃借款(贷款),则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甲方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借款(贷款)资金到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居间费及违约金时为止。甲方自愿放弃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抗辩理由。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未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时,乙方为追要居间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9、合同的生效、解除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10、争议解决及其他

、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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