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合同
补偿贸易合同(必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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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合同 篇1
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
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确定的清单。
该清单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在清单中所载明的商品,以美元计价。
本合同总金额为元。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天内运往.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中载明。
清单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商品包装应在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应有以下标记:
到达站名称;
卖方名称;
买方名称;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银行开立并确认。
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发票一式三份;
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包装单一式三份;
本合同副本;
在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
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根据上文第二条由对商品在运抵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见上文第四条)。
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
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
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
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要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
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
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
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
第十三条 其他条件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适用中国法律,由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
地址:
电传:
传真:
电话:
国际电报:
购方:
地址:
电传:
传真:
电话:
国际电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
附件:商品清单(略)
补偿贸易合同 篇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互协条件
二、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年零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甲方投资万元,乙方投资万元。
三、供货合同
四、产品质量
五、资金利息及偿还
六、违约责任
七、附加条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与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
年月日
乙:
年月日
补偿贸易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鉴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该项机器设备;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出售,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型机械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工厂生产的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第二条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偿付期限
甲方用年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分之。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用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件配件用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币基价,以当时的币对币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的汇率折算为币。
第五条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为百分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补偿贸易合同 篇4
出口贸易合同
卖方:____
买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补偿贸易合同 篇5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协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年零__月。自19__年__月__日至19__年__月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分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万元,乙方投资____万元。
供货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利息及偿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补偿贸易合同 篇6
补偿贸易合同又称“补偿贸易协议书”。不同国籍的双方当事人就补偿贸易方式、方法、基本权利义务等问题签订的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补偿贸易的项目,设备或技术的规格、数量、价格和提供的方式、期限、补偿产品的规格、数量、计价办法,提供的方式、期限、补偿贸易中的信贷与担保、运输与保险,双方责任条款和争议的解决等。
编号:
本合同由 ,主营业所在中国(以下称甲方),与 ,主营业所在美国(以下称乙方)于 在中国 签署。
兹证明:
鉴于乙方现拥有用于制造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
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该项机器设备;
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特此立约:
1.购买协议:
甲方同意从乙方按下列条款购买下述商品:
商品、规格及其生产能力:
商品:
规格:
生产能力:
数量:
价格:
港fob价:
单价:
总价:
支付:
机器设备价款以甲方的产品偿还,全部价款在连续三年内平均三次付清,自 日开始支付。
装运:
装运期: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保险:
由甲方投保。
检验:
保证:
乙方保证其机器设备从未用过,性能先进,质量好,并保证该机器能生产符合 规格,产量达到每年 米。
2.销售协议:
甲方以 偿还购买乙方机器设备的价款。
商品及规格:
商品:
规格:
数量:
每年 米。
价格:
价格按交货时国际市场cif价确定。
装运:
每年两次装运,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货价为 。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包装:
支付:
凭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支付,允许转船。信用证必须于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信用证要与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则,乙方对迟装负责;而且,甲方有权就其中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修改信用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
甲方保险,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加10%。
检验:
甲方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若货到后乙方发现质量与上述规定不符,乙方在货到目的港后45天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有争议的问题。
3.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对未交或迟交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货物不负责任。
4.仲裁:
有关或执行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有关争议案则提交仲裁。仲裁决定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6.正本条款:
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
7.有效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补偿贸易合同(必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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