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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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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合同【通用13篇】

  【前言】以下是热心网友“v59383”收集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通用13篇】,以供借鉴。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2

  房产买卖合同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

  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 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

  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

  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30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

  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七条 【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

  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一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7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卖方1 份,买方 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受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一、房产基本情况

  卖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厦门市,建筑面积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结构图》。

  二、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己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该房产的产权证将于年月日前开具出来)。

  三、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四、房产成交价

  买卖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但交易备案价为元)【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

  五、交易定金

  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六、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商定结果,买方给付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买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人民币(大写):(:);

  七、有关税费

  1、买卖过户所涉及所有税、费,均由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及附加;(2)印花税;(3)个人所得税:(4)土地增值税;(5)交易手续费。买方需付税费:(6)印花税;(7)契税;(8)交易手续费;(9)房屋登记费。其它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买方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方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方承担;双方约定其他承担方式:。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方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维修金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八、房屋的交付

  卖方在买方支付全部的购房款之日起7日内,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在交房前保证维护上述房产的现有固定装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装修之固定部分,经拆除将破坏设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灯具、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壁橱、门、门把、门窗、防盗网、厨卫设施及其它设施等),在买方接收时移交。

  2、买方在接收该房产时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约定事项进行验收,交接确认后对该房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负全责。

  3、如双方认为在上述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的描述有不详尽之处,可另行补充书面约定,在交接时以书面约定为准,双方仅对书面内容承担责任。

  九、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十、违约认定

  1、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

  2、卖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卖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碍,视为其违约;若该房产己出租,卖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决租赁事项的,视为其违约。

  十一、违约责任

(一)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款每日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

(二)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十五日,守约方即向违约方发出函件促其履约,发函即日起超过十五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若卖方违约,则卖方除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外,还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则卖方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己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己支付的定金则作为对卖方的赔偿。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产生的佣金、服务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十二、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变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交易过程中己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根据本条款免责,双方应签订具结报告。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卖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涉及该房产交易的口头的、书面的内容,若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条款为准。

(国土局备案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出售人:

  年月日

  买受人:

  年月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房屋所有权证》

  附件二:《房屋结构图》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 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 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万元整,大写:.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大写: , 日内交付 万元(大写),余款 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 本 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5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 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30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七条 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一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7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卖方1 份,买方 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附件一:

  双方其他约定:

  一、关于水、电、天然气交接

  1、交付方方只对以下记录之前的水、电、气使用额度承担责任:

  经双方共同确认水电气分户表记录,水表交接读数记录截止于(吨),大写:(吨);电表交接读数记录截止于(度),大写:(度);天然气表交接读数记录截止于(立方),大写:(立方)。

  2、接收方对交接记录之后产生的水电气使用费用承担负责,交付方自交接之日起不再对增加的水电气使用负责。

  交付方:

  接收方: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共有权人:【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省市。建筑面积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证号为:,填发单位为:。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填发单位为:。

  (三)该房屋性质为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四)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出卖人应于年月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出卖人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应违约责任。

  (五)出卖人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第三条出卖人和买受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成交(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备案证明编号:,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资格证书编号)。中介费人民币元,签约后付50%;买受人拿到房地产证后付50%。中介方收款后应出具收据。如交易失败,中介方应退回所有中介费。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二)在出卖人收款时出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的条件下,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为:

  1、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支付定金人民币10万元整。除定金外签约后应还付人民币万元;如在房屋过户时该房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出卖人应立即返还该万元;并双倍返还定金。

  2、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后,买受人支付出卖人人民币万元。

  3、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支付出卖人人民币万元,该款直接汇入出卖人的下列帐户: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在买受人收到银行的贷款5日内,将人民币万元直接汇入出卖人的上述帐户。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所有责任。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信费等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及配套费的账面金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欢迎您访问,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过户签字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本资料来源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及汽车库等所有钥匙和其他物品:

  防盗门钥匙;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水IC卡,电IC卡,气IC卡;有线电视交费凭证.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如逾期超过10日,出卖人应当按照累计已收款项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如逾期超过10日,买受人应当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如发现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立即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为:

  第十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出卖人应当在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逾期未迁出的,自逾期之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房地产过户时签订的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中介方(签章):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7

  二手房销售合同书

  合同各方: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各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标的物

  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

  房屋内现有装修及物品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

  第三条价款

  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

  各方确认:在甲方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义务的前提下,本条第一款的价款为甲方转让标的物的净价,即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电话等交费证件。

  2、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

  第五条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协助义务

  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杂项规定

  1、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由甲、乙、各执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于办理变更登记使用(如登记部门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时,各方得另行签订用于登记,但各方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书为准)。

  3、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要有主体内容: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元整。

  4.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5.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6.经双方协商决定,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中介费及产权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见证人一份,…….

  1.本合同至鉴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2.买卖双方及见证人签字摁手印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见证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内楼房套出售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楼房套(楼室),面积为平方米,包括储藏室间,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价格为元,自本协议签订之 日乙方将房款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条。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款当 日须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并将原购买房屋的收款条等有关资料一并交给乙方。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五、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时,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

  六、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争议。

  七、本协议一式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为;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2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甲方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乙方,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因此发生相关纠纷,其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需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甲方保证出售房屋中未曾发生过重伤、非正常死亡、严重刑事案件等可能导致乙方心理不安的严重情况,不存在不正常辐射及其他致病等情况,若有,甲方必须尽到告知义务。如果乙方发现房屋中曾经发生过上述情况而甲方未曾予以书面披露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履约定金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五条价款支付:

  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前付人民币万元;第二期:在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签字画押。

  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款项,甲方收款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第六条不动产权变更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2、在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转移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

  3、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附属设施等相关手续办理时间约定: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年月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八条共有产权人情况

  甲方确认本合同所售房屋(有/无)共有产权人。

  如果有,无论不动产权证上是否登记了共有权人,甲方需提供共有产权人同意甲方出售房屋的书面意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天按房价的总额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按房屋总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3、违约方要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

  第十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转移前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老水产局宿舍楼二单元6楼B座,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20xx年4月28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原购房合同。

  3、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付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房屋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

  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按口头协商执行。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乙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甲方承担原房屋过户税费。

  2、甲方已装修费用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得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5、乙方交付房产全款后,而甲方不能交房时,则甲方应立即退回已付房产全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5%的赔偿金。

  六、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向新洲区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于20xx年4月7日在武汉市新洲区心连心中介所签订。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4月7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件号码:

  (注:甲方如有多个产权人,必须全部产权人共同签订,否则合同无效)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注:面积必须严格按照房产证面积填写,赠送面积在其他条款注明)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注:四至房屋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墙体的位置或坐落)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注: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不能超过总房价款%;如买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如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天按房价的总额‰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1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各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标的物

  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毛坯)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总房产证)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年。

  第三条、价款

  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等交费证件,并将费用结清。

  2、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付款方式:。

  第五条、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协助义务

  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产权共有、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2、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将该房屋交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总房款的3‰向买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过户手续。若因此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总房款、装修费用及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杂项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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