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最新11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最新11篇),供大家阅读。
劳动仲裁申请书1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
出生年月:xx年x月x日
民族:x
住址:xx市xx区xxxx村室
邮编:xxxxxx
电话:
工作单位:xxxx
邮编:x
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
住所地:
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xx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申请人应补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1369。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2
申请人:
地址:
身份证:
被申请人:
住址: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办字第xx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由长沙市芙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xx年x月x日开庭并作出办字第xx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判令:
1、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应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申请人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1月10日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xxxxxx。
2、被申请人应在上述期限内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7月至20xx年1月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敬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3
申请人:徐某,男,汉族,1966年x月18日生,住址:xx,电话:xx
被申请人:xx公司,地址:xx,电话:xx。
法定代表人:xx,xx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xx在xx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此刻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到达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平**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徐xxx
20xx年10月21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生日: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裁定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2、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工资人民币_________元。
3、裁定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4、裁定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的“三金”。
5、裁定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被申请人聘用申请人为被申请人的办公室主任,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无故免去申请人的全部任职要其等待公司的分配,并拒不支付申请人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的工资,也不为申请人缴交“三金”。根据《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第十四条之约定,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贵委,恳请裁定如所请。此致
某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仲裁申请书5
申请人:
被申请人:四川__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___107国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李__。
申请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赔偿协议无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0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016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__年3月至20__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不能补缴的,赔偿损失。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8585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42990元。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45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3月入职被申请人四川__制药有限公司工作。20__年2月11号凌晨3时许,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开包装机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左手无名指,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玖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另外,被申请人并未依照《劳动法》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或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每天工作12个小时,也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每年也没有给予申请人休带薪年休假。被申请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已于20__年2月份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仲裁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__年__月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6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XX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
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XX1.5倍XX3个小时XX4周XX12个月X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XX2倍XX8个小时XX3天XX12个月XX2年)未付。
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7
申请人:xxx汽车工业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xxx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三新材料产业孵化器后三楼102号),邮政编码:xxx,电话号码:xxx。
被申请人:王丙南,女,汉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xxx碧湖社区14栋3—102号,邮政编码:xxx,电话号码:xxxxxxx。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xx劳仲裁字[20xx]第198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申请人于20xx年7月1日开始承接xx清洁综合服务项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xxx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xx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24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20xx年3月4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份向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xx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8月9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8
申请人:徐,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xx省xx市x村巷号电话:13
被申请人:xx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xx市x区xx街号(通讯地址:路号东鼎大厦号)
法定代表人:陈电话:0355-7 13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x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x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xx个月(每月工资x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x万元,实际回收x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xx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x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
20xx年10月21号
劳动仲裁申请书9
申请人: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代理人:姚xx 北京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
联系人:刘xx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罗xx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xxxxx元(自年9月至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xxxx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xxxx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年9月至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职业: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司,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裁决被诉人继续履行与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裁决被诉人补发申诉人自其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开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工资。(以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计),并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3、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自其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被诉人开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期间的工资(以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的____%的补偿金。
4、裁决被申诉人因未按照法律规定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所应该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仲裁结束之日向申诉人支付双倍工资。(以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计)。
事实和理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诉人到被申诉人处上班,担任被申诉人________经理职位,根据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所发的电子邮件录用通知中确认:月薪_________万元,另每月报销_________元手机费。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没有任何法定理由和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单方面决定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实际上,被申诉人也并未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为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使申诉人的实际利益受到很大损失。为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够得到贵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此致
_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1
申请人:___,男,汉族,1_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_市___区___路___号。联系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区___路___号。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___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___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_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___8年6月至___0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___7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___8年6月至___0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
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 940元(___8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___8年6月至___0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940元/21.75_1.5倍_3个小时_4周_12个月_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 /21.75_2倍_8个小时_3天_12个月_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__年__月__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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