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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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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租赁合同7篇

  【前言】本文是热心网友“phzm84885”整理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7篇,以供借鉴。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所属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

  房屋座落于市区栋楼平方,间数间。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方式

  乙方向甲方缴纳月租金为元,交纳方式为现金支付,按月交纳,即每月日前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如逾期交付,则视为违约。

  2、甲方应当保证对该出租房屋拥有所有权。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当合法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义务

  1、甲方将现有库存商品元折价为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必须一次性缴纳元后,才可以签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不生效。(如甲方实有库存商品有所变化,则乙方按比例增减应缴货款)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则视为违约。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承租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4、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他人,否则,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对方还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其它约定

  1、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和添加设备,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损坏房屋墙体及原有的装潢设施。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结构及墙体设施的情况下,对能够搬走的设备,应当及时搬走,如逾期超过三天不搬,则视为乙方放弃该设备的所有权,该设备的所有权转由甲方无偿取得,乙方进行装修的不能拆下搬走的部分,则直接由甲方无偿取得。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当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如果乙方在租赁期间有违约行为,甲方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减免房租,甲方也不予受理。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先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租甲方房屋,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签订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租位于积平方米,期限年,租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按市场行情算起,如与涨价时按市场行情涨价。

  第二条:双方商定每年租金元,大写元整。房费一年一付,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元,待房租到期后甲方查看房屋完好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在承租期内保证不损坏房屋、门窗及屋内所有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擅自增设有损房屋结构的其他设施,若损坏照价赔偿。

  第五条:在租用期内,水费、电费、房产税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电、房屋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期内必须做到防电、防火、防盗,责任自负。

  第六条: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可将房屋转租他人,转让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一方违反,可按全年房费的20%赔付。

  第八条: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合同到期前乙方必须提前半月要和甲方协商交纳租金,并续签合同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租用,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拆走卷闸门及破坏房屋结构。

  第十条:如遇国家建设性拆迁,乙方应无条件搬出,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将坐落于长白路渤海小区9号楼1单元102室;共6层第1层。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年8月19日至20年8月19日止。

  第三条租金。个人租房合同书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房屋出租用途

  房子出租后,乙方只能用于居住,不得用来经营。如若用于经营,则必须另行商议租金。如若有违,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退还租金。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为押金。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区 路 弄 号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类型为 ,结构为 。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 (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 币) 元(大写: 万仟 拾 元整)。

  4-2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和电话费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 币)元,电话费保证金暂定为( 币)元,以后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协商后确定。如因乙方违约或按本合同约定而扣除的租赁保证金部分,由乙方在下次交付租金时补足。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和电话费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份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通讯费(不包含宽带上网费)、洗衣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费用,计算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上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怠于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可代乙方先行支付,费用在乙方支付的电话保证金中扣除。

  5-3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宽带上网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乙方怠于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维修成本增加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差额部分。该部分在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未能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平方米(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输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签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或经甲方提醒后未能在甲方限定时间内恢复原使用用途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12-4条物业管理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给甲方造成较大损失,经甲方书面提醒后,仍拒不改正的。

(八)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其它侵权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相当于 个月以上租金的。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的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补充条款

  十二、其他条款

  12-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2-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4乙方对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现状均已全面知晓;对使用该物业所应遵守的甲方或其他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均全面知悉,并同意遵守;对其附属设施及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及在补充条款中所列的设施设备的使用办法和性能均已全面知悉并保证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并合理使用。

  12-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或因其他原因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天之内搬离租赁房屋并交付于甲方,否则租赁房屋内的遗留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甲方可自行处置。

  12-7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的,

(一)、提交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浦东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2-8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住人数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日内支付。

  第五条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元(人民币大写),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超过日。

  (5)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元或日的。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6

  20年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小区号楼单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押金元,按年结算。签订合同时一并付清租金和押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宽带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所交款项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八、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查看房屋的权利,若发现乙方有违反合同行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若无损失,根据居住时间结清租金;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合肥市的合计面积为平方米的建筑物间租予乙方作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年另个月,甲方从年 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 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但赔偿义务。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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