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

汽车租赁合同【精华12篇】

  本文是会员“li2”收集的汽车租赁合同【精华12篇】,供大家参阅。

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小汽车租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汽车租赁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一、甲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来源合法、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对租赁车辆投保足够的商业保险。

  二、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驾驶员持证上岗、驾驶经验丰富,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客服等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服务。

  三、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及驾驶人员不得从事非法活动,由此导致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乙方用车服务期间的油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天400元/辆

  六、乙方用车区域范围限县(包括县境内的各乡镇范围),若出县境内费用另行协商,甲方需按乙方要求将乙方指定人员载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七、甲方驾驶员需遵守国家道理交通法律法规,驾驶员违法违章驾驶产生罚款等各种费用的,由甲方自行承担;驾驶员因为违法违章驾驶或者驾驶不当致不能按时将乙方指定人员载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驾驶员驾驶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为避免纠纷,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甲方将一辆出租车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以下内容:

  一、租车时,乙方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及其租赁押金。

  二、租赁期限年。租金每月元整,押金元整,甲方在乙方付押金与租金后,交付乙方车辆,租金自签订之日起每3个月一交。

  三、车辆在签定合同之日起日内车辆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签定合同日后车辆所有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不得退车,如要求退车,甲方扣除乙方所交违约押金50%做赔偿费,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车交还甲方时,车辆完好无损,原样送回。保持乙方接车时的原状,一个月后支队查无违章,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五、租赁期限内车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不得转包他人或转让,乙方不得利用承租车辆非法营运、中途违约或抵押,如有不规行为所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扣除全部租赁押金,终止合同,并可依据协议和有关条文在当地法院对乙方进行起诉,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六、租赁期限内,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劫、被扣、交通事故、闯红灯、人员伤亡、车辆维修、车辆手续丢失、一切意外事故等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和少交纳租赁费用。

  七、此车只许在本市内营运,手续费用齐全,公司开例会,卫生检查等其它事由乙方负责,如不服从公司管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

  八、国家发放的油补贴、车辆的所有补贴都与乙方无关。

  九、在合同期限内,车辆的正常保养及维修、换机油、大修等都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每年的车辆年检、计价器、营运证、公司管理费及经营权使用费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合同号:出租方:承租方:本合同签订地点:术语释义:

  1出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第二条租金

  1。每天月租金元币/辆,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车在个月以上的,则在每月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4。承租方以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条租车期限

  出租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5。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7。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8。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9。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1。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2。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7。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8。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9。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1。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2。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14。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16。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8。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备注: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 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 , 座,车号:沪 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 %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 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

  五、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

  六、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车牌)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三、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六、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1.乙方承租车辆具体车型车牌、租赁车辆的车况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赁期限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体租赁时间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1.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保险。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等车辆损坏、灭失,乙方应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通知甲方;

  2.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按时收取租金;

  甲方对乙方营运业务及驾驶员的信用有知情权,乙方应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隐瞒;

  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纠纷等情况,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合同期满

  1.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交还租赁车辆。车辆交还时的车况按第一年新车的30%折旧,第二年的25%折旧,第三年的20%折旧,以此类推;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车辆,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日租金的倍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租,乙方未及时交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还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倍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9

  合同号:出租方:承租方:本合同签订地点:术语释义:

  1出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第二条租金

  1。每天月租金元币/辆,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车在个月以上的,则在每月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4。承租方以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条租车期限

  出租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5。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7。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8。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9。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1。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2。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7。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8。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9。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1。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2。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14。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16。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8。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辆状况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 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定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10%。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1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本着双方自愿联营合作的原则进而达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挂靠项目:

  1、 甲方:以服务为手段,提供营运手续,营运手续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以车辆为实质资本,为租赁营运提供生产工作,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将车辆营运手续租给乙方使用,并协助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 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解决有关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担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关系;

  3、 如果乙方车辆不再租赁甲方,甲方积极办理乙方的车辆转让及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需将车辆落户到甲方,并承担期间一切费用,运输收入由乙方收取,经营过程中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3、 乙方必须按规定对车辆及相关手续证件进行年检,并按规定参加人身、车辆及第三者和货物各种保险,如不遵守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4、 乙方驾驶员必须按甲方要求营运, 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和法制学习,营运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同时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四、挂靠费用

  1、 乙方以其自有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为条件作为挂靠费的支付方式。

  2、 回单结算时司机必须凭运费80%的过路费及油票结算,否则不予结算运费。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限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期满,续签协议。如不续签,车辆需在协议期满前过户到乙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后挂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协议期满,过户之前,租赁车辆给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2

  合同号:

  出租人: 货运公司

  承租人: 建筑公司

  一、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出租方同意将四吨解放牌汽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车辆仅限于在施工现场运输沙子、水泥、砖块、木材和预制板。承租人只拥有调度权,出租人司机负责行车安全和技术操作。

  三。承租人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护。车辆设备在退租时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间收取租金。因出租人驾驶不当造成的损坏,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在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承租人将不支付租赁费,但出租人还将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四、租赁期限为一年,从

  五、租金为人民币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转回,否则将向承租人主张双倍租金。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支付,否则,每延误一天,租金将被罚款。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附附件。

  九。本合同以

  出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在

汽车租赁合同【精华12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