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合集9篇】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下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处一间,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此合同。

  二、租赁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赁费用元,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第一期房租,以后每年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交清下一期房租,乙方不能按时交店铺租赁费用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营业。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如乙方擅自将店铺转租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铺。乙方要依法经营,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店铺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赁店铺期间要保持店铺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六、甲方在出租店铺期间,承担土地改变用途使用税、店铺出租税以上两项费用,其他税费(包括水、电费及取暖费)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在出租店铺期间,不承担国家征用、扩路、退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但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愿意退给乙方未使用期间的店铺租赁费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店铺门上张贴出租广告。

  九、合同期满,乙方不再使用该店铺时,保持店铺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店铺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十、店铺租赁期间,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一、此合同经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共同持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今甲方有门面房间,座落于怀远县五岔镇后湾村307省道边,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1、租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房租费:每年元整,一次性付清,前两年房租不变,于本协议签订时给付,以后房租随行就市。

  3、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4、房屋结构在乙方使用期间的变动,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到期不再租用,必须无条件还原。

  5、甲方无转让权。

  6、甲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无缘无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违反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7、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拆迁,乙方房屋装修设备赔偿、搬迁费都归乙方所有。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省市区街号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承租方承租商铺用途:用于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承租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押金元,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年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租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开户行:,账号:。

  5、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天的宽限期,从第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加收滞纳金。押金于合同到期或者终止后无息退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在租赁商铺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商铺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商铺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商铺出售给与商铺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商铺(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7、承诺商铺可以满足承租方的经营目的,并辅助承租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等手续,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关手续的瑕疵,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在租赁商铺的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商铺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商铺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商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协议,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协议。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协议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协议,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协议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7、因商铺拆迁导致房屋灭失时,双方约定拆迁的补偿由承租方享有;

  8、。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出租方:。

  承租方:。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其房屋作为乙方的经营场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

  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区出租给乙方使用。一方经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商铺。

  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的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合同期满即年月日后,乙方若提出继续租赁,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第一租赁权。

  三、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一年商铺租金为元人民币,第二年、第三年各为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每年一次,自签合同之日首付万元,以后的房租按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全部付清。另押金为元一次付清,合同期满若无争议退还乙方元押金。

  四、水电计费

  乙方租用房屋时甲方必保证水电畅通、合同之前的水电费用付清,租赁期内水电费用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由于乙方因素导致水电不畅乙方自行解决。

  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产权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对商铺(含屋顶漏雨、房屋倾斜、裂缝等主题结构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商铺维修费用。

  3、乙方租赁期满不再续约,甲方将收回所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

  六、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因经营需要,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不得损害房屋的主题结构,费用由乙方自理。

  2、合同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的原因使商铺主体受损,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乙方应保证现有的.装潢原状。,不得故意损毁现有装修和相关设施。

  4、违约责任:任意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金元。

  七、其他协议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当地房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3、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个执份,签字有效。

  甲方: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其房屋作为乙方的经营场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

  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区出租给乙方使用。一方经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商铺。

  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的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合同期满即年月日后,乙方若提出继续租赁,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第一租赁权。

  三、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一年商铺租金为元人民币,第二年、第三年各为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每年一次,自签合同之日首付万元,以后的房租按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全部付清。另押金为元一次付清,合同期满若无争议退还乙方元押金。

  四、水电计费

  乙方租用房屋时甲方必保证水电畅通、合同之前的水电费用付清,租赁期内水电费用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由于乙方因素导致水电不畅乙方自行解决。

  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产权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对商铺(含屋顶漏雨、房屋倾斜、裂缝等主题结构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商铺维修费用。

  3、乙方租赁期满不再续约,甲方将收回所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

  六、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因经营需要,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不得损害房屋的主题结构,费用由乙方自理。

  2、合同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的.原因使商铺主体受损,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乙方应保证现有的装潢原状。,不得故意损毁现有装修和相关设施。

  4、违约责任:任意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金元。

  七、其他协议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当地房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3、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个执份,签字有效。

  甲方: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年月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年月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商铺租金元、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办公室租租金元,合计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2)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年月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住址:

  电话:身份证号:

  日期:电话:

  日期: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租凭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洪梅汽车站商铺间租个乙方作为合法经营场地,商铺位于编号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凭期限为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三、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积40—50元平方米计算,每月计付租金元。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当月5日前缴清,逾期按每日2%计付滞纳金,第二年做适当调整。

  四、管理费按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合计为元。(此费用包括治安管理费、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费在免租期内不得减免,并于当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向甲方交纳租凭商铺押金元人民币(每个铺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乙方经营期内所有的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应付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费用都不含税,甲方收取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所用的水费按元吨,电费按元度。

  七、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或者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关系的,乙方须在天之内将铺面交还甲方,交还时应当恢复原貌(如间墙、门窗、管道等),否则应当支付恢复原貌的费用,同时乙方负责自行清理所有杂物,并搞好卫生,租凭物内的装修材料(包括水管、电线、隔楼、门窗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变原建主体结构和面局。租凭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乙方必须配备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九、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因经营需要装修店铺的,须向甲方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执行并遵守甲方的有关部门规定(如统一制做招牌、用电安装等),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装修,并于日必须正常开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收回商铺。营业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连续三天关门,否则视为违约。

  十、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应该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供水供电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下达书面催缴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商铺及附属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收滞纳金的权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年之内不得将物业转让,以后如确需要转让租凭权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转让手续费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三、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治安管理条例》等,必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十四、本合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年月日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中路汽车站运达商场靠车站东大门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二OO 四年元月一日起至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x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x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x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合集9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