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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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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租赁合同13篇

  【简介】以下是网友“shaoanjie”整理的店铺租赁合同13篇,以供借鉴。

店铺租赁合同

店铺租赁合同 篇1

  一、合同双方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网络店铺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网络店铺详情:

  店铺名称:

  店铺域名:

  经营项目:

  会员账号:

  创建时间:

  乙方对其网店已经有充分了解。

  二、租赁期限和费用

  (一)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需延长租赁期限,双方须于提前30日提前续签合同。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先付后用:付押一,每月前支付。

  2、一次性缴纳月总计元

  甲方收款后须提供于乙方有效收款凭据。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一切网店资料必须属实(包括:账号、密码、身份资料等信息),保证其真实性,且来源合法。

  2、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使用修改会员账号和密码,以及转移账户资金的行为。

  3、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店铺名义,致使干预乙方经营。

  4、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转让和出售店铺。

  5、租赁期满,甲方在办好交接手续时当如数退还乙方交纳的网店押金。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不承担淘宝店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违约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利用上述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及破坏淘宝官方的交易规则的行为。

  4、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转让、转借店铺。

  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移交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和密码等资料)

  6、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7、租赁期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所掌握的店铺信息和客户资源)影响店铺的后续经营。

  四、店铺押金标准、数额、支付方式

  乙方须一次性补齐网店年押金%,合计元,存入网店支付宝账户,待合同期满,甲方须全额归还乙方押金合计元,并协助乙方结清租赁期满后延续30天的支付宝到账余款。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协商变更和终止该合同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改变租赁的结构或用途的

  3、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转让他人的

  4、乙方在合同使用期间违反淘宝网经营规则,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的。

  2、乙方承租期间,因甲方直接或者间接介入,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有同等效力。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间,店铺如因违规被处罚、封店、屏蔽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共三页(含封面),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项,无附加正文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个人/单位(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个人/单位(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店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租赁物业及用途

  一、甲方将坐落于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二、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三、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该商铺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交付

  一、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二、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租金及相关费用

  一、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二、双方协商一致,交租一次,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应于公历月初(15日内)交纳。

  三、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四、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个月租金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五、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甲方,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

  一、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两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二、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装修和改建

  一、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四、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六、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转租、分租或出借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二、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八条牌匾标识及广告

  一、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同意,并按甲方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

  二、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安置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2)合同期满前天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3)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4)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5)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3)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合同终止与续期

  一、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置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二、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四、一方可以提前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二、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三、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是一条第三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因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该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二、租赁期限

  自二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月租人民币 元(大写),经营甲方店铺。该门面房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付款办法: 。

  四、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概由乙方负责。

  3、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租他人,按违约处理。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拆迁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县街号店铺,出租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租赁物具体移交状况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为:元/年,租金每年缴纳一次,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7日内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乙方逾期超过日未支付的,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第四条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甲方将上述房屋级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下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保证对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状况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内墙面、地面完好、门窗及玻璃无破坏(门窗把手均完好齐全),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经双方当面清点并实验,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该物。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新购买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五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年租金并解除合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天然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门前三包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水、电、天然气、门、窗、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拒绝乙方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内不得将上述承租物转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9、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而使租赁物增值的,本合同终止时或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乙方承租期间的任何装修和装饰物,将承租物完好无损的移交甲方。

  第七条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含夹层)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八条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街道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在租赁房屋上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标语。

  3、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4、消防安全

  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如电焊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3、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蓬溪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自双方签字并之日起生效,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在花溪徐家冲有门面壹间,乙方自愿承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愿将位于的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第三条

  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第四条租金

  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第五条租赁责任

  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元。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内转让,并支付甲方人民币元)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将位于区路街(巷、巷)的房屋(连同土地,下同)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一、乙方愿意出租。

  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租赁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计算。月租(币)十万元角。租金由结算,乙方每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期租金。

  四、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之日将保证金退还乙方或冲抵租金。

  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

  2.负责房屋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除乙方应承担的房屋维修费用外的其他维修费用;因甲方维修责任导致房屋维修延误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转让房屋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5.租赁期满需要收回租赁房屋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租赁。

  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合同按时交房租。

  2.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租,与他人交换房屋使用,或与他人合作或共同经营,甲方应事先取得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协商租金。

  3.如需对房屋进行扩建、扩建、改建(包括改变间隔时间)或室内外装修,甲方应取得书面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协商租金。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4.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5.负责下列项目的房屋维修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

(2)饮水池、垃圾池的清洁;

(3)更换门窗玻璃和五金,更换电线、开关、灯座、插座等。分表或非分表,更换分表中的水管和水龙头;

(4)内墙粉刷和天花板粉刷;

(5)水泵设备的维护和更换。

  因乙方维修责任造成的建筑维修延误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6.协助甲方检查房屋安全,因不移动或妨碍施工造成房屋维修延误,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负责赔偿。

  7.乙方如需在租赁房屋内安装或使用任何超过水电表容量的水电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所有设备,相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8.不要储存危险、易燃和违禁物品。

  9.乙方在租赁期内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0.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房屋及设备归还甲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五、租赁期内,如乙方因房屋破旧维修需要临时搬迁,甲方应与乙方签订搬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

  六、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拆除房屋结构或墙体内预埋的所有设备和装修,甲方不予补偿。

  七、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易所的房屋和设备。如有损坏,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免除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规定或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的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支付租金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按租赁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比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签或终止租赁,且乙方未在期限内移交租赁物的,乙方除限期迁出并支付占用期租金外,无权按占用期内每月租金总额收取违约金。

  十、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10天内支付,否则,按多付租金条款处理。

  十一、因履行本店铺租赁协议范本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局申请调解或裁决,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上述房屋在租赁期间应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分别承担。

  十三、本店铺租赁协议样本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由双方签署,并经房产管理局登记,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回复):

  代表:

  合同日期和地点:

店铺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广东省市道A6栋20号,建筑面积 15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日杂使用。

  第二条 该商铺租赁期共年。自 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赁期满,甲方收回该出租商铺,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租赁期满出租商铺

  内乙方还堆放有货物时,乙方承诺放弃该货物的拥有权,甲方有权处理该货物。

  第四条 乙方如有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前满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第一年:(20年9月1日至20年9月1日);每月租金为¥2300元。

  第二年:(20年9月1日至20年9月1日);每月租金为¥2500元。

  第三年:(20年9月1日至20年9月1日);每月租金为¥2900元。

  第六条 商铺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个月1号为租金缴交日期,逾期不交每日按应收租金1‰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交纳租用该商铺的任何管理费、各项税金、水电等杂费。

  第八条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1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应爱护其所承租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门窗、卫生间等)。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十条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电话: 电话:

  20xx年 月 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信阳师范学院东门二街好再来招待所以南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4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租金支付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店铺租赁合同 篇1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店铺租赁合同 篇12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商铺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市区路8商铺,由甲方将承租的该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转租给乙方。该商铺的建筑面积10平方米。

  2、该商铺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商铺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商铺租赁合同证明。该商铺的用途为电子电器销售,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证明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商铺。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产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商铺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xx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铺。转租期为12个月。自20年6月25日起至20年6月25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与房东租赁截至日期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商铺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租该商铺)。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承租该商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须向甲方交纳商铺压金。00元(大写:贰万壹仟伍佰元)。

  2、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暂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00元(大写:贰万壹仟伍佰元整)。如房东根据该商铺所处商业环境须增加月租金,则乙方须在甲方承租月租金的基础上增付给甲方每月330。00元租金(大写:叁佰叁拾元)。

  3、乙方应于每季15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当月租金总计的15%支付滞纳金。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现金支付。

  五、其它费用

  1、在商铺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商管费、以及其它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按照该商铺所处市场及商场管理部门规定。

  六、商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且维修的实际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商铺产权所有人要对该商铺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商铺产权所有人需要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商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在实施15日前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商铺产权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商铺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5日内应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商铺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转租、转让或交换该商铺。乙方在未经得甲方同意情况下自行转租、转让或交换该商铺给他人使用的,乙方承担一切后顾责任。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商铺承租权转租、转让或交换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因为甲方原因租赁合同被解除的,甲方应按押金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商铺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商铺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商铺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在转租期间,因为乙方原因租赁合同被解除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押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出押金部分,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5日内补齐所欠款项,每超过一日,按照应补交金额的%支付滞纳金。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予以补充。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租用两间房,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应每天向乙方收取年租金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10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停止乙方的经营。

  四、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租给他人。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或从事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依法经营,采取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火灾、水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在乙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对其员工和客户的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租赁期内,乙方应保持房屋结构和设施的原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建,如需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损坏的设施由乙方修复。

  六、经营期内,乙方应完成国家规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七、在租赁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国家征用、道路扩建、撤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但如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愿意将该房屋未使用期间的租赁费退还给乙方。

  八、同等租金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乙方继续租赁的,双方就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乙方不续租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在房屋门口张贴租赁广告。

  九、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使用该房屋时,该房屋应按原样交付给甲方。乙方可在房屋门口张贴搬迁广告,为期一个月。

  十、租赁期内,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欲解除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共同持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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