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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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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精华14篇】

  【简介】以下是会员“z1383”收集的场地租赁合同【精华14篇】,供大家阅读。

场地租赁合同

场地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场地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

  1、甲方将位于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243号,附图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场地的相关配套设备:

  3、租赁场地的质量状况:。

  4、租赁场地作为 经营。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

  三、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元/月(大写:元/月)。

  2、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合同生效之日起 元(大写: 元),以后每隔三个月的第三个月20日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四、税费、押金约定

  1、乙方因使用租赁场地经营而产生的各项国家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签订本合同起1天内,必须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场地押金。合同期满若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押金无息予以退还。反之,如果乙方有违反合同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

  五、水、电使用方式及费用管理方式

  2、甲方解除合同时派人采取如下措施:

(1)停电、停水、封门;

(2)乙方在收到甲方停电、停水书面通知后7天内乙方应将拖欠的租金、水、电等费用交清,并将自己的物品带走,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这些物品的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所需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除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外,其他按《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国家法律处理。

  九、合同终止及续订

  1、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2、若甲方继续出租租赁物,且乙方的经营行为符合相关部门的有关经营管理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若甲方不再出租场地或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三天内将场地清理干净恢复原原状归还甲方,否则,甲方将自行清理场地所遗留物品,所需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在承租合同期限内,本合同所出租地块如因有项目开发、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发生,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将场地恢复返还给甲方,甲方不给予任何赔偿。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搞活市场经营,明确双方在市场经营过程中的责、权、利关系,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 市场 号门面,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用于 。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壹年。

  第三条:乙方租赁甲方的门面,每月需付租金 元。

  第四条: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租金。每一个月底的25日-28日向甲方缴纳下一月的租金,不得拖延,每超过一天加收月租金1%的滞纳金。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按表度计量收费,严禁非法使用水、电。如发现偷水偷电者,除补交水电费外,另罚款100-500元。

  第六条: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证、照等齐全,自主经营盈亏自负,公平竞争,合法经营,并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规及市场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期交纳各种规费和税收。因乙方违规、违法、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乙方在入场经营期间必须履行和承担相应的义务,搞好计划生育、安全防火、防盗、门前三包、办理暂住证等工作。如因乙方不能履行上述的义务所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为了使市场规范管理,各经营的门面招牌、雨棚等(长度、高度)要按市场统一规范安排。市场内禁止乱挂布标、乱涂乱画宣传语,随意设置广告牌、广告、标牌须由市场管委会审批后发布。

  第九条:乙方搬运货物摆放商品时不能影响道路的畅通及正常管理。

  第十条:爱护市场设施,在租用过程中,水龙头、闸阀、电开关、插座、拉闸门等物品损坏由用户自购材料,自行找人修理。

  第十一条: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租费用。到期不交费,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无条件退出门面。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门面房。

(1) 乙方将租赁的门面进行非法活动,有损公共秩序。

(2) 乙方违反经营道德,经常出售伪劣商品,危害消费者。

(3) 到期不交租金及其他费用,超过15天者。

(4) 在经营期间,乙方多次聚众生事,扰乱市场管理秩序,屡教不改者。

(5) 改变经营项目未经甲方审批者。

(二) 甲方在乙方经营租赁期内,不得无故置换乙方经营场地,更不能无故终止合同,违者甲方应支付已收取乙方租金额3%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在合同租赁期内,如因政府规划及开发建设所需对市场进行征用拆迁,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退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违约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时,租赁门面收取壹仟伍佰元押金,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责任退回。

  第十五条: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为了顺利举办体育比赛,合理利用体育场馆,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体育场馆租赁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体育场馆权利的所有者,即出租人,乙方是体育赛事运作机构,即承租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乙方租赁的体育场馆名称是,场馆的地址是。租赁的内容包括包括场馆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租赁物的用途用于体育赛事的举办。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

  第三条租金与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本合同租金分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金额为元人民币,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支付金额为元人民币。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作为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第四条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甲方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馆。乙方在使用场馆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场馆进行修缮,增设设施,应将修改的方案提前天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修缮,增设场馆造成场馆的磨损,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后将场馆恢复原状。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如因满足乙方的租赁要求,损害了原有的广告商,赞助商利益,根据损害利益的实际大小,乙方应该给予全部补偿。

  甲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不影响乙方的广告权益情况下,开发与赛事有关的广告资源,广告收益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五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体育场馆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比赛条件,保障乙方正常进行比赛。

  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赛事活动。

  甲方应对场馆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场馆所具有的赛事功能。

  甲方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体育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置体育设备和器材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场内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甲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内拆除租赁场馆内外所有的广告牌,在比赛期限内,甲方还应当拆除体育场馆周围,广场的广告牌,不能使甲方场馆的广告与赛事产生任何联系,影响乙方的广告权益。

  第六条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乙方拥有比赛期间场馆内部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收益的权利。如果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原有广告收益的前提下,开发广告资源,须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约定好双方的广告收益分配方案。

  乙方有权安排甲方广告资源开发的范围。甲方开发的广告业务,都应报请一方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赛场内外广告牌的位置,广告内容,广告的设计样品等内容。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比赛期间,提供停车位个,以及其他因比赛惯例必须由甲方提供的服务和帮助。

  第七章乙方义务

  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赛事资格,并按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比赛。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法人的备案资料。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体育比赛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赛事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使用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

  第八章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等财产保险险种。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公众责任险,观众意外伤害险,赛事财产险,赛事取消,延期保险。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应保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举办比赛,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乙方租金总价款的%违约金。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场所内的比赛设施设备,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比赛的,应免除相应的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章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10.不具有合法比赛资格的,包括因违法比赛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赛;

  10.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4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10.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拆除场馆内外的原有广告;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广告资源;

  10.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比赛不能正常举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二章其它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挂号信(需要有回执)发出后三天后作为正式生效。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它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乙方和甲方确认,在它们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做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它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本合同中标题是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本合同一式两份或多份签署,每一份都是原件。所有这些文本构成同一份文件。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成立或无法由具有有效管辖权的法院执行,余下的其它条款将继续有效,而前述不成立或无法执行的条款应当依据最大可能执行的法院执行。

  双方是独立承办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本合同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双方确认并同意各自没有也不会表现为它有法律授权以任何方法对另一方产生约束或保证。

  0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羊街镇甸龙村委会第六小组下湾场地,面积亩,用途以甲方允许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年3月9日起至20年3月8日止,共计5年(承租方基础建设期 月不包含在内)。

  第三条 租金

  1、本合同租金标准为:贰拾万一年(五年共计:壹佰万元整)。

  2、租金支付时间为:一年一付每年的3月9号以前 。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水电)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3、负责租赁场地内的安全防范。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利用场地进行违反犯罪活动及经营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3、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4、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按照银行同期最高存款利息的两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包括政府统一规划),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九条 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签订续租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资产名称与地点

  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的场地(详见双方核对的图纸),含办公室,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出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每年计人民币万元(¥元),每期支付六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先付六个月的租金,自第七个月开始支付第二期租金,以此类推。

  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保养

  乙方应合理、妥善使用租赁财产,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财产损坏的(不包括水泥场地),由乙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

  若因租赁物自然原因而损坏的,则由甲方负责维护,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事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收回租赁物,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在乙方获悉甲方场地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场地

  1、场地位置:出租的场地位于厂区内。(具体位置:厂区内,侧围墙、西至、南至、北至)。

  2、场地面积:场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实际面积待双方测量后确认。

  3、场地租赁期限:经双方同意,该场地的租赁期限为10年,即年月日始至年月日。

  4、场地现状:场地为空地。

  5、租赁费每年大写:壹拾万元、小写:%26lt;元%26gt;,租赁费按年交纳。第一年租赁费限于前交清,以后每年租赁费必须于第二个续租年的第一个月内交清。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出资在租赁的场地上建造混凝土搅拌站,并且乙方保证其建造的混凝土搅拌站及附属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应建筑、消防等标准。因乙方违反相关部门的规定或因建筑本身不规范引发的事件、事故与甲方无关。

  2、厂房建造期为个月,从乙方进场日起算。超过建造期限,乙方需承担甲方相应的租金损失。

  3、为充分发挥企业利益最大化,乙方保证在其租赁期间只采购甲方生产的水泥用于生产。

  4、门卫人员工资及过磅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三、甲方义务

  1、因租赁的场地系政府划拨土地,在场地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动、拆迁或收回该土地,甲方有义务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政府动、拆迁、收回土地信息。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供应源。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在约定好的建造期内完成搅拌站的建造。

  2、乙方有义务维护该租赁场地四至范围内的建筑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或改建四至范围内的建筑物。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建筑物及围墙倒塌乙方必须负责修缮、维修。

  3、乙方拉运混凝土的车辆及人员安全均有乙方负责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动、拆迁或收回该土地,乙方有义务无条件服从,在约定的期限内撤离场地。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从甲方原有水、电源供应处自行接至搅拌站内,水、电源接送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6、乙方保证接至搅拌站内的供电、供水费用独立核算,并安装水、电表。用电费用由电力部门按规定直接收取,水费按照商业用水价格由甲方收取。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若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搅拌站及厂房建造成本甲方不予补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租赁场地及四至范围内建筑物设施损坏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2、在租赁期内,若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需对乙方搅拌站及厂房建造成本折价予以补偿。

  3、在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甲方均不负责,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场地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月日起至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个月,即从月日起至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月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赁保证金。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开户名称: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乙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若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和由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如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相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某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场地租赁合同 篇8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场地进行促销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广产品: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千瓦/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

  2.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名志愿者帮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助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

  3.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

  4.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合同后,活动举办前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动前必须进行活动宣传,张挂条幅、升空气球、飞艇、彩虹门等和散发气球、宣传资料等同类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学校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

  .三、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人:签约人: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场地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由乙方承租甲方洗煤场地用于煤碳加工,租赁期为2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取得上述场地之后用于煤炭加工,现因上述场地阳曲县政府规划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同意提前终止《场地租赁合同》,并就解除合同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 甲、乙双方同意在 年 月 日不在继续履行合同、并在 年 月 日终止《场地租赁协议》场地物品、价值、经营损失及乙方已缴租金及押金等一切费用,甲、乙双方不得就《场地租赁合同》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二、 乙方须主动配合甲方开展工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自动撤离上述场地,并将城晋驿村委会的所胡财产和上述场地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自行收回场地,并对上述场地内所有物品有权作出处理;

  三、 乙方的经济损失,由市()转型发展产业园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四、 乙方承租上述场地期间与第三方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 乙方在撤离上述场地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 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如,如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太原市(阳曲)转型发展产业园区(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及公共场地的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场地基本情况:

  小区,场地面积平方米,位置详见附图。

  第二条出租场地用途

  乙方向四方承诺,租赁该场地仅作为用于放置为本小区住户免费使用的低温保鲜柜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杭州市有关公共场地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出租场地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租赁期满,四方有权收回该场地,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场地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15个工作日,向四方提出继续承租的书面要求,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1、乙方擅自将场地转租、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三个月的。

  4、故意损坏承租场地。

  5、不服从物业公司管理或与其他合作单位发生斗殴事件。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该场地在协议租赁期的租金标准为(人民币)4800元(大写:肆仟捌佰元整)。租金实行按年一次付清,使用费标准为元/只/年,一共只,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自合同签订之后,乙方低温保鲜柜安装前一周内支付。(甲方提供相关发票)

  第五条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该场地正式提供乙方使用之前,乙方应向甲方预付设备使用电费(人民币)元(大写:壹仟元整)。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预付电费除用以抵充协议约定由应乙方承担的电费并保证出租场地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剩余资金由甲方无息归还乙方。

  2、属于乙方应支付的费用,若乙方逾期向甲方付款,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在付预付电费、租金后即可按甲方通知时间入驻。乙方须负责好自己带来的保鲜柜等相关配套器材,妥善保管,如有意外,甲方可协助调查,但不负责赔偿。

  4、甲方允许乙方车辆配送货物进入小区西门外保鲜柜放置区域,并予以配合支持。

  5、乙方的配送车辆进入小区西门外机动车行驶管制区域配送货物应接受甲方管理,遵守各项规定。

  6、如遇小区设施改造等因素需要乙方变更放置位置,应提前半月告知乙方,由双方协商新的放置点,并共同完成搬移工作。

  7、租赁期间,低温保鲜柜所使用的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根据与物业公司约定定期进行结算。

  8、场地租赁期间,若乙方临时占有、使用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如乙方拒绝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在场地内、外存储或排放有害,腐蚀性或污臭物质,严禁以任何形式存储易燃、易爆品。

  10、因小区整体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场地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

  11、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当日返还该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场地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场地占用使用费。

  12、乙方返还该场地时,不可移动的附属添加物(含乙方添加的结构性设施)归甲方无偿所有,可移动的附属添加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

  13、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场地,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2、对本合同有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另行订立书面协议,此类书面协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盖章签字方为有效。

  3、本合同在发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约定

  1、租赁双方的任何一方,如出现不可逆转的情况发生,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果,双方必须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书。

  2、如合同期将满,而双方均有意继续合作,乙方需在合同期满前,提前30天向甲方书面申请续约,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合同。

  第八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场地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租赁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2、租赁期间发生场地动迁事宜,本合同自行终止,租赁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乙方欲租用甲方羽毛球馆举办羽毛球教学培训活动,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八小羽毛球馆及附属设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租赁时间段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时间段为在此租赁期限内每工作日---,及在此期间内所有节假日。

  第二条租金、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1、羽毛球馆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2、租金支付方式为。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日内,乙方应支付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合同正常履行,合同期满后保证金退换,如有违反合同现象,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有权让乙方出示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事教学培训等方面的审批文件,并有权与乙方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地。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需要对场地进行修缮、增设设施时,应将修改的方案提前天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修缮、增加设施造成场地的磨损,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后将场地恢复原状。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的状态交还甲方。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水电设施,保障乙方从事正常的教学培训活动。

  2、甲方应安排人员对场地进行管理,维护。

  第五条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内在场馆内部开展正常教学培训业务。

  2、乙方有权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开展广告活动。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具备合法举办羽毛球教学培训活动资格,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的文件复印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公司及法人的工商备案资料。

  3、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场馆用途开展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乙方应按期支付场馆租金。

  5、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使用场地。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若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已付款项及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支付违约金。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合同自动解除,退还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期内,因甲方上级主管单位行政命令而中止合同时,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支付违约金::

  (1)因违法活动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活动举行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2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的;

  (5)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1、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天上人间场地进行促销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广产品:。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8千瓦/2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

  2、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5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8名志愿者帮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助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

  3、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

  4、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本合同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动前必须进行活动宣传,张挂条幅、升空气球、飞艇、彩虹门等和散发气球、宣传资料等同类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30%。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学校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50%。

  三、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可先申请某某市工商局作为调解人调解。如调解不成功,可向某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租借孔垄镇原卢列中学,特订如下条款:

  1、 甲方同意乙方租借孔垄镇原卢列中学办家禽养殖业,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校园土地完好无损坏;

  2、 甲、乙双方租借合同有效期为五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租借期间若甲方确因国家政策需要收回卢列中学,乙方应无条件归还甲方,乙方的投入及一切经济责任甲方概不承担;

  3、 租金每年1200元,五年6000元,签订合同之日一次交清,租金由中心学校委托柳桥中心小学收取;

  4、 乙方根据需要可以维修现有房屋使用。合同期满,乙方归还甲方房屋建筑面积如少于原面积,乙方按当年建筑造价补偿甲方房产损失。

  5、 合同期满,乙方必须立即撤除在卢列中学一切投入设施,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的.经济损失。如甲方因政策还可以继续向外租借或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乙方;

  6、 租借期间,乙方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纪等行为和经济损失,甲方一概不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7、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议解决;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于。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 租金

  租金共元,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合同日内乙方交元,年后再交租金元,然后依次交纳。

  第五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六条 保险

  1.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费。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8.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9.。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4.逾期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

  5.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6.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7.。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十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的违约金。

  4.。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三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展场经营单位(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展场单位(下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场地租赁合同【精华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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