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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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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房屋租赁合同汇编5篇 房租租赁合同

  本文是热心网友“xipucaoyelu”整理的住房房屋租赁合同汇编5篇,供大家参考。

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出租人:签订地点:

  承租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物

  1.名称:

  2.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

  3.质量状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年个月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

  租赁物的使用方法: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写)

  2.租金支付期限:

  3.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第六条租赁物的维修

  1.出租人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承担:

  2.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

  第七条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天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其计算方法是:

  第八条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租赁物的返还时间为: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

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部位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的合用部位、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及设备情况,由双方在附件中列明。

  三、该房屋用途为,乙方应按上述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四、该房屋月租金合计为元。(大写:万千佰拾元整)

  乙方应当于每月日前,以方式将租金交付甲方。

  五、租赁合同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已经将房屋交付乙方。

  七、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除存在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应予同意。

  八、甲方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保证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乙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自然损坏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修。

  甲方对乙方的报修,应当按规定的修理范围及时进行修理。

  九、甲方养护、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乙方使用房屋的影响。乙方应予自给,不得借故阻挠。

  十、乙方装修房屋或增设附属设施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对增设的附属设施,由双方另行约定产权归属及维修责任。

  十一、乙方需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改建、扩建后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屋的维修责任、租金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二、经双方商定,甲方向/不向乙方收取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元(大写:万千佰拾元整),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当开具收据。租赁关系终止后,租赁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十三、乙方需转租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期间,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转租收益,转租收益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应当退还乙方已付租金。

  并支付给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租金%的违约金。

  (二)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拖欠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四)甲方对乙方报修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坏未能及时修复,造成乙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未及时修复,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六)一方按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另一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其他有关房屋租赁事宜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易中心份。

  甲方:住址:代理人:

  乙方:住址:代理人:

  签约日期:

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锡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预租)的(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类型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币

  )元。(大写:万千百十元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十、违约责任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的其他【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共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编号:】,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币,下同)元(大写:)

  3—2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3—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中应由【】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承担。

  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5—5、租赁期间,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机构察看房屋安全情况。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第三方机构可以代为整改,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抵押和出售

  7—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2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续租

  8—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房屋返还

  9—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屋。

  9—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

  10—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

  10—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将该房屋用作单位集体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违反本市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规定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元的;

(八)、

  第十一条合同登记备案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已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1—2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11—3、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12—2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

  12—5、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2—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3—1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3—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甲方联系地址:,邮编:;乙方联系地址:,邮编:、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4—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于:签于:

  经纪服务情况

  1、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系【未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通过居间代理】。

  2、承诺,已查验该房屋合法权属证明及室内状况,无违反国家和本市租赁规定的情况。

  3、已受甲、乙双方委托,代为办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且不再另外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机构盖章: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协理)证书号:

  签署: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协理)证书号:

  签署:

住房房屋租赁合同汇编5篇 房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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