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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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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房屋租赁合同(锦集14篇)

  【导语】每当我们签订饭店房屋租赁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我们需要了解如何恰当地起草合同条款。那么,饭店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如何撰写,才能达到明确、合理的目的呢?以下是网友“zsydo36219”分享的饭店房屋租赁合同(共14篇),欢迎参阅。

饭店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店面、第贰、叁层壹拾壹间房间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定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约定半年租金共计元,有关城建费、卫生费、安全保卫费等管理费均由乙方负责缴纳、水、电、围墙、门均由乙方自理、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财产,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如发现甲方财产损坏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

  五、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如甲方提前收回租房,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如乙方不需用该出租房,应壹个月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转租,不得转包、承租时,乙方因办公、经营、生产等需要附设的设备、财产,退租时应自行拆回、

  六、租期满,如乙方要继续承租,乙方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申请续订租赁协议、租赁费与现年市场价协商调整,但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租给乙方、

  七、现有楼房楼梯今后甲方需用时,乙方应给予甲方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

  八、现有人员就业的问题由乙方租用该房屋后,自行解决、

  九、租金约定每月初1日准时送交XX公司,每超一天按30%收取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交,即中止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饭店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本饭店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在双方互惠互利原则下制定条款如下:

  一、饭店将位于洛龙区安乐镇聂潘路北侧西岗段(上下两层约60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参万圆整),电费、水费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每年交一次租金,须在当年4月18日前10天交清(先交租金后使用)。

  三、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变更租金,否则应支付乙方等值一年租金。

  四、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村委会正常规划,乙方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搬迁完毕。

  五、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续约通知。

  六、如果由于经营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甲方应允许将店面转让给第三方,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备注:三年内租金不变。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饭店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地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将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 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的“ 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精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月,计币:壹仟贰佰零伍万捌仟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10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每一年递增5%。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证金

  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开业前将保证金存入双方共管账户中,甲乙双方预留印鉴进行共管。保证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付100万元,开业时付100万元。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顺延5个工作日),将上述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待甲方依合同约定能顺利完工,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交付物业而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可在开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 租赁

  甲方拥有将所建的“ 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购买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 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基本条件(含基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具体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基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达到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行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行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具体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取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具体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1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则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营运受到影响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

  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 附则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饭店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简称甲方): 。

  承租人(简称乙方): 。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用于经营饭店及其他商业,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租赁的房屋及用地坐落于安新县 镇 村,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东长 米,西长 米,南长 米,北长 米,总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年期为 年,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在同等价格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房屋及用地的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元)。 年 月 日支付当年租金,此后每期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甲方将自建的房屋及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商业活动。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用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甲方保证租赁场地的边界与其他单位、个人不发生争议,如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七条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及土地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甲方应负责维修。甲方拒不维修,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怠于维修,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可以对房屋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乙方自行拆除或者双方协商作价归甲方。

  第九条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返还该房屋。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将租赁的房屋及土地转租。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其房屋及土地出卖、转让,不得影响乙方承租权。

  第十二条 对乙方依法使用的租赁房屋及土地,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甲方不得收回。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项下房屋及土地无法使用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收取的租赁费按实际剩余时限予以退还。

  第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房屋及土地年租赁金3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六条 因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租赁过程中保证房屋安全,注意用水、用电、防火,如因乙方过失发生火灾等事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方承担();

  所有权属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屋的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为 年。房屋每年租金为 元,乙方应提前一次交付 年租金,方可使用房屋。乙方租房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及其它杂费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维护房屋设施原状,不得擅自改变原建筑结构,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赔偿房屋损失。

  三、乙方在房屋租赁使用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治安、消防及管理规定,做好防火、防盗等管理工作,租赁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租赁期间,发生下列违反合同情况与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关系,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乙方擅自转让、转租房屋的;

  2、乙方利用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

  3、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水、电费。

  五、该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需要续签的,应提前一个月签订下一轮合同;乙方要提前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并对所租用房屋进行验收后,方可解除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 。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其他约定: 。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权者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3、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

  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只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两种解决方式中选择约定其中一中解 决方式) 。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 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9、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0、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1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设施、设备清单

  1、厨房用具清单及数量:

  2、卫生间用具及数量:

  3、家具清单及数量:

  4、 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5、 装修状况记录:

  6、 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房屋租赁的合同协议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房屋状况

  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年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八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市(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地址:地址: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出租房屋坐落于,室内附属设施有。

  第三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的租金合计元整;以后应在每季度到期的前10日内付清下季度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该押金无利息。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20天以上,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房屋租赁的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

  乙方: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面积约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1、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月缴纳。下一次租金需提前天内交纳。

  2、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采暖费由方承担。

  四、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饭店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风险告知:在签订饭店店铺租赁合同之前务必通过地产产权证明等形式了解清楚出租人是否对该房屋实体有处置权(涉及其他共有人问题),该铺面建筑是否属于违反盖建房屋,若出租人对铺面、场地无实体处置权或属于违法盖建的,该场地租赁合同无效。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饭店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为:。

  二、租用面积: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平方米。

  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 餐饮业的运营。

  风险告知:合同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承租人一方应当告知出租人该场地的用途。本合同是饭店店铺租赁合同,主要用途一般是进行饭店经营或者餐饮业活动,承租人一方应当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以经营饭店为名进行违法活动。

  四、租赁期限:共计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风险告知:本合同是饭店店铺租赁合同,在实务当中一般这类的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一年或者三到五年不等,很少有超过10年的。当然,这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关于租期的事项,但是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约定租期不得超过《合同法》中关于租赁期限的最长期限规定。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通常情况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因此在约定本合同中租赁期限时应该注意,一次签订合同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在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亦不得超过二十年。

  五、租金标准: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二年租金元整,第三年租金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月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元整。期满退场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 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饭店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的约三百平方米二层楼房出租给乙方作为饭店经营场所。

  二、 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年为 万元整。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交,以收条为凭。

  三、 租赁期间,乙方如装修、增项、改造需甲方同意方可进行,费用自理。期满后一切不可移动的设施归甲方所有,其中包括餐桌,餐具等设备。

  四、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安装供暖设备并负责供暖。取暖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合同期间,乙方对房屋有使用权,并负责维护、保养,房屋结构不能改变,如遇跑水、门窗损坏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 本合同有效期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签订新合同。

  七、 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负责并遵守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休息或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或危害社会公德之事。

  八、 租金必须在每年的1月15日之前交齐,如未及时交纳租金及时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 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有使用权,不准转租转让,如遇房屋出售,乙方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

  十、 租赁期间如甲方自供暖期间温度未达到国家规定18度乙方有权不交取暖费,如入网取暖情况与甲方无关。

  十一、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饭店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的约三百平方米二层楼房出租给乙方作为饭店经营场所。

  二、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年为 万元整。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交,以收条为凭。

  三、租赁期间,乙方如装修、增项、改造需甲方同意方可进行,费用自理。期满后一切不可移动的设施归甲方所有,其中包括餐桌,餐具等设备。

  四、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安装供暖设备并负责供暖。取暖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合同期间,乙方对房屋有使用权,并负责维护、保养,房屋结构不能改变,如遇跑水、门窗损坏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有效期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签订新合同。

  七、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负责并遵守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休息或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或危害社会公德之事。

  八、租金必须在每年的1月15日之前交齐,如未及时交纳租金及时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有使用权,不准转租转让,如遇房屋出售,乙方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

  十、租赁期间如甲方自供暖期间温度未达到国家规定18度乙方有权不交取暖费,如入网取暖情况与甲方无关。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饭店房屋租赁合同(锦集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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