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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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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租赁合同【优秀13篇】

  【简介】每当我们需要进行塔机租赁时,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了解如何撰写一份合适的租赁合同。那么,塔机租赁合同该如何起草,才能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呢?以下是网友“leisijuliaojia”收集的塔机租赁合同(共13篇),供大家参考。

塔机租赁合同

机械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计算

  租赁设型号及计价统计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多层约为6个月(每台租赁时间)。自年月日至年(具体时间以实际租用日期为准)合同约定租期届满后,双方均未提出书面解除的,视以甲方继续租用,其他条款不变。

  三、租赁费计算方法

  1、根据甲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期以月计价,租费基价为根据上表各规格型号设备价格表确定。

  2、租赁费计费以检测之日开始至甲方报停为止。(报停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始使用的第一个月和报停前最后一个月不足,租赁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春节按实际报停、开工时间结算,但不得超过26天。

  四、塔机进退场费

  塔机电梯进退场费用根据上表各规格型号设备价格表确定,(含基础预埋件、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及检测、运输等费用),进退场费用由乙方包干。

  五、其他费用

  塔机的基础砼浇筑费用由甲方承担。塔机超过双方合同约定高度,所增费用由甲方承担。

  付款方式

  1、进退场费的支付

  塔机电梯安装完毕检测后付进出场费的60%,余款40%在设备退场前付清。

  2、月租赁费的支付

  塔机租金每2个月付一次(即第三个月支付前2个月租赁费)。在到期后一周内,由甲方以转账形式及时支付给乙方。塔机退场后三个月内须付清所有租赁费。

  3、其他

  乙方在每月租金到期前5日向甲方提供租赁结算单,由甲方签收认可,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结算单的,视为对结算单的认可。

  六、租赁塔机的维修、保养、运行

  1、乙方定期、不定期负责对塔机进行维修、保养。做到“确保安全,优质服务,客户至上,检修到位”。

  2、塔机如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修复。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大故障超过2天/单次以上时间未修复,每耽搁一天免收甲方2天租赁费。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不包括劳务费和任何由此引发的间接损失索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塔机故障的,由甲方支付相关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

  3、乙方应对塔机驾驶员加强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指派塔机驾驶员并实行机长负责制。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如有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司机违章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在租赁期内,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设备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采取任何侵犯租赁设备所有权的行为;甲方不得在没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对租赁设备转租、技术改造。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⒈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负责向乙方出具保证塔机基础地质承载力不小于200KN/m2、基础砼强度不小于C35,并经甲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依据。

⑵、确定塔机进场日期,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于进场日两天前做场地准备,保证路通、电通、路基实。确保汽车吊、运输车辆能进入乙方指定的位置。乙方正常安装时所用汽车吊为25T以下,如因甲方现场环境所致需用25T以上吊车,所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

⑶、按要求设置配电箱,并保证一机一闸一保,乙方塔机进场时,甲方需将安全可靠的电源接至塔机底部的额定电容配电箱内,电源线需符合国家标准三相五芯,规格为3252%2B2162电压达到380伏35-95千瓦要求,做好重复接地,排除塔机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一切障碍及脚手架,并按国家规定做好周边环境的防护措施。

⑷、负责按乙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塔机基础及各种预埋件的施工,并保证尺寸的准确性。处置妨碍塔机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⑸、塔机进场安装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负责安拆塔机所需的辅助人员。如因塔机基础的预埋锚柱、螺栓尺寸位置产生偏移,而导致塔机无法安装,在可补救的情况下甲方应对乙方采取的补救措施提供相应的辅助工作(如需氧气乙炔、焊工等)。由此类情况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用由甲方承担。

⑹、安装塔机附墙时,甲方要搭设平台。塔机拆除时,甲方要搭设附墙杆拆除平台并清除塔机基础附近建筑垃圾、积水等有碍拆除时的物件。

⑺、为乙方派驻塔机司机提供住宿和就餐方便。

⑻、乙方塔机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如有无理取闹,故意刁难现象,甲方有权向乙方领导进行反映,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塔机司机。

⑼、甲方应及时将塔机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通知乙方。

⑽、甲方应配备持证、熟练的指挥人员进行现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在安排工作时,留出一定的设备保养时间。

⑾、甲方负责向当地安监站进行申报装、拆、顶升告知。

⑿、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因甲方现场施工碰坏塔机及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如在现场发现塔机电缆及零部件等丢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⒀、按时向乙方支付租赁费。

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合同签订生效后,负责按期给甲方提供基础图纸、预埋件及附件齐全、性能合格的塔机,并能保证正常使用。

⑵、认真安排塔机进场计划,按时完成塔机的安装拆卸工作,让甲方能按时使用。

⑶、向甲方提供塔机装、拆资质等相关技术资料。

⑷、配备操作熟练持证塔机司机上岗操作,并指定现场负责人联系日常工等具体事务。

⑸、负责对出租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租赁期间非甲方责任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⑹、机组人员应遵守工地的消防、卫生、安全等规定。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生产任务,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⑺、工作中途停工及如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因素(如暴风雨雪等其它不可拒的地质恶劣天气)所造成停工的,设备租金照计。租用期间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注:雷电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以上(含六级)的,塔机必须停止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⑻,甲方超过约定支付租金时间一周后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权将所租塔机就地封存或拆回,甲方不得干涉。

⑼、乙方负责进行申报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塔机安装、拆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⑴、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⑵、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⑶、施工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道路畅通、平整,夜间施工提供照明设备,负责设置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⑷、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装、拆卸工艺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如违反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⑸、施工前,甲方派顾春华同志负责有关安全工作并予以协助乙方,乙方派王未同志负责机械设备的有关安全工作,双方应经常联系、合作,预防事故发生。

⑹、双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对任何一方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双方都有权拒绝执行。

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一起参加验收,向有关部门申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违反合同处理

⑴、甲方出现违章指挥,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⑵、塔机司机不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正确指挥,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接到通知后,三日内解决。如因乙方没有按期解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协商确定后,由乙方负责。

⑶、因甲方的责任,塔机进场后未能及时安装使用,从进场之日起,乙方按月租金50%收取甲方停机台班费。因乙方的责任,不能如期提供塔机,由乙方给甲方月租金的50%的赔偿。

  十一、甲方派顾春华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郭会文、王未同志为现场负责人联系日常工作等具体事务。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且乙方收到进、场费后合同方效。

  甲方:

  乙方:

机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所租赁设备及数量见本合同第一条)机械租赁事家协调一至,订立本合同。

一、机械型号及技术要求

二、机械使用时间:

  自施工中标后机械设备进场起至该工程完工时止机械进场时间

三、租金及支付:

  租金及计算:租金见/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

  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第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机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85%支会租赁费。

  租金优惠:租赁期满12个月按11个月计算租费。

  其它:

四、技术安全要求: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传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机械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进行赔偿;

五、其它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除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近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5000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调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管辖法为合肥中级人民法院;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7、本协议两份,双方各执其中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挖掘机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使用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挖机型号:

  为明确履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就挖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租用乙方 挖掘机 台,在相关部门准许的 工地施工使用,若需要超出上述工地范围使用,事先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反合同协议,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挖掘机租赁期:为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机械进场拖车费 元(人民币大写: 元),由甲方承担。租用时间未满 月,机械退场拖车费(同上进场费)仍由甲方承担;租赁时间满 月,机械退场拖车费,由乙方自付。挖掘机夜间停放安全由甲方负责安置。

  三:租金计算与租金结算方式:

  租金计算方式:租金包月三十天计酬,每月租金(人民币大写元整)不计税款;每月机械工作时间为 小时,以机内计时表读数为准,超出约定时间按包月小时计算每小时 元结付租金,每月结清。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上述约定工作时间,不得扣除乙方租赁金,机械保养甲方需配合乙方。 租金结付方式:挖掘机进场前甲方先付款,后施工。合同期内续租挖掘机,照上月月租同样支付。乙方合同签字人为唯一合法签收租金人,并出具不含税收收款收据。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租赁挖掘机所需的燃油费用,无偿提供挖掘机驾驶员和随机工作人员的食宿。按时付清乙方每月的挖掘机租金。

  2、 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地下设施有准确的勘测过程,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地下不明物,燃气管道、光缆和电缆等设施及施工周边环境存在不安全隐患,能及时加以标识、防护和排除。属甲方因素造成当地族民与乙方发生纠纷事态进行负责。因甲方指挥失误造成不安全后果由甲方负责。

  3、 有权对挖掘机驾驶员和随机人员合法合理指挥调度。有权督促乙方工作人员安全施工,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有权督促准时按日常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机械驾驶员和随机人员,能认真遵守工地有关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合理指挥,积极配合工作。

  2、 因甲方拖欠乙方机械租赁款(月租金)或违规施工,乙方有权当日停机并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付清所欠租金并要求甲方赔付乙方的其他损失费用。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复印机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租用复印机事宜签订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用复印机数量:台,

  复印机型号:原始起印张数:以复印机送到指定地点后显示的打印张数为准

  第二条装机地点:

  第三条复印机租赁费约定:

  1、乙方承租时间:租赁期从年月日至月日。

  2、租赁费用计算方式(以A4计,含税):租赁费用=基本租费%2B超印单价x超印张数。

  基本租费:RMB:元/月,即人民币(大写)/月。免费使用张数:张/月。超印单价:RMB:元/张。

  第四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甲方应以月度为一个计费周期(每月1日-30/31日)将复印机计数器读数抄录,会同乙方在计数卡上确认复印张数。每期按照计数卡上所结出的复印张数给予结算。每一期的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及印量确认书后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不提供发票,乙方有权拒付,直到甲方提供发票时止。

  第五条使用

  乙方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野蛮使用和带故障使用复印机;不得用非复印纸复印;不得随意拆装;不得将大头针、钉书钉等硬物带进机器;承租人应派专人管理复印机,并接受出租人的培训。

  第六条故障与维修

  如复印机发生故障,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将故障解决,如若1个工作日内无法修复,甲方须在乙方报故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向乙方提供同性能的临时备用机,以保证乙方使用的连续性,正常使用发生的零件部件损坏由甲方免费更换。

  第七条保养及消耗品供应

  1、为保持复印机的良好作业状态,甲方应每月提供一次必要的检查与调整服务。

  3、复印机的碳粉、感光鼓等消耗品的添加、更换应由甲方免费提供,并且应在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添加、更换,以保证乙方使用的连续性

  第八条更换

  乙方在正确操作的情况下,租用的复印机不堪使用或因复印量增加的需要,经甲方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更换,如机型不同费用另议。

  第九条退租

  本合同到期前,乙方如要退租应于30天前通知甲方,甲方经过检查,确认复印机无损坏,乙方已结清款项,双方办理退租,乙方立即将复印机归还甲方。

  第十条收回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复印机及其他一切附属品。

  1、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费用达30日时。

  2、乙方遭受法律的查封、重整、破产或改组,承租人的经济信用完全丧失时。

  第十一条迁移

  乙方如需将复印机迁移位置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指导迁移。

  第十二条所有权

  本合同所租用的复印机和消耗品及其他一切附属品(纸张除外)均为甲方所有的财产。乙方不得将复印机出售、转移、租让、担保,抵押或作任何处置以致损害出租人的权益,如有任何第三者侵害此复印机的所有权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赔偿

  凡由于乙方人员违反第五条规定造成复印机零部件损坏的,由乙方赔偿更换零部件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付款方式

  1.公司转帐/支票:

  2、现金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塔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⒈设备情况

  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许可证、安装人员和机组人员操作证及其它必要的证件。

  二、设备交付

  ⒈工程名称:包钢新体系1#焦炉工程

  ⒉施工地点:包钢厂区内

  ⒊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甲方应在xx年8月23日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包钢704门岗处的施工工地,并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三、租赁期限、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⒈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进出场、安拆、运输等相关工作,并负相应责任及费用。乙方多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进出场以及相关一切费用。

  ⒉租赁期限:自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之日开始,具体截止日视工程进展情况而确定。工资及相关费用和税金),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正常运转后开始计算租赁费用。租赁费按租金的70%支付,余下的30%陆续支付。

  ⒋租金结算方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租赁费按月结算,次月办理租赁费结算手续。

  ⒌乙方按月缴纳租金,确因乙方工程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可拖后一个月支付。

  6.甲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塔机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甲方负责塔机正常运行的所有相关支持文件和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承担因证件原因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7.甲方派操作人员两名。

  四、设备安装与验收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基础制作。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由乙方盖章(或乙方代表签名)后交付甲方签收。若砼基础下沉、混凝土强度不够等基础质量缺陷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标明设备位置。乙方负责准备配电箱,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

  3.安装完毕后,甲方负责办理验收准备工作、组织验收并办理有效的验收手续及验收资料。并把资料复印件交乙方备案。安装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⒈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⒉设备发生故障,甲方维修人员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因设备不能正常运转连续超过24小时不能投入使用,扣减当天租金。甲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停机月累计超过48小时,扣减相应停运天数xx年月日 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 篇6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效益,确保双方实现的各自的经济效益、安全等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合同事项:

  第二条:

  1、施工地点:

  2、工程名称:

  3、施工单位:

  第三条:

  1、塔机租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甲方继续使用塔机,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赁费结算方式:塔机租赁执行月包干:每月租赁费 万元台,结账日期为用塔机之日,年前付60%;年后按每月进度款比例支付。

  第五条:塔机进出场费为 80塔万,65塔万 。出市区外进出场费应在合同时预付 万元,进场后进场费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如不按时支付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造成任何损失、费用合部出甲方承担。

  第七条:塔机报停后,一次性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乙方拒绝退场,租费照付,按天计算租赁费每天 元。

  第八条:租用期间如遇天气变化,四级风以上、下雨天和停工等,塔机不能使用的情况,租赁费照付。

  第九条:甲方义务:

  1、 按图纸施工选择位置、安装方向,具备拆装运输现场,并负责处理好地上、地下障碍物及高压线、地下通迅设施等,保证机械安全顺利进出场,否则延误时间每天按 元执行付给乙方损失费。

  2、 负责提供机械用电及路基、地基资料、试块报告,和建委备案检验等手续,保证塔机承重要求,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塔租赁费照付。

  3、 免费负责安排好司食宿,塔机保管工作,如塔机配件丢失,甲方负责赔偿。负责配备熟练有证信号工,如信号不明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责任全由甲方承担,负责提供吊钩以下的用具。

  5、 如基础发生变化,和非单位人员登机开塔、信号工无证指挥造成任何责任事故的全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在施工作业发生抢钩和打骂塔司的甲方赔偿乙方20xx元人民币以上,并且乙方有权停塔,在停塔整顿期间租赁费照付。

  6、 全面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教育、操作交底并有权考核塔司、辞退塔司。

  7、 配备单独的配电箱,保证用电正常。

  第十条:乙方义务:

  1、 保证塔机在合理范围内正常使用,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早日安全任务。

  2、 塔机每月例保不少于48小时,超出部份扣除当天租赁费。接到甲方塔机出现故障通知,维修人员应在最快时间内进行处理。

  3、 加班提前通知机组人员,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4、 若机组人员故意刁难甲方,甲方可以提出调换机组人员。

  5、 塔司不准从工地上借款或借与本单位无关的用具,如出现责任与乙方无关。

  6、 因塔机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 因塔司无证上岗、非法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1、 安全运转,必须遵守有关部门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塔机"十不准"执行,因违章指挥或无证人员指挥造成事故的,甲方负全部责任。

  2、 在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时,乙方不承担村料费、延误工期费和人工费(但在处理事故时可以扣除当天台班租赁费)

  3、 吊具应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因吊具出现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4、 塔机在租赁期间所有的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转让或押及迁移地方,否则按经济合同诈骗执行。

  5、 在履行合同中,有一方需要变更,应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单方撤消,有争议无法调解的,可由法院解决。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两台,用海南三风友制药GMP异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的则,就本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塔式起重机基本情况

  型号QTZ80、-TC5610,生产厂家:长沙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出厂时间: 年,安装高度按工地高度约40m,臂长米,臂端起重量1吨,独立高度米。

  第二条 租期

  1、起租日:从塔式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毕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应甲方要求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停机时间作为停租日。

  3、租期暂定为4个月,不足4个月按4个月收取租金;超过4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月租金按第三条第1点约定)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按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的1/30),春节停工期间不收取租金,停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租期结束日起计,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机的,拖延期间租期照计;如塔吊无障碍物能正常拆机,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机书面通知后须7天内将塔吊拆除运走。若不拆,则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天。

  第三条 租金及进退场费

  1、月租金:元/月(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机使用消费、司机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装拆运营和加班补助费用等。

  2、进退场费:一次性¥元整/台(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台)。按照正常塔吊装拆工艺,在路通和场地平整的条件下,乙方负责汽车吊拆的费用。

  注:进退场费包含了运输、进场、安装、验收、拆卸、退场、基础、附墙预埋件费等费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聘请有资质的塔吊单位对塔吊进行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乙方安装、拆除、维修、保养委托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视安装、拆除、维修、保养人员为乙方人员(工资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机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顶后,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机,甲方扣下一个月的租金其余全部支付乙方,余下一个月的塔机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据项目部规定上报付款申请表,甲方审核后 15日内支付);以此类推,直至租期结束。

  2、进退场费:塔机进场安装试吊后支付。

  3、以上所费用为不含税租凭费(工资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使用说明书双方认可接受。

  (一)、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基础受力数据来制作基础,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报告给乙方办理报装手续。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机进场安装、拆机的具体时间。

  3、负责塔式起重机进场前按排专用动力线路电源,并设立塔机外专用配电箱等协助工作。

  4、乙方进行塔吊安装、顶升和拆卸及该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提供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的电源。

  5、负责塔式起重机进退场安装、拆卸所需的场地清理。塔吊拆除时甲方须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地基坚实,以便汽车吊及运输车辆进场对塔吊进行拆除,如需对现场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项工作由甲方负责。

  6、负责提供使用单位应提供的相应资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门的验收申报手续。

  7、保证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过5万元,则乙方有权停机,以示提醒,停机期间租金照合同规定计算,由此产生的工程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提供塔机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送电至塔机基础20米范围内。

  9、负责提供持证的合格地面指挥,维修时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负责提供租期内乙方作业人员在工地期间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电用水;乙方负责提供每台塔吊2名司机。

  11、保证塔吊的安全供电特别是在塔吊顶升程中如需停电须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顶升过程甲方擅自停电导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导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电业局断电等。双方安全责任界安如有争议,以使用地建委安监站责任鉴定报告为准。

  12、协助办理司机工作卡,费用由乙方负责。

  13、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签证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安全完整、合格,装机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合资质维修厂的维修合同证)等相关资料。

  2、负责提供地脚螺栓及固定附墙预埋件;并负责免费安装。

  3、负责向省市有关部门申报验收,领取塔吊使用证并14天内交付甲方项目部;

  4、负责因乙方产品质量、操作保养、维修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

  5、应加强对设备时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应速派人到达现场并在2小时内进行故障排除,设备计划维修保养要先征求甲方项目部意见,协商安排计划维修保养时间,每月累计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6、提供机械操作司机每台2人,并负责司机的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用,必须持证上岗,且能满足甲方24小时内不定时的施工需要。

  7、塔机使用过程中因司机违撞操作或塔机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司机应服从工地的正常安排,保证现场施工需要,如有司不服从工地的正常安排,乙方应同意甲方更换司机的要求。

  8、租赁期内,乙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标《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和指挥,乙方按装拆卸人员及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指挥,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9、因乙方原因造成故障时不能使用塔式的时间每月累计超过

  12小时后,累计停机时间在12-72小时,甲方有权拒付超时租金;每月如造成停机时间超过72小时,乙方需赔付2倍的停日租金,甲方在乙方当月租金中扣除。

  10、塔机进场时的钢丝绳必须新钢丝绳,符合国家标准。

  11、乙方必须提供每天的安全运行情况记录和维修记录,并提供乙方完整的安全资料。

  12、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甲方按规定扣款,从租金中扣除。

  13、对塔吊质量和资料不全引起的安全问题,对因安装、拆除、维修质量产生的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14乙方在租赁期间,塔吊司机要实行24小时的工作责任制,做到随时有人,随叫随到,操作人员要能维修保养机械,要确保机器的安全生产。

  15、指派联系电话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控制,办理中间工程签证及其他相关手续。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期满且费用、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向甲方租赁下列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位置和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随机人员(人数):。

  操作员津贴:

  租赁金额:。

  三、设备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仅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设备和机械的使用权,无权转租设备。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押设备,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职责

  1、提供良好的技术设备。

  2、设备厚入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操作人员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遵守乙方的施工现场规章制度。

  3、甲方机器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运营商提供住宿。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设备的保管,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对租赁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同时将签字盖章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从如乙方提前使用,租金自使用之日起计算。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设备完好移交给甲方,并办理退出手续。乙方继续租赁的,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的,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月计算,第一个月元/月,第二个月元/月,第三个月元/月,第四个月元/月,租赁期满三个月从当月租金中扣除逆向运费押金。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下月租金。如租金逾期,甲方有权停止机器或从现场撤回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这台设备每月结算一次。使用不满一个月的,按月结算。超过一个月的,超出部分按日计算(元/日)。

  3、运费承担:设备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不足三个月的,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5、供油:乙方负责为租赁期内的设备运行提供符合运行标准的油,否则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护: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械师进行设备维护。支付的维修费用以甲方机修工签字为准。每月维修费用超过元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此外,乙方应承担低价值耗材的费用,如摊铺机刀片和滤芯。

  7、每月因故障造成的设备停机累计超过天(维修期间累计小时相当于一天)。超过三天的,超过的天数不计算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内,乙方如需转移施工现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本协议结束后归还。

  七、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租赁合同的附表、租赁机械的收讫、双方协商的补充条款。

  八、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相关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胜诉方的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的,视为无效。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塔吊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9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层数及总高度:层,总高米。

  第二条 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

  1、名称:塔吊

  2、型号:

  3、数量:台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 元/台(不含税,此费用指正常安装拆卸费用,若施工现场或施工需要25吨以上汽车吊拆卸时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塔吊进场安装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出场费。

  2、塔吊月租金 元/台(不含税,含机组人员工资),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费 元/天。安装完毕后,由陕西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发证准许使用之日起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备案检测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则租费按实际使用日期开始计算。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3、如甲方原因机械安装完成后15天内,未能检测或因故停用,租赁费用按机械安装

  完成日至出场日计算,进出场费仍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安装机械,则乙方有权另行安排本机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情况与乙方另行协商机械使用时期。

  4、塔吊租金包含:机械的使用费、司机的工资、维修保养、保险等。

  5、塔吊的进出场费包含:机械的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部门检测验收费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节做一次性预埋的须支付地下节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机(地下节),爆破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确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则不计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安装、拆卸时场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员的住宿、饮食。(饮食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负责将动力电源接至基础边的电源箱内,满足塔吊的用电需要,电费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塔吊的基础施工,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预埋件。制作基础所有费用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基础的验收与维护,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4、机械进场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建设部门要求的备案登记资料,由乙方申报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监检部门的一切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5、机械进场后,甲方配合卸货,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顶升加节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6、机械运作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确切时间,为拆机做好场地及出场道路畅通等工作,并办理机械租赁费的结算手续。

  8、甲方如现场条件不满足拆机的要求或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的,则视为机械正常工作,按天计取租赁费。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义务

  1、塔吊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安装时的技术资料,甲方配合现场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及螺栓、附墙及技术资料。一次性预埋材料或钻孔由甲方负责。

  2、机械进出场,乙方与甲方必须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清单附后)。

  3、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停机,直到付清上月租金为止,停机期间月租金不变。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负责为所租赁的设备配备机组人员。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组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进度要求必须加班。

  5、机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24小时正常施工,搞好优质服务

  6、乙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机随时处于最佳性能状态。

  9、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仍收取台班费用:

  A、社会停电(8小时以内)。

  B、甲方要求的停机(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况下,根据停机时间长短,在半月之内不计租金,半月至1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30%计租金,一个月以上停机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50%计租金)。

  C、政府部门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节假期20天不计取月租金。超过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则按实收费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机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信号工要按照吊装要求指挥吊装,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司机禁止在无信号的情况下吊装,否则后果自负。

  C、机械本身的损害及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范本 篇10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于 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赁塔式起重机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就相关的租赁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到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品

  甲方租用乙方中联塔式起重机 台,型号为 ,塔机安装高度以满足该项目建筑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楼的高度),起重臂长 米,实际安装臂长是 米;

  二、租赁期

  、租期不少于 个月,不足 个月租期的按 个月计算租金,超过则按实际 使用日期计算;

  、正常情况下塔机启租日期按塔机经乙方所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当日起计算,在乙方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检查合格证当日,若甲方仍不与乙方签定交付使用手续,则塔机从该日期第二天起租赁自动生效;如因甲方赶工,按塔机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塔机截止时间甲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以书面通知停机之日为准;

  、乙方塔机(标塔)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时间进场,在乙方塔机进场后,甲方不及时进行塔机基础施工,不及时向乙方所委托的安装公司提交相关的属于甲方的塔机报装资料的(如:施工方案、计算书、基础验收证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文件及盖章等全部资料、手续等)等原因造成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检测的,则塔机起租日以乙方标塔进场之日起15日后之次日开始计算(属乙方原因的除外);

  、塔机进退场

  .1、塔机进场时间:鉴于乙方新塔机进场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于15日历天以通知乙方进场,以满足甲方及时施工的需要;

  .2、塔机退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塔机租金、进退场费用、检验检测费

  、租金

  .1、 塔式起重机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台机;

  .2、租金包括塔机使用费和维修检修费,塔机司机工资由甲方负责;

  、所租赁塔机按 “先使用后付租金”原则租赁使用,交付使用当日(或启租当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支付;超过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选择停机,其停机期间的租金照计;超过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权拆除塔机;应付而未支付的租金从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额为基准每日加收5%作为延迟付款之滞纳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异议

  、进退场、地脚螺栓、附墙费

  3.、进退场费: 塔机地脚螺栓费塔式起重机进退场为人民币 元整/台机;该费用包括塔式起重机运输、安装、拆卸、检测、塔机地脚螺栓、附墙预埋件等有关费用;

  3.、不超过塔机附墙规定长度的附墙费由乙方承担,而超过塔机附墙规定长度(垂直距离为4米内)的附墙费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商定;

  .3、进退场、地脚螺栓费在进场塔机安装完成之日(一星期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以上费用均以不含税人民币计算,乙方只开具收款收据进行收款,甲方以现金、汇款方式将每次结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塔机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部门检测、验收,其所需的检验费、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单价已含属乙方人员之工伤保险费、医药、物价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乙方责任范围相关的而使甲方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租金额或费用中优先扣除。

  四、安装、调试及验收

  1、塔机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装拆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2、塔机安装完毕,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塔机《使用说明书》中要求进行调试和自检,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报装、报检,直到领取塔机安装使用合格证。

  五、甲方责任

  1、塔机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使用,甲方无权将塔机转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机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将塔机作为抵押、转让给第三方或另作该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则甲方须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省市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条例,负责塔机的现场安全管理;

  4、负责无偿提供该塔机的用电(每台塔机供电容量不少于35Kw),应在离塔身不大于5米范围内设一专用电箱(电箱内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且参数须符合使用要求);

  5、保证塔机在装、拆作业及使用过程中的塔机工作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配备塔机在工地现场的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及配置对讲机、料斗、索绳等塔机作业所需的机具,且保证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挥符合国家有关安装规范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司索或者指挥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6、按乙方提供的塔机平面布置图、附墙预埋螺栓等要求进塔机基础施工及附墙螺栓预埋;

  7、及时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工地没有工作时,应协调乙方对该塔机进行维修保养。原则上每月累计不少于两天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及安全检测;

  8、甲方必须保证塔机进、退场道路畅通,提供足够的空间及场地给乙方进行装拆作业。因道路或场地造成乙方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塔机无法进退场的其租金照计;

  9、协助保管塔机,以防失窃、人为破坏;

  六、乙方责任

  1、每台塔机配备持证和技术操作有经验的司机负责开机,司机工资由甲方承担。

  2、负责塔机进退场的发货、收货清点及进退场运输过程中的装卸车的安全。

  3、按照有关塔机维修保养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租赁内塔机的日常管理、维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维修人员应做到及时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来到现场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维修超过24小时仍不能修复塔机,则扣除当天租金(双方必须在每次停机超过24小时办理停机签证手续)

  5、乙方司机及安装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以满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施工生产。

  6、乙方提供的塔机必须保证质量合格,机械状况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及相关资料。

  7、因乙方塔机司机违章操作与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机基础设计相关参数和预埋螺栓的安装作技术指导。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所提供的塔机必须满足塔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及甲方该工程屋面层施工(非塔楼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别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机高度或附墙数量时,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2、塔机的安装位置由乙方根据现场条件、建筑物特点进行布置,当附墙距离大于米时由甲方协助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计算,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文件书,以此确定附墙方法及附墙杆件制作,其附墙杆件制作、安装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3、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及相关规范进行管理和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则分清责任,如因塔机本身质量问题或塔机司机违障操作及塔机在装拆过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双方若有争议,则按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仲裁结果执行。

  4、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设或拆除塔机上的零件及标志、标识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机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

  6、塔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附墙及顶升加高所需的时间在计算租金时不得进行扣减计算;

  7、本租赁合同为连续不间断租赁合同,不因节假日或气候等任何原因扣减租赁时间和租金。

  8、双方往来的函件,应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内予以回复(急函不超过三天),过期不复则视为对发函件方的默认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塔机损坏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担属于自已范畴内的损失及责任。

  10、乙方新塔机制作配重时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完成;

  11、乙方及时配合指导甲方做好塔机基础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权委托 先生对该工程塔机租赁期间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务,其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则通过司法途径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九、附则

  1、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至租赁完毕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乙方塔机退场后即时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完毕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元)

  塔吊QTE—5513台3每台每月元55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1日—5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12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30元,每套附墙每天30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 天,(自2012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 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3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12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此合同履行地为银川市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 开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员: 材料员:

  电话: 电话:

塔式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1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50T汽车起重机壹台(为五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省市县镇热电厂内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1、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塔机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相关条款,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塔机租赁、安装、维修、开机、拆卸等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高度:

  4、建筑面积:

  二、塔机概况

  本塔机为厂生产的型塔机台,臂长米,高度根据本工程项目要求提供。乙方负责安装、维修、开机,投入使用直至拆卸。

  三、租赁期限

  租赁日期暂定为个月,不足个月按个月计算,若需延长时间则按实际月份、天数计算。乙方在塔机安装调试可以使用就开始计算租赁时间。

  四、付款方式及进出场费

  1、塔机进出场费:包干,按元/台计(元/台计,含税/不含税)包含吊车费、转运费、安拆费、检测费。

  2、设备月租费:每台完整设备月租费用为人民币元/台计(元/台计,含税/不含税;其中已含配件费及安装、维修、开机、拆卸等劳务费)。

  3、付款方式:塔机进场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进场费,租赁费按月结算。

  4、节假日租金照计。

  五、双发责任

  a.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塔机的正常运转。若需维修、保养塔机,每月累计不得超过72小时,超过时间按每月每天租金分摊扣除,且视情节严重大小,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从租金中扣除)。

  2、乙方给每台塔机配两名司机,派出的塔机司机,必须具有安全操作资格证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乙方须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排,听从甲方指挥;甲方有权清退不合格的塔机司机,且在清退场的同时,乙方不能影响甲方的施工。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合格证、说明书复印件及安装方案。

  4、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设备的进出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进出场。同时负责向甲方提供《塔机安装、顶升、拆除技术方案》。

  b.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塔机所用的三相电源符合国家标准,电源箱接至塔机基础节处,并提供电焊和氧气焊等辅助设备,保证塔机安装拆卸时的道路畅通。

  2、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违章作业,风力在五级以上(包含五级)时塔机不得操作,甲方不能强制要求吊物,如甲方或班组要求强制吊物,有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当所有责任。

  3、甲方须按时支付塔机租金,若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的租金照计;不论甲方任何原因停工,停工期间的租金照计;乙方有权拆除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塔机直至运走,期间的租金及损失费用照计。

  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塔机司机的食宿。

  5、甲方负责塔机基础及其防雷接地的施工,施工图纸由乙方提供,乙方派专人在现场指导。

  6、甲方负责新塔机制作配重块,等工程完工后配重块随新塔机出场,配重块归乙方所有。

  7、甲方塔机施工完工后,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乙方不再使用塔机。甲方负责清理场地以便乙方吊车拆解塔机,甲乙双方在结清塔机租金后,乙方拆机运走,如因甲方不能按时结清租金,乙方塔机不能按时拆机期间的租金照计。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将按照延迟支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百分零点五的利息。超过应付款日第五天,从第六天起,乙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转。

  2、乙方必须保证塔机的正常运转。若需维修、保养塔机,一次停机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七十二小时,超过时间按每月每天租金分摊扣除,且视情节严重大小,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从租金中扣除)。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租金金额百分三十的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

  1、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租赁的设备对甲方的工程质量无连带责任。

  2、在租赁期间,甲方对乙方提供租赁的设备仅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设备,更不得违法抵押、买卖。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塔机退场、费用结算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代表:

  年月日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塔机租赁合同【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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