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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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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必备10篇】

  【简介】在商业领域中,租赁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为了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如何撰写一份合适的商铺租赁合同。下面是网友“xscxb3”收集的商铺租赁合同(共10篇),供大家赏析。

商铺租赁合同

门面商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街招待所,以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租金支付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证件号: 证件号:

  产权证号: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 证件编号:

  出租房房产证编号: 承租房房产证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路,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经双方平等协商,预交半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2、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无故拖欠租。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负责缴纳。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第六条 续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停止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七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精品商铺租赁合同模板 篇3

  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电话: 有效通讯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电话: 有效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 号商铺作为商 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第三条:租赁标的商位的期限为三年,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标准租金按年递增方法。

  A.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元

  B.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元

  C.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元 乙方租用该商位经营范围为:文体用品,玩具。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费等应交缴的一功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

  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凭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早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 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按建筑面积核算管理费用,每平方米人民币15元/月,合计人民币252元/月。

  按建筑面积计算,公共区域水电费按实际发生额度进行公摊核算(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暂按每平方元/收取)。

  按建筑面积计算,中央公调电费每平方米人民币9元/月,合计每月人民币151元,按实际中央空调运行时间计算,运行时间 约为4月1日至11月15日。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

  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面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么拉乱接电线,不准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条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该保证金的3%o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o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返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同意遵守深圳沙井义乌商贸城一切市场管理规定。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商铺租赁合同模板 篇4

  甲 方:(出租人)

  乙 方:(承租人)

  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深圳市政府对商铺租赁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商铺的概况

  1、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2、 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商铺租赁期限、免租期及续租事宜

  1、 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以交付使用时间为准)。

  2、 本合同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满前贰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该商铺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天的免租期(即年月日起至月日)作为乙方装修使用,遇以下情况租赁期限应顺延,顺延期间乙方无需重新交纳租金: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导致乙方不能实际使用承租商铺的;

  (2) 甲方逾期交付商铺的;

  (3) 因出租商铺本身或相邻商铺原因(如商铺漏水、水泡或倾斜等)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商铺

  (4) 第三条 租金、递增及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租金交付给甲方。该商铺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整);

  自年月日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即:

  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元

  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元

  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元

  第三条 押金(定金)条款

  1、 为保障甲乙双方顺利履行合同,并保证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商铺租赁期间该物业所产生的管理费、空调费、电话费、有线数字电视费、煤气费、清洁费、水电费、室内设施的维修等费用,特规定本条款。

  2、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整)作为承租该商铺的押金。如甲方毁约,导致租赁不能进行的,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押金在合同终止后,且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一天内,甲方应如数退还。

  3、 甲方收取租金、押金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凭证,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该笔款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负担

  乙方交纳以下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产、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承租人租赁期间的分组、转租及其他权利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对承租的商铺进行分租或转租,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乙方的租赁期限。

  第六条 商铺的使用与修缮

  甲方权利义务

  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商铺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甲方保证出租商铺及其配套设施的使用安全。

  2、 租赁期间,商铺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商铺外墙、商铺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八条 商铺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 甲方交付时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 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商铺或所提供商铺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3、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商铺基本结构,严重影响商铺安全的;

  (2) 利用承租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商铺的,应双倍返还承租押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订,提前收回商铺的,应双倍返还承租押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因商铺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商铺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应双倍返还承租押金。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承租押金:

  (1) 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商铺基本框架结构导致商铺严重损坏的;

  (2) 利用该商铺进行犯罪活动的;

  第十一条 双方免责条款

  1、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商铺,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 本合同之“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完整版 篇5

  甲方(出借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地:————————————

  联系电话:————————

  乙方(借用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无偿借用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拉萨市和平路东噶工程机械大街1号楼4—5号(以下简称“该商铺”)无偿租借给乙方。

  2、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产权证号:。

  3、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借用该商铺。

  4、租赁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5、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屋内设施清单进行交接,并核对后签字确认。

  第二条租赁形式

  甲方仅提供店面,不包括已有设备、设施,乙方在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自主经营,维护商铺完好,盈亏自负。

  第三条租金及保证金的支付

  鉴于甲、乙双方系好友,此商铺为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借用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商铺的使用及维护

  1、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需保证对店铺内所有设施的完好,不得私自设定自物权、他物权等;如乙方有设定以上任何权利的情形,乙方应当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用期限内相应的商铺使用费,同时本合同于甲方发现乙方具有以上情形或者乙方设定权利事件发生之日自动废止。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需保证该商铺以及现有设施的使用安全及维护工作,合同签订后乙方新购置的设施由其自行维护。

  3、借用期限内,商铺的环保、卫生、消防、物业、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装修和改建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对商铺进行任何部位的修建、拆除、装修、更改水、电、气线路等行为。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以上任何情形,本合同于甲方发现乙方具有以上情形或者乙方行为发生之日自动废止。

  第六条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的所有或者部分。如经甲方发现,本合同自动废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如因生产需要,可单方面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合同废止。

  2、甲方保证乙方所借用商铺无他人权利争议。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者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应的各项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不得无照经营或非法经营。

  3、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者法律责任。

  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者其他非甲方或者第三方原由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迟维修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由须临时搬迁的,应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是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2、如因不可抗拒的原由,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协议履行各自职责。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堆龙德庆区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商铺坐落地址:,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用途: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商铺,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和支付方式:

  1、租赁金额:年租金为押金为。

  2、各年度租金交付日期。

  3、付款方式:半年付,房租款凭证以收据形式支付给乙方,无发票。

  付款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4、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半年的房租,自第二年起房租要提前15天交。

  5、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乙方应按照合同上缴纳房租的日期自行缴纳,如甲方通知乙方3次后,乙方故意拖欠房租30天以上,此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房屋,不退还剩余租金。

  第五条 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费,电费,取暖费。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生产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水费,电费,取暖费等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装修门脸时,不得破坏门脸主体钢架结构。

  2、乙方装修房屋时,确保人员安全及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3、租凭期间内,乙方负责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保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确保安全,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

  5、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九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乙方在租赁期中途如欲转让店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 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该保证产品质量,如与客人产生的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

  甲方提供乙方办照的房产手续。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完整版 篇7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路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8

  转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房 主: 以下简称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达成协议约定如下:

  一、甲方将所承租座落于 补拉塔移民区和谐雅苑 的商铺转租给乙方。

  二、商铺转租费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注明:转租费包括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租和室内设备】

  三、当房租到期的前一个月,需预先告知是否续租商铺

  四、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另行租给他人。

  五、在承租期间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商铺面貌结构,不得将商铺转租、转让、抵押、典当、变卖等有越权违法活动。

  六、在承租期间乙方装修商铺要得到甲方同意且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商铺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卫生、水、电费及店面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租期间,乙方要爱护甲方商铺及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九、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交纳承租商铺应交费用,甲方有权以乙方违约收回租赁商铺,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十、在承租期间,乙方要注意电器、煤、烟、液化汽等使用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经济损失以及第三方的损失责任等都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乙方租赁期间,不违反上述约定的条件下,甲方不得再承租给第三方,否则退还乙方全年房租费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从双方签字起生效,以甲方收据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商铺坐落地址新世纪大道38号怡康春城5栋0101号,和一单元0101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三年,自20年 5 月 1 日起至 20 年 4 月30 日止。 20 年 4 月 16 到 4 月30日为甲方给乙方的半个月装修期,期间不收租金,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已装修好的设备,家具由乙方保管好,出现破坏必须及时修复好、如不及时修复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扣除押金,相当合同违约作废。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捌仟叁佰叁拾叁元整(¥ 元),年租金共壹拾万元整(¥元),一次性付清。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元),作为商铺押金(该押金待甲乙双方租赁合同期满后由甲方返还乙方不计利息)。乙方经营项目为保健品系列及旅游开发不能转租,转移经营项目。如中途不按时交租金违约、不退还租金、押金。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度付款,于每年4月16日前缴付清第二年的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如拖欠房租超过30天,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乙方需无条件迁出。

  第四条 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甲方将商铺交给乙方后,甲方装修的天花、地板、墙壁、灯具、门、窗、家具是完整无缺,经乙方验收确定后保管好。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铺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商铺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承租期内乙方在不影响商铺安全性的前提下,可自行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商铺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商铺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商铺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商铺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要收回商铺,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需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和营业收入);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已交纳租金。

  第十条 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每年付一次房租上打。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万 仟元整(¥ 元)。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取暖费的费用由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必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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