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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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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汇总8篇)

  【导语】以下是会员“gdcpb8”分享的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汇总8篇),供大家品鉴。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所涉及的被转让商标详细资料如下:

  1、转让的商标名称:

  2、商标注册号:

  3、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4、商标申请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二、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转让费为:。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2、甲方同意将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永久转让给乙方,并保证在类似商品(服务)上没有其他相同或近似商标,否则将予以一并转让,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转让费用。

  3、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乙方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4、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及时将被转让商标的相关资料交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并在即日起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手续所需的一切资料文件,直至转让手续完成。(取得国家商标局的商标转让证明为止。)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让商标在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申请转让手续,乙方即成为该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所有人。

  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仍在继续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质押或向第三人再转让该被转让商标的,应立即停止外,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全额付清转让费后,甲方另将商标转让给第三方或拒绝转让给乙方的,甲方同意按乙方已付转让金额的十倍金额赔付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回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未付清全额商标转让费用,甲方有权拒绝转让该商标所有权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不退还乙方。

  六、合同的解除

  1、由于某一方的原因或行为导致本合同商标转让申请未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无法继续进行,无过错方有权终止合同、过错方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商标转让无法继续进行的,本合同自然失效,甲乙双方应及时各自退回已交付对方的全部款项和资料。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传真后即生效。本合同自上述商标拿到商标局核准签发的《转让证明文件》终止。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篇2

  甲方: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承是本协议附件一所列明的注册商标(以下简称该商标)的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人,并且甲方同意将该商标的所有权依法转让给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该商标转让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标定义

  本协议中的商标指的是协议附件一(略)所列明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详见附件二(略)。

  第二条 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其是该商标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保证该商标无任何法律瑕疵(质押或被司法查封),并保证与任何第三者对该商标不存在权属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不在其生产经营中继续使用该商标。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未曾许可第三人使用或独占使用该商标。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办理该商标权的更名手续。

  第三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所有转让费用。

  2、乙方保证自己符合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的有关条件,具有行为能力,能够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3、乙方承诺按国家的规定依法使用该商标,维护该商标声誉。

  4、本协议生效后,该商标的续展登记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承诺在使用该商标过程中不得使用甲方名称。

  第四条 商标转让费

  1、双方议定该商标的转让费为元人民币。

  2、双方同意上述之转让费按下列方式支付:。

  3、乙方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转让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指定的帐户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未及时通知该项变更而造成的任何迟延支付,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4、该商标转让后的续展注册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商标转让变更手续

  1、本商标转让后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变更登记事宜,由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办理,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2、该商标转让后在依法办理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直接和可以预见的损失。

  2、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转让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费用的%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全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双方免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措施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在该事件结束后日内向另一方出示相关证据。

  第九条 补充和变更

  1、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以及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附件的解释、效力和补充,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3、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变更登记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附件一:注册商标目录;

  附件二:核定使用的服务目录。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篇3

  受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商标转让事宜,根据《商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所涉及的被转让的商标详细资料如下:

  1、商标图样:

  2、商标注册号:

  3、商标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第类;

  5、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二、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 (小写元)。

  2、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定金元,剩余转让费于一个月内付清(或本合同签订时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

  3、 乙方的收款账号为:,银行:,户名:。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同意将本合同涉及商标的全部权利有偿永久性转让给甲方。

  2、乙方保证该商标为有效商标及上述商标资料的准确性,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权。

  3、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告知,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所有与被转让商标有关的仍在法律有效期内的许可他人使用、设定担保、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等权利义务事项,不得隐瞒。

  4、乙方保证在第类的商品或服务上没有任何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5、商标转让申请:乙方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乙方在收到定金后将该商标注册证正本及相关资料交给甲方,由甲方办理申请转让登记手续。

  6、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该商标的专用权就完全归甲方独占享有,并保证停止使用及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对该商标提出撤销申请,除非合同被解除。

  7、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本商标的转让手续。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如因转让人签名笔迹不同或公章不符合导致商标局要求补正,乙方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按商标局要求补正,补正费用由乙方付。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商标转让不成功所带来一切损失。

  8、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甲方即享有与该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9、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甲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乙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10、如果商标转让不成功, 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商标转让的所有费用给甲方,双方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有违约行为的, 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改正。甲方如逾期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费用的千分之 支付滞纳金。如甲方逾期 日以上仍未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因此承担全部转让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2、甲方全额付清转让费后,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改正。如乙方因隐瞒实情等行为严重影响转让的商标的权益的,一经甲方证实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因此承担全部转让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3、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七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对方确认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处理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否则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五、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商标注册证》及相关资料

  受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签约地:

  日期: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篇4

  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

  七、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注册商标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注册商标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商标。

  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访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篇5

  转让人:

  注册地址:

  受让人:

  注册地址: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如下:

  一、转让人同意无偿将其在商标局注册使用于 树脂复合板等商品上的第 ”商标 商标转让给受让人。

  二、转让人保证有关上述商标的所有知识产权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设定质押。

  三、转让人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上述商标或与其相似商标的包括专用权、收益权在内的任何权益。

  四、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 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 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人保管。

  五、受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 商标转让申请书,按法定程序办理该商标转让手续,并承担涉及上述商标转让的官方费用。

  六、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转让人:

  授权代表:

  日期:

  受让人:

  法定代表:

  日期: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转让人拥有中国商标局注册使用于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类等商品上的第号商标标示以及该商标设计图样的著作权(以下简称该权利),鉴于受让人希望受让权利,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如下:

  1.转让人同意将该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2.转让费、著作权金额为,其中商标权转让费用。

  3.转让人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4.转让人保证在国际分类第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人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5.转让人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人行使。

  6.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人或受让人的代理人。

  7.受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商标转让申请书,按法定程序办理该商标转让。

  8.付款方式:在转让人签署本合同与商标转让申请书时,由受让人将转让费支付给转让方。

  9.在本合同签署后,该权利中的著作权即完全归受让人所有,该权利中的商标专用权就完全归受让人所有;在商标局核准该商标转让后,转让人即丧失与该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并保证停止使用该商标,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对该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10.国家商标局核准该商标转让后,受让人即享有与该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11.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人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12.转让人、受让人双方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即便商标局不批准该商标转让,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3.如遇严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动荡等因素影响了本合同的按时履行的,双方应在上述因素消除的三十天内履行合同。

  14.转让人、受让人双方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转让人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的,由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受让人不遵守本合同规定的,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全部转让费用的20%。在支付违约金后,本合同仍应履行。

  15.受让方预先支付定金,余款必须在月日前支付。

  16.本协议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代理人和国家商标局各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篇7

  注册商标权转让方(简称甲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商标权受让方(简称乙方):

  公司法人及股权变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注册商标名称:

  二、商标注册证号:

  三、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年月日

  四、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第类:;;;;(截止)

  五、甲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并保证不存在属于甲方所有的、与上述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注册商标及使用但未注册商标。

  六、商标权转让后,乙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国

  七、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八、商标权的所有、过户及细则:

  1.在本协议自签字起生效,该商标权正式转归乙方所有。

  2.因乙方属于自然人,暂且无法过户,待乙方注册公司或者找到第三方受让时,再行办理过户手续;

  九、商标转让协议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1.在商标存续期间,乙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办理商标过户手续,也有权将商标转让给第三方,甲方须有效配合(如出示有效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等);

  2.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乙方在协议期内及协议期后,不得泄露甲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一、甲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在上述转让注册商标上不存在质押、许可使用等他项权利的存在。

  十二、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零元;

  十三、甲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生产、销售及提供服务等与乙方相竞争的活动。

  十四、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不受公司名称变更、法人及股权变更的影响。如公有变更,乙方有知情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受让方:

  电话:电话: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篇8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转让人、受让人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类别:

  2、权利义务

  1)、注册商标转让人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转让人把注册商标有关证件交给受让人;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权正式归受让人所有。

  3)、转让费:

  3、违约责任

  1)、商标转让申请经国家商标局批准后,如转让人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并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注册商标转让费用,转让人有权拒绝交付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人解除合同。

  4、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转让人、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2)、按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权转让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后生效,但如果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本合同自然失效;受让人应把注册商标有关证件退还给转让人,转让人应把受让人支付转让人转让费的有关费用由转让人、受让人各负担一半。

  5、纠纷解决方式

  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任一方均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四份,转让人、受让人、代理人和国家商标局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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