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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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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必备13篇

  【前言】本文是热心会员“llwsw19”分享的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必备13篇,欢迎参阅。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1

  在我国持续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饭店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规模经济,成为我国产业结构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门类。以下是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饭店转让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饭店转让合同范本一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期限年,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天,每天工作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 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协议》;

  附件二 《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饭店转让合同范本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新港假日D8的鑫港海鲜坊转让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其中百氏冷藏柜归百氏厂家所有,乙方在返还百氏厂家在无任何损坏的下,厂家返还乙方20元使用押金)。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总金额为8万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第一次支付6万人民币。余下的2万在20xx年1月23日以前全部支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第一次6万人民币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鑫港海鲜坊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鑫港海鲜坊与房主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另与房主签订协议。

  2. 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将所有20xx年到20xx年度所有暖气费。物业费。交清。水费电费交清至鉴定合同当日。将原鑫港海鲜坊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将过户乙方的法人。甲方从鉴定合同当日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前(截止20xx年12月25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鑫港海鲜坊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民法典》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饭店转让合同范本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的饭店设备转让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饭店及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的饭店及出租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

  3、该饭店及房屋有装修及设施;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证明复印件仅供本次租凭使用。

  第三条:租凭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凭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凭该房屋仅作为饭店使用;

  3、租凭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凭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凭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先缴押金 元,乙方不租时退回;

  2、甲方将饭店设备折价人民币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饭店设备款 元给甲方。

  3、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叁仟肆佰元整),房屋租金自下一年(20年10月10日)起月租金涨7%即 元/月;

  4、乙方每月10日前缴纳本月房屋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租凭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凭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缴纳。

  2、乙方缴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缴纳自行负担的费用(水费、电费、卫生费、饭店经营所需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房屋;

  3、对乙方的装修及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凭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凭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4、租凭期满,乙方要继续租凭的,应当在租凭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出租权;

  5、租凭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交付时租凭房屋本身是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饭店及房屋租凭期满后,将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额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凭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值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租凭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租凭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2%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凭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本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凭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房屋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凭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饭店房屋所有人为周-浩,经营租凭人为 ,在租凭期间所有经营活动及后果由 负责,周-浩不承担任何因饭店经营而引起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2

  合同编号:

  发包人:

  签订地点:

  承包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包人将位于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 包期限:从年月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 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元。

  承包金每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包饭店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 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 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 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 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 约定事项:

  发包人(章):承包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3

  甲方(转让人):

  乙方(被转让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上都镇蓝都花园西20米TODAY今天烧烤店内的所有财产、设施转让给乙方。

  二、本协议签订后,TODAY今天烧烤店内的所有外账归乙方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所有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三、在乙方经营期间,房屋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归还甲方转店费元。七日内归还,甲方将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超期此协议视为作废,此店经营权还归甲方所有。

  五、甲方转店费贷款元归乙方承担。

  六、一经合同签订,TODAY今天烧烤店的所有一切事务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4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 店铺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的店名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万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租赁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 的负责人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 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2.整体转让后,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交纳税费和相关证件的登记工本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整体转让完毕后 日内将原 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及物业签署合同)的法人代表移户给乙方指定人员,则甲方在 年 月 日起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整体转让前(截止 年 月 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 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 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 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5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新港假日D8的鑫港海鲜坊转让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其中百氏冷藏柜归百氏厂家所有,乙方在返还百氏厂家在无任何损坏的下,厂家返还乙方元使用押金)。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总金额为8万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第一次支付6万人民币。余下的2万在年月日以前全部支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第一次6万人民币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鑫港海鲜坊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鑫港海鲜坊与房主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另与房主签订协议。

  2、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将所有年到年度所有暖气费。物业费。交清。水费电费交清至鉴定合同当日。将原鑫港海鲜坊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将过户乙方的`法人。甲方从鉴定合同当日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前(截止年月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鑫港海鲜坊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6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位于酒店内所有财产、设施(见财产清单)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元。

  二、转租标的

  甲方将租赁房屋 间(共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院子转租给乙方(院内车棚使用权归所有),租赁费用每元,租赁期限 年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转让费的`缴纳方式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酒店内所有财产、设施交付乙方并验收后,乙方即付清转让费元。

  四、租赁费的缴纳方式

  在签订协议时预交半年租金 元,以后租金依次类推。

  五、转租条款

  甲方在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转租给乙方时,应当通知房屋所有人(出租人)知悉本协议,并应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本协议。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如经营发生困难,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房屋再行转租给第三人经营。

  六、费用承担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承担。在协议签订之后,因经营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经营期间,房屋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装饰装修

  在乙方经营期间,有权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装饰装修物乙方在不改变房屋原状的情况下可以带走。

  八、违约责任

  如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经营损失 元,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如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应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经甲方催要后,逾期 天不缴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九、合同份数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7

  甲方(出让方):xxx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米兰一粥”饭店(许琼餐馆)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三台县城北坝镇樟树路的“米兰一粥”饭店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空调、电视等原饭店所有设施。

  第二条:乙方支付甲方转租款及相关设施转让款共计人民币(大写:)整。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米兰一粥”饭店负责人许术琼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支付合同定金 (大写 )整,合同剩余款项乙方必须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米兰一粥”饭店承租权的转让应取得原房屋出租方的同意后,该合同项下之承租权转让方为有效。

  第五条:乙方在支付“米兰一粥”饭店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米兰一粥”饭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米兰一粥”饭店整体转让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继续履行原“米兰一粥”饭店与房屋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变更“米兰一粥”饭店与原房屋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

  可与原房屋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米兰一粥”饭店整体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米兰一粥”饭店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获得“米兰一粥”饭店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米兰一粥”饭店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原“米兰一粥” 饭店各项证件乙方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乙方自己重新办理各项证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金;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金。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 月日年月日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8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尉犁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小区原新湘川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20xx年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 元(大写: )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6月9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20xx年月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20xx年 月 日预付转让费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位于饭店设备转让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饭店及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的饭店及出租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3、该饭店及房屋有装修及设施。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证明复印件仅供本次租凭使用。

  第三条:租凭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凭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凭该房屋仅作为饭店使用;

  3、租凭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凭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凭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先缴押金元,乙方不租时退回;

  2、甲方将饭店设备折价人民币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饭店设备款元给甲方;

  3、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整),房屋租金自下一年(年月日)起月租金涨%即元/月;

  4、乙方每月日前缴纳本月房屋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租凭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凭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缴纳。

  2、乙方缴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缴纳自行负担的费用(水费、电费、卫生费、饭店经营所需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房屋;

  3、对乙方的装修及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凭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凭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4、租凭期满,乙方要继续租凭的,应当在租凭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出租权;

  5、租凭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交付时租凭房屋本身是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饭店及房屋租凭期满后,将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额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凭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值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租凭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租凭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2%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凭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本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凭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房屋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凭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饭店房屋所有人为,经营租凭人为,在租凭期间所有经营活动及后果由负责,不承担任何因饭店经营而引起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10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鄂尔多斯盐业公司。鄂尔多斯盐业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履行该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

  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11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XX原新湘川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XXX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 元(大写: )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XXX至XXX)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XXX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XXX预付转让费1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00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XXXXXX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12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期限年,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天,每天工作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 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协议》;

  附件二 《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最新饭店转让合同范本二

  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新港假日D8的鑫港海鲜坊转让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其中百氏冷藏柜归百氏厂家所有,乙方在返还百氏厂家在无任何损坏的下,厂家返还乙方20xx元使用押金)。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总金额为8万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第一次支付6万人民币。余下的2万在20xx年1月23日以前全部支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第一次6万人民币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鑫港海鲜坊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鑫港海鲜坊与房主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另与房主签订协议。

  2. 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将所有20xx年到20xx年度所有暖气费。物业费。交清。水费电费交清至鉴定合同当日。将原鑫港海鲜坊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将过户乙方的法人。甲方从鉴定合同当日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前(截止20xx年12月25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鑫港海鲜坊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最新饭店转让合同范本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的饭店设备转让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饭店及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的饭店及出租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

  3、该饭店及房屋有装修及设施;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证明复印件仅供本次租凭使用。

  第三条:租凭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凭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凭该房屋仅作为饭店使用;

  3、租凭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凭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凭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先缴押金 元,乙方不租时退回;

  2、甲方将饭店设备折价人民币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饭店设备款 元给甲方。

  3、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叁仟肆佰元整),房屋租金自下一年(20xx年10月10日)起月租金涨7%即 元/月;

  4、乙方每月10日前缴纳本月房屋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租凭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凭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缴纳。

  2、乙方缴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缴纳自行负担的费用(水费、电费、卫生费、饭店经营所需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房屋;

  3、对乙方的装修及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凭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凭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4、租凭期满,乙方要继续租凭的,应当在租凭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出租权;

  5、租凭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交付时租凭房屋本身是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饭店及房屋租凭期满后,将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额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凭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值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租凭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租凭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2%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凭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本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凭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房屋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凭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饭店房屋所有人为周浩,经营租凭人为 ,在租凭期间所有经营活动及后果由 负责,周浩不承担任何因饭店经营而引起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 篇13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店铺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的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万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租赁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的负责人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五条、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简单饭店转让合同3新必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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