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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写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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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写辞职报告共3篇(我没签合同需要写辞职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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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没签合同写辞职报告共3篇(我没签合同需要写辞职报告吗),供大家阅读。

没签合同写辞职报告共3篇(我没签合同需要写辞职报告吗)

没签合同写辞职报告共1

  没签劳动合同 你可要双倍工资 芙蓉区法院审理一起劳资纠纷案,法院调解支持劳动者获双倍工资 2013/7/2

  实例长沙某公司员工小裴最近给了公司一个教训。小裴离职时想起公司没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得到工作期间双倍工资赔偿的仲裁。公司不服上诉,但法院仍支持小裴。

  律师提醒,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保护企业,千万不要一时疏忽,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员工 离职时想起没签合同告公司

  小裴30岁出头,2012年6月,经人介绍入职隆平高科技园一家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销售员。2013年初,公司遭遇了一起诈骗案,影响了发放工资的进度,小裴被公司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他打算离开。

  此时,小裴抓住了公司的一个漏洞——工作这么久,公司始终没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于是,小裴找到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3年4月的劳动仲裁(非终局裁决)称,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小裴)2012年7月10日入职起至2013年1月31日的双倍工资.96元。

  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7月1日上午,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针对劳动合同的问题,该公司负责人也承认“没有签”,称“这是公司的疏忽”。最后,法院当庭调解,支持小裴的万元的调解方案。目前调解还没完成。

  公司 虽然他不讲情面,但理在他那边

  记者联系上该公司一位知情人。

  知情人说,公司其实与许多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之所以没与小裴签,是因为“当时负责管理人事的员工是新换来的,粗心了。还有和小裴一样没签合同的”。同时,小裴除了在大

  会上公开向老板提出要签合同,其他时候,也没有主动去找人力部门签合同。

“没想到小裴会起诉公司。公司里,没签合同的员工大有人在,但一般不会这么去做。毕竟在公司做了这么久,虽然道理在自己(指员工)这边,但还是要讲情面的。”知情人说。

  签劳动合同,其实也是保护企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说,《劳动合同法》第一条就规定了,制定本法,是为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是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和方向。《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除开保护法律意识参差不齐的劳动者,通过书面形式对劳动者工作过程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其实也是发生纠纷时企业可以据此行使抗辩的一种有效凭据。

[劳动监察部门]

  社保纠纷最多,拖欠工资第二

  最近哪类劳资纠纷最多?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虽然没有统计,但在印象中,由社保引发的纠纷是最多的。

  一般是这样的:公司为员工购买了保险,但并没购买足额的保险。例如,为工资2000元的员工只购买工资1800元标准的社保。员工得知此事后,一般暂时不会声张,“毕竟还在公司上班”。一旦辞职,往往会把公司告上法庭。这时,公司只有吃亏了。

  投诉排第二的是拖欠工资。该负责人说,最近中小企业经营不景气,拖欠工资的情况也有所增加。记者吴可

[相关链接]

  新版《劳动合同法》或将引发大企业调整用人制度

  本报长沙讯7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本次修订严格规范了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同时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给付劳务。其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

  在长沙,劳务派遣人员主要分布在哪些企业?新版劳动法实施后,又会对用人单位带来什么影响?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做了解答。

  该负责人介绍,全国约有4000多万名劳务派遣人员,长沙约10%的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般分布在大企业,如移动、电信、联通、银行、高速公路、医院等,也有一部分分布在政府。

  大企业爱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有两个原因。第一,这些企业往往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要提高人均产出,这就需要减少编制。第二,减少编制的同时,又需要大量工作人员。政府方面,一方面是由于编制限制,无法大量招正式工,一方面又需要人做事,因此不得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该负责人认为,劳务派遣人员往往从事着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种,但并不是所有从事技术含量较低工种的员工都是劳务派遣人员,“如在银行,有的柜台工作人员就是正式工”。

  该负责人认为,新版劳动法颁布后,有可能引发企业调整用人制度。但其中有一个风险: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可能会裁员掉劳务派遣人员。如劳动者遇到不公正待遇,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记者吴可

没签合同写辞职报告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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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拟定合同的时候,有的当事人为了方便省事就没有对违约金进行约定,以至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时,自己无法拿到违约金。那么,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为了解决您的疑问,赢了网小编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二、违约金的约定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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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与约定违约金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如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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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2、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

(三)惩罚性与赔偿性违约金

1、惩罚性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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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2、赔偿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而此类举证,不但困难,且易产生纠纷,因而当事人为避免上述困难及纠纷,预先约定损害赔偿数额或者其计算方法,不失为良策,一方面可以激励债务人履行债务,另一方面,如发生违约,则其责任承担简单明了。此种损害赔偿的预定,也是一种违约金。此种违约金,如相当于履行之替代,则请求此种违约金之后,便不能够再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3、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如此解释,并不等于否定惩罚性违约金在我国法上的地位。由于《合同法》奉行自愿原则(第4条),当事人仍然可以明确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只要此种条款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便仍然有效。当然,如果当事人的约定不明确,原则上推定为赔偿性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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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赔偿性违约金作为赔偿损失额的预定,虽然不要求其数额与损失额完全一致,但也不宜使两者相差悬殊,否则,会使违约金责任与赔偿损失的一致性减弱乃至丧失,而使两者的差别性较大,以致成为完全不同的东西。因此,违约金的数额过高或者过低时允许调整是适宜的。在这,违约金的数额与损失额应大体一致,这是商品交换的等价原则的要求在法律责任上的反映,是合同正义的内容之一,是合同法追求的理想之一。既然如此,违约金的数额过高或者过低时予以调整,就其根据。

(1)违约金高低的比较标准。《合同法》第114条所规定的比较标准,是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违约金的增加。赔偿性违约金既属损害赔偿额的预订,理应是在充分估计因违约所会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基础上确定的。如果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该违约金在实际效果上就相当于限责条款。

(3)违约金的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三、未约定违约金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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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2、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

4、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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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 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呢?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不难发现:就算没有约定违约金,当对方违约并给您造成损失的时候,您仍然可以要求其赔偿您相关费用的,即补偿性违约金。但是,该违约金要以您遭受的损失为计算依据,并且不能超过签订合同时能遇见的损失费用。另外,由于实务中的情形各有不同,所以小编建议您可以在告知律师具体情况后获取专业意见,这样更有利于您问题的迅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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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在正式成为一个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之前,大家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能够方面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的能力,那么试用期没签合同离职如何办理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试用期离职手续如何办理

1、正规企业办理职工离职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先要由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有时候也可以直接把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你本人的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公司办公会议的意见,正式的还需要就你辞职一事下发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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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职前你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依照具体公司的制度而定。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违约金的问题。首先是否涉及违约金,如果有要弄清楚金额是多少,如何计算的。

  相关阅读:试用期辞退员工条件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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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总结:还在试用期的朋友要注意了,不是认为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就可以随便跟你解除合同了,只有符合上述的条件之一才可以。

  现在大家知道在我国试用期没签订合同离职怎么办理了吧,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在劳动方面需要律师的帮助,欢迎到我们赢了网网站找寻专业的劳动方面的律师帮助您一起解决这个问题。

  来源:(试用期没签合同如何办理离职 复代理的代理后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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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签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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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就是可以向单位辞职。但要求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天,而转正之后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随时辞职的。那现实中,要是双方之间没签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没签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也要依法提前告知单位辞职

1、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在转正的情况下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若还在试用期的话,则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

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二、可以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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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了解到要是没签劳动合同随时辞职的话,这样也是不行的。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管有没有时间签订劳动合同,要是员工想要辞职的话,则也是需要提前通知单位的,只不过在试用期和转正的时候要求提前通知的时间不一样。

  文章来源:律伴网 同这家上海的IT公司签订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2000元。一个月转眼就过去了,公司留用了他,但也没和他再签什么合同,按照事先口头承诺的,付给他一个月2500元。A心满意足,也就对“合同”没提要求。没想到公司突下“逐客令”,这回A可急了。他到公司所在的辖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再付他一个月工资,能让他找到新饭碗前“缓冲”一下。公司严辞拒绝,申辩说,正因为A在试用期内表现并不出色,还时常迟到早退,所以单位没有和他正式续约,现在公司决定,不再留用A,反正合同都没有签,也谈不上什么“月工资”、“退工费”了。

【评析】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公司和A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两者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突然叫A走人,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那就应该支付“替代期”工资2500元。法规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主要为了保护劳动者利益。订立劳动合同本应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没有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员工不利的法律后果。根据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该法第三十六条、

4、

  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解除其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终止其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新的法律环境中,出现类似情况时,处理方式为:

1、A已经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一个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不成立,一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该公司应该在期满后一个月内续签劳动合同,否则,该公司应该就超过一个月的期限向A支付双倍工资。

2、而且,在《劳动合同法》中使用了“劳动关系”的称谓,而非“事实劳动关系”的称谓,从法理上讲,书面劳动合同是就事实上存在的劳动关系进行书面的确认而已,劳动关系事实上就是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是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劳动合同了。

3、该公司以试用期内表现并不出色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成立的。首先,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约定不成立,试用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其次,即使试用期成立,那么也须证明A不符合录用条件。

4、该公司以A迟到早退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须A迟到早退的证据(例如考勤记录等),还要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迟到早退为严重未返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有违反,将解除劳动合同。

4、如果以上解除理由皆不成立,该公司又无其他合法理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则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此时,A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该公司应当继续履行;A也可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该应当依照法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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