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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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doc[]3篇 《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doc[]3篇 《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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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本表一式一份,填写后交用人单位。请用正楷字体及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在网上自行下载,请用A4纸双面打印)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用于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申请,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13]31号)文件及《天津市居住证管理配套实施细则》,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
2.本表一式一份,请网上下载打印(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用正楷字体及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涂改无效;
3.本表要求完整填写,不空项,如果此栏无信息需填写无;
4.本表内政治面貌栏填写时请按照下列选项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
5.本表内婚姻状况填写时请按照下列选项填写:未婚,已婚,离异,丧偶;本人已婚、有子女的,请详细填写配偶、子女资料,不漏填、错填;
6.本表内文化程度栏填写时请按照下列选项填写:研究生,大学本科,大专和专科学校,中专和中技,技工学校,高中,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
7.本表学位栏填写时请按照下列选项填写:博士后,名誉
博士,博士,硕士,学士,双学士;
8.本表内工种一栏所填内容应与本人劳动合同所列工种一致;
9.本表内个人及家庭信息,请详细填写,户口所在地、现家庭住址精确至门牌号;
10.本表内拟落户地一栏,请按照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申报,凡因不符合天津市户籍管理规定造成不能落户者,后果自负;
11.此表为申请积分的必备材料,请认真负责,所有内容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
温馨提示:
申请人提交申请前,请提前准备好《个人信用报告》(如不能提供,按减分处理)、户籍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户籍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18周岁以上所有申请人,全部需要提交,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于8月31日前替代使用,逾期无效)、《申请人所在单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所有人都需要提交)、《第二个及以上子女合法生育证明或收养证明》(申请人若涉及第二个及以上子女,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人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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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本表一式一份,填写后交用人单位。请用正楷字体及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在网上自行下载,请用A4纸双面打印)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监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用于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申请,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13]31号)文件及《天津市居住证管理配套实施细则》,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
2.本表一式一份,请网上下载打印(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用正楷字体及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涂改无效;
3.本表要求完整填写,不空项,如果此栏无信息需填写无;
4.本表内政治面貌栏填写时请按照下列选项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无党派民主人士,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
5.本表内婚姻状况填写时请按照下列选项填写:未婚,已婚,离异,丧偶;本人已婚、有子女的,请详细填写配偶、子女资料,不漏填、错填;
6.本表内文化程度栏填写时请按照下列选项填写:研究生,大学本科,大专和专科学校,中专和中技,技工学校,高中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
7.本表学位栏填写时请按照下列选项填写:博士后,名誉
博士,博士,硕士,学士,双学士;
8.本表内工种一栏所填内容应与本人劳动合同所列工种一致;
9.本表内个人及家庭信息,请详细填写,户口所在地、现家庭住址精确至门牌号;
10.本表内拟落户地一栏,请按照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申报,凡因不符合天津市户籍管理规定造成不能落户者,后果自负;
11.此表为申请积分的必备材料,请认真负责,所有内容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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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 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123号电话:;
(三)、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毕业证书;
天津市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地点:天津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津能电池公司院内二楼),电话:;
(四)、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女性申请人提供,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一级的计生部门开具;
2、男性申请人不需要提供;
(五)、加盖单位公章的积分申请表;
(六)、正在履行中的1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及其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人投资办企业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申请人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签订合同与缴纳社险企业名称一致,通过第三方缴纳社险不予受理;
2、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盖骑缝公章;
3、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各区县社险中心打印,新版;
(七)、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房产证必须有本人姓名;
2、本人有产权证,确认名下房产可以落户,拟落户地首先选择本人名下房产;
其次选择单位企业集体户;
最后为单位所在市区县人才市场职介等;
(八)、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九)、职称证明、职业资格证书;
职称证明需提供相应的审核表或报名表等相关表格,提交加盖档案存放地公章的复印件;
(十)、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投资证明;
(十一)、结婚证以及配偶劳动合同(个体经营执照)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十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证书、荣誉称号及表彰决定;
(十三)、申请人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合法生育或收养证明;
个人准备材料,除特殊说明,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第一、二、五、六、八项为必须提供材料,其他材料根据个人情况准备。详细说明请阅读相关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