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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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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14篇(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委托代理协议14篇(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供借鉴。

委托代理协议14篇(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1

  协议签定地: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开户行:

  户名: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条款:

  1.服务在协议签订后的__10-15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详细简历,每个职位提供简历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荐人选后5日内组织面试,如果第一批候选人经过甲方面试后反馈给乙方为不符合要求,双方应及时保持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修改和调整职位要求(例如职位要求过于求全等)和扩大搜索范围,以便于乙方尽快推荐下一批候选人。

  2.职位描述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资规模,开展业务时间和业务范围,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等资料。由甲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详细职位描述(含职位名称、组织结构、薪金范围、特别需求等),各项要求应尽量明确,其中薪资待遇和福利条件应与委托的职位相当。

  3.职位薪酬由甲方与聘用员工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薪酬范围。

  4.服务费为使本次招聘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即人民币)的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费用)甲方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职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务费用。甲方录用乙方提供的人选,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税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于十万元人民币的以十万计算。(注:“税前年薪”是指13个月的税前月薪总额)

  5.甲方通知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录用通知书后五日内将录用通知书传真或邮件发给乙方。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上班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五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下称“甲方通知”)乙方。

  6.付款期限及方式

  1)所有付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2)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到甲方报道后五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费用。

  3)如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实际委托访寻人数的,应按上述条第4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服务费,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规定。

  4)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

  7.乙方开户行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

  8.其它费用如外地候选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试,差旅费如需甲方承担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可以通过乙方转交候选人。

  9.服务保证

  9.1.由乙方推荐到甲方上岗之人选的保用期,自该人选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甲方内部另行规定有更长或更短的试用期,均与本合约无涉。

  9.2.乙方应保证所推荐人员资料真实。

  10.服务限制

  对于乙方推荐给甲方之员工,在所推荐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将其向其他客户推荐。

  11.保密原则

  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应保证其内部知情人员对该类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乙方推荐人员

  1)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人员,在其自推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人员”,在此期限内,如乙方证实甲方与其发生聘用与被聘用关系,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4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如果甲方在一年内没有聘用乙方推荐的人才,而是推荐给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样要支付费用给乙方,支付金额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3)对于乙方每次推荐的简历,如甲方自己有此简历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乙方推荐人选;乙方的顾问将全权负责与候选人的联系,安排面试等事宜。在乙方授权之前,甲方不得与候选人直接联系。

  13.与推荐人员的联络甲方一般不应与乙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乙方进行。甲方对候选人的背景调查,为尽量避免对候选人产生不利影响,原则上均应通过乙方进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讨背景调查的时机和方式,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

  14.协议期限及更新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甲方提供的所有职位,均遵本合同条款。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终止。

  15.争议的解决协议双方就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6.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5条的规定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与乙方所推荐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约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0条“服务限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该职位已付部分费用。

  4)如乙方在3个月内未找到甲方满意的候选人,应提供联系过的候选人名单,分析报告,和甲方讨论未找到合适候选人的原因,探讨解决方案。

  17.其它

  1)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费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协议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经销,由于甲方以优惠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所以乙方必须全面负责该地区的市场推广、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甲方负责提供单张彩页宣传资料。

  二、乙方作为经销商,首批须向甲方定货_______货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三、此后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均采用先款后货的交易方式,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价格表)的型号、价格作为结算标准。

  四、从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前半年每月向甲方进货不低于_________盒,后半年每月向甲方进货不低于________。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五、甲方保证所提供_______质量完好,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货并支付退货运费。

  六、甲方有权对_______价格进行保护及调控。如发生价格变动,甲方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建议零售价。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八、未尽事宜,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3

  代理机构: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 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 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

  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

  3、户籍党籍管理;

  4、身份管理;

  5、职称评定;

  6、社会保险;

  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

  8、档案工资调整;

  9、人事关系接转;

  10、人事政策咨询;

  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

  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协议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会计代理范围为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会计业务建账建制,受托人采用会计电算化办理账务。

  2、办理会计业务记账,会计原始凭证由委托人提供,并送达到受托人进行整理记账。

  3、按规定进行会计传票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会计传票由受托人代为保管(期间委托人借阅带走后,遗失或缺失,由委托人自负),定期移交,办理交接手续。

  4、受托人负责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满足委托人查询和调阅的需求,可以采用电子邮箱传送方式,为了保密委托人财务状况,受托人邮箱固定为:。经被代理企业批准后,方可向相关部门提供委托人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依法查询的除外(但要以电话方式通知委托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会计业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为:兼职代理、非专职。

  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每年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做复杂记帐工作,费用另行协商。

  2、上述费用签约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________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________元,分两次付清。可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支付,存入到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内,存款回单作为付款依据(代收据)。代理费用连续2个月逾期,受托人有权终止办理业务。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四、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委托人不得强行要求受托人编制违法的会计账目,受托人有权对此予以拒绝。

  2、对于受托人不称职的行为,耽误委托人会计业务处理,委托人有权辞退受托人。

  五、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对委托人的账务保密。因属于兼职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时间不受委托人限制。

  2、受托人不得再自立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因业务需要产生的费用,必须经委托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中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执照号: 甲方负责人: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执照号:

  乙方负责人: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 商业楼盘招商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 物业名称及地址: 。

  2. 委托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 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 若在乙方代理服务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代理服务费给乙方。

  3. 乙方介绍客户后,甲方应签字盖章确认后备案并全力配合乙方为客户服务,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方面的介入。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 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期限至少一年。

  3. 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代理服务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代理服务费。

  四、报酬支付

  1、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的 100 %作为楼盘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承租方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证金)后三日内。

  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五、特殊约定:

  六、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石家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6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其他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

  附件一续签记录(略)

  附件二办事记录(略)

  附件三

  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的同时,自愿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一旦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时,有权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相应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档等处理。

  根据国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根据自己的情况,保证做到:

  1.未婚人员(含已离异)自觉执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申请结婚,自觉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

  2.已育人员,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内不生育。

  3.已婚人员,如需生育,自觉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申领计划生育指标。

  4.已婚已育人员,坚决做到不计划处怀孕,不计划超生。

  5.计划外怀孕人员,自觉接受计生部门,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采取的措施终止计划外妊娠。

  6.计划处生育人员,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交由计生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处理。

  若乙方情况有变,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签定新的合同,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委托代理协议7

  鉴于:

  1. 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向天时名苑小区(通州区杨庄北里 52号)部分业主起诉主张拖欠物业费和供暖费纠纷。

  2. 乙方与甲方之间有常年法律顾问关系,愿意在给予甲方优惠的条件下代理上述案件。

  鉴于上述事实,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律师代理下列案件的诉讼:

  1. 甲方就业主张志勇、李博和苏宝柱、朱景石拖欠物业费事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2. 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就业主赵野、李芳、史冬威和梁闯、李英梅、李萍、张秋月拖欠供暖费事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二、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及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律师。

  三、 甲方同意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按照下列费用和方式支付:

  1、 一审法律服务费用:

  鉴于甲方是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并且甲乙双方一直合作愉快,乙方愿意给予甲方优惠,乙方优惠后的律师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涉诉讼标的额之和的10%。上述诉讼标的额之和约140, 000元人民币,乙方收取律师费14, 000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署后五日内向乙方全款支付,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邮寄快递费和复印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收到乙方账单后五日内支付。

  上述服务费用包括乙方在一审中提供的下列服务内容:立案,申请财产保全,收集并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起草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代理甲方参加庭审,参与本案件有关的调解及和解,接受法院文件的送达。如果甲方中途撤诉或者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乙方无需退还律师费。

  2、 二审或再审法律服务费用

  如有二审或再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二审或再审的法律服务费用。

  四、 乙方责任:

  1. 勤勉谨慎地、及时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或在承办法律工作中接触到或获知的所有经甲方认为属个人隐私的或者根据律师业公认的标准及乙方的知识范围,应合理地被认为属于应予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信息保守秘密。甲方要求保密或以书面方式注明秘密的内容,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对上述该等文件资料之应用及引述或信息的披露应仅限于乙方进行本协议涉及诉讼代理事项过程中。

  五、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本协议所涉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乙方代理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诉讼所需要的各类文件资料,并应保证该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 甲方应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之期限及金额支付律师费及其它与本协议相关的费用。

  六、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依约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均构成违约。

  七、 法律管辖及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协议之解释、效力、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它相关法规。

  八、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适用该会当时有效之仲裁规则,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仲裁裁决为终局性裁决。

  九、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议商决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8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协议9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事务所、法律

  服务所) 负责人: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甲方因 向 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要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现经 法律援助中心审查,认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条件,现指派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代理协议法律援助,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安排 为甲方因与就 一案在 程序中提供法律援助,担任代理人。甲方应向乙方办案人员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办案,必须真实地向办案人员叙述案情事实,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不得隐瞒虚构。

  2. 甲方对办案人员就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见有不同看法时,可以向乙方反映,乙方经调查,办案人员提出的意见合理、合法的,甲方应当接受。

  3. 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办案人员依法应当回避或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不依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办案人员的具体理由。

  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违法活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及乙方办案人员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2. 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安排的办案人员具有合法正当理由不能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时,乙方另行安排办案人员。

  3. 乙方办案人员应当保守在法律援助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4. 乙方及乙方办案人员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的,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据材料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终止本次法律援助活动。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协议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

  乙方已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援助,应向法律援助机构另行申请。

  第八条 本协议壹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承办人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 方(签名): 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协议10

  (委托方)甲方:__卫生院__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收取杨桥镇卫生院每天的各种业务收入.。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国家对票证的使用权。

  (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收费室收费,每日7-8小时,足月。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为委托方对患者提供咨询服务;

  2.完成收费室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单位的收据,收费印鉴,及收费所需的各种材料。

  2.协助乙方完成票证的购销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将当天的收入存入银行,最迟不能超过第二天下午四点。每天的收入用记录本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收费日期,存入银行印鉴日期。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上级单位(县财政局)对票证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者要接受有关处罚。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费总金额的1%做为劳动报酬。如现金不是当天存入银行,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否则,当天不计报酬。

  2.乙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缴纳__0万的风险押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乙方若要辞去,应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扣除当月15天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杨桥卫生院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执照号: 甲方负责人: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执照号:

  乙方负责人:

  电话:

  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 商业楼盘招商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 物业名称及地址: 。

  2. 委托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 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 若在乙方代理服务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代理服务费给乙方。

  3. 乙方介绍客户后,甲方应签字盖章确认后备案并全力配合乙方为客户服务,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方面的介入。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 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期限至少一年。

  3. 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代理服务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代理服务费。

  四、报酬支付

  1、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的 100 %作为楼盘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承租方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证金)后三日内。

  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五、特殊约定:

  六、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石家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12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面试网 )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13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保管人事档案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接收,保管当事人的人事档案。

  2.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乙方提供下列有偿服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出国政审、整理档案、代投社会保险、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报考。因乙方未将人事关系转入甲方,如申请档案转出,甲方只开具《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而不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

  2.乙方申请上述服务时,需根据服务的需要和甲方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确认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3.乙方的工作,工资福利等均自理

  三、其他

  1.协议期限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期限将自动逐年延续。若乙方需解除本协议,则应持书面意见到甲方处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出。

  2.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服务费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款第2条各项服务时,不需另行付费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档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款第2条各项服务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另行支付代办费用。

  3.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且未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的,甲方可拒绝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针对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档案的事实,甲方将依规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条所约定的标准向乙方计收费用;同时自欠费的第_____个月起,计收每月_______元的滞纳金。

  4.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代理协议14

  ×××银行(甲方)受 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银行 (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 办理委托贷款,用于 项目,资金总额 万元,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 ‰。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应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 (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账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 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账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 ‰按季从利息收人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 %。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 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的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14篇(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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